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安全技术交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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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技术交底书

单位:河北燕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邢汾高速公路L11合同项目经理部

第一则:编制依据及目的

1、根据施工规范、安全作业规程及隧道施工的特点天津津南新城起步区卫生间、生活阳台及飘窗防水专项施工方案,结合本地区、本隧道的具体情况,编制本安全作业规范,使隧道施工按本《施工安全交底》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3、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月一次,项目队每周一次,班组一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发出安全隐患通知,并制定对策,限期整改,专人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4、隧道施工安全工作与经济承包挂钩,对安全工作好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扬,对安全工作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惩罚甚至追究责任。

5、从事隧道作业的工人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隧道施工安全规律,在作业过程中贯彻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险情,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险情不报、隐报的,将严肃处理。

一、洞口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下雨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3、爆破作业另见“爆破技术交底”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4、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5、隧道门及端墙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

6、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7、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二、火工品安全作业规程

代号库工作人员必须对党和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保管工作,并设有警卫人员负责巡查,火工品库只准该库保管人员进入,其它人员有必要进入时,须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由负责管理人员陪同入内。在库房内除取放保管火工品外,不得进行其它工作,工作人员不得穿带钉鞋进行操作和进入库房。火工品库严禁烟火。

①火工品的运输要严格执行收发保管制度和公安部门规定的运输手续制度,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发给准运证才能运输。长途运输应派专人,至少二人负责押运和点交监装。

②搬运火工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现场的警卫,遵守操作规定,轻搬运装轻卸,紧密装载,不得摇动,并用篷布盖好,捆扎牢固。

③装卸火工品应以人力作业,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抛掷或翻倒等。保持包装完整,对雷管尤需特别注意。发现包装破漏,应及时移至安全地点整修或更换。

①火工品验收应认真查对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收料单据相符。应附有产品质量说明书。

⑤雷管外观检查:应无绿色斑点、裂纹、小坑及管口松软等毛病。电雷管还应检查脚线联贯是否牢固,管壳不得有裂缝、重皮、变形、砂眼、锈痕和污垢等。如有必要须查验雷管的性能时,应按规定作振动试验和爆炸试验。

4、火工品的存放和保管

①存放火工品的仓库应干燥、通风良好,避免日光射入,保持空气凉爽。应备有湿度计和温度计,库内温度一般不高于30ºC。相对湿度控制在45~80%之间为宜。

③导火索表面应保持洁净,不得沾染有油污和黑火药粉末。并应注意防潮。

④火工品的堆放储存,应按不同品种,进库日期,使用有效期,分别堆码,码垛要平稳整齐。发放樵姑坚持先进先发的原则,有关技术证件要妥善保存,以备检查。对库存火工品要经常进行检查,注意防火、防爆、防潮、防冻、防高温。超过有效期的火工品,要妥善处理。

必须做好爆破物品发放领用登记及雷管编码登记,并要有收发人签字。帐目要清楚,帐物应相符,每日核对库存量,月盘存一次,对变质、过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处理。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三、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发有合格证。

2、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⑴.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⑵.工作面有漏水危险或炮眼湿度异常;

⑶.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爆破作业地点离建筑物很近),应用柴捆遮挡炮眼防护;

⑷.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⑸.未严格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如:人畜未撤离工作区);

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⑺.距工作面20m以内空气中沼气的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者有沼气突出征兆;

⑻.信道不安全或信道堵塞;

⑼.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⑽.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3、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的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遇雷雨天,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6、处理瞎炮,怀疑有瞎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并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7、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而定,可采用下列几种方法:

⑵.距瞎炮大于0.3m打一平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的裂纹。

8、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炮后,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9、浅眼爆破时,最小安全距离为300米。

10、爆破器材领用申请,审批制度:

⑵.需用爆破器材,由指定的爆破员,或主管该工程的区长填写申请单,由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⑷.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器材用量,建立简易的安全的爆破器材保护库。

11、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清理和验收。

⑶.禁止烟火进入爆破作业区,禁止用明火照明。

12、堵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装药后必须保证堵炮质量,深孔炮眼禁止使用无堵塞爆破(排炮除外)。

⑷.禁止拔出或硬拉药柱的导火索,导爆管,电雷管脚线。

⑸.爆破在炮响完后不少于15分钟,爆破人员方可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⑴.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标志。

⑵.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前哨,通道经常处于监视之下。

⑶.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的听到和看到,应使全体职工和民工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⑷.禁戒范围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内。

⑸.点炮人员必须选择安全躲炮地点,点完炮后立即进入安全区。

14、爆破后的安全检查

⑴.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区青海省格尔木温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有无危石、支护破坏和瞎炮等。

⑵.爆破员检查发现有危石,瞎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设立明显的标志或警戒。

⑶.只有确定爆破安全后,经爆破负责人同意后,方准生产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⑷.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5、公路必须确保畅通,公路上保持干净,如有飞落的石块,要马上清除,不得影响行人及行车。

四、开挖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采用钻爆作业时码头平台、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不仅应遵守本章节的要求,同时应遵循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开挖作业前,应进行地质超前探测。超前探孔长7.5m,开挖后预留保护不得少于2.5m。

3、开挖作业应在前次开挖地段已支护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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