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0版)(2020年10月).pdf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0版)(2020年10月).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5 M
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资源ID:219229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0版)(2020年10月).pdf

符合本规范第7.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节要求。 7.4.2高架工程详细勘察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场地各岩土层类型、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确定墩台基础与桩 基的持力层,提供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分析桩基承载性状,结合当地 经验提供桩基承载力计算和变形计算参数。 2查明溶洞、土洞、人工洞穴、采空区、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与 特征,分析其对墩台基础和桩基的危害程度,评价墩台地基和桩基的稳定性,提 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3采用基岩作为墩台基础或桩基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 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 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 4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墩台基础及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 定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5查明场地是否存在产生桩侧负摩阻力的地层,评价负摩阻力对桩基承载力 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6分析桩基施工存在的岩主工程问题,评价成桩的可能性,论证桩基施工对 工程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7对基桩的完整性和承载能力提出检测的建议,

7.5.1路基、涵洞工程勘察宜包括路基工程、涵洞工程、支挡结构及其附属工程 的勘察。路基、涵洞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 节规定。

1查明地层结构、岩土性质、岩层产状、风化程度及水文地质特征;分段划 分岩土施工工程等级;评价路基基底的稳定性。 路基、涵洞 4. 1. 2. 3 2应分段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采取水试样进行水质分析。 工程 7.5.3高路堤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基底地层结构,岩土性质,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的形态。查明不利倾 向的软弱夹层,并评价其稳定性。 2调查地下水活动对基底稳定性的影响。 3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布置横剖面。 4应分段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提供验算地基强度及变形的岩土 参数。 5分析基底和斜坡稳定性,提出路基和斜坡加固方案的建议。

1查明地层结构、岩土性质、岩层产状、风化程度及水文地质特征;分段划 分岩土施工工程等级:评价路基基底的稳定性。 2应分段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采取水试样进行水质分析。 7.5.3高路堤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基底地层结构,岩土性质,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的形态。查明不利倾 可的软弱夹层,并评价其稳定性。 2调查地下水活动对基底稳定性的影响。 3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布置横部面 4应分段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提供验算地基强度及变形的岩土 参数。 5分析基底和斜坡稳定性,提出路基和斜坡加固方案的建议

7.5.4深路堑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场地的地形、地貌、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地质问题;调查沿线天然 边坡、人工边坡的工程地质条件;分析边坡工程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土质边坡应查明土层厚度、地层结构、成因类型、密实程度及下伏基岩 面形态和坡度。 3岩质边坡应查明岩层性质、厚度、成因、节理、裂隙、断层、软弱夹层 的分布、风化破碎程度:主要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及充填物。 4查明路堑影响深度范围的含水层、地下水埋藏条件、地下水动态YD5178-2009 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评价 地下水对路堑边坡及结构稳定性的影响,需要时应提供路堑结构抗浮设计的建议, 5建议路垫边坡坡度,分析评价路边坡的稳定性,提供边坡稳定性计算 参数,提出路堑边坡治理措施的建议。 6调查雨期、暴雨量、汇水范围和雨水对坡面、坡脚的冲刷及对坡体稳定 性的影响

2土质边坡应查明土层厚度、地层结构、成因类型、密实程度及下伏基岩 形态和坡度。 3岩质边坡应查明岩层性质、厚度、成因、节理、裂隙、断层、软弱夹层 分布、风化破碎程度;主要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及充填物。 4查明路堑影响深度范围的含水层、地下水埋藏条件、地下水动态,评价 也下水对路堑边坡及结构稳定性的影响,需要时应提供路堑结构抗浮设计的建议。 5建议路堑边坡坡度,分析评价路堑边坡的稳定性,提供边坡稳定性计算 参数,提出路边坡治理措施的建议。 6调查雨期、暴雨量、汇水范围和雨水对坡面、坡脚的冲刷及对坡体稳定 生的影响。 .5.5支挡结构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支挡地段地形、地貌、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地层结构及岩 二性质,评价支挡结构地基稳定性和承载力,提供支挡结构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 是出支挡形式和地基基础方案的建议。 2查明支挡地段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支挡结构的影响,提出处理 普施的建议。 .5.6涵洞详细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天然沟床稳定状态、隐伏的基岩斜坡、 下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 2查明涵洞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必要时进行水文地质试验,提供水文地 质参数。 3应采取勘探、测试和试验等方法综合确定地基承载能力,提供涵洞设计 斤需的岩土参数。 4调香雨期、雨量等气象条件及涵洞附近的汇水面和

