城市次干路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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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次干路施工组织设计

(3)对新建与现况管道的检查井拴点:

将施工范围内的覆土较浅的新建或现况地下管线事先做好标记,对新建或现况的各类检查井逐一进行拴点,防止随意掩埋而形成乱挖并避免施工机械损坏。施工前对各项工程施工中有可能遇到的地下构筑物制定保护方案,进行坑探,并做标记后再进行施工。

现场排水情况也应掌握,为了防止水毁,保证沿线单位、居民的安全,施工过程中主要利用现况及新建排水设施进行排水。对临时排水措施要在施工前加以解决。

方圆华庭小区高层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3.1.1.2确定土方调配方案:

1)力求挖方与填方在路线内部平衡,减少借土与弃土。

2)合理安排各路段之间的工作后,保证互不影响协调施工。

)本路线内挖方中如有可利用材料,可就地取材。

4)根据工期的要求要有组织施工的工作重点,以轻重缓急来安排进度。坚持平行流水作业。在路基施工中认真考虑的问题:A尽量为下道工序创造施工条件。B尽量减少因雨危害,更好地选择施工顺序。C为材料运输、机械出入创造条件。D路下预埋管线一定在路基修筑前完工。

5)路基填方前要对基底进行处理,清除杂物后对基底进行整平、碾压后,再进行填土压实。

3.1.2.2对于拆除现场建筑物造成的坑穴,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回填及压实工作,与监理、设计人员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对现况管沟、房基地等底部进行换填土或灰土处理并进行压实。

3.1.2.3挖方施工前的准备

在施工前现场认真勘察,对现况排水系统将遭到破坏的区域,在破坏之前应首先修建临时排水设施,满足当地排水要求,并使在路基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场地具有良好的排水状态。并且在清表与掘除完成并得到监理的认可后,再进行路基土方作业。

3.1.2.4土方开挖

采用挖掘机挖土,汽车运输,接近路床标高时,及时恢复和仔细检查道路中线、纵横断面、高程,保证有良好的平整度和密实度,对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要修整好补充压实。

3.1.2.5路基(路床)施工

1)路基施工时应先清除腐植土、种植土,房渣土等,平整压实后再进行填筑,不同性质的土填筑路基应分层填筑,不得混杂乱填,填土应分层夯实到要求的压实度。

2)路基填土采用分层回填,每层厚度不大于25cm,路基土方碾压完成后,约请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一层填筑。

3)填土段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层填筑、分层碾压(对于较高填土两侧适当加宽,保证道路边缘得到充分压实)、分层报验。待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层填筑。路基压实应合理选择适宜的压实机械,具体采用时还应根据试压结果确定。在先期施工的地段做长度不小于100m的试验段,以通过试验段的施工总结出最佳施工方案。

4)土路基压实前应整平,自路中心线向路基外侧做1.5的横坡。

5)压实机械应先轻后重,以适应逐渐增长的土基强度。碾压速度应先慢后快,以免松土被机械推走。

7)经常检查土的含水量,并视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9)路基土方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进行控制。土基压实度的检测采用环刀法。在碾压过程中如出现翻浆,不得乱填石块和碎砖等骨料。应将翻浆土挖出,使用与原来土质相同,含水量适中的土或砂、石灰土回填处理并压实。土质湿软地段的路基压实度达不到规定时。可采取晾晒、换土、石灰土等处理办法。

10)路床施工后因按照要求进行弯沉值的检测,对不合各部位必须进行返工。在达到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道路工程结构施工

3.1.3.1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施工

主路:基层为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共厚30cm,分两层摊铺,每层厚度为15cm。

1)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进场时,需对外观进行检查,要求拌合均匀、色泽一致,级配符合要求(碎石最大直径不应大于3cm)无明显离析现象,外观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若已进入现场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协商解决。

2)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摊铺作业应掌握及时摊铺及时碾压成活,原则上堆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3)摊铺前,应检查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路床纵断高程,横断面坡度,宽度以及压实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路床平整。如有缺陷及时修补,并使其保持湿润。要通过试铺掌握实际虚厚以减少找补,增强整体强度。

4)本工程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根据设计厚度:主路分2层摊铺,上基层厚度为15cm(此结构层为摊铺机摊铺),下基层厚度为15cm。

