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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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装炮时严禁火种,严禁明火点炮,严禁装药与打眼同时进行。

爆破物品管理严格按当地火工品管理规定执行。

8.4.5装渣与运输保证措施

洞内装渣作业的人员、车辆听从调度的统一指挥渣车内严禁坐人。

洞内装渣时308米常州环球大厦施工组织设计,隧道断面尺寸必须满足装渣机械安全运转,并符合下列要求:装渣不准高于车箱;装渣机与运渣车之间不准有人;为确保运渣车就位良好和安全进出,派专人指挥。

车辆在洞内行驶遵守下列规定:同向行驶车辆保持50米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加大距离;车辆启动前必须了望与鸣笛;车辆不得带故障运行。

车辆在洞内行驶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派专人指挥。

8.4.6隧道支护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支护定期检查。在不良地段,每班指定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立即修整加固。

严禁将支撑放在虚渣或软弱的岩石上,软弱围岩从底面加设垫板或垫梁,并用混凝土块塞紧。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喷砼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突变的围岩,采取及时加强临时支护措施。

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期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等于或大于允许位移值,以及地面或洞内出现裂缝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再施工。

对喷锚地段的危石及时处理完毕,脚手架、防护栏杆、照明设施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喷射机械定机、定人、定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坚持交接班检查制度,并作好记录。

8.4.7隧道通风与防尘安全保证措施

隧道施工的通风设专人管理。通风机运转时,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准靠通风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准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采用ф1300mm通风管,以保证隧道作业人员每一人提供3m3/min新鲜空气,保持空气流动速度不小于15m/min,二氧化硅粉尘小于1mg/m3,开挖作业空间的空气中的亚硝酸、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烟雾浓度不超过有关劳动法规要求的标准。。

(1)隧道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小于20%,气温不高于30℃。

(2)有害气体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一般情况下不大于30mg/m3,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0mg/m3,但工作时间不超过30分钟;二氧化碳(CO2)不超过体积的0.5%;二氧化氮(NO2)不大于5~8mg/m3。瓦斯(CH4)浓度不大于体积的0.5%。

(3)粉尘浓度:每M3空气中10%以上游离二氧化碳的粉尘小于2mg/m3,含10%以下游离二氧化碳的水泥粉尘小于4mg/m3,不含有毒物质的矿物性、动植物性粉尘小于10mg/m3。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它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开挖工作面内,在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中,如坍塌洞穴,避车洞等处,其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停工后或风机停止运转时,在恢复通风前,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

(1)施工过程中设专职瓦斯检测人员,如瓦斯含量超限,应及时按规定停止工作;

(2)加大通风量,不允许随便停止通风;

(3)在有瓦斯区段,机电设备采用防爆型;

(4)切断电源后,才能检修拆装电气设备;

(6)支撑衬砌工作药及时并符合要求;

(7)禁止将火柴、打火机、手电筒及其他易燃品带入洞内;

(8)严禁使用铁件碰撞铁件。

8.4.8隧道防火与防水安全保证措施

在雨季前进行防洪及洞顶地表水检查,防止洪水灌入洞内。

对地表水丰富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层,在施工时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备足排水设备。同时在高压风水管上安装三通阀,在遇到大涌水时作为紧急排水管使用。

8.4.9隧道内电气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供电线路采用380V/220V三相五线系统。

动力线和照明线在隧道的一侧布置。所有线路使用设计合理并具有合适绝缘,将线牢固地固定在隧道壁上,并且不受隧道爆破影响而损坏。

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非专职电工不得操作电气设备;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位,设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电器(气)设备外露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

36V以上的供电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接地保护。

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人员联系。

8.4.10特殊地段围岩安全保证措施

8.4.10.1软弱破碎围岩地段安全保证措施

采用TSP地质预报系统、地震预报系统、超前钻探、地质雷达等超前地质预报预测手段进一步探明掌子面前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地震的活动态势等情况,主要探测断层破碎带地段岩石的强度、岩性、岩层的破碎程度,涌水压力和涌水量等情况,从而正确选择开挖方法、尽量减少对围岩的扰动,采用微震爆破作业或人工和机械配合开挖法。

