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层商业住宅小区创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方案(156页 工程实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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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层商业住宅小区创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方案(156页 工程实例照片)

17、其他安全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导则。

1、XX省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施通[2006]226号);

2、XX省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粤建施通[2007]146号);

3、XX省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粤建施通[2007]7号);

山东世贸大型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XX省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建施通[2007]278号);

5、XX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地劳动安全用品监督管理的通知(粤建施通[2007]371号);

6、XX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制度的通知(粤建施通[2007]588号);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公示,目标责任应分解到人。

2、施工单位内部制定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挂设在操作区内明显位置。

4、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6、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有效协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行施工。

7、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公示

1、为了及时准确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杜绝重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和跟踪监控,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应急预案。

3、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按规定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意见、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等内容。

4、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内容中应注明危险源、工程部位、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5、监理单位应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公示、监控、整改以及专项方案的实施。

1、分包队伍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

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分包单位自行采购或自带的安全物资,必须向发包单位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数据。

(四)安全物资采购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

采购以下安全用品应重点按控制:

1、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鞋、防护面罩、工作服、保健食品等。

2、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

3、电气产品: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电线电缆等。

4、劳保用品应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严格按照总公司《安全管理手册》、《XX省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进行管理和使用。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并监督实施情况。

2、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标准评定,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施工过程中出现六级以上大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天气,应停止施工。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存盘。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5、项目负责人每周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

安全会议应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形成会议记录。

1、施工单位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各班组每天应开展班前安全活动,交代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

1、必须严格执行《XX省安全数据统表》。

2、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安全数据模板、样表。

3、安全数据应遵循“没有记录即没有发生”的理念,认真做到及时填写、合理分类,装订统一规范、内容真实完整。

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基坑支护、坑边防护

1、深基坑开挖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后,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

2、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要求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

3、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基坑内应搭设上下信道,以满足作业人员通行。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施工时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4、基坑内及基坑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5、基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距基坑边1.2m范围内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应设置观测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师参加会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审查签字。

3、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

4、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电气测试仪器,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1)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件设置等内容,并附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

(3)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单位验收并存盘,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4)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搭设人员联合验收签字。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检查验收;

①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③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⑤遇到六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后;

(5)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夯实、硬化,并有排水措施,立杆底部应设置木垫板或钢底座,并加设纵横向扫地杆。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必须选用不小于14号的工字钢,其型号必须经过设计计算确定。悬挑梁上表面应加焊钢筋以固定立杆,每道悬挑梁均应加设斜拉钢丝绳。落于结构上的锚固段应是悬挑段的1.5倍,且必须采取两道锚固,每段悬挑高度不大于18米。

(6)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

(7)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

(8)脚手架外立面应采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护,临街面应采取硬质立面封闭;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应符合要求;每步架体均应设置栏腰杆,并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

(9)架体内底层、施工层必须采取硬质水平防护,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设水平安全网,操作层下设安全网,安全网架设牢固、封闭严密。

(10)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1、施工单位应编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严格按照审查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禁止使用竹木材料作为支撑杆件。

3、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并按规定设置扫地杆,立杆间距、横杆步距、剪刀撑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施工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要求,严禁集中超载堆料。

5、模板叠放高度不得超过1.6m,大模板存放必须有防倾倒措施。

6、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达到规定设计强度要求,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时必须划定警戒区域,设置监护人。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必须戴好安全帽。

(2)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2007。

(3)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无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1)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1)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六)“四口”、“临边”防护

1、“四口”主要有: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2、楼梯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且应牢固稳定。

3、电梯井口必须设置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的防护门4、通道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两侧设防护栏杆,并挂设立网。

5、短边尺寸小于1500mm的洞口,应按规定采用盖板防护,盖板应坚固牢固。

6、临边作业无防护或防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7、临边防护栏杆应设置上下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1.2m,下杆距地高度为0.6m,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设置18cm挡脚板或立网。防护栏杆宜使用钢管,牢固可靠,可承受1000N外力。栏杆应刷黄黑相间警示色油漆。

8、临街施工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全封闭。

1、在进入建筑物入口处,或建筑物边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出均需设置安全通道;

2、安全通道防护采用Φ48钢管搭设,长度在3000—6000mm(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危险半径)、宽度为4000mm、高度为3800mm。

4、安全通道防护棚顶层设置防护栏杆,高度1200mm,两道水平杆,栏杆刷间距为400mm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除入口处外其余三面满挂密目安全网。

5、安全通道防护棚两侧应设置八字撑,并满挂密目安全网,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100mm;

6、安全通道防护棚进口两侧应搭设钢管立柱(900×900),在安全通道防护棚进口处张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安全宣传标语;

7、安全标牌制作底板采用PVC板或铝塑板,面层采用户外贴膜。

(1)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设计计算后方可实施。

(2)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焊接成主框架,主挑梁必须与建筑结构连接,两侧应分别设置前后两道斜拉钢丝绳。

(3)钢丝绳直径应根据计算确定,绳卡数量、间距按照规范设置。

(4)卸料平台底部应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

(5)卸料平台每次安装后均应进行验收,并作好记录。

(6)卸料平台两侧面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其立杆与主挑梁焊接固定,外侧设置内开式活动防护门。

(7)防护栏杆内侧应采用竹胶板封闭,并挂设限载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到XX市安临站办理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登记手续JT/T 860.4-2014 沥青混合料改性添加剂 第4部分:抗剥落剂.pdf,领取登记牌后方可投入使用。登记手续分安装申请、核验领牌两步办理。

2、核验领牌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办理,由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所提供的数据齐全。经核验符合要求的,发给使用登记牌。此牌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多台塔机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4、吊装前使用单位应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索具、卡扣等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试车。

1、机具使用前应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具传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固定式施工机具应搭设防护棚。

2、平刨应设护手安全装置,圆盘锯应设分料器、防护档板。严禁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

3、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作保护接零静置设备安装施工方案,电缆不得有接头,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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