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541-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DB42/T 1541-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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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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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541-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a)用于安装通信杆塔的女儿墙应经过结构计算并采用受力合理的构造措施。 b) 女儿墙高度不应低于0.8m。 采用砌体女儿墙时,砌体材料不应采用多孔砖,不宜采用带孔砌块。采用带孔砌块时,应在天 线安装位置及两侧各0.5m范围全部灌孔,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 d 女儿墙内侧墙面宜采用简单抹灰处理,不宜做内空铝合金板、隔热材料等不利于固定天线基座 螺栓的包封层,每个天线预留空位宽度不小于1.5m。

屋脊线最高处1.5m。天线可固定在小塔楼顶女儿墙内侧,并优先采用与屋面周围环境相协调的 线,女儿墙高度不应低于0.8m,女儿墙应符合5.2.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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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小塔楼坡屋顶天线布

5.2.5坡屋面屋顶无突出屋面小塔楼时,应在坡屋顶上预留钢筋混凝土矮墙,墙体内净高度宜为1.2m深圳市公共厕所新建及升级改造设计指引(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4月), 墙厚宜为0.2m,长度不小于2.5m,墙体建筑外装饰颜色应与屋顶整体颜色一致,矮墙下宜设托梁。

墙厚宜为0.2m,长度不小于2.5m,墙体建筑外装饰颜色应与屋顶整体颜色一致,矮墙下宜设托梁。 5.2.6无小塔楼坡屋面通信建筑天线矮墙及附属设施设置原则: a)矮墙宜平行于主水平屋脊线或临近的屋面边缘线

a) 矮墙宜平行于主水平屋脊线或临近的屋面边缘线; b) 屋面上人口净尺寸不小于800mm×800mm; C) 屋脊线上步道轮廓宽度不小于1.0m,步道两侧护栏高度不小于1.0m; d) 走线架宽度不小于500m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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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无小塔楼坡屋顶天线布置示意

5.2.7因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基站机房的建筑物,应在屋顶或小塔楼顶设置一体化机舱安装位置,一体 化机舱示意图详见附录E。 a)一体化机舱安装位置预留区域应为矩形,面积不应小于12m²,短边尺寸不宜小于3m。沿预 留区域四周应设置锚固构件,可参照屋面预留柱墩进行设置,柱墩间距不应大于3m,锚栓可 采用4M20; b)一体化机舱预留区域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8kN/m; 屋面板结构无法满足承重要求时,可在框架柱、抗震墙等结构构件顶部预留柱墩,预留柱墩应 能传递同等荷载。柱墩可参照屋面预留柱墩进行设置,柱墩间距不应大于3m,锚栓可采用 4M20。 5.2.8无小塔楼坡屋面不宜设置一体化机舱,应设置基站机房。

化机舱示意图详见附录E

无小塔楼坡屋面不宜设置一体化机舱,应设置

2.9移动通信屋面设施不宜在平屋面和坡屋面以外的其他屋面建设。确需在平屋面和坡屋面以 他屋面上建设移动通信屋面设施时,应进行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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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建筑物中间层应预留大线安装位置,中间层设施布置示意图详见附录F。 5.3.2公共建筑的中间层设施宜设置在建筑四角,每个屋角预留3个天线安装位置,可集 置在屋角两直角边10m范围内。

5.3.2公共建筑的中间层设施宜设置在建筑四角,每个屋角预留3个天线安装位置,可集中设置或布 置在屋角两直角边10m范围内。 5.3.3居住建筑的中间层设施宜设置在公共通道附近,需预留施工维修通道。 5.3.4中间层设施应与建筑物建筑平面设计相协调,可与空调室外机托板、建筑外立面造型等合建, 5.3.5中间层设施工艺要求如下:

5.3.3居住建筑的中间层设施宜设置在公共通道附近,需预留施工维修通道。

5.3.3居住建筑的中间层设施宜设置在公共通道附近,需预留施工维修通道。 5.3.4中间层设施应与建筑物建筑平面设计相协调,可与空调室外机托板、建筑外立面造 5.3.5中间层设施工艺要求如下:

a 每个天线安装位置平面尺寸应不小于600mm×600mm,净高不应小于2m; 每个天线安装位置设备重量(含天线抱杆、设备)不大于100kg; 每个天线安装位置应设置锚固装置; d)中间层设施预留位置需具有可操作空间及检修通道