采取管棚支护和预注浆进行预支护。采用“早预报、预注浆、管超前、半断面、留核心、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紧封闭、勤量测”的施工原则保证施工安全。

8.4.10.2涌泥安全技术措施

涌水、涌泥是隧道施工常见的地质现象,为了加强隧道施工安全,对隧道内有可能出现的涌水、涌泥现象采取如下措施:

详细研究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预先制定行之有效的施工方案。

施工中采用超前地质预报、超前钻孔等措施,及时掌握掌子面前方的地质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采取相关的安全保证措施;探明富水、泥准确位置后,采用管棚超前预注浆等方法止水加固岩体。

配备足够抽水能力的多级泵站排水,同时设置一个移动潜水泵排水,如果出现涌泥现象,可用泥浆进行抽取。

8.4.11防洪防汛安全管理措施

(1)设立气象汛情预报站,负责每天与当地气象、水文有关部门进行联系,获取有关气象、汛情等情报资料,作出科学的预测分析,为防洪、防汛工作的决策、实施提供充分依据。

(2)合理安排工序,防止汛期洪水影响施工安全。

(3)对营区、库房、电线路架设、变配电位置,物料机具摆放、现场道路等设施进行周密的安排布置,要符合防洪、防坍塌滑坡、防雷击的要求。

(5)保证施工现场与项目经理部、外界之间的联络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6)在雨季、汛期来临前,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水泥仓库等进行重点加固,并做好防潮处理。

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⑵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等,均应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⑶施工对乙炔瓶、氧气瓶的使用、运输和保管必须严格执行气瓶运输、储存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乙炔瓶与易燃易爆品的间距不应小于8米;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如配电盘、在用电动工具等)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应放在固定气瓶的支架上,并禁止敲击、碰撞。

⑷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确保人人会用。焊轨作业中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每日作业结束后,必须在严格检查确保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⑸对油库、氧气、乙炔存放地建立警示牌,严禁烟火制度,严禁吸烟,严禁带入火种。焊割作业时,应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清理干净后方可作业。禁止尾气能喷出火星和高温气体的汽车、拖拉机、柴油车、摩托车等运输车进入危险场所。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的管理。

⑹对驻地要严禁乱拉线、乱接灯、乱使用电炉子,防止电路超载引起失火。同时要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消防要求放置在醒目和易于取用的地方。

⑺对于不符合防火安全的要采取强硬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全体参建职工的防火意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⑼做好施工现场周边构筑物、建筑物的防火,确保安全。

8.5.1应急工作程序

8.5.3软弱围岩变形坍塌应急预案

隧道发生坍方时,首先要详细观测坍方范围、形式、坍穴的地质构造,查明坍方发生的原因和地下水活动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

成立塌方抢险队和救护小组,并对其进行应急救援的培训和在现场模拟演练。

各工作面配齐配足抢险物资和设备。

一旦发生塌方事故,立即组织抢险队和救护小组进入现场,根据制定的措施,立即展开抢险工作,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医治。

尽快恢复洞内通风和照明。

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8.5.4突发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按消防要求,每施工班组配备足够的通讯器材和消防工具。经过工前培训,所有施工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施工现场、生活区及各类仓库、加工厂配备足够的消防桶、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当出现火灾,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灭。

九、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9.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组织机构框图

1.建立健全本项目职业劳动卫生保障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项目职业劳动卫生保障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项目职业劳动卫生保障投入和保障体系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劳动卫生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劳动卫生事故。

9.2职业劳动卫生保障措施

9.2.1劳动保护措施

1.健全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则。项目经理部对易产生职业危害的工点、工序、项目,如:砼拌和场、钻孔爆破、运输便道、夏季施工等重点项目列出重点检查内容和规定日期。

