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绿色家园精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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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绿色家园精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9.4.10.5、现场测量组第季度对所用测量仪器进行抽检、维修及保养。在测量前对仪器要认真校核,及时消除测量中各种因素造成的误差。

9.4.10.6、计量器具的保管,使用人员必须按其说明书正确使用,精心维修,妥善保管。

第十章、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0.1、安全施工组织机构

大型闸扩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2、安全控制措施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0.2.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0.2.1.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0.2.1.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得到认可。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10.2.1.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10.2.1.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10.2.2、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0.2.2.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0.2.2.2、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10.2.2.3、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10.2.2.4、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

10.2.2.5、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10.2.2.6、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10.2.2.7、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10.2.2.8、安全知识教育、训练。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0.2.2.9、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10.2.2.10、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10.2.2.11、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0.2.2.12、新工人入场前应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学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于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10.2.2.13、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

10.2.2.14、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10.2.2.15、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10.2.2.16、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10.2.2.17、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10.2.2.18、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术的自觉性。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0.2.2.19、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10.2.2.20、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10.2.2.21、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10.2.2.22、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10.2.2.23、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10.2.2.24、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通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三种。

10.3、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

10.3.1.1、火灾

装饰工程施工阶段,易燃、可燃物品较多,外墙门窗封闭后,油漆、防火作业区挥发性易燃气体浓度高,交叉施工明火作业频繁,这些因素一旦失控便会导致失火。

10.3.1.2、触电

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电动工具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广泛,防护和管理不力,就可能引起触电。

10.3.1.3、物体打击

装饰工程施工与结构工程施工及机电安装立体交叉频繁,作业环境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

10.3.1.4、机械伤害

现代装饰工程施工除了广泛使用电动工具外,还采用大量气动工具甚至以火药致动的工具,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因素多。

10.3.1.5、高处坠落

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特别是结构外沿和各种洞口尚未封闭之后,各种等级的高处作业随处可见,防护不力即导致高处坠毁落事故。

10.3.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10.3.2.1、防火间距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见下表:

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

10.3.2.2、现场消防管理:

10.3.2.2.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10.3.2.2.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10.3.2.2.3、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以防并具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10.3.2.2.4、施工现场水平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合足够的水龙头,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10.3.2.2.5、高度超过24m的施工工程,应设置消防供水保证不得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0.3.2.2.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电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10.3.2.2.7、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0.3.2.2.8、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不少于5m,郊区不少于7m;

10.3.2.2.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燃料;

10.3.2.2.10、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0.3.2.2.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0.3.2.2.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3.2.2.13、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少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小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3.2.2.14、在施工过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0.3.2.3、电气设备防火要点:

10.3.2.3.1、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须接实、接牢,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10.3.2.3.2、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照明线路穿管保护,采用防爆灯具;

10.3.2.3.3、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的电线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烯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10.3.2.3.4、高压线下不准搭设临建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10.3.2.4、现场明火管理

10.3.2.4.2、工地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0.3.2.4.3、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应带灭火器具。吊顶内安装管道,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顶棚内进行电、气焊作业,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10.3.2.4.4、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完场清;

10.3.2.4.5、油漆施工要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10.3.3、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措施

10.3.3.1、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10.3.3.1.1、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10.3.3.1.2、交叉作业通道搭护头棚;

10.3.3.1.3、高处作业的工人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特品;

10.3.3.1.4、高处作业的操作平台应密实,周围栏杆底部应设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栏杆底部漏下。

10.3.3.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10.3.3.2.1、施工电梯的基础、安装和使用须符合生产厂商的规定,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使用中定期检测;

10.3.3.2.2、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10.3.3.2.3、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装不少于108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0.3.3.2.4、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有效;

10.3.3.2.5、经常保养机具,按规定润滑或换配件,所有刀具必须匹配,换夹具、刀具时一寂静要拔下电源插头;

10.3.3.2.6、注意着装,不穿宽松服装操作电动工具,留长发者应带工作帽,不能戴手套操作;

10.3.3.2.7、打开机械的电源开关之前,检查调整刀具的扳手等工具是否取下,插头插入插座前检查工具的开头是否关着;

10.3.3.2.8、手持电动工具仍在转动时不可随便装置;

10.3.3.2.9、操作施工机具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疲劳操作;

10.3.3.2.10、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因现场杂乱发生意外。

10.3.4、防止高空坠落要点

10.3.4.1、洞口、临边防护

10.3.4.1.1、1.5*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须设两道护身栏杆(高度大于1m),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10.3.4.1.2、电梯井口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井道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封严;

10.3.4.1.3、在安装正式楼梯栏杆,扶手前,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中央的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10.3.4.1.4、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若不能随层安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10.3.4.1.5、建筑物楼层临边,无围护结构时,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10.3.4.2、室内装饰施工高处作业防护

10.3.4.2.1、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台面满铺木板,四周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并安装登高爬梯。

10.3.4.2.2、登上操作时,单登只准站一人,双登搭跳板,两登间距不超过2m,只准站二人,脚手板上不准放灰桶;

10.3.5、安全用电要点

10.3.5.1、在任何用电范围内,均需接受电工的管理、指导,不得违反;

10.3.5.2、严禁一制多机(或工具)用电;

10.3.5.3、一切电线接头均要接触牢固,严禁随手接电,电线接头严禁裸露空间;

10.3.5.4、一切临时电路均要在2m高度以上综合办公楼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禁拖地电线长度超过5m;

10.3.5.5、任何拖地电线必须做好防水、防漏电工作;

10.3.5.6、每一工作小区(分区)设一漏电保护开关;

10.3.5.7、照明灯泡悬挂,严禁近人及靠近木材、电线、易燃品;

CECS96:97《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pdf10.3.5.8、一切金属外壳的机具均设地线接地;

10.3.5.9、凡用电工种均须配备测电笔、胶钳等常用工具,严禁任何危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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