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栋高层住宅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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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栋高层住宅施工组织设计

11.1.1制成品保护

11.1.1.1车间制成品指车间生产的成品

木门、铝合金门窗,按放样单加工断料弯曲成型的钢筋、预埋件、金结制品及其它进场的装饰品、砼构件等。

11.1.1.2场地堆放要求:

▲木门、钢门、铝合金窗、木扶手等木、铝制品、不锈钢制品、装饰用成品应堆放在室内场地,钢筋制品、砼构件及金结制品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检测评估及监测技术规范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检测评估及监测技术规范,预埋件等可堆放在室外。

▲场地要求:地基平整、干净、牢固、干燥、排水通风良好、无污染。

▲所有成品应按方案指定位置进行堆放,运输方便。

11.1.1.3成品堆放控制

▲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下垫木;叠层堆放,上、下垫木;水平位置上下应一致,防止变形损坏;侧向堆放除垫木外应加撑脚,防止倾覆。

▲成品堆放地应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

▲成品上不得堆放其它物件。

11.1.1.4成品运输

要做到车厢清洁、干燥,装车高度、宽度、长度符合规定,堆放科学合理;超长构件成品,应配置超长架进行运输。装卸车做到轻装轻卸,捆扎牢固,防止运输及装卸散落、损坏。

11.1.2.现浇钢筋砼工程成品保护

11.1.2.1钢筋绑扎成型的成品质量保护

▲接地及预埋等焊接不能有咬口、烧伤钢筋。

▲木工支模及安装预埋、砼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

▲基础、梁、板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任意踩踏或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变形。

▲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污染应及时清理干净。

▲水平运输车道应按方案铺设,不能直接搁置在楼板钢筋面上。

11.1.2.2.模板保护

▲安装预留、预埋应在支模时配合进行,不得任意拆除模板及重锤敲打模板、支撑,以免影响质量。

▲模板侧模不得堆靠钢筋等重物,以免倾斜、偏位,影响模板质量。

▲禁止平台模板面上集中堆放重物。

▲砼浇筑时,不准用振动棒等撬动模板及埋件,特殊部位砼应反锹入模,以免模板因局部荷载过大造成模板受压变形。

▲水平运输车道,不得直接搁置在侧模上。

▲模板安装成型后,应派专人值班保护,进行检查、校正,以确保模板安装质量。

11.1.2.3砼成品保护

▲砼浇筑完成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砼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覆盖保护。雨期施工砼,应按雨期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砼终凝前,不得上人作业,应按规定确保间隔时间和养护期。

▲楼层砼面上应按作业程序分批进场施工作业材料,尽量分散均匀放置,不得集中堆放。

▲下道工序施工的或堆放的油漆、酸类等物品,应用桶装放置,施工操作时,应对砼面进行覆盖保护。

▲不得随意开槽打洞,安装应在砼浇筑前做好预留预埋。

▲砼面上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应垫板,并应作好防污染覆盖措施,防止机油等污染。

▲不得重锤重物击打砼面。

▲砼承重结构模板应达到规定强度方可拆除。

11.1.3砌体成品质量保护

11.1.3.1需要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门窗框应同砌体有机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11.1.3.2砌体完成后按标准要求进行养护。雨期施工按要求进行覆盖保护,保证砌体成品质量。

11.1.3.3砌体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保证外观质量。

11.1.3.4不得随意开槽打洞,重物重锤击撞。

11.1.3.5挑、拱、砌体的模板支撑,应保证砌体达到要求强度后方能拆除。

11.1.4楼地面成品保护

11.1.4.2雨期施工要求做好防雨措施,以确保楼地面质量。

11.1.4.3水泥砂浆、广场砖及地砖等硬块料贴在楼地面,不允许放带棱角硬材料及易污染的油、酸、漆、水泥等物料。

11.1.4.4下道工序进场施工,应对施工范围楼地面进行覆盖保护,对油漆料、砂浆操作面下,楼面应铺设防污染塑料布,操作架的钢管应设垫板,钢质扶手挡板等硬物应轻放,不得抛敲撞击楼地面。