7.5.5支挡结构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支挡地段地形、地貌、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地层结构及岩 土性质,评价支挡结构地基稳定性和承载力,提供支挡结构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 提出支挡形式和地基基础方案的建议。 2查明支挡地段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支挡结构的影响,提出处理 施的建议

7.6.1车辆基地的详细勘察宜包括站场股道、出入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 地面车站、 施的勘察。 4.1. 2.4 车辆基地 各类建筑 7.6.2车辆基地可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分别进行勘察,同时考虑场地挖填方对勘察 的要求。 7.6.3地面车站、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的详细勘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

7.3.3勘探点间距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地下工程类别及地下工程的埋深、断面 尺寸等特点可按表7.3.3的规定综合确定

7.3.3勘探点间距(m)

7.3.4勘探点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主体勘探点宜沿结构轮廓线布置,结构角点以及出入口与通道、风 井与风道、施工竖井与施工通道、联络通道等附属工程部位应有勘探点控制。 2每个车站不应少于2条纵剖面和3条有代表性的横剖面。 3采用立柱桩的车站,勘探点的平面布置宜结合立柱桩的位置布设。 4区间勘探点宜在隧道结构外侧3m~5m的位置交叉布置。 5在区间隧道洞口、陡坡段、大断面、异型断面、工法变换等部位以及联 络通道、渡线、施工竖井等应有勘探点控制,并布设剖面。 6山岭隧道勘探点的布置可执行现行行业标准《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TB10012的有关规定。

4.3.5隧道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结合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宜采用综合勘探方法。地质条件复杂的深钻孔应综合 利用。 2钻孔位置和数量应视地质复杂程度而定。洞门附近覆土较厚时,应布置勘 探孔;地质复杂,长度大于1000m的隧道,洞身应按不同地貌及地质单元布置勘

探孔查明地质条件,重要的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可能产生突泥危害均 1.1 地下工程 处应有钻孔控制;穿越城市和大江大河的隧道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勘探或专题 洞身地段的钻孔位置宜布置在中线外8~10m。钻探完毕,应回填封孔。

7.4.3勘探点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2 高架工程 1高架车站勘探点应沿结构轮廓线和柱网布置,勘探点间距宜为15m 当桩端持力层起伏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加密勘探点。 2高架区间勘探点应逐墩布设,地质条件简单时可适当减少勘探点。 件复杂或跨度较大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勘探点。

7.5.7勘探点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路基勘探点间距为50m100m,高路堤、深路堑、支挡结构勘探点间 距可根据场地复杂程度按表7.5.7的规定综合确定

表7.5.7勘探点间距(m)

2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应根据基底和斜坡的特征,结合工程处理措施, 确定代表性工程地质断面的位置和数量。每个断面的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地质 条件简单时不宜少于2个。 3深路堑工程遇有软弱夹层或不利结构面时,勘探点应适当加密。 4支挡结构的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 5涵洞的勘探点不宜少于2个

7.3.5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 1 地下工程 1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地基、隧道围岩、基坑边坡稳定性分析、变形 计算以及地下水控制的要求。 2车站工程,控制性勘探孔应进入结构底板以下不小于25m或进入结构底板 以下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石不小于5m,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进入结构底板以下不