6)上基层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采用摊铺机摊铺的,应先做出试验段,确定压实系数后再进行大面积摊铺下基层采用摊铺机进行摊铺,主路上、下基层每层松铺厚度为19cm。

压实成型并经检验符合标准的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必须在潮湿状态下养生。当表面过于干燥时,适时、适量进行洒水养生,养生期视季节而定不少于7天。养生期间应封闭交通,严禁履带机械通行及机动车在其上调头或刹车。

3.1.3.2沥青混凝土底面层、底层结构施工

1)底面层施工前应进行路缘石的安砌。施工前,应在压实成活后的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表面喷洒乳化沥青保护层。

3)施工前,应对到场的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设专人收料、验料,若有过火、过油、少油、离析现象或有花白料应停止使用,并设专人检测到场油温,油温控制在130℃~160℃。运输中要有覆盖设施。施工过程中,摊铺机前等候卸料的运料车不少于5辆,必要时可采取压车措施,暂缓摊铺。连续摊铺过程中,运料车不得撞击摊铺机,卸料过程中运料车应挂空挡,靠摊铺机推动前进。

5)为保证道路沥青砼路面的摊铺平整,对道路内的检查井和雨水口井圈、井盖的升降采用“后升法”。在井室外0.5m范围内,道路基层至沥青砼底层下采用混凝土回填。

7)沥青混凝土应减少纵、横缝。若有接茬时须采用直茬热接法,严禁上下不同结构层在同一个断面上接茬。

在中面层摊铺后需要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包括横坡、平整度、中线高程等。验收应有监理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0摊铺机械和压路机械配备

3)摊铺机排板及布置滑靴

为保证平整度达到要求,在布板宽度上要适当控制不能太宽,摊铺机行走路线尽量避开井盖,使摊铺机行走平顺。

道路面层采用全幅施工,摊铺时在道路中间布置1道大滑靴(可调节高程的铝合金方形梁)做为基准梁,以路边路缘石做为基准。每台摊铺机排版宽度按6m左右控制。板与板相接点的高程按提高5mm高程摊铺。

3.1.3.4沥青混合料表面层摊铺

1)测量人员应提前将测量工作准备好,在底层上每5m测设高程。遇变宽段时,标出摊铺机的行走轨迹,并提醒摊铺机操作人员注意高程变化。摊铺时,随时检测高程和中线,发现问题随时调整。摊铺机在行走过程中遇到井盖时需放慢速度,并将井面前后用沥青混合料先垫上斜坡,使摊铺机平缓的越过井盖。

3)混合料到现场后,检查外观,进行测温,核实运料单。

复压时,随时检测压实度,压实度检测采用核子密度仪,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否达到规定密实度,如若达不到密实度,需要立即增加碾压遍数,直至达到密实度要求为止,才能终止复压。

在进行道路表面层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中,在初压时,改性沥青混合料上碾温度应在160oC左右,复压时,上碾的沥青混合料温度应不低于130oC左右,终压成活时沥青混合料温度不应低于120oC左右。

4)压路机不得在工作区转向、掉头或停车等候。

5)碾压不到的部位和路边,采用人工控制的手扶压路机或平板震动夯夯实。

6)碾压注意事项:碾压停车前应先关震,后停车。严禁在油面上导轴,在碾压路段内一去一回应直线行驶,导轴应在工作区以外的路段上进行。

3.1.3.6接茬处理

横向接缝采用“直茬热接”。使用3m杠尺检测接缝处的平整度,不符合平整度要求的部分用锯缝机清除。摊铺前应在接缝处涂刷粘层油,摊铺时用烫平板预热。接缝碾压时,沿道路45度方向进行初压,沿垂直路的方向进行复压。接缝应作到紧密粘结、充分压实、连接平顺。上下两层接缝错开至少5m。