11.1.4.5注意清洁卫生,高层建筑应在楼层内指定位置设置临时厕所,以确保清洁卫生。

11.1.4.6严禁在楼地面敲钉、生火。

11.1.5门窗成品质量保护

11.1.5.1木门框安装后,应按规定设置拉档,以免门框变形。

11.1.5.2运输车道进出口的门框两边应钉槽型防护挡板,同小车高度一致,以免小车碰坏门框。

11.1.5.3铝合金门窗框塑料保护膜完好,不得随意拆除。

11.1.5.4不得利用门窗框销头,作架子横挡使用。

11.1.5.5窗口进出材料应设置保护挡板,覆盖塑料布防止压坏、碰伤、污染。

11.1.5.6施工墙面油漆涂料时,应对门窗进行覆盖保护。作业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不得碰撞挤压门窗。不得随意在门窗上敲击、涂写,或打钉、挂物。门窗开启,应按规定扣好风钩、门碰。

11.1.6装饰成品质量保护

11.1.6.1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厅堂、房间,每一装饰面成活后,均应按规定清理干净,进行成品质量保护工作。

11.1.6.2不得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

11.1.6.3作业架子拆除时应注意防止钢管碰撞,脚手板应轻放。

11.1.6.4门窗及时关闭开启,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门窗应关严,防止装饰后霉变。

11.1.6.5严禁用火、用水,防止装饰成品污染受潮变色。

11.1.6.6对室外、厅堂、雕塑装饰品设置防护栏杆保护。

11.1.6.7高层建筑应按层对装饰成品进行专人值班保管。

11.1.6.8因工作需要进房检查、测试、调试时,应换穿工作鞋,防止泥浆污染。

11.1.7屋面防水成品保护

11.1.7.1屋面防水施工完工后应清理干净,做到屋面干净,排水畅通。

11.1.7.2不得在防水屋面上堆放材料、杂物、机具。

11.1.7.3不得在防水屋面上用火及敲踩。

11.1.7.5因设计变更,在已完防水屋面上增加或换型安装设备,必须事先做好防水屋面成品质量保护措施方能施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质量检查复验。如有损坏及时修补,确保防水质量。

11.1.8交工前成品保护措施

11.1.8.1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满意,项目施工管理班子应根据楼层高低,在装饰安装分区或分层完成成活后,应专门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查,进行成品保护工作。

11.1.8.3成品保护专职人员,必须按照质量保证计划中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制度办法,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工作。

11.1.8.4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11.1.8.5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前,任何人不得在工程内使用任何设施。

11.1.8.6对于原材料、制成品、工序产品、最终产品的特殊保护方法由现场在施工时编制详细方案。

11.1.8.7当修改成品保护措施,或成品保护不当需整改时,由原措施编制人制定新的保护措施,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交成品保护负责人执行。

11.2、雨季施工措施

昆明地处亚热带地区,温湿多雷雨,为保证施工安全,塔吊、井架不倾覆,施工质量不受影响,现场文明施工能做好,施工中采取以下措施:

11.2.1做好现场排水工作,及时将地面积水排出场外。

11.2.2砼浇捣时,如遇到暴雨,应用蓬布将施工处加以覆盖,并按规范要求留设施工缝。

11.2.3施工中作好塔吊、井架等防雷工作,作好防雷接地,利用结构钢筋作为接地引下线,现场机具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雨天机具设备应加以覆盖,做好防雨防漏电措施。

11.2.4雷暴雨来临前,必须先检查现场机具及外架,加固大型机具及施工外架,作好防风、雨工作。

11.2.5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塔吊暂停使用,塔吊要放松旋转动刹,使伸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11.2.6大雨或大风来临时,现场必须设人员值班,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大雨或大风后应对现场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整修,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1.2.7大雨大风来临前,现场要储备足够的物资以便大雨大风后,迅速投入施工,保证施工继续进行。

11.2.8进入装修阶段后,做好天气预报工作,在风雨来临之前关闭好门窗,以放雨水进入室内,特别是在交工阶段,楼层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巡视,以确保受损。

11.3.1保健措施:

1.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和入暑的健康检查,凡检查不合格者,均不得在高温条件下作业。

2.炎热时期应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和防治观察。

3.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尽量避免在高温天气进行大工作量施工。

4.对高温作业者,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

5.采用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适当调整作息时间,早晚工作,中午休息。

6.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确保防暑降温物品及设备落到实处。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尽可能调整劳动力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法,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11.3.2技术组织措施:

1.确保现场水、电供应畅通,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围护与检修,保证其能正常操作。

2.在高温天气施工的如混凝土工程,抹灰工程,应适当增加养护频率,以确保工程质量。

3.加强施工管理,各分部分项工程坚决按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不能因高温天气,而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二章总承包协调管理