5.3.6当建筑物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应进

6.1.1 移动通信机房是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基站机房与室分机房,应与建筑物同步建设 6.1.2移动通信机房宜与建筑物同类功能附属用房贴建或合建,并符合YD5003《通信建 规范》要求。

1.3机房外门处应设置防水挡台。移动通信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 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临,如贴临,相应隔墙应做无渗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机房内严 给排水、暖气等各种有水管道

6.1.4预留作为移动通信机房的空间内可不设置中央空调末端机。

留作为移动通信机房的空间内可不设置中央空调

6.1.5一体化机舱是基站机房的备选方案,对于住宅楼或其他受屋面条件限制无法提供基 筑物,可采用一体化机舱。对于采用一体化机舱作为基站机房的建筑物,应参照本标准第4 进行设置。

6.1.6移动通信机房照明应按照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及GB50174《数据中心设 求配置完善。

6.1.7移动通信机房电源插座应参照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配电设备、配电络

a 应按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在机房内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自动报 警和相关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b)严禁采用水喷淋灭火系统。

6.1.9机房应满足现行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6.2.1基站机房可独立设置,也可与建筑物弱电机房、室分机房等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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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建筑高度在45m(含)以下的建筑物,宜在地下一层或在屋面设置基站机房;建筑高度超过45 m低于100m的建筑物,可在屋面、一层或地下一层设置基站机房。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若 在35土15m高度范围内有裙房、避难层或设备层时,可在裙房顶、避难层或设备层设置基站机房,位 置优先选择靠近弱电井、楼梯间或设备间等适宜上下布放线缆的区域, 6.2.3基站机房如设置在建筑物屋面,应在保障其它屋面设施可用和安全的前提下邻近其它建筑物屋 面设施设置以节约楼面空间,位置优先选择靠近弱电井、电梯间等适宜布放下穿电缆区域。

6.2.4基站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平面布局:机房平面形状宜采用矩形。 b) 机房尺寸: 1 机房用于移动通信设施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m²,宽度不应小于2.4m; 2)机房净高不宜低于2.5m。 c)机房荷载:机房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kN/m²

建筑构造: 1) 机房门应向外开启,应采用甲级防火保温防盗门,门洞净宽不应小于0.9m,门洞净高不 应小于2.1m; 2) 机房墙体应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现浇混凝主或其它材质的可承重墙面,以满足设备壁 挂要求。因消防要求需要将机房隔墙设为防火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小时(h), 且该墙上不应开设门洞,如必须开设应采用甲级防火保温防盗门; 3 除机房门、馈线洞外,机房墙体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确有需要时,应在窗洞口内侧采 用防水防火建筑板材封堵,小型圆孔可采用防火泥封堵; 建于屋面的基站机房外墙应预留两个馈线洞(图3),馈线孔洞位于机房相邻的两面隔墙, 并保证至少有一个馈线洞面向屋面开阔处。馈线洞尺寸为300×240mm(宽×高),洞底 距机房室内地面2.20m。馈线洞要求内高外低,向外倾斜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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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屋面设施建于基站机房上一层时,机房屋面应设置上线井道(图4),井道下板洞不应在 建筑物外墙一侧(图5):

屋面设施建于基站机房上一层时,机房屋面应设置上线井道(图4),井道下板洞不应在 建筑物外墙一侧(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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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房预留的洞口均应防火防水封堵; 7)机房内不应设吊顶; 8) 机房屋面应具有防渗漏、保温、隔热、耐久等基本性能; 9) 机房的外墙做法宜与主体建筑相同。外墙体及屋面不应采用龙骨板材、彩钢板等耐久性差 的建筑材料: 10)机房的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耐久、不起尘、环保等材料。墙面、顶棚宜采用白色 环保乳胶漆。地面宜采用浅色地砖; 11)桥架或线槽等穿越楼板、隔墙等处应按照现行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的规定 在贯穿口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3.3.1室分机房宜设置在建筑物一层或地下一层与内外管并联通方便的公共区域,若不具备条件的, 可设置在屋面,或与建筑物弱电机房合设,机房面积不宜小于6㎡。高层建筑有避难层或设备层时,可 在避难层或设备层设置室分机房,优先选择靠近弱电井、楼梯间或设备间等适宜上下布放线缆的区域。 所在建筑物弱电井内应预留室内分布系统的走线空间。