小于15m或进入结构底板以下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石不小于3m。 3区间工程,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进入结构底板以下不小于3倍洞径或进 入结构底板以下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石不小于5m,一般性勘探孔应进入结构底板 以下不小于2倍洞径或进入结构底板以下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石不小于3m。 4当采用立柱桩、抗拔桩或抗浮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其设计的要求, 地下工程 5当预定深度范围内存在软弱土层时,勘探孔应适当加深

4.3.5隧道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结合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3钻探深度应至路肩以下3~5m;遇溶洞、暗河及其他不良地质时,应适当 加深至溶洞及暗河底以下5m

.4.4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墩台基础的控制性勘探孔应满足沉降计算和下卧层验算要求。 2墩台基础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以下10m~15m或墩台基础底面宽度 的2倍~3倍;基岩地段,当风化层不厚或为硬质岩时,应进入基底以下中等风 化岩石地层2m~3m; 3桩基的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沉降计算和下卧层验算要求,应穿透桩端 平面以下压缩层厚度;嵌岩桩的控制性勘探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3 培~5倍桩身设计直径,并穿过溶洞、破碎带,进入稳定地层。 4桩基的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3倍~5倍桩身设计直 ,且不应小于3m,大直径桩不应小于5m。嵌岩桩一般性勘探孔应深入预计桩端 平面以下不小于1倍~3倍桩身设计直径。 5当预定深度范围内存在软弱土层时,勘探孔应适当加深

5.9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地基、边坡稳定性分析、变形计算的要求。 2一般路基的一般性勘探孔深度不应小于5m,高路堤不应小于8m。 3路堑的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能探明软弱层厚度及软弱结构面产状,且穿过 在滑动面并深入稳定地层内2m~3m,满足支护设计要求;地下水发育地段,根 居排水工程需要适当加深。 4支挡结构的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底以下不小于5m

7.5.9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7.5.9涵洞勘探孔深度(m)

7.3.6地下工程控制性勘探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采取岩主试样 及原位测试勘探孔的数量:车站工程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区间工程不应 少于勘探点总数的2/3。 7.3.7采取岩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的要求。每个车站或区 间工程每一主要主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10件(组),且每 地质单元的每一主要土层不应少于6件(组)。 7.3.8原位测试应根据需要和地区经验选取适合的测试手段,并符合本规范第 地下工程 15章的规定;每个车站或区间工程的波速测试孔不宜少于3个,电阻率测试孔不 宜少于2个。 15.12.3每个地下车站均宜进行地温测试,测试点宜布设在隧道上下各一倍洞径 深度范围;发现有热源影响区域、采用冻结法施工或设计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应布 置测试点。

4.3.5隧道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结合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5应取代表性岩土式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6对有害矿体和气体,应取样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4.3.2 高架工程 7.4.5高架工程控制性勘探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取样及原位测 试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

工程 7.5.8控制性勘探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取样及原位测试 应根据地层结构、土的均匀性和设计要求确定,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

6.1.1岩主室内试验的试验方法、操作和采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和《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的有 关规定。 16.2.1土的物理性质试验应测定颗粒级配、比重、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塑 限、液限、有机质含量等。 16.3.1土的力学性质试验一般包括固结试验、直剪试验、三轴压缩试验、膨胀 式验、湿陷性试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静止侧压力系数试验、回弹试验、基 未系数试验等。

7.3.9室内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6章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剪强度室内试验方法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条件、设计要求等确定。 2静止侧压力系数和热物理指标试验数据每一主要土层不宜少于3组 3宜在基底以下压缩层范围内采取岩土试样进行回弹再压缩试验,每层试验 数据不宜少于3组。 4隧道范围内的碎石土和砂土应测定颗粒级配,粉土应测定粘粒含量 5应采取地表水、地下水水试样及地下结构范围内的岩土试样进行腐蚀性试 验,地表水每处不应少于1组,地下水或岩土试样每层不应少于2组。 6基岩地区应进行岩块的弹性波波速测试,并应进行岩石的饱和单轴抗压强 度试验,必要时尚应进行软化试验;对软岩、极软岩可进行天然湿度的单轴抗压 强度试验。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岩层的试验数据不少于3组。 7.3.10基床系数在有经验地区可通过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结合本规范附录H的 经验值综合确定,必要时通过专题研究或现场K。载荷试验确定。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