12.1、总承包管理目标

12.1.1总承包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的总管理目标,各分承包商根据总承包提出的管理目标制定相应措施保证总体管理目标的实现。

12.1.2总承包将采取开会学习、黑板报等有效宣传形式使项目全体员工(包括各分承包商)都能熟悉和理解项目管理目标,并能坚持贯彻执行。

12.1.3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及各分承包商由于自身原因而造成项目管理目标未能如期实现,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2.1.4对由总承包直接分包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总承包直接监控,及时对其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的配合问题进行考核管理;由甲方直接分包项目,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也应接受总承包的统一部署、宏观协调管理。

12.2、施工总承包管理原则

12.2.1甲方直接分包的分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后,应与总承包签定施工配合协议;由总承包直接分包的分承包商与总承包直接签定施工合同,在配合协议或施工合同中双方须明确责、权、利,共同遵守。整个项目坚持在总承包统一协调管理的原则,以保证工程有序、顺利的进行,任何违约行为都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2.2.2加强总承包与分承包商的合约管理工作。

12.2.3总承包直接分包项目,首先应向甲方、监理申报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有关资料,由甲方、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12.2.4总承包在施工过程中应有效履行其职责,通过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对分承包商加强管理。

12.2.5分承包商应遵守总承包为保证项目整体目标得以实现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直接分包的分承包商如果对其中某些存在异议,可请甲方、监理协商解决。

12.2.6分承包商应与总承包一道共同遵守有关的法律、法令和规章。

12.2.7分承包商应接受总承包对项目按ISO9002标准程序管理。

12.3、总承包施工协调管理

12.3.1总承包负责对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配合问题进行统一协调解决。

12.3.2总承包应为各分承包商提供必须的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各分承包商应服从总承包统一管理安排。

12.3.3总承包根据现有施工条件应为各分承包商提供生产区域内垂直运输配合,各分承包商应服从总承包统一调度安排。

12.3.4总承包根据现有施工条件应为各分承包商提供其他配合工作,如脚手架、指定办公地点、设备堆放场地等等。

12.3.5各分承包商应及时向总承包反馈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以便协调解决,予留、予埋部分为避免出现遗漏和错埋现象,除分承包商自检隐蔽记录外,经总承包检查正确合格后方可浇注砼。

12.3.6项目施工中的协调管理遇到的各种问题可采用工程联系函、定期协调会议、专题协调会议、现场直接协调解决等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施工配合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12.3.7坚持工程协调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生产协调会,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个种问题,对会议内容由总承包整理成会议纪要,打印下发分承包商执行。

12.3.8各工种工作面交接坚持书面交底制度。上道工序施工完毕,须由其他专业插入施工时,双方应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符合要求后双方签字认可办理工作面移交手续。各专业应同时采取措施做好工作面内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确保现场不因工种交叉施工而显得凌乱,有效保护各工种的劳动成果。

12.4、施工总承包管理对施工质量的管理

总承包对单位工程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总承包对分包工程的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的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承包负责。

12.4.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督促分承包商重视分包工程质量,实现整体创优目标。做好施工过程中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方针。特别做好主要分部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监控,对主要的结构部位、关键设备、关键部位的质量一定要制定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

12.4.2分承包商应按照合约的各项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及时修补缺陷,做好对工程施工的各方面管理工作。

12.4.3分承包商应及时收集本专业的各种保证资料,如:承建资格证书、各种材质证明、质评资料等。

12.4.4分承包商应与总承包一道密切配合,采取适当措施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总承包制定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规章制度,下发各分承包商共同遵守,对破坏成品、半成品者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12.4.6分承包商应根据总承包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制定相应措施,合理插入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12.4.7审查分承包商资质和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施工方案中所确定的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是否科学合理,施工措施是否得当,有无工程质量方面的潜在危害。

12.4.8做好隐蔽工程、预备工程的检查。对定位放线、高程和水准点引测、钢筋绑扎、防水工程、管道试压冲洗等要及时派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4.9把好材料、设备的质量验收关。对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性能、技术参数、质量要求均应事先对分包商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具体的验收办法。凡未经检查确认或经检查不要求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12.5、施工总承包管理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2.5.1根据总承包施工进度计划分承包商应及时制定各自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施工进度计划、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以便总承包对工期分阶段宏观控制。

12.5.2总承包负责给分承包商留出必须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面,督促分承包商按照计划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12.5.3分承包商进场施工需要总承包提供各种施工条件,均须提前提交书面计划,由总承包统一调配,保证施工进度有序进行。