6.3.2建筑物内设置独立室分机房时,应符合

机房净高不宜低于2.5m; b 机房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3kN/m; C 机房门洞净宽不宜小于0.9m,净高不宜小于2.1m; d) 机房不应设窗,如预留机房位置靠近建筑物外层设有外窗时,应采用双层固定窗,并应具有良 好的气密性。

6.3.3大型商业或公用建筑设置室分机房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大型商业或公用建筑在进行建筑物内空间分配时,可考虑将宽带接入机房与室分机房合设,机 房总面积不宜小于30m,机房位置宜设于靠近建筑物内外联通管井处; b 如建筑物单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0m或单边长度超过200m,应考虑除建筑物内已设置的室分 机房外每层设置远端设备安装处,远端设备安装处数量可按照每5000~6000m设置一处估算, 设置位置以普通群众不宜到送、靠近管并并具备交流引电条件和操作维护空间为宜,空间需 求为不小于2m²的可承重墙面,如设置在封闭空间内,应具备安装新风系统或空调条件。 4若建筑物内已预留基站机房,室分机房可与基站机房合设,合设机房面积不小于20m;否则宜 建设室分机房。如以上条件均不满足,可考虑与建筑物弱电机房合建。 5室分机房如与弱电机房或其它附属机房合建时,在满足安全前提下为室内分布系统预留不小于 的空间,如机房净宽小于2m时,应为室内分布系统预留一面长度不小于3m、墙体为蒸压加气混 脚快现滤源凝土求甘定材质的可承需拉面

a)大型商业或公用建筑在进行建筑物内空间分配时,可考虑将宽带接入机房与室分机房合设 房总面积不宜小于30m,机房位置宜设于靠近建筑物内外联通管井处; b 如建筑物单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0m或单边长度超过200m,应考虑除建筑物内已设置的 机房外每层设置远端设备安装处,远端设备安装处数量可按照每50006000m设置一处 设置位置以普通群众不宜到送、靠近管并并具备交流引电条件和操作维护空间为宜,空 求为不小于2㎡²的可承重墙面,如设置在封闭空间内,应具备安装新风系统或空调条件

3.5室分机房如与弱电机房或其它附属机房合建时,在满足安全前提下为室内分布系统预留不 m的空间,如机房净宽小于2m时,应为室内分布系统预留一面长度不小于3m、墙体为蒸压加 土砌块、现浇混凝土或其它材质的可承重墙面。

多动通信机房应按 率为50Hz 基站机房和室分机房内均应配置交流配电箱,并将相应的引入电力电缆敷设至该配电箱

7.1.2基站机房和室分机房内均应配置交流配电箱,并将相应的引入电力电缆敷设至该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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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基站机房交流配电箱进线应引自总配电室保证电源。基站机房自建变压器时,应从低压馈电柜 (一级配电)直接引电,不得与其他设备共用一个供电回路。室分站点宜使用分散取电方式在每个设备 安装处做预留,而不宜采用集中取电方式。

.1.4基站机房和室分机房用电宜能单独计量。 每个基站机房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30kW;室分设 备每个安装位置单独取电时,用电负荷要求不应小于3.5kW,室分系统预留总用电负荷不应小于10kW。

7.2.1基站机房配电箱进线的上一级预留配电开关不应小于80A/3P。 7.2.2室分机房配电箱进线的上一级预留配电开关不应小于32A/3P。 7.2.3配电箱除插座回路选用漏电开关外,其他回路不得使用漏电开关。箱内开关分断能力应根据短 路电流选取。 7.2.4交流配电箱应配置一台多回路交流计量智能仪表,对交流配电箱内的输入及各输出分路进行电 能监控和计量。

7.2.5交流配电箱宜明装

图6交流配电箱安装示意图

7.3.2机房内配电电缆的选择及布放应参照GB51194《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执行。竖井、 公共区域配电电缆宜采用低烟无卤电缆,

7.3.4电力电缆外皮颜色采用如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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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移动通信设施所在建筑物的防雷与接地保护应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及GB 5068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3.1.2进出建筑物的各类金属线缆应进行防雷保护,各级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50343《建筑物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8.1.3移动通信机房所在建筑物的接地系统应采月

a) 基站机房内和馈线窗外侧应各预留一处; b) 室分机房内预留一处; 楼层竖井内每个室分设备安装区域预留一处。 d 安装一体化机舱区域预留一处; e) 每个安装天线的柱墩分别预留一处; f) 坡屋面屋顶应在屋顶步道起点、终点和中间各预留一处。