3.1.4人行步道施工

3.1.4.2步道砖下砌筑厚3cm的1:3干硬性水泥砂浆,基础为C15细石砼垫层8cm。

3.1.4.4道牙基础宜与步道和路床同时填挖和碾压。以保证有整体的均匀密实度。

3.1.4.5人行步道外侧为tp5型砼路缘石,,用1:3干性水泥砂浆卧底3cm。

3.1.4.6步道下的、混凝土基础须按设计强度及厚度、宽度施工。

3.1.4.8步道砖铺砌前应进行选料,凡尺寸不符合要求的,有缺棱掉角或有裂纹的,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的步道砖应剔出,一定选用质量优良的砖进行铺砌。步道砖铺砌前应测量挂线并冲筋,卧铺1:3干硬性水泥砂浆要保证厚度均匀、饱满。铺砖时应轻轻平放,用橡胶锤敲打稳定,但不能用力过猛以免损伤砖的边角。当砂浆层不平时,应拿起砖体重新用砂浆找平,严禁向砖底填塞砂浆或支垫碎砖块等。铺好后应检查是否稳固及面层平整度,发现步道砖有活动现象时,应立即修整。施工过程中,严禁污染砖面。当步道砖铺砌完成其上不得堆放材料,在其上严禁拌合砂浆。步道砖铺砌后要养生3天以上,在此期间内应严禁行人,车辆等的走动和碰撞。施工过程中加围挡控制行人及车辆进入。

3.1.5路缘石、雨水口施工

3.1.5.1主路两侧采用t5型砼路缘石,人行步外侧采用tp5型砼路缘石。

3.1.5.2路缘石在沥青混凝土摊铺前安砌,安砌时内侧挂线竖缝错开,缝宽1cm,砌完后,直顺,缘头要圆滑,顶面无措台。

3.1.5.3路缘石为预制砼制品。其设计规格为:在直线段为12×40×99.5cm;在中央隔离带圆头制作成弧形,具体分块与厂家商定。

3.1.5.4路缘石安砌时,为了保证缝宽一致应事先准备的“制子”(用φ8mm钢筋制成)。施工高程和线形由测量人员进行控制

3.1.5.5路缘石安砌后无错台、缝宽均匀一致、勾缝饱满均匀,整洁密实。

3.1.5.6雨水口的肥槽处理基层做法,并达到规范要求。

3.1.5.7雨水口应在道路表面层摊铺之前,升至设计高程。

3.2.1与现况路口接顺的路面施工

3.2.1.1施工前的准备

选择好运弃旧路材料场地,建立临时水准点,测量放线、测高、预测刨除数量及摊铺沥青用量。

3.2.1.2与旧路边的接顺,采用直茬热接的方法,施工前需挂线刨齐边并清扫干净,涂刷粘层油。摊铺沥青砼时,使用热沥青砼覆盖于接茬部位,宽度20cm,厚度10cm,焖十分钟后铲掉,换新料再焖十分钟,清除后进行整体摊铺,整体碾压,使其接顺、无错台。

3.2.2裂缝处理措施

3.2.3摊铺过程中检查井、雨水口处理

升井对井面高程和所处位置的横、纵坡进行精确测量,采取“十字线”法,使井面与道路横、纵坡相吻合。

面层施工时在升降井后进行面层摊铺,主要是使井圈下卧的砂浆有一定的强度,使井圈在摊铺和碾压过程中能够保持足够的稳定性,防止井口圈不稳而引起的井圈周围路面的破裂。井圈下卧砂浆厚度不能超过2cm,超过的应使用豆石混凝土垫卧,以增大井圈的稳定性。

在沥青混凝土表面层摊铺过程中,当井面四周摊铺或碾压过后,施工和质检应及时检查,发现井四周有衔接不顺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将井四周沥青混凝土挖出,调整井面高程,要求认真操作,仔细找补和碾压,确保井盖与四周路面相吻合。路边雨水口顶面高程比相邻路面略低2~2.5cm,为使雨水口相邻路面在摊铺碾压后与雨水口高程相吻合,应根据实测高程及道路横断,调整雨水口高程。另外碾压前将雨水口相临左右10cm范围内的混合料清除一部分,使其形成斜坡状,在靠雨水口部位逐渐与四周接顺,经碾压完成后压实高程能基本上与雨水口高程相吻合,使其流水畅通,外观良好。

