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集副井井筒排水、清淤修复施工组织设计

板集副井井筒排水、清淤修复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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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集副井井筒排水、清淤修复施工组织设计

10、井口、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并设专人负责,防止电焊、气割引起火灾;修复施工期间必须加强通风与瓦斯管理,保持井筒内的正常通风,加强烧焊期间瓦斯检测。

11、施工中氧气和乙炔瓶要分开放置,其间距不得小于安全规程的规定。电焊机要设防雨罩,下铺橡胶绝缘板。电焊焊接时,地线要直接搭接在被焊件上。吊盘悬吊绳根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橡胶绝缘管护套。大线侧设有橡胶软管滑套随吊盘同步升降。以防焊钳等带电工具碰触钢丝绳和大线发生短路事故和损坏钢丝绳及大线。气瓶、电焊机,防爆开关等设备要用留绳固定可靠。

1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性能完好,电缆敷设符合标准,定期检查,防止发生电火花。排水泵电机要设置防淋水措施,使用防爆电机;井筒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设施,采用防水探照灯具,为保持工作面、吊盘、井口信号室及调度室的通讯畅通,可备用一套无线通讯设备。

13、吊盘上的信号工,要时刻注意下放物料的位置,到达施工点30m处应慢行家装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防止物料过松碰人。吊盘松起后,信号工应及时通知绞车司机当前吊盘位置,使司机做到心中有数。

14、排水过程中安排专人观察井筒内水位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发出预警,必要时人员撤离工作面。

15、井壁、吊盘及井下装备设施上的结冰层应及时清理干净,所有拆除件及吊桶外部在提升起吊前应仔细检查有无冰渣及其它附着物。

1、绞车、提升绳、提升天轮及天轮梁的安全系数满足规程规定,提升绳及其连接装置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检验,必须每天检查并记录。

2、提升装置各项保护必须齐全,并按规程要求定期试验,其中脚踏制动、防过卷、限速保护要每班试验并记录,保证灵敏可靠。

3、稳车、悬吊钢丝绳、悬吊天轮及其天轮梁的其安全系数符合规程要求。悬吊钢丝绳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检验,悬吊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和井内吊挂要定期检查并记录。立井施工稳车操作严格按集团公司第11#、12#指令执行。

4、各种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其连接装置按规定上齐备紧,固定牢靠。

5、必须有吊盘、保护盘以及凿岩、出矸等设备的运行、维修的安全措施,井筒内必须设有在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

6、施工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必须用栅栏围住,人员进出地点必须安装栅栏门;井口必须设置封口盘和井盖门,井盖门的两端必须安装栅栏,封口盘和井盖门必须坚固严密并采用不燃性材料。井口棚内和封口盘、卸矸台、天轮平台作业时所用工具必须留绳,防止坠落。

7、加强吊盘管理,吊盘周边及各种孔洞必须封堵,吊盘上的杂物应及时清除,吊盘连接螺栓等要定期检查,吊盘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保险带并生根牢靠,吊盘上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留绳;吊盘向工作面的照明灯具必须带有保险罩并生根牢靠。

8、井内各种管线电缆要敷设牢靠,其和提升容器之间的距离以及相互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要求。

7.6.5立井吊桶提升管理

1、所有人员进入井口必须听从信号工、把钩工的指挥。

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井口,检查及参观人员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陪同。

3、禁止从井口栏杆向下探望,以免矿帽及其它携带物品坠入井下。

4、非检修检查人员不得攀登井架及其它设施。

5、不得携带烟火、易燃品进入井口。

6、入井人员须着棉质工装、胶靴、佩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进入井口后要听从把钩工的指挥,应自觉接受检身。

7、乘吊桶上下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且生根在保险环上。

8、每班入升井职工应清点记录,对应升井没有及时升井的人员要查明原因,未查明原因,当班人员不得交班。

9、下放大件或超长材料,应有专门措施,并由井口把钩工和专职安检员检查是否捆牢,并与绞车工联系后方可下放。

10、运输氧气、乙炔时必须分别运送;

11、提升系统中的提升绞车、钢丝绳、天轮、连接装置、吊桶等应由专职检修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涉及到安全运转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必须进行纪录并签名。

12、井内吊挂按规定检查,检查时应与井口信号工、把钩工、绞车工联系好,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标明开始与结束的时间。检查时人员应衣着整齐,所用工器具装入工具袋,工具须留绳。

13、井筒封口盘井盖门必须使用井盖门开启语音报警装置,防止吊桶顶撞。

7.6.6自卸车运输措施

1、运输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自卸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熄灭发动机。

2、自卸车在作业时,其制动、转向系统和安全装置必须完好,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

3、工广内应在转弯处设置反光及限速标志,并定期洒水降尘。在烟尘影响视线时应开亮雾灯或大灯,并靠边减速行驶。

4、冬季应及时清除路面上的结冰或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前后车距不得小于50m,行驶时不准急刹车、急转弯或超车。

5、在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正在装车的车辆必须制动,司机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严禁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

2)自卸车必须在装载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或驶出装车地点。自卸车在等候装车时,车辆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施工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

2、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第十三号安全生产指令《关于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3)导爆管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导爆管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导爆管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钻爆作业注意事项:

1)首先应对炮眼布置、数目、角度和深度、用药量,引爆方式、爆破顺序等事先作好钻爆设计。

3)装药前和爆破前炮眼内发现异状、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的严禁装药、爆破:

4)在工作面钻眼或其他作业时,不得同时装药。严禁在已爆破的残眼中继续钻眼。

6)爆破期间,除引爆电路外,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应断开或迁至距爆破地点不小于50m处。

6、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材料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3)爆破母线应单独悬吊,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钢丝绳、金属管路、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7、爆破前,必须加强对井筒内吊盘、机械设备和各类管线的保护,

8、爆破后,应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安全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矿尘、井帮、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一切符合规定时,方可恢复生产。

9、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1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在瞎炮处理完毕之前,不允许继续施工,除负责处理瞎炮人员外,所有无关人员均须撤离现场。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1、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7.7“一通三防”管理

1、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通风,三专两闭锁,。

2、局部通风机及备用通风机使用要求。

1)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2)风筒不得有大于10mm的破口,小破口要及时粘补,以确保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3、选用抗静电、阻燃胶质风筒,风筒应无脱节、无破口,严禁风筒有脱节、破损漏风现象。

4、严禁随意停风,若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执行。

5、工作面瓦斯管理,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38~139条规定执行。

1、灾害预测:施工中严禁私自停风停电,以免造成瓦斯积聚。

2、灾害预防:加强对瓦斯的检查工作,每班检查不少于三次。

1)如井下发生瓦斯异常,立即汇报项目部和矿调度。

2)通知所有受灾害威胁的人员撤离工作面。

1、灾害预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拆除、清理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粉尘飞扬,影响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

2、灾害预测:施工人员应佩带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每个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毛巾等,定期检查粉尘浓度。

3、灾害处理:如井下发生粉尘超标,及时处理。

1、灾害预测:火灾发生原因主要有:电气设备、引火物品、机械摩擦、违章作业和人为火灾等。

1)地面变电所、绞车房、油库、爆破材料库、压风机房、木料存放和加工场等均必须有防火措施和制度,并要挂牌上墙。对其中的消防水池、消防材料及扑灭各类火灾规定使用的灭火器材的类别、数量与设置都要按防灭火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

井下工作面按规程要求配置不少于2只灭火器。

2)每一入井人员严禁携带引火物品和烟草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执行。每人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3)所有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隔爆性能,杜绝失爆,设备管理达到矿用防爆标准。

4)严禁明接头和破皮漏电,达到“三无”、“四有”要求。

5)机械设备注油品种及数量符合要求,运转灵活,严禁轴承滑动摩擦。

6)要加强井下电气焊及机械切割作业管理,防止作业操作不当造成火灾。

7)火灾处理:电气设备、缆线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用沙子岩粉灭火。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因机械摩擦生热、油脂、纱布或其它引发火灾,可利用身边物件,水管直接灭火。

8)井下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关闭通风机,防止因瓦斯积聚而发生瓦斯爆炸。

9)经常组织职工学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1)如井下发生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立即汇报项目部和矿调度。

2)立即通知所有受灾害威胁的人员撤退。

1、井下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定期检查维修制度,设备保持完好,任何设备不得带病作业。

2、井下电气设备严禁有失爆现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3、操作井下电气设备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中的有关规定。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许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7.9突水淹井应急预案

7.9.1制订水灾预防和处理计划

1、规定发生水灾时安全撤退路线,并使有关人员熟悉避灾办法和突水急救知识。

2、井筒内发现有透水预兆,如井帮发潮、挂汗、空气变冷、发生气雾、水叶、井帮

淋水加大、底板渗水或其他异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向项目调度站汇报。

4、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调查收集有关水文变化的资料和情况。

7.9.2分析突水原因并提出治水方案意见

组织水文地质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分析发生突水的主要原因:是含水层水?断层水?还是上部表土含水层水下泄?并判断最大突水量,发展趋势,绘制涌水量变化曲线。根据分析、判断,找出突水原因,并提出治水方案:强行排水通过还是注浆堵水。原则上如涌水量过大应采取先堵后排方案。

7.9.3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必要时采取升起吊盘,使用安全梯稳车提升人员。

3、根据突水原因分析,采取相应治水措施,治水措施应稳妥可靠,必要时邀请专家论证治水方案。

4、根据治水方案,做好应急排水或注浆堵水的一切准备工作,实施抢排水。

5、应急排水期间应加强用电、信号、提升等工作,保证排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9、应急排水或注浆堵水前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成立相关组织,落实责任制,配备好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在井筒基岩段施工前组织一至二次演练,改进提高应急能力。

井筒内布置安全梯一套,并紧跟吊盘下放石长铁路增建第二线站前某标工程(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悬停距上吊盘600mm左右;下吊盘下方悬吊2~3套安全软梯,软梯打开时必须确保直达工作面。

在井筒施工发生突然事故或断电时,人员经工作面的软梯攀上吊盘,然后经吊盘上方安全梯提升至井口地面。避灾路线:迎头工作面→软梯→吊盘→安全梯→井口地面。

7.11雨季施工及防雷措施

在雨季来临前某住宅小区园林景观施工组织设计,要做好现场清理、整治,做好防排水设施、防汛物资和器材的准备,并做好以下几点措施:

3、做好雨季来临前的检查、职工住房、设备停放等地点是否安全可靠。

4、积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并向各部门发布消息。及时了解中短期天气预报,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关键工期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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