12.5.4以甲方要求的竣工日期为总施工计划目标,各分承包商必须按照计划进场,备齐相关机械设备、材料。各分承包商应分别编制本专业的施工进度计划,总承包在此基础上根据现场合理的施工顺序要求,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下发各分承包商共同执行。各分承包商根据施工计划合理调整、调配各生产要素,总承包负责检查、督促进度计划落实情况。

12.6、施工总承包管理对施工安全的管理

12.6.1总承包应检查、督促分承包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工地人员安全及施工安全。

12.6.2总承包制定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发各分承包商共同遵守执行,确保施工安全。

12.6.3总承包应检查、督促分承包商对进场工人做好进场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12.6.4总承包组织分承包商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健全的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指出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12.6.5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2.7、总承包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控制

12.7.1总承包制定项目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下发各分承包商,督促共同遵守执行。

12.7.2总承包应检查、督促分承包商与一道共同遵守国家、昆明市政府关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令和规章。

12.7.3施工现场临建、材料、设备堆放、加工场地总承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各分承包商服从总承包统一部署,严禁乱搭、乱建、乱堆放。

12.7.4总承包制定具体措施检查、督促分承包商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12.7.5工期紧张、技术质量要求必须进行昼夜连续施工时,应先按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周围居民做好解释、协调工作。

12.7.6总承包检查、督促分承包商与一道做好防尘、防污染工作。

第十三章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1、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执行的标准

国家、省、市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2、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工作中的职责

2.1、配备专职资料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

2.2、严格采用国家及上海市档案管理统一的施工技术文件表式。

2.3、按规定编制各专业竣工图。

2.4、对于整理组卷后的竣工档案资料,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核,由竣工档案资料编制单位负责人或技术主管签字或盖章。

2.5、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本工程技术档案(包括所有分包单位的技术档案)作为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和验收的依据。

3、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

3.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及汇总(施工过程中的开、竣工资料;设计变更资料;施工方案及施工总结资料)。

3.2、技术管理资料(工程中甲供、乙供所有的材料、设备质量保证书、合格证)。

3.3、施工管理资料(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形成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评定)。

4、竣工文件资料及竣工图的整理及编制要求

4.1、按照国家评定标准要求划分单位工程。

4.2、文字材料用电脑打印或用碳素墨水填写,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及使用其他书写方式。

4.3、文字材料规格尺寸:都必须使用A4纸标准(297×210mm)。

4.4、资料表格:(施工资料、质量评定)须使用统一表式,不得自行使用其他表式。

4.5、交工资料填写须注明单位工程名称及分部、分项名称。

4.6、质量评定按国家评定标准,评定至分部,室内工程做好观感评定。

4.7、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需监理及甲方签字认可的记录须及时签证。

4.8、材料、设备进场必须收集好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做到齐全完整。规格、数量应与实物相符。

4.9、对进入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等,必须验证材料质保书及合格证。原件必须盖有供货商的红章,复印件在盖章的同时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签名和日期。

4.10、经设计、甲方、监理等签证生效的业务联系单、设计变更单的原件必须妥善保管。

4.11、及时做好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安全交底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内容包括工程执行的规范、标准、单位工程划分及质量条款等)。

4.12、必须拍摄一定数量的工程照片,重大工程还需拍摄录像资料。(内容包括:工程前期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4.13、竣工验收资料,各施工员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施工情况和工程质量逐项评定的结论,交项目或公司资料部门汇总,装订成册后移交建设单位。

4.14、向建设单位移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五套竣工图。

4.15、竣工图折叠成A4图纸大小(297×210mm)规格,图面朝外,图标外露(右下角),折叠方式采用手风琴式,装入档案盒内。

4.16、每一保管单位的竣工图应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目录中应对每一份图纸逐一填写。

4.17、竣工实物与原施工图一致的竣工图,则在原图标旁加盖(竣工图)章。

4.18、套用的标准图集中的相关图应归入竣工图内,实际未使用的施工图不需编制竣工图,但应在竣工图目录中注明“作废”,并注记更改依据。

4.19、施工图的结构、平面等有重大变更,且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的,应当根据设计变更文件重新绘制施工图,并加盖竣工章后作为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图纸重大修改的由设计单位出竣工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图纸重大修改的,由施工单位出竣工图。复印图件不能归入竣工图内。