3.3.1在摊铺前将所有新建雨水口连通管进行封堵,以防堵塞管道,雨水口上临时铺盖薄木板。

3.3.2道路施工范围内,南侧现况雨水口在摊铺面层前,对所有雨水口、管头进行封堵,雨水口采取灌注低标号砼填实。

4.2及时与气象部门进行联系,随时掌握长期,中期及短期天气预报。合理安排施工周期,努力减少雨期带来的不利影响。

4.3调查现场排水设施,走访单位明确排水出路,同时对施工范围周边现有排水设施进行清理。

4.4按照防汛预案,合理准备各种雨季施工和防汛材料、设备,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和材料的充实。

4.5检查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用电设备的防雨措施,确保临时输电线路的雨季安全运行。

4.6利用现场雨水设施,排除雨水时,与有关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不得对原有设施破坏,在需要处加临时排水管。对现场排水设施要经常定期进行检查清理,防止堵塞。

4.7雨前选择低洼处等不利地段先行施工。

4.8缩短基层摊铺长度,以便能迅速碾压成活。雨前来不及成活时,必须确保已经碾压1~2遍。

4.9沥青混凝土摊铺必须注意天气形势变化,随时收听天气预报,适时安排摊铺计划,降雨或基层潮湿时不得铺筑沥青混凝土。预备相应的苫布遇雨时随时遮盖,要求沥青厂运料车必须自带苫布遮盖沥青混凝土。未经压实成活遭到雨淋的沥青混凝土,刨除换新料。

4.10如在摊铺过程中,突遇降雨,应立即调整沥青混凝土摊铺机的步距,随摊随压,待雨小时,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

第五章质量目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00%的满足合同要求,争创精品工程。

5.1.1单位工程合同履约率100%;

5.1.2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5.1.3本工程项目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力争达到河北省市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优良等级。

坚持用户至上,重视依法经营,满足合同要求。

5.3.2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加强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质量控制程序,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5.3.3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做到奖优罚劣,运用经济手段,保证施工质量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5.3.4针对本工程特点,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项目和技术难点及薄弱环节的施工质量控制,抓检查抓落实,做到质检员持证上岗。对质量通病采取“预先控制”并落实到控制负责人,从而确保每道工序合格达标,每单项工程合格达标。

5.3.5加强对施工全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及预制件做好各种内业资料及质量记录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案工作,做到真实、齐全准确。对工程中使用的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砼预制构件等按ISO9002要求选择合格的厂家同时,做好各种材料的进场验收及标识工作,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5.3.6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教育,依靠广大职工全面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

5.3.7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认真按有关监理程序办事,同驻地监理,监督及管理部门人员积极配合,加强内部自检验收和基础管理工作,共同搞好工程质量。

5.3.8单位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做好工程收尾修整及内部检查验收工作,以保证及时竣工交验。

5.3.9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类不合格品,要按照公司ISO9002标准工作程序中的要求,做好隔离、标识、上报及处置工作,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

5.4道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5.4.1加强对道路各结构层的隐蔽验收和检查工作,质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4.2沥青混凝土路面压实度符合规范规定,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厚度、路面弯沉值应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规定;沥青混凝土路面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油斑等现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施工接缝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不得有积水现象。

5.4.3雨水口砌体砂浆必须嵌缝饱满、密实;砌体砂浆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材应符合设计要求;雨水口内壁勾缝应直顺、坚实,不得漏勾、脱落,井框、井篦应完整无损,安装平稳牢固,井周回填必须满足路基要求。雨水口支管应直顺,管内必须清洁,不得有错口、“舌头灰”、反坡、凹兜存水及破损现象。管头应与井壁平齐,不得有破口朝外。

5.4.4严格控制基层施工质量,达到拌和均匀,色泽一致,平整密实的质量标准。

5.4.5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组合及检测手段,保证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整度σ平均值:主路面层≤0.8。高程综合合格率达到85%以上,按道路设计高程控制检查井、井圈的升降,采用十字线法控制纵、横坡度,达到接顺平整密实,使道路整体质量达到新的水平。

5.4.6路缘石施工质量做到直顺、圆滑、平整美观、勾缝光洁、实测实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4.7人行方砖步道平整度≤2mm。

执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本工程执行河北省建委的资料要求。

第六章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严格按照《河北省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和《公司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组织本工程的施工,争创省级文明安全工地的称号。