5.1 勘察 10.2.1地下水的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搜集区域气象资料,评价其对地下水的影响。 2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划分水文地质

3查明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 4查明勘察时的地下水位,调查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 地下水水位年变化幅度、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 5提供地下水控制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 6调查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可能的污染程度。 7评价地下水对工程结构、工程施工的作用和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8必要时评价地下工程修建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10.2.2山岭隧道或基岩隧道工程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不同岩性接触带、断层破碎带及富水带的位置与分布范围。 2当隧道通过可溶岩地区时,查明岩溶的类型、蓄水构造和垂直渗流带、 水平径流带的分布位置及特征。 3预测隧道通过地段施工中可能发生集中涌水段、点的位置以及对工程的 危害程度。 4分段预测施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最天涌水量和止常涌水量,并提出工程措 施的建议。

地质工作应包括下列内谷 1查明隧道通过地段的井、泉情况,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判明地下水的类 型、水质、侵蚀性、补给来源等,预测洞身最大及正常分段涌水量,并取样进行 水质分析; 2在岩溶发育区,应分析突水、突泥的危险,充分估计隧道施工诱发地面 塌陷和地表水漏失等破坏环境条件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工程措施意见; 3特长隧道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中、长隧道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与 评价工作。

参数 1.0.4抗震设防采用的地震动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执行:已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应按审批结果取值。

4.2.6工程场地类别,应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划分为4类 并应符合表4.2.6的规定,当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处于表4.2.6所列 场地类别分界线的界线值附近时,宜按插值方法确定地震作用计算所用的场地特 征周期,

表4.2.6工程场地类别与场地土层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对应表

4.4.1当抗震设防地震动分档为0.05g时,对标准设防类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物可 不进行场地地震液化判别和处理;对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城市轨道交通结构 物可按抗震设防地震动分档0.10g的要求进行场地地震液化判定和处理。当抗震 设防地震动分档为0.10g及以上时,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城市轨道交通结构 物可按本地区的抗震设防地震动分档的要求或采用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场地地震 安全性评价的结果进行场地地震液化判别;特殊设防类轨道交通结构物应进行专 丁的场地液化和处理措施研究。对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轨道交通结构物,宜 对遭遇E3地震作用时的场地液化效应进行评价

11.1.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不良地质作 法规避时,应进行专项勘察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

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

11.3.7岩溶的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阐明岩溶的空间分布、发育程度、发育规律、对各类工程的影响和处理 原则、存在问题及施工中注意事项等。 2岩溶地段基坑、隧道涌水量应采用多种方法计算比较确定,并应对岩溶突 4.7.3 岩溶 水、突泥位置和强度、地下水位下降的可能性、对地表水和工程周边环境的影响、 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的地段等岩土工程问题作出预测和评估,提出可行的设计、施 工措施建议。 3岩溶地面塌陷应根据岩溶发育程度、土层厚度与结构、地下水位等主要因 素综合评价,分析塌陷的主要原因,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4线路工程跨越、置于隐伏溶洞之上时,应评价隐伏溶洞的稳定性。

11.4.4地裂缝场地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7.4 地裂缝 1工程地质图中应标明地裂缝在地面的位置、延伸方向及相应的坐标 主变形区和微变形区。 2工程地质剖面图中应标明地裂缝的倾向、倾角及主变形区和微变形

11.5.5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通过已发生地面沉降或可能发生地面沉 应评价地面沉降对工程线路的影响,提出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工程措方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

