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住楼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村民自住楼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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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住楼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6)、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对特殊工种检查持证上岗情况,坚持巡视检查制度,制止违章,一般隐患要立即排除,重大隐患要停止施工,立即整改,无力解决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经理。

7)、参加每周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检查。

8)、发生重伤、死亡、多人事故应及时立即报告上级,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YD∕T 5241-2018标准下载,发生一般工伤,应负责查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改进防护措施。

(5)、安技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项目经理部贯彻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规定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作业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发放操作证。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报告伤亡事故并做好事故档案的立卷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及革新挖潜改造等工程项目和引进设备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9)、检查指导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监督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

(5)、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向施工人员贯彻安全法规和劳动保护法规及有关规定。教育作业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对不听劝告者给予处罚。

3)、接受任务前应先审核工长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交底作业内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原有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常工作。

4)、检查各道工序工种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合格,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合理配备工程施工操作人员,不得把无证或有禁忌病症人员分配上岗。上岗前严格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带,不合格者不应分配工作。

5)、参加工地组织的安全检查,接收工长,安技人员或主管部门安全检查的整改意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事故调整,发生重伤、死亡、多人受伤事故,服从现场或主管部门指挥,配备项目部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1、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

1)、公司有关科室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台帐,由培训科、质安科、工程科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受培训人员为:刚参加工作的学生、刚调入本单位的其他专业人员、分包单位新注册的人员、参加实习的学生等)。

2)、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培训教育计划,培训科负责组织人员及台帐管理,质安科、工程科负责具体培训教育内容及实施。

3)、对新注册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工种施工对安全操作的不同要求,讲解大危险场所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要点

4)、新进场的施工人员经过培训教育后,要参加安全培训教育的考试,完成全部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方才准许进入施工现场,但应有专人带领一周。

1)、对转场工人进行施工现场情况和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的教育。

2)、对转场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的教育。

3)、对转场工人进行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教育。

4)、对转场工人进行本项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1)、对交换工种工人进行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和安全要求教育。

2)、对交换工种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3)、对交换工种工人进行易发生事故点和有毒有害地方教育。

4)、对交换工种工人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教育。

5)、对交换工种工人进行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1)、对其进行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

2)、对其进行特种作业的操作和防护要求教育。

3)、对其进行危机情况下的处置要求教育。

1)、班前安全活动由各班组长对工长介绍本班组当天施工情况,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检查本班组工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

2)、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形成制度,按照规定坚持执行。

3)、班前安全活动应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抽查、指导、管理,每次活动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

第六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经营单位购置,不准购置其它渠道货源。

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安全性能应达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

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安技部门和采购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登记入帐。

劳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保管仓库应有防潮、防虫兽措施,不得无故损坏。

发放部门应根据领用人的工作性质、劳动条件等进行发放,领用人有权拒绝用不合格的劳保用品。

定期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出现破损时应随时领用、发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领用或发放。

安技科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配带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应责令停工,及时申报主管经理解决。

已到期限的,或已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办理报废申报单,主管经理签字后清理、消帐、重新购置。

第七章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为认真做好项目部员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善后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标准化、依据劳动部门、天津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对伤害程度划分为:轻伤、重伤、死亡。其中:轻伤是指员工受伤后,需休息2日以上,但不够重伤的伤害;重伤:指员工负伤后符合“京劳险(1997)37号令”规定范围的伤害。

3)公司经理应对员工的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对本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

1)、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将事故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及时向总公司安技部门报告。

2)、轻伤事故报告至总公司时间不超过六小时。

3)、发生重伤事故后,项目部应立即报告公司安技科和经理,重伤、死亡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当发生三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事故,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还应向总公司报告。

5)、事故报告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分析的初步原因、受伤者姓名、所属部门等表达清楚。

6)、发生重伤、死亡等重大伤亡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挽救伤员,任何人不得改变或伪造事故现场,事故调查未结束或未经劳动安全部门批准,不准擅自清理现场。

1)、轻伤由安技科组织项目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事故负责人,拟定防范措施及做出对事故负责人的处理意见,认真填写事故登记表,做好入帐记录。

2)、重伤事故调查则由公司主管经理参加主持,由劳务科、安技科组成事故调查组。

3)、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和其它上级执法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其工作程序:

(1)、现场勘察、搜集有关资料。

(2)、进行事故分析。

(3)、进行事故现场处理。

(4)、拟定防范措施。

(5)、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1)、轻伤事故发生后,安技科在48小时将事故报告、登记表、诊断证明书、责任者书面报告等资料进行登记汇总。