坚持文明施工,提升环境绩效,实现绿色施工。

6.3.1文明施工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形成网络,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文明施工检查,将文明施工管理列入生产活动议事日程当中,做到常抓不懈。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地面必须硬化,对有条件的部位进行绿化,施工现场的主要临时道路要进行硬化,并进行适时洒水将尘。

6.3.3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定期走访沿线居民委员会,征求群众的意见,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并尽快落实解决。

6.3.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不在现场遗留碴土。为减少施工现场的扬尘,全线安排洒水车适时洒水降尘,并设文明施工小分队每天清扫、修整社会交通便线,保证施工过程中社会交通便线的畅通和平整与坚实。现场出入口应设置防止车轮将泥土带入社会交通路面的措施。设专人清扫、洒水和清扫车轮。

6.3.5为保证社会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将施工区域与社会交通便线之间设置标准硬制围挡,在施工路口的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牌,设置行车路线标志并在夜间设警示红灯。社会交通便线在夜间设置路灯。

6.3.6对广大职工在进场前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文明施工的意识和自身素质。

6.3.7施工现场按照施工方案,在交通容易出现堵塞的地域附近,设专职交通疏导员,积极搞好施工和社会交通的疏导工作,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交通堵塞现象。

6.3.8施工现场要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为减少因施工的噪音形成扰民,原则上每晚22点至次日6点不得使用空压机等噪音大的设备,如必须使用,需采取隔音设施进行降噪。

6.3.9施工现场对固体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要有具体的管理措施,并设专人负责管理,配备必要的设施,防止遗洒、渗漏和散发。

6.3.10道路铣刨施工作业时,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6.3.11为保证施工环境清洁,在施工中做到:

2)所使用的摊铺及碾压设备安全有效,车辆整洁,排污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施工中剩余的废料使用装载机及时清运。做到活完脚下清。

4)施工中使用火箱禁止烧煤炭,使用液化气清洁燃料。

5)道路路面进行清理时采用水车冲洗,以免造成扬尘,污染环境。

6)施工中使用的运输及装载机械车辆,要保证装载材料时无遗洒现象发生。

7)施工时随施工进展,进行实时的噪音监控,随时记录数据。应尽量减少噪声污染。

第七章材料管理及降低成本措施

7.1根据施工图纸,首先编制单项工程核算表,以此为依据,控制材料的用量。

7.2加强工程材料的计划管理,确保材料供应及时准确。

7.3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部在材料使用上必须采取《限额领料制度》。

7.4施工中结合文明施工达标要求,做到施工现场清晰无杂乱材料的码放。

7.5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原材料进场尽量减少二次搬运,基本上做到及时采购及时供应,减少不必要的积压。

7.6加强对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做到不合格品不进场。

7.7对混凝土制品加强厂家验收,在施工中对小型构件加强管理,不掩埋、不丢失。

7.8根据质量方针采用回收旧料的二次运用。

7.9周转材料严格管理,成立回收小分队,及时租赁、及时回收、不积压周转材料和有效地防止配件丢失。

7.10施工现场材料进场必须码(堆)放整齐合理选材。

7.11施工中加强材料现场使用,做到活完脚下清。

7.12加强成品保护,严禁在路面上拌和砂浆。

7.13为保证路缘石的整洁,在洒布粘层油时,应使用彩条布对上述部位进行覆盖。

7.14为防止污染路面,在为机械设备加燃油时,应提前在设备下方铺塑料布。

7.15作业前,在工作区外清理好车轮。

7.16热碾停放在路面上时,应设岩棉被隔热层。

7.17施工完的路段要立即进行封闭,派专人进行巡视。

7.18方砖步道施工完成后,对其进行封闭养生,以免行人车辆对其造成破坏。

工业五路属于城市交通次干线,周边村庄、单位较多,人群较集中,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在施工中的安全。

8.1安全管理目标与指标

积极开展安全达标工作,切实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全员意识。在本工程中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施工责任事故;力争达到河北省文文明安全样板工地。

8.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坚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确保持续改进。

8.3.1防触电: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雨季施工各种电器要有防雨措施,严格电工值班制度,检查井内作业照明用24V低压电照明。

8.3.2防机械伤害:各种机械要定期检查、保养;施工前施工员要对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严禁无证上岗违章驾驶。