11.6.5有害气体的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下工程通过段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有害气体生气层、储气层的 有害气体 埋深、长度、厚度、与线路交角、分布趋势、物理化学性质及封闭圈特征。 2地下工程通过段的有害气体类型、含量、浓度、压力,预测施工时有害气 体突出危险性、突出位置、突出量,评价有害气体对施工及运营的影响,提出工 程措施的建议

特殊性 12.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常见的特殊性岩土主要有填土、软土、 8 岩土 土、膨胀岩土、强风化岩、全风化岩与残积土,若工作中遇到红粘土、混合 多年冻土、盐渍岩土和污染土等特殊性岩土,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利 岩土工程勘察。

12.3.1软土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软土的成因类型、形成年代、岩性、分布规律、厚度变化、地层结构及均 匀性。 2软土分布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尤其是沿线微地貌与软土分布的关系,以 及古牛轭湖、理藏谷,暗理的塘、浜、坑、穴、沟、渠等分布范围及形态。 3软土硬壳层的分布、厚度、性质及随季节变化情况;硬夹层的空间分布、 形态、厚度及性质;下伏硬底层的岩土组成、性质、理深和起伏。 4软主的沉积环境、固结程度、强度、压缩特性、灵敏度、有机质含量等。 5地下水类型、理藏深度与变化幅度、补给与排泄条件,软土中各含水层的 分布、颗粒成份、渗透系数;地表水汇流和水位季节变化、地表水疏十条件等。 6调查基坑开挖施工、隧道掘进、基桩施工、填筑工程、工程降水等造成的 土性变化、土体位移、地面变形及由此引起的工程设施受损或破坏及处理的情况。

12.3.1软土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软土的成因类型、形成年代、岩性、分布规律、厚度变化、地层结构及均 性。 2软土分布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尤其是沿线微地貌与软土分布的关系,以 及古牛轭湖、埋藏谷,暗埋的塘、浜、坑、穴、沟、渠等分布范围及形态。 4.8.2 软土 3软土硬壳层的分布、厚度、性质及随季节变化情况:硬夹层的空间分布、 形态、厚度及性质;下伏硬底层的岩土组成、性质、埋深和起伏。 4软土的沉积环境、固结程度、强度、压缩特性、灵敏度、有机质含量等。 5地下水类型、埋藏深度与变化幅度、补给与排泄条件,软土中各含水层的 分布、颗粒成份、渗透系数;地表水汇流和水位季节变化、地表水疏干条件等。 6调查基坑开挖施工、隧道掘进、基桩施工、填筑工程、工程降水等造成的 土性变化、土体位移、地面变形及由此引起的工程设施受损或破坏及处理的情况,

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

12.2.1填土的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 4. 8.3 填土 1地形、地物的变迁,填土的来源、物质成份、堆填方式。 2不同物质成份填土的分布、厚度、深度、均匀程度及相互接触关系 3不同物质成份填土的堆填时间与加载、卸荷经历。

成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

2.5.1膨胀土的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 1膨胀土的地层岩性、形成年代、成因、结构、分布及节理、裂隙等特征。 2膨胀土分布区的地形、地貌特征。 3膨胀土分布区不良地质作用的发育情况与危害程度。 4膨胀土的强度、胀缩特性及不同膨胀潜势、胀缩等级的分布特征。 5地表水的排泄条件,地下水位与变化幅度 6多年的气象资料及大气的影响深度。 7当地的建筑经验,建筑物与道路的破坏形式,发生发展特点与防治措施等 2.5.2膨胀土的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1勘探点宜结合地貌特征和工程类型布置,采用钻探和井探相结合,钻探宜 用干钻。 2取土试样钻孔、探井的数量不应少于钻孔、探井总量的1/2。 3勘探深度,除应超过压缩层深度外,尚应大于大气影响深度。勘探深度还 满足各类工程设计的需要。 4在大气影响深度内的土试样,取样间隔宜为1m,在大气影响深度以下, 样间隔可适当增大。 5钻孔、探井应分层回填夯实。 2.5.4膨胀岩的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满足本规范第12.5.1条的规定外,尚应查明膨胀岩的地质构造、岩层 状、风化程度