2)、发生重伤事故及重大伤亡事故后,公司根据调查报告结果填报有关资料,等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后,持处理意见报劳动监察部门审批结案。

3)、重伤及重大伤亡事故要有完整的事故档案材料,其内容应包括:

(1)、工伤事故登记表;

(2)、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及指示;

(3)、现场调查记录、图示、照片;

(4)、设计资料、鉴定、试验报告;

(5)、人证、物证材料;

(6)、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材料;

(7)、医疗诊断证明书;

(8)、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等;

(9)、处理、处分决定;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部一切生产活动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生产和施工发生矛盾时,首先要保证安全生产和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应采取强制性手段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3)、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施工典型范例的观摩活动以点带面,提高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水平。

4)、对在不良环境中作业、主体作业等到易有安全隐患区域施工,应制定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除设专人监护外,应增加对这部分区域施工的检查和指导。

5)、大雨雪或其它灾害性天气发生后,项目经理组织安技科对作业环境及施工机具的电气部分做重点检查,确认安全无故障后方可继续施工。

6)、服从上级安检部门对安全工作提出的检查意见。

7)、安全检查的具体规定:

(1)、公司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生产副经理组织安技科、项目经理部作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的时间、人员、工程项目、内容、安全施工状况、存在隐患等记录在台帐内。

(3)、安技科按公司的规定进行月度安全检查外,还应经常对高空作业、主体交叉作业等不良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下令停工,立即进行整改。

(4)、安技员每日对分管的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巡视,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检查、指导安技工作,检查施工人员对安全防用具的正确使用。对安全隐患有下令停工权。

(5)、对反复出现的同一类通病的安全问题,安技科要召开公司范围的分析会,研究解决办法,制定防范措施。

(6)、安全员应将安全检查巡视情况做好安全检查巡视记录。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整改完毕后用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整改资料。整改资料应及时归档。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电源采用直埋电缆引入,施工现场主线路采用埋地设置,分支线路采用架空设置,用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架设。

施工现场设总配电箱,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是用电设备,施工现场用电应明确的保护用品,符合三级配电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配电箱使用安全主管部门批准的产品,保证每个配电箱内均设有漏电保护装置。

固定闸箱的下底距地应在1.3—1.5M之间,流动闸箱不得放在地面上,应有牢固支架竖直架设,箱底距地面在0.6—1.05M之间,电闸箱周围及下部不能有杂物,周围空间可供2人同时工作,与被控制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M。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装设接地线,应有二人进行,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戴防护用品。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线路上上禁止带电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施工现场用电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用电事故隐患,在检测时应填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验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表等。

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现场施工照明用电采用36伏的低压电,严禁使用220伏电压照明。

第十章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与临边、临街、一期工程设置围档,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平整,道路坚实畅通,入口处设置砼路面。

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采用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

施工现场的孔、洞、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设置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

施工现场设有排水沟,保持排水畅通,不得随意排放。

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应当设置专业指挥人员,并禁止在起重物下作业。

施工现场应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施工现场的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应分离,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施工时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消除施工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依据国家颁布的“三项法规”、“五项规定”和建设部部颁标准、公司双向安全管理的标准为依据,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技术措施是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个别的不安全行为和个别物体不安全状态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安全施工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安全管理强制性执行措施之一。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工程情况、施工内容、周围环境、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范围及运行状态,必须熟悉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满足下列要求:

1)、对不同的施工特点,从安全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对某些可能带来不安全因素的施工方法,从安全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3)、对各种不同的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因素,从安全装置方面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4)、施工作业可能给其它施工人员、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或居民造成危害,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5)、对施工中存在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危险,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4、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多种交叉作业应采取的安全防护。

2)、高空作业应进行的安全防护。

3)、高空作业建筑施工,垂直运输的安全措施及防护。

4)、防暑、防风雪、防大风、防火、防尘的具体防护措施。

5)、大型机电设备水平、垂直吊装就位的安全防护。

6)、中小型电动工具使用、电动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

5、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审批的一般规定。

1)、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报安技科备案。

2)、安技科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认真分析,核验后进行审批。

3)、安技科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4)、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供水站施工组织设计新,需要在实施过程中补充、调整改变安全技术措施,应编制补充措施,审批后方可实施。

5)、对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或不认真执行的施工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记录,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做到及时、真实、完整归档。

3)、协助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加强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加大安全生产的奖惩力度沈阳警官培训中心砖砌体工程施工方案,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项目部组织专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记录台帐,每季度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5、对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5元,对违反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1000元的罚款,把罚款所得记入安全奖励基金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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