8.3.3防交通事故:施工期间不能完全断路,施工时除设置必要的施工围挡外,还需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及减速标志,以引起车辆驾驶员的注意;施工人员在横穿道路、铁路时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来往车辆。

8.3.4防火:现场各种机械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在办公临时设施范围内设置消防器材站。火箱等有明火设备使用时需按照有关规定,防止火情隐患发生。

在工程开工前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做到安全意识先行。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地广泛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工作贯穿到工程的始终。

对新工人必须进行3—7天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核发安全生产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8.5.1项目部在开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经审核后,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允许开工。

8.5.2坚持交底单制度,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应由施工员向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和口头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单交接手续要齐全,切实起到对班组安全生产的指导作用。

8.5.3坚持班前会制度,各生产班组,应每天坚持召开班前会,认真贯彻“三不允许作业”的内容。

8.5.4坚持班组长每日自查,项目经理每半月带队检查和指挥部每月由指挥带队检查,以及安全员的每日巡查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每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8.6道路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8.6.1现场运输材料,装车不得过满,以防沿线抛洒伤人。卸料时车辆周围不得站人,人工上车进行卸料时,脚底必须站稳,防止人随卸料一同滑落。

8.6.2摊铺基层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跟随压路机洒水人员在压路机后面跟机洒水,禁止站在压路机前面倒退洒水,防止绊倒。

8.6.3对碾压成活地段,限制施工车辆行驶,使用木马拦挡或旗语指挥,禁止跑到车前拦车,以免发生车祸。

8.6.4装卸路缘石必须先检查有无裂缝,防止抬运过程中突然断裂伤人。安装路缘石要扶稳,移动时要用小撬棍或瓦刀,防止挤伤、碰伤手指。

8.6.5摊铺沥青混凝土施工前,编制施工计划,制定安全交底制度、配备劳保用品。

8.6.6认真检查工具的完好,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修复或更新,工具的把柄安装牢固、结实,防止施工掉头,出现意外事故。

8.6.7设置安全轻便的护栏和安全标志牌,夜晚设置红色警示灯,派专人负责交通管理,指挥车辆和行人。

8.6.8禁止非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以免影响施工和发生不安全事故。

8.6.9人工摊铺沥青混凝土必须按顺序由路边开始,扣锨摊铺,锨锨重叠,保持横向齐头前进。

8.6.10人工摊铺时,施工人员精神集中,随时防止工具碰人,烧锨时严禁向火中泼柴油,火炉要有专人看管。

8.6.11施工人员须穿隔热鞋,防止热料烫伤脚。

8.6.12人工跟机补料,动作要灵活,防止事故的发生。检查井、收水口在铺油前盖好,防止摊铺时发生绊跌事故。

8.6.13摊铺机在摊铺作业中禁止闲杂人员上机或接近机械。

8.6.14在摊铺沥青砼时,施工人员使用的火箱不得使用燃煤,选用燃气用火。施工中需明火作业时,必须找保卫部门开据“用火证”,并具有防范措施及防火器材。

8.6.15沥青混凝土在碾压工作时,压路机司机先检查机械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工具、障碍物等,以免发生事故。非压路机司机不准上机操作。

该工程的质量目标为河北省优质工程并达到精品工程。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目施工质量达到甲方要求和河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维护本企业形象,争创文明施工工地,提高经济效益DB4403/T 43-2020 公安系统智慧园区建设导则,特制定此成品保护措施。

9.2.1所有成品或半成品必须由质控员、材料员进行标识,合格的可以用于工程当中,不合格的及时清退出场,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

9.2.2在基层摊铺、压实、检验合格后,进行养护期间,道路进出口应设专人看护,并设围挡,禁止车辆通行,特别是履带车。否则会导致基层表面松动或结构破坏。

9.2.3道路结构层施工时,当进行乳化沥青洒布时,应将两侧道牙铺上塑料布,防止乳化沥青溅到道牙上,造成污染。检查井应盖好井盖,防止井子内壁受污染。

9.2.4进行道路面层摊铺过程中,两侧设专人看护某市政工程绿色环保施工方案,防止汽车、履带车及行人上路面。

9.2.5设专人管理,禁止在路面及人行步道上拌和砂浆。

9.2.6严禁在已铺砌完成的人行步道上停放任何机械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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