1勘探点宜结合地貌特征和工程类型布置,采用钻探和并探相结合,钻探宜 用干钻。 2取土试样钻孔、探并的数量不应少于钻孔、探井总量的1/2。 3勘探深度,除应超过压缩层深度外,尚应大于大气影响深度。勘探深度还 之满足各类工程设计的需要。 4在大气影响深度内的土试样,取样间隔宜为1m,在大气影响深度以下, 又样间隔可适当增大。 5钻孔、探井应分层回填夯实。 2.5.4膨胀岩的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满足本规范第12.5.1条的规定外,尚应查明膨胀岩的地质构造、岩层 产状、风化程度

成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

9.2.1明挖法勘察应提供放坡开挖、支护开挖及盖挖等设计、施工所需要 工程资料

9.2.3明挖法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查明场地岩土类型、成因、分布与工程特性,重点查明填土、暗浜、软弱 土夹层及饱和砂层的分布,基岩埋深较浅地区的覆盖层厚度、基岩起伏、坡度及 岩层产状。 2根据开挖方法和支护结构设计的需要按照本规范附录J提供必要的岩土 参数;按照本规范附录F提供岩土工程施工分级。 3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根据土的性质、基坑安全等级、支护形式和工况条件 选择室内试验方法;当地区经验成熟时,也可通过原位测试结合地区经验综合确 定。 4查明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判定基坑开挖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可能性,为地 下水控制设计提供参数;分析地下水位降低对工程及工程周边环境的影响,当采 用坑内降水时还应预测降低地下水位对基底、坑壁稳定性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措 施的建议。

9.3.1矿山法勘察应提供全断面法、台阶法、洞桩(柱)法等施工方法及辅助工 法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岩土工程资料。 9.3.3矿山法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四纪土层隧道应查明场地岩土类型、成因、分布与工程特性,重点查明 隧道通过土层的性状、密实度及自稳性,古河道、古湖泊、地下水、饱和粉细砂 层、有害气体的分布,填土的组成、性质及厚度。 2基岩地区应查明基岩起伏、岩石坚硬程度、岩体结构形态和完整状态、岩 层风化程度、结构面发育情况、构造破碎带特征、岩溶发育及富水情况、围岩的 膨胀性等。 3了解隧道影响范围内的地下人防、地下管线、古墓穴及废弃工程残留物的 分布,以及地下管线渗漏、人防充水等情况。 4根据隧道开挖方法及围岩岩土类型与特征,按照本规范附录J提供所需的 岩土参数。 5预测施工可能产生突水、涌砂、开挖面塌、冒顶、边墙失稳、洞底隆起、 岩爆、滑坡、围岩松动等风险的地段,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6查明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地下水对工程施工的危害,建议合理的地下 水控制措施,提供地下水控制设计、施工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当采用降水措施 时应分析地下水位降低对工程及工程周边环境的影响。 7根据围岩岩土条件、隧道断面形式和尺寸、开挖特点分析隧道开挖引起的 围岩变形特征;根据围岩变形特征和工程周边环境变形控制要求,对隧道开挖步 序、围岩加固、初期支护、隧道衬砌以及环境保护提出建议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

9.4.1盾构法勘察应提供盾构机选型、盾构施工、隧道管片设计等所需要的岩土 盾构法 4.9.3 勘察 工程资料。 9.4.3盾构法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查明场地岩土类型、成因、分布与工程特性,重点查明高灵敏度软土层

