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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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塔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塔吊安装架设时应按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进行。塔吊在架设前应对架设驱动机构进行检查,保证机构处于正常状态。

(2)安装时风速除非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一般不大于6 m/s。

  (3)周围有建筑物的场所DB45/T 1885-2018标准下载,应注意塔吊尾部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4)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应避免塔吊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近程。塔吊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根据该工程的现场情况为:

①、1-15kV的输电线路沿垂直方向3m;沿水平方向1.5m。

②、<1kV的输电线路沿垂直方向1.5m;沿水平方向1m。

如果条件限制不能保证上列要求,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

(5)塔吊基础必须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混凝土基础,改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并满足塔吊的稳定性的要求。

(6)塔吊在安装前.使用前和拆除前都必须到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报监手续后才能进行。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有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7)司机及塔吊指挥和起重工都必须是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

(8)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的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塔吊的构造.和安全装置的功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塔吊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以及该塔吊的维修保养技术。

(9)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10)在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1)司机必须认真做好塔吊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

(12)严禁司机酒后上机操作。

2、混凝土搅拌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搅拌机运转时,严禁把铲、耙等工具伸进搅拌桶内。必须进入桶内清理时,一定要停机停电后才能进行操作,并有专人在机外看护。

(2)搅拌机必须安装在坚实平整的场地上并做好排水措施,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用轮胎代替支撑。

(3)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是否状态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4)当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升起并固定好。在清理料斗底部的混凝土块时,必须将料斗用挂钩挂住或用木杆架住,以免料斗落下伤人。

(5)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搅拌机的机械性能,专人专机作业。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下班时必须停电并拉下闸刀,并在电箱上上好锁。

3、砂浆搅拌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检查搅拌机的传动部分,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无应牢固可靠,操作灵活。

(2)启动后,先经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边加料边加水进行搅拌作业。

(3)作业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4)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运转时,应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才能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5)作业后,应做好搅拌机内外的清洗,保养及场地的清洁工作,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4、钢筋弯曲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换轴或可变档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的2.5倍。

(3)检查芯轴、档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坚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于确实安在档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5)作业时,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高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6)弯曲钢筋时,严禁弯曲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7)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8)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明上。转盘换向时,必须在机器停稳后进行。

5、钢筋切断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坚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高速切刀间隙。

(3)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位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进行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強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剪切多根钢筋时,钢筋的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的规定值。

(7)剪切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着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时,应用套管或夹钳将钢筋夹住。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8)当发现机械运转有不正常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9)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6、电锯.平刨.砂轮切割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电锯.平刨.砂轮切割机应安装按钮开关并做好绝缘和保护接零,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开关箱应设置爲移动式并配置漏电保护器。

(2)电锯.平刨.砂轮切割机必须有传动部位防护罩等安全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3)使用平刨机时,身体应保持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放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少于3cm,禁止用手在料后推送。

(4)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5)刨料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mm以内,长度在250mm以下的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6)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内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作业。

(7)换刀片时应拉闸断电或脱掉皮带,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和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得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开刀背不少于10mm。

(8)使用平刨机现场要有防火措施,备有消防用品,完工后要及时清除刨花木削保持场地干净,切断电源。

(9)砂轮片受潮、变形、裂纹、缺口或接触过油类、碱类的砂轮不得使用。受潮的砂轮片,不得自行烘干使用。

(10)砂轮切割机在操作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安全,现场设飞溅物防护挡板;空载试运行无异响,如有反转应在调整后重新紧固螺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11)砂轮切割机在操作时必须用紧固卡夹紧要加工的物品,严禁手持物品悬空切割。

(12)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位于砂轮片一侧,严禁位于砂轮片同一直线上。

7、井架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规定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井架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使用前和拆除前都必须到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报监手续后才能进行。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有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2)使用前检查井架的架体有无变形,所有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并反应灵敏可靠;电器设备、保护接零及操作系统是否可靠;缆风绳、地锚、附墙装置等有无松动;作业司机的视线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3)作业时,物料在吊蓝内应分配均匀,不得超出吊蓝。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4)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5)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6)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7)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8)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9)装设摇臂扒杆的物料提升机,作业时吊蓝和扒杆不得同时使用。

(10)维修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同时设专人监护。

(11)作业后,应将吊蓝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到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电箱。

(12)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全防护措施:

架体用密目式安全网做三面围护;低层进料口搭设安全防护棚;把杆用的钢丝绳必须做过路保护;把杆拉绳要加设一道保险绳;必须安装避雷装置和重复接地装置。

8、电焊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施工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设置或在高层集中设置,并应编号。

(2)布置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搭设防护棚。

(3)电焊机外壳要做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4)电焊机各线圈对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阻值不得小于0.4m。

(5)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

(6)电焊机的一次降压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意拖地,其长度不大于5m。

(7)电焊机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9、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长期停用和新领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测试绝缘情况。