9.1.1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 9.1.2室内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 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记录。 长 9.1.3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 9.1.4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与建筑物同步验收,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移 动通信基础设施主管单位共同验收,

9.2屋面设施和中间层设施

2.1屋面设施和中间层设施预留应满, 墩表面防水材料应完整无破损。 当屋面采用砌体女儿墙时, 构造柱位置应标记清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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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屋面设施安装前,应根据基础验收资料复核各项数据,并标注在基础表面上,如设计未做规定 的,锚栓位置、法兰支撑面的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露出基础顶面的锚栓,应涂防腐材料,并妥善保 护。

表1支承面、支座和锚栓的允许偏差

.2.3移动通信屋面设施验收应满足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YD/T5132《移动通信工 呈钢杆塔结构验收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9.2.3移动通信屋面设施验收应满足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YD/T5132《

9.3.1移动通信机房的设置应满足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预留基站机房馈线洞大小及位置应满足本标 准6.2.3条的要求。基站机房室内及馈线洞外侧、室分机房内应预留接地端子。 9.3.2移动通信机房验收应符合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砌体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YD/T5120《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5100《移动通信 基站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T5160《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要

6.2.3条的要求。基站机房室内及馈线洞外侧 室分机房内应预留接地端子

3.2移动通信机房验收应符合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码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YD/T5120《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5100《移动 站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T5160《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中的相关规

9.4.2移动通信电源设施验收应符合GB51194《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9.4.2移动通信电源设施验收应符合GB51194《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9.5.1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射频线、地线、通信电缆等不宜同架、同槽敷设,无法避免同架、 同槽敷设时应分列走线架、槽两侧,间隔50mm以上或采取屏蔽措施,且严禁互相交叉、缠绕或捆扎在 同一线束内。

5.2移动通信管线设施验收应符合GB/T5037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YD/T5152 线室验收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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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验收还应满足YD5191《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中 规定要求。

9.8.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验收还应满足YD5191《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中的相 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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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居住类建筑物设站半径参考

下表供建筑类规划设计人 信基站站址规划应优先参照规划进行站址预留

表A.1居住类建筑物容积率与设站半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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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建筑物室内分布系统设置要求

表B.1常见建筑物室内分布系统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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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通信杆塔的类型和高度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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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通信杆塔的相关参数

.2风荷载计算 在进行屋面或中间层设施风荷载计算时,基本风压按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确定,且不应 小于0.35kN/m²,计算相对高度50m,单个天线(含设备)按重量100kg、迎风面积0.5m²考虑。 参考全省基本风压计算各类屋面设施天线支撑物的基础反力参考标准值可参考下表。

常见屋面通信杆塔天线参考挂高和基础反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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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钢材均为Q345B,焊条为E50 型,满焊,焊缝高度大于6mm。 柱墩内锚栓就位后,应将锚栓 外露部分表面涂抹凡士林油膏 (防止外露锚栓锈蚀),采用防 水材料包扎,以防止混凝土浆污 图示预埋锚栓仅为示意,具体 规格及数量应根据塔需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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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体化机舱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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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资料性附录) 中间层设施示意图

1.中间层设施位于凹进房屋外轮序时参照图(a)进行设置,位于凸出房屋 外轮廓时参照图(b)进行设置。安 2.中间层设施位于有平台区域时,可参照屋项小塔楼进行设置 3.每个天线设置4M16锚栓,顶端车丝长度100mm,材质为Q345B,锚栓 布置见左图。锚栓锚固方式及长度应计算确定,锚栓设计荷载参照附录A 中抱杆及支撑杆相关参数进行确定。 4.锚栓就位后,应将锚栓外露部分表面涂抹凡士林油膏(防止外露锚栓锈 蚀),采用防水材料包扎GBT 18476-2019 流体输送用聚烯烃管材 耐裂纹扩展的测定 慢速裂纹增长的试验方法(切口试验),以防止混凝土浆污染。

[1]YD/T1051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2]YD/T1712中小型电信机房环境要求 3]YD510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4]]YD/T5131移动通信工程钢杆塔结构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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