4.20、竣工图必须与工程实物相符。竣工图的修改必须到位,即图纸修改不但应注明该竣工图的修改依据和出处,而且要在涉及变更内容的每一张竣工图上反映出来。

4.21、修改依据的注记:技术交底会议记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业务联系单等修改依据应注记编号或产生日期;在修改依据中,每一条、款需注记被修改的图号。

4.22、绘制、修改竣工图须符合制图规范,做到图形清晰和字迹工整。竣工图必须使用新的兰晒图,绘图、注记要用黑色碳素墨水。

4.23、竣工图应使用不褪色的红色印泥盖印,加盖在兰图右下角设计图标的上方或周围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审核后再签证。

按照合同规定定期回访保修。

全方位、全过程为用户提供“至诚至信的完善服务,百分之百的用户满意”是我单位的企业宗旨,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始终遵循的原则。我单位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施工、一流的服务去实现我们对业主的承诺,创建用户完全满意工程。

用户服务目标:“至诚至信的完善服务,百分之百的用户满意”。

在工程施工及管理的全过程中,完成对业主合同承诺是最基本的前提,同时要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为业主进行潜在的服务,协助业主完成与工程相关的具体工作,以宣传和维护业主的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

在保证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下,对建筑物进行全面维护及功能性服务,实现无投诉工程。

以业主的完全满意为最终服务标准,创建“施工过程预控、保修期全面保证、长期延伸服务”的用户服务新体制。

服务热情周到;信息交流畅通;反应快速准确;质量保证完善。

用户服务组织保证体系:

工程竣工后,我单位会留驻2到3名专业人员配合业主进行保修、移交和维护工作。

在合同保修期内,如果出现质量缺陷,我方接到通知后必须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对于质量缺陷处理迅速,绝不影响业主的正常工作。维修质量缺陷必须限定时间范围,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强调实效性。

4.用户管理运行图:

保修期内的回访、保修工作

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建设部第80号令的规定,以及用户在合同中约定的保修内容执行。

未按规程、规范和工程合同规定施工而造成的问题,必须无条件保修。

由于设计、用户使用不当和指定采购材料,或已超出保修期而出现的问题,按用户认可的工程技术修理方案和费用,予以修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等原因对工程造成的问题,另案处理。

封闭问题:包括窗、门等。

保温问题:包括屋面、外墙保温等。

排水问题:包括屋面、落水管、外墙、散水等。

保修阶段根据工程情况制定保修计划,并报业主的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以保证保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业主的要求及工程特点制定季节性回访计划,及时了解、处理使用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以便更好的为用户服务。该阶段的服务模式为“一、二、三、四”模式:

一个结果——用户满意;

二个理念——带走用户的烦恼,留下我们的真诚;

三个降低——降低用户投诉率、降低服务遗漏的处理问题、降低服务质量不满意率;

四个不漏——一个不漏的记录问题、一个不漏的处理问题、一个不漏的复查结果、一个不漏的反馈信息。

首先,用熟练的施工技术来满足用户的需要,通过不断地强化培训和管理,熟练掌握常规施工技术,对所发生问题认真研究,接到任务后,结合方案制定对应的施工措施,细化施工安排,严肃施工要求,最终以快速、标准、到位的施工效果,确保顺利完工。

一切为用户着想,一切从用户利益出发,这既是对新时期施工作业队伍的要求,更是作业队伍的最高工作目标。为此,我们每接手一项工作,都反复对比原设计或者变更历史资料,认真分析情况,以良好的认识和判断成为雇主的好参谋。

另外有针对性地向用户提出各类增产建议,为用户节约成本,真正做到为雇主着想,主雇主信赖。

对内润扬长江公路大桥南锚立柱桩试桩施工组织设计,在明确项目总目标的基础上,对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组成、职责划分、总进度、资源(包括工程分包、工程物资、施工设备和办公设备等)配置、环境管理方案、成本预算、奖金收支等方面进行总体策划。项目的前期策划服务,为项目全面顺利实施做好准备,发挥公司管理优势,弃旧图新确保项目的集约化经营管理、充分了解与满足顾客要求奠定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建筑的最终用户往往对它的构造缺乏认识,这就给使用、维修改造带来很大不便,甚至可能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特点。为此我们实行“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对建筑的结构、材料、电气、线路,使用或维修改造注意事项等都将作详细说明。

1、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维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四个月开始计算。

2、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四川某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施工组织设计5、装饰装修工程2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两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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