松散砂土层、高塑性粘性土层、含承压水砂层、软硬不均地层、含漂石或卵石地 层等的分布和特征,分析评价其对盾构施工的影响。 2基岩地区应查明岩土分界面位置、岩石坚硬程度、岩石风化程度、结构面 发育情况、构造破碎带、岩脉的分布与特征等,分析其对盾构施工可能造成的危 害。 3通过专项勘察查明岩溶、主洞、孤石、风化岩和残积主中的球状风化体, 地下障碍物、有害气体的分布。 4提供砂、卵石和全、强风化岩石的颗粒组成、最大粒径及曲率系数、不均 匀系数、耐磨矿物成份及含量,岩石质量指标(RQD值),土层的粘粒含量等。 5对盾构始发(接收)并及区间联络通道的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预测 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岩土加固范围和方法的建议。 6根据隧道围岩条件、断面尺寸和形式,对盾构设备选型及刀盘、刀具的选 择以及辅助工法的确定提出建议,并按照本规范附录」提供所需的岩参数。 7根据围岩岩土条件及工程周边环境变形控制要求,对不良地质体的处理及 环境保护提出建议

9.5.2沉管法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搜集河流的宽度、流量、流速、含砂(泥)量、最高洪水位、最大冲刷线、 汛期等水文资料。 沉管法 2调查河道的变迁、冲淤的规律以及隧道位置处的障碍物。 4.9.4 勘察 3查明水底以下软弱地层的分布及工程特性。 4勘探点应布置在基槽及周围影响范围内,沿线路方向勘探点间距宜为 20m~30m,在垂直线路方向勘探点间距宜为30m40m。 5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槽底以下不小于10m,并满足变形计算的要求。 6河岸的管节临时停放位置宜布置勘探点。 7提供砂土水下休止角、水下开挖边坡坡角。

9.5.2沉管法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搜集河流的宽度、流量、流速、含砂(泥)量、最高洪水位、最大冲刷线、 汛期等水文资料。 管法 2调查河道的变迁、冲淤的规律以及隧道位置处的障碍物。 勘察 3查明水底以下软弱地层的分布及工程特性。 4勘探点应布置在基槽及周围影响范围内,沿线路方向勘探点间距宜为 20m~30m,在垂直线路方向勘探点间距宜为30m40m。 5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槽底以下不小于10m,并满足变形计算的要求。 6河岸的管节临时停放位置宜布置勘探点。 7提供砂土水下休止角、水下开挖边坡坡角。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

9.6.2沉井法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沉井的位置应有勘探点控制,并宜根据沉井的大小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 其它辅助 4.9.5 程度布置1个~4个勘探孔。 工法勘察 2勘探孔进入沉井底以下的深度:不宜小于10m,或进入中等风化或微风化 岩层不宜小于5m。 3查明岩土层的分布及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影响沉井施工的基岩面起伏、 软弱岩层中的坚硬夹层、球状风化体、漂石等。

9.6.2沉井法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沉井的位置应有勘探点控制,并宜根据沉井的大小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 其它辅助 4.9.5 程度布置1个~4个勘探孔。 工法勘察 2勘探孔进入沉井底以下的深度:不宜小于10m,或进入中等风化或微风化 岩层不宜小于5m。 3查明岩土层的分布及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影响沉井施工的基岩面起伏、 软弱岩层中的坚硬夹层、球状风化体、漂石等。

分析评价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尚应符合本要点“二、房屋建筑工程”2 0 和 要求。

1分析基底隆起、基坑突涌的可能性,提出基坑开挖方式及支护方案的建议。 2支护桩墙类型分析,连续墙、立柱桩的持力层和承载力。 3软弱结构面空间分布、特性及其对边坡、坑壁稳定的影响。 4分析岩土层的渗透性及地下水动态,评价排水、降水、截水等措施的可行 性。 5分析基坑开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以及对附近地面、邻近建 (构)筑物和管线的影响。 9.2.7放坡开挖法勘察应提供边坡稳定性计算所需岩土参数,提出人工边坡最佳 开挖坡形和坡脚、平台位置及边坡坡度允许值的建议。 9.2.8盖挖法勘察应查明支护桩墙和立柱桩端的持力层深度、厚度,提供桩墙和 立柱桩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

