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吸收塔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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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吸收塔施工方案

9.10.8现场安全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10.9现场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要求,经现场安全监督员检查认可并签名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9.10.10注意天气预报,预防恶劣天气对现场安装带来的影响,当现场天气情况不允许继续作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当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焊接碳素钢时的风速应<2m/s,焊接镍基合金时风速应<1m/s,则需停止焊接。当采取措施后CJJT 275-2018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df,仍不能明显改善焊接时湿度情况,则需停止施焊。

9.11项目重大职业健康危险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识别及控制措施

项目重大职业健康危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措施

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完全:无作业平台、栏杆、孔洞未盖、无防护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高处作业设置和完善安全设施:搭设作业平台,防护栏杆、孔洞盖板、安全网等。

未编制安全措施,无安全隔离设施或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编制安全措施并交底,完善隔离设施,设监护人。

材质不符合要求,无出厂合格证未验收和定期检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索要产品合格证,使用前认真检查。

金属井字架、提升架搭、拆、使用

未编安全施工措施;未进行设计和计算未试重;未验收和挂牌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进行交底;安装完后进行试种和验收,并挂牌使用。

非专业人员接、拆电源;接地、接零不规范;未装漏电保护器;行灯使用不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专业电工持证上岗;加强技术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检查防护,按规程使用

电动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用电装置不合格未按要求设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八章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选购的用电安全装置要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规范设置。

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上岗;操作人员着装不符合劳保规定;作业场所照明不足或通风不够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等。

严格特殊工种管理制度,是个人员必须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定期发放劳保服装及劳防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

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重大施工项目未编制施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加大的分部分型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起重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重大起重吊装项目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经审批后交底执行;严格起重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加强过程监督。

现场交通管理不善,机械带病作业、超速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当保持安全车速。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企业加强对厂内机动车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加强管理,出车前认真检查。

未制定安、拆措施;现场未设监护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编制措施,经审核后进行交底后施工;施工过程中设监护人。

作业时未设境界和挂牌;射线源保管不当而丢失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第十一条 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使用、贮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其人口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孤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第十二条 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其贮存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必须进行登记、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设专门库房存放并挂牌;作业前设警戒标志并挂牌,专人监护;作业后仔细检查,确保射源入库。

易燃易爆品存放不当;油类与气体类混放;无明显标志;区域内明火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完善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设立禁火标志,区域内严禁明火作业。

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操作

操作人员职责不清,业务不熟;不进行定期保养;机具的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不规范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加强技能培训,明确各自职责;不定期检查机具安全装置随时加以纠正。

夏季、冬季施工前未编制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前设施、装置、材料未备齐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编制季节性施工措施,备齐季节性施工所用材料设施;施工时避开恶劣环境;大雨暴风后对临建和机械进行检查和加固;冻季对取暖设施进行检查;车辆配备防滑链。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识别及控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工程开工前二十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夜间运输货物等车辆排放噪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GB12523-9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提前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文字证明材料,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附近张贴安民告示。夜间施工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下。

蒸汽管道吹扫作业蒸汽排放产生噪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加装消音器,减小排汽噪声,使施工场界噪声小于85分贝。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第19条2.主管当局及雇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从工作场所飘散出来的石棉粉尘对环境的普遍污染。

尽量采取室内存放,露天存放时采取遮盖措施。

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排放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加强机械及车辆的维护保养,按规定定期进行车辆尾气检测。

含病原体污水排放、对环境有污染废水排放

γ源使用、保存不善丢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其贮存场所当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第三十三条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源的单位,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急措施,并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设立单独的库房,制定严格的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及检查制度,制定急预案,设专人负责。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36石棉废物

统一回收,分类存放,交由岩棉供货商集中处理。

根据工程使用量不定期处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17表面处理废物

由项目部组织统一回收,集中存放,供科联系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

根据工程使用量不定期处理。

施工机械、车辆检修作业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废矿物油

集中回收,联系有资质的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

根据工程使用量不定期处理。

机械、设备检修、维护作业

废油棉纱、废油手套处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9废矿物油

集中回收,交修造厂弯管车间焚烧处理。

根据工程使用量不定期处理。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第三条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各项目部供应科统一回收,与油漆供货厂家协议,废油漆桶交回厂家处理。

根据工程使用量不定期处理。

由项目部供科组织统一回收,集中存放,联系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

根据工程情况不定期处理。

由综合施工处统一回收T/CECS760-2020 L型构件装配式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集中存放,联系电缆生产厂家处理。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3.1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小型密封铅酸电池等可充电电池(以下简称为充电电池)和氧化汞、氧化银等扣式一次电池(以下简称为扣式电池)以及铅酸蓄电池。 3.2在具备安全、有效的处理处置条件的地区,鼓励以资源回收为目的收集一次干电池。 3.5鼓励消费者将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送到电池或电器销售商店相应的废电池回收设施中以利于回收。

设置废旧电池集中回收箱,不定期向无公害化处理厂上缴。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12染料、涂料废物

集中回收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雅府函[2018]30号 雅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24日).pdf,交供货商处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23含硒废物

集中回收,交供货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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