(3)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零。

(4)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设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

(5)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坏、无裂痕并绝缘良好。

(6)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因故离开现场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7)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地。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

(8)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9)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10、潜水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泵应放在坚固的箩筐里放入水中,或将泵的四周设立坚固的防护网。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沙的混水中使用。

(2)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出水管。

(3)泵应装设接零保护和动作电流小于15mA的漏电保护器,工作时周围30m内水面不得有人员进入。

(4)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在使用时,要经常注意水位变化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缆不得于井壁、池壁接触。

11、蛙式打夯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蛙式打夯机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冻土及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

(2)作业时扶手上的按钮开关和电动机的接线均应绝缘良好。发现有漏电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4)作业时应防止电缆线被夯击。不得在斜坡上夯行。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四周1m范围内,不得站立非工作人员。

(5)多机作业时,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

(6)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卷好电缆线,清除夯机上的泥土,并妥善。

二、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本工程采用落地式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脚手架材料(钢管、扣件、安全网)在进场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凡是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一律不准使用。

2、脚手架的地基要求:脚手架的立杆要垂直稳放在平整、夯实的地基上,里外均设置扫地杆,立杆底部设置座和垫板。

3、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和剪刀撑的要求:

(1)立杆:纵距不超过1.5m,步距不超过2m,横距不超过1.05m,立杆搭接(除顶步外)必须采用对接连接,对接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

(2)纵向水平杆:宜采用搭接的方式并设置在立杆内侧;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等间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

(3)横向水平杆:在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固定且严禁拆除,两端均应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剪刀撑: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7根且不小于6m,要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4、拉结方法:本工程有24m以下的外架,也有24m以上的,因此要求的拉结方法也不同。本工程的外脚手架拉结均采用二步三跨。连墙件要设置在主节点外(距主节点不大于300mm),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采用下斜连接。24m以下的外架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的拉结方式;24m以上的必须采用刚性拉结。

5、人行上下通道的要求:搭设宽度应不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拐弯处要设置平台。通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1.2m高的栏杆及180mm高的挡脚板,并设置可靠的连墙件和步级防滑条。

6、脚手板、挡脚板的要求: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稳铺,离开墙面120~150mm。对接或搭接铺设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7、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剪刀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8、严禁将Φ48与Φ51的钢管混合使用。

9、外脚手架的验收:每次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只有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0、外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应依照本工程《外脚手架安装及拆除方案》进行。

三、“三宝”、“四口”与高出作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

(3)使用安全带应正确悬挂,采用“高挂低用”的原则。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坑、井口,通道口。

(1)施工现场的“四口”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栏及防护栅、门。

(2)“四口”的防护措施必须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3)出入口处通道口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高度而定,要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建筑物高度h=5~15m时,R=3m;

     h=15~30m时,R=4m;

     h>30m时,R>5m。

(1)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安全防护措施。

(2)模板支撑和拆卸、钢筋绑扎、砼浇筑、门窗安装时的悬空作业,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线上作业,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凳)或搭设操作平台。

(3)当进行各工种的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线上操作,必须处于依时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模板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少于1m,堆放高度不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

(5)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分层或分段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A、B栋采用电缆埋地,C、D、E、F栋采用木电杆架空的线路敷设方式。

2、线路敷设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进行敷设。如有更改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做好更改资料后才能进行。

3、引入高层建筑的配电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引至各施工层的配电线路应用电缆沿电梯井架设,且每层不小于一个绝缘支撑点。

4、所有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凡有接驳口及外绝缘层有明显机械损伤的电缆,必须按架空规定敷设。

5、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复接地。

6、与电气设备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绿/黄双色铜线。作防雷接地的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7、根据本工程现场情况,本工程应配置一名电气安全负责人,负责日常安全用电管理,另外须配备三名持有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电工证的电工。

8、施工现场内的一切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移动必须由电工负责。非电工人员严禁私自安装、维修、移动一切电气设备。

9、现场电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并在开关手柄处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牌方可工作。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作业。

10、设备运行中漏电保护器发生跳闸时,必须查明原因后才能合闸送电,发现漏电保护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现场电工自行修理漏电保护器。

11、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头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连接电源与下一级配电线路。

12、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保护原则安装电气设备,严禁一闸或一漏控制或保护多台电气设备。

13、施工现场内(包括电工室内和办公室)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220V的施工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14、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保卫、门卫安全保护措施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安排保卫人员轮流值班,对进出人员、车辆及物资进行登记,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遇突出性、紧急、危险等情况,门卫应视情况迅速开、关大门。

  4、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治安和社会稳定教育,及时发现和排除不稳定人员。

  5、加强对分包单位保卫工作的管理指导。

  7、施工现场若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专业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并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防火知识。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仓库、厨房、民工宿舍等设施应在显眼中按规定配置足够有效的灭火器具,每25m2配置一个有效的ABC型灭火器。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4、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断电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置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现场消防设施要齐全,在显眼处挂设足够的灭火器。