成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

8.2.3矿山法施工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 1分析岩土及地下水的特性,进行围岩分级,评价隧道围岩的稳定性,提出 遂道开挖方式、超前支护形式等建议。 2提出可能出现期塌、冒顶、边墙失稳、洞底隆起、涌水或突水等风险的地 段,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3分析隧道开挖引起的地面变形及影响范围,提出坏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4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分析爆破可能产生的影响及范围,提出防治措施的建

9.4.5盾构下穿地表水体时应调查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分析地表水 体对盾构施工可能造成的危害。 9.4.6分析评价隧道下伏的淤泥层及易产生液化的饱和粉土层、砂层对盾构施工 盾构法 和隧道运营的影响,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4.10.1.3 施工 18.2.4盾构法施工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 1分析岩土层的特征、指出盾构选型应注意的地质问题。 2分析复杂地质条件以及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对盾构的施工的影响。 3提出在软硬不均地层中的开挖措施及开挖面障碍物处理方法的建议。 4分析盾构施工可能造成的土体变形,对工程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措 施的建议。

9.4.5盾构下穿地表水体时应调查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分析 体对盾构施工可能造成的危害。 9.4.6分析评价隧道下伏的淤泥层及易产生液化的饱和粉土层、砂层对盾村 一质物油 和隧道运营的影响,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8.2.4盾构法施工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

1分析岩土层的特征、指出盾构选型应注意的地质问题。 2分析复杂地质条件以及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对盾构的施工的影响。 3提出在软硬不均地层中的开挖措施及开挖面障碍物处理方法的建议。 4分析盾构施工可能造成的土体变形,对工程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措 施的建议

18.2.5高架工程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 1分析岩土层的特征,建议天然地基、桩基持力层,评价天然地基承载力、 高架工程 桩基承载力,提供变形计算参数。 2评价成桩的可能性,指出成桩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3分析评价岩溶、土洞等不良地质作用和膨胀土、填土等特殊性岩土对桩基 稳定性和承载力的影响GBT1499.1-201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7.6.3地面车站、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的详细勘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 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 6.5.16车辆段和停车场工程应根据不同结构类型分别进行评价,并考虑场地平 整的要求。 1阐述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 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提出地基方案建议; 2对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 变形特征; 3填方工程应对填料和施工提出控制要求。

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

18.2.7工程建设对工程周边坏境影响的分析评价可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建设 1基坑开挖、隧道掘进和桩基施工等可能引起的地面沉降、隆起和土 对 .1.6 平位移对邻近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影响。 工程周边 2工程建设导致地下水位变化、区域性降落漏斗、水源减少、水质恶 环境影响 面沉降、生态失衡等情况,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3工程建成后或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岩土体、工程周边环境的影 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3对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可能引起的明挖法施工风险提出控制措施 的建议。

9.3.11勘察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8章的要求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开挖方法、大型开挖设备选型及辅助施工措施的建议。 2分析地层条件,提出隧道初期支护形式的建议。 3对存在的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可能引起矿山法施工风险提出控制 措施建议

9.4.7勘察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8章的要求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盾构始发(接收)并端头及区间联络通道岩土加固方法的建议。 2对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可能引起盾构法施工风险提出控制措施建

.5.3勘察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8章的要求外,尚应包括以下内容: 1水体深度、水面标高及其变化幅度。 2管节停放位置的建议。 3对存在的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可能引起沉管法施工风险提出控制 措施的建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 6.6.3对尚不具备现场勘察条件的勘探点,应明确下一步的工作要求,提出完成 工作的条件。对确实无法满足工作条件的勘探点,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6.6.4对钻孔无法实施、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提出施工勘察、超前地质预报的 建议或专项勘察的建议SJG 55-2019 深圳市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规程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