2.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普及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发动班组、全体职工查隐患、堵漏洞、自觉遵纪守法,使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落实到班组和工作岗位。

3.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认真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根据劳动强度等级,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充分做好生产物资、生活资料供应准备。劳动保护用品和生活物资采购供应由专人负责,采购供应要严把质量关,注意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等有关资料。

4.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根据施工需要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配发、穿戴和使用。对在使用中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做到有效防护,安全使用。建立防护用品收发台帐,指定专人管理,建立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卡(册)。

5.加强施工机械化程度,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

6.对进行隧道掌子面作业、洞外砼拌合等经常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定期检查身体。

7.对在高噪音环境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戴耳罩、防声头盔、耳塞、塞耳棉等。安排间隔施工的方法,确保劳动者的健康。

8.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儿童、少年从事该工程的施工作业。

9.2.2医疗卫生保障措施

1.组建工地卫生所,配备必要的医疗抢救设备和药品。生活营区内每个施工队配一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专职医务人员,负责平时的伤、病处理和联系定点医院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工作,健全医疗卫生保障措施。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配置具备相应卫生知识的专职(兼)人员定期向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4.严格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和管理,接受上级和地方管理。

5.饮用水源必须经过防疫检验,感官、理化和微生物各项指标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饮用。

6.严禁饮用不洁净生水,要保证职工喝上开水。

7.职工生活区配备电动净水机,净化水质,供职工饮用。

8.营房设置盥洗室、洗澡间和文娱活动室及其他设施,解决好施工人员洗澡、理发等实际问题。配置体育活动设施,让职工有劳有逸。

9.2.3职业病传染疾病防治措施

1.配合施工队不断改进设备的选型和改进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通力合作,使作业点的尘、毒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以下。

2.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而引起尘、毒污染,并防止噪声和其它原因造成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3.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正常操作,尽量使机械噪声维持其最低级水平。严防油品泄露。

4.对拌和站采取设置隔挡装置的措施,防止粉尘飞扬。

5.控制隧道有害气体溢出,加强通风。

7.做好疾病和突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及时与专科医院取得联系,抓紧采取措施进行治疗。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配备齐全的隧道施工和粉尘施工的保护用品。

9.2.4保证劳动物品的发放

保证所有施工的员工在工作场所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头戴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等防护用品以及安全设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按规定发放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十、施工环保、水保目标,保证体系及措施

10.1施工环保、水保目标

B.路基边坡防护绿色化;

10.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管理机构

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管理机构见下图。

10.3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0.3.1环境保护措施

进场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及时与当地环保、水保机构取得联系,遵守有关控制环境污染的法规,从组织管理、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染、施工噪声振动控制、水土保持、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保护、粉尘控制等多方面加以控制。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拆除全部临时房屋和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建设单位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搞好污水处理,防止污染水质,做好水土保持。同时承诺承担由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不力而引发的经济赔偿、处罚。

10.3.1.1水、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隧道洞口等有污水产生的生产设施位置设废水处理池。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系统,不将有害物质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直接排放。并备有临时的污水汇集沉淀设施过滤施工、生活排水。

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施工现场设置的油料库,其库房地、墙面做防渗漏处理,指派专人负责油料的储存、使用、保管,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质、水体。

对柴油机安装防漏油设施,对机壳进行覆盖围护,避免漏油污染。

对施工的临时设施,待工程完工后进行彻底清理,恢复原状、原貌。施工中采取保护措施,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不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10.3.1.2施工噪声、振动的控制

设备选型优先考虑低噪声产品,设备底座设置防振基础。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声、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

选择低噪声设备,即对移动性设备噪声超标的一律不用;对固定式高噪声设备,在选型时严格比较噪声大小。

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机械尽可能采用液压设备或以摩擦压力代替机械振动。

合理布置各种施工作业区和生活作业区,利用距离、隔墙使噪声大幅度自然衰减。

出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做到不鸣笛,不急刹车;加强设备维修,定时保养润滑;并对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加以控制,以避免或减少噪声。

