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467.1-2016 港口岸电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设计导则.pdf

Q/GDW 11467.1-2016 港口岸电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设计导则.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2.4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97042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GDW 11467.1-2016 港口岸电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设计导则.pdf

ICS 91.140.50

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11467.1—2016

JGJ/T 187-2019标准下载D/GDW 11467.12016

前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设计原则. 设计要求 5.1 概述, 5.2 岸电系统 5.3 岸电设备 5. 4 监控系统与运营服务平台 5.5 电能计量 5.6 保护 典型技术方案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港口岸电监控系统功能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港口岸电系统典型技术方案 编制说明

Q/GDW 11467.12016

为规范港口岸电系统建设中电力系统部分、岸电设备部分、运营监控部分等基本原则,推动港口岸 电系统的建设和发展,制定本部分。 《港口岸电系统建设规范》标准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设计导则; 第2部分:电能计量; 第3部分:验收。 本部分为《港口岸电系统建设规范》标准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南瑞集团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 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胜新、徐阿元、孙鼎浩、熊敏、钟鸣、杨斌、崔景侠、黄垫、黄小、张浩、 丁孝华、陈楚、刘兴宇、张昊纬、阮文骏、王志梁。 本部分首次发布。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为规范港口岸电系统建设中电力系统部分、岸电设备部分、运营监控部分等基本原则,推动港口岸 电系统的建设和发展,制定本部分。 《港口岸电系统建设规范》标准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设计导则; 第2部分:电能计量; 第3部分:验收。 本部分为《港口岸电系统建设规范》标准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南瑞集团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 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胜新、徐阿元、孙鼎浩、熊敏、钟鸣、杨斌、崔景侠、黄垫、黄小、张浩、 丁孝华、陈楚、刘兴宇、张昊纬、阮文骏、王志梁。 本部分首次发布。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D/GDW 11467.12016

港口岸电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设计导则

本部分规定了港口岸电系统建设中电力系统部分、岸电设备部分、运营监控部分等基本建设原则 技术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及改造的港口岸电设施,适用于沿海、沿江、沿内河等不同港口岸电系统的建诊 适用于公务码头、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码头、邮轮码头及滚装船码头岸电设施的设计

Q/GDW1146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Q/GDW 11467.12016

Q/GDW 11467.12016

港口岸电系统建设的设计符合如下规定: a)系统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方便、适度超前”的原则; b)系统设计应符合JTS155的规定: )系统设计应与港口发展规划相适应,综合考虑港口停靠船舶泊位数量和供电容量

港口岸电系统的设计对象为向靠港船舶提供电能的岸侧电力系统

港口岸电系统设计应按供电电压等级进行分类,可分为 。港口岸电系 统的设计符合如下规定: a)港口岸电系统容量630kVA及以上,宜采用高压岸电系统: b) 港口岸电系统容量100kVA~630kVA,宜采用低压岸电系统: 港口岸电系统容量100kVA以下,应采用低压小容量岸电系统; d)对于综合性码头的具体需求,宜考虑高压岸电和低压岸电结合的方式

DL/T 1778-2017 柔性直流保护和控制设备技术条件5.2.2港口岸电系统供电电压和供电频率

港口岸电系统供电电压和频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流供电电压和频率应符合票

Q/GDW11467.12016

表1系统供电电压和频率

港口岸电系统的供电质量符合如下规定: a)系统的输入电压波动和频率偏差不应超过GB/T14549的规定; b)系统在稳态运行时的输出电压允许偏差为土5%,频率波动允许偏差应为土0.5%; c)系统输出电压波动恢复时间不应大于1.5s,输出频率波动恢复时间不应大于1.5s: d) 系统中的电压畸变和注入港区供电系统的谐波电流允许限值,应符合GB/T14549的规定。

DB32/T 3593-2019标准下载5.2.4港口岸电系统典型容量

港口岸电系统容量根据船舶靠泊期间用电负荷进行设计,容量系列宜为:100kVA、200kVA、300kVA、 400kVA、630kVA、800kVA、1000kVA、1600kVA、2000kVA、3000kVA、5000kVA、8000kVA、12000 kVA、16000kVA、18000kVA

港口岸电系统的配电方式符合如下规定: a) 港口岸电系统典型配电方式可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组合方式。具体可参见JTS155一2012 b) 港口岸电系统一对一供电时,宜采用电隔离装置。一对多供电时,应采用电隔离装置: C) 低压小容量岸电系统宜采用低压隔离变压器作为电隔离装置: d 变频岸电系统可采用带电方式向船舶供电。非变频岸电系统宜采用不带电连接方式向船舶供 电。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