  7、明火要实行生火审批制度,生火时要有专人看护,煮饭后要灭火后才能离开。

  8、工地要设吸烟处,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不准乱扔烟头。

  9、现场施焊时,要注意做好防火措施。

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浆、废水不得溢流到路面堵塞下水道,也不得将有沉淀物的污水直接排入当地排水设施。

  4、施工时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扰民,现场噪音不得超过85分贝。

防止“五大”伤害事故与“五个”预防专题防范措施

一、防止“五大”伤害事故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出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技术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防止带病作业造成高出坠落。

(3)施工中对高出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机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4)高出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才能使用。

(5)尽量不要在雨天进行高出作业,必须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6)对于临边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基坑周边、卸料台周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7)对于在建工程四周必须搭设钢管脚手架并挂密目式安全网。

(8)对于搭设外架、井架、塔吊等高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及穿好防滑鞋,防止高出坠落。

(1)现场电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并在开关手柄处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牌方可工作。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作业。

(2)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自动开关脱扣器的整定电流或开关、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

(3)设备运行中漏电保护器发生跳闸时,必须查明原因后才能合闸送电,发现漏电保护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现场电工自行修理漏电保护器。

(4)施工现场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5)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如振动器、手持式电动工具等)的操作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6)电源电缆长的移动式用电设备,必须设专人调整电缆(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电缆线浸水作业。

(1)高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防止杂物坠落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3)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作业时禁止相互间抛掷物件和工具。

(1)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经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操作人员在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带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工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禁酒后作业,在非生产时间内不得私自使用机械设备。

(5)操作和配合人员,都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劳保用品;严禁在作业中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工作,以免造成机械伤害。

(1)本工程土质较软,在基础开挖时,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必须采取打木桩加固措施,以免造成土方坍塌。

(2)对于楼板砼的施工,须派木工跟班,检查顶木的支撑情况,发现支撑走动,松动要及时加固,避免坍塌事故的发生。

  (3)在拆除外脚手架时,不要立即全部拆掉拉接件,以免造成外架坍塌。

二、“五个”预防防范措施

  1、工程赶工时,工人的思想麻痹,各工种交叉作业,机械设备抢用,如井架抢着使用,各工种使用井架的信号不一样,就会造成事故发生,临时用电也一样,用电时要挂牌,机械设备要注意维修,不能带病作业,须更加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工程收尾时,工人的思想麻痹,一些材料乱堆乱放,安全意识放松,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并做好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的安放,让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春节前,工人回乡心切,工作思想麻痹,一定要加强节前节后的工人再教育工作,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措施,并密切注意工人的情绪。

  本工程施工环境不足地方,采取挂安全警告标识牌,加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对工人配备足够的劳保用品。

  在气候异变时期,或流感高发时期,一定要注意工人身体情况,防止多发病的发生,工人不能带病作业,定期对工棚进行消毒,注意厨房的卫生及个人卫生,杜绝疾病的传染途径。

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措施

一、安全技术资料编写与实体真实相符,并与施工进度同步。

二、安全技术资料按“标准”分项收集编写,资料收集齐全后装钉成册,编写目录、序号和封面。

三、资料封面的编制要求:⑴公司全称;⑵项目工程名称;⑶编制人签名,除公司全称外其余栏目后均应标上签字日期;⑷项目经理签名;⑸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⑹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签名等栏目,除公司全称外其余栏目均标上签字日期。

四、地基与基础竣工报验收前,应把该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资料报送有关人员审定完备后方准验收。

五、从基准面施工至主体二层或构筑物工程施工高度(距离基准面)达2米时项目工程部必须把该段的安全技术资料报送项目管理部工程科审定后送报市建管处备案抽检。

六、主体封顶后报验主体分部前项目部应把主体工程封顶前的安全资料报送项目管理部工程科审核齐全后由项目部装钉成册送回公司施工管理部再报送市建管处进行备案。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部应把全部安全技术资料报送项目管理部工程科审核齐全后,由项目部最后装钉成册送公司施工管理部报送市建管处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备案手续。

八、工程因故停止施工达90日以上,应在复工前5日内项目部应把复工前的安全技术资料报送项目管理部工程科审核,齐全后报送市建管理处申请办理复工核准手续批准复工。

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措施

一、安全事故的报告措施

GB/T 5489-2018标准下载二、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措施

  4、特大安全事故由市政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和总工会等参加调查,由公司经理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工作。

  5、急性中毒、爆炸、火灾事故,由公司保卫部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如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和毁灭证据。

  7、事故调查应实事求是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制定改进措施。

GB/T 37783-2019标准下载  8、安全事故的处理措施应严格按照公司事故处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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