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10.3.1.3粉尘控制

对施工现场地面,定期进行压实或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易于引起尘害的细料堆,予以遮盖或适当洒水。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防止沿途撒漏和扬尘。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载超限运输。

在有粉尘的作业环境中作业,除洒水外,作业人员还必须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10.3.1.4固体废弃物

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此外,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派专人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以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

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10.3.1.5植被与生态环境保护

对于临时占地,在布置大、小临时工程时将尽量选用荒地,加强对临时工程用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对裸露的地表进行植草和种植树木绿化等进行绿化。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植被保护,禁止破坏。

对于取、弃碴场,在弃碴时要由专人指挥、堆放整齐、边坡平整,并设挡墙,进行绿化。施工过程中杜绝向设计的专用弃碴场以外地点倾倒弃碴和弃土。施工完毕后,对取(弃)土场及时平整、并做好防护、避免水土流失。

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持原状;砍除树木和其它经济植物时,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批示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在借土场借土时,开挖坡度须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坡体稳定;借土结束时,对借土坑进行平整,坑四周地面恢复植被,以防水土流失。

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用植被加以覆盖。

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耕地采取措施进行复耕,其它裸露地表植草或种树进行绿化。

营造良好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施工营地、场地、便道在使用完立即恢复符合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规定的要求。

及早施作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裸露地表的植被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彻底清理,并按设计要求采取植被覆盖或其它处理措施。

10.3.2水土保持方案

建立健全专职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强化管理。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员环保意识,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无条件的接受环境保护监测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建立严格的检查、奖惩制度,抓好落实。

10.3.3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

(1)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措施

严禁随意进入保护区范围内,不得随意在保护区内取土。

在自然保护区附近施工,严禁随意开挖、损坏植被。

(2)水环境的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河流。

清洗骨料的水和其它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或其它方法处理后方可排放。

施工机械的含油废水,采用隔油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准排放。

严禁以渗坑的方式排放废水。

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液态污染物,设置专用回收桶,集中回收后送至规定的处理地点。不得随意排放。

(3)维护生态平衡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规、政策和法令,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按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实施。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认识,加强环保意识,无条件的接受环保监测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避免人为因素对生态平衡造成破坏,如偷猎、乱砍乱伐铲除多年植被、不合理用水或排放污水等。

(4)水土保持的主要技术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废液要集中收集,按环保规定进行处理,使各项指标达到排放要求,绝对不能造成水源污染。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营地形成新的积水。施工中不应切割,阻挡地表水和地下水径流,避免改变原有的热平衡状态,引起环境的变化。

合理选择取、弃土场的位置,要符合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水土保持。

工程开工前,先做好各项工程的临时排水设施,防止雨季被冲刷。

常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取得天气变化的资料,指导施工及采用相应的保护水土流失的措施。

十一、文明施工、文物保护措施

11.1.2制定及明确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自觉性,增强文明施工意识,树立企业形象。

11.1.3施工期间,紧紧依靠当地政府、认真了解、切实尊重当地人民的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积极主动搞好民族团结。

11.1.4每旬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1.1.5制定严格、有效的奖罚措施,对文明施工做得好的部门和人员给予经济奖励和荣誉奖励。

11.1.6对执行文明施工出现不符合项的部门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11.1.7对不执行文明施工的,撤换其行政职务,且不允许再从事与文明施工有关的工作。

11.2.1临时设施设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生产及生活设施分片设置,房屋布局合理,符合消防、环保和卫生要求。做到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各种设施安装符合安全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各种福利设施、活动场所设置齐全,并有专人管理,为参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产和休息环境。

11.2.2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认真搞好施工现场规划,做到布局合理,井然有序,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和排水设施规范、安全、可靠。对施工中破坏的植被,施工完后予以恢复。

11.2.4现场配备安全旗、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事故警示板等标志,规范施工生产。施工所用机械设备、材料存放避免侵入铁路限界,且不影响交通。

11.2.5大型机械运输、行驶前,事先对既有公路的路面宽度、桥涵宽度及通过荷载进行调查,需加宽道路和加固桥涵时,先征得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再进行,车辆通过或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样,或按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11.2.6施工机动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在国道或地方道路上行驶,遵守地方政府及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文明驾驶,礼让三先,保证运输畅通和安全。

11.2.7对施工区域内的通信、排水等设施,施工前主动与主管部门联系,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护,并按要求进行改移或恢复。保证其正常使用。

11.2.8现场配备洒水车,施工现场及场内道路每天坚持洒水,对运输、储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用蓬布覆盖。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

11.3.1工地保证开水供应,不饮用生水;做到不污染水源,不浪费水。

11.3.3食堂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配备冰箱和消毒柜,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炊事员持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证上岗,并做到“三白”。定期进行消毒、防尘、灭蝇、灭鼠工作

11.4.1施工前走访当地文物主管部门,了解施工区文物分布情况,对重点分布段进行单独调查。

11.4.2开展学习和教育,开工前对职工进行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对古文物、古建筑的识别知识。认识到地上、地下文物都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据为己有。

11.4.3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及周围的环境,进行认真勘查。对发现的古建筑物进行调查,规划需要施工防护的范围,会同产权单位共同商定加固防护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古建筑物不受损害,保持原貌。

11.4.4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在受保护的古建筑物附近施工时,采用人工作业,避免大型机械施工对古建筑物造成损害。

11.4.5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工封闭现场,在派专人保护现场的同时,派人迅速通知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部门。经过文物部门处理后,再进行施工,确保祖国文化遗产不受侵害。

12.1兑现民工工资等方面措施。

12.1.1民工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12.1.1.1支付民工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不低于该地区同类作业的现行标准和条件。

12.1.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制度。

12.1.2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的措施

12.1.2.1及时和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规范合同管理。

12.1.2.2每月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验工计价。

12.1.2.3加强项目上各级财务的管理,确保资金到位,并及时发放。

12.1.2.4施工队财务根据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及时做好民工的工资表,把工资及时发放到民工的手中。

12.1.2.5项目经理部财务人员,每月对各施工队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12.1.3劳务遣返措施

安排并支付所用雇员和工人进入和退出工地的一切费用,并妥善安排好这些雇员、工人直至离开工地。

110KV变电所施工用电施工方案12.2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

项目部地下管线保护小组由项目副经理任组长,工程技术部和安全检查工程师负责与地下管线所有者联系,并指导施工队的作好保护方案。施工队地下管线保护小组由施工队长负责,总工程师、安全检查工程师负责地下管线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并负责与项目部保护小组联系,制定保护方案,并负责监督保护方案的落实情况,施工队技术室负责地下管线的调查和现场标示,并将调查结果各施工队保护小组汇报,负责将制定的保护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

在涉及到通信电缆、信号电缆、地方光缆、输气管道等地下管线的地方施工时,开工前要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了解原地下管线径路走向,并签定施工安全协定,会同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勘测现场,准确找出地下管线位置及走向,撒出白灰线并插设醒目标识,无法确定管线位置时,应人工开挖探缆沟,或使用地下触探仪,准确找出管线位置及走向,绘制详细的《地下管线布置图》,并设计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各种施工机械不准纵向碾压管线径路上部地面。需开挖的管线,施工安全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紧盯现场,作业人员用铁锹小心挖土,一经挖出,马上检验,并进行签认,签认后即根据事先商定的防护措施进行防护,并派专人昼夜看守,交接班时书面交接。

靠近既有线和已查明有地下管线的地方,1米以内不允许使用机械开挖,采用人工开挖,在挖出的地下管线旁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并向地下管线保护小组汇报,联系管线所有者,共同制定拆移方案。

附图一:xxx隧道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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