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71-2021 近零能耗建筑检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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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171-2021 近零能耗建筑检测技术标准.pdf

冷热源系统能效比检测应在系统连续正常运行72h后进行,运行稳定且系统负荷不宜小于设 计负荷的60%。 检测仪器性能应符合表8.2.1的要求。

表8.2.1检测仪器性能要求

c)冷热源系统均应进行系统能效比的检测

1)温度计应设在靠近空调水系统的供回水总管处。 2) 流量传感器应设在系统的供水或回水的直管段上。 3)冷热源系统中机组、水泵、冷却塔等输入功率应同步进行检测, b 检测期间,每隔(5~10)min读数1次,连续测量60min,并应取每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检 测值。 数据处理 1)系统的供冷/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GB/T 10249-2010 电焊机型号编制方法.pdf检测期间各用电设备的输入功率应进行平均累加。 3系统能效比应按下式计算:

P一一系统各设备的平均输入功率之和(kW)

8. 2. 3合格判定

a)冷热源系统能效比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 相关规定。 b)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3新风热回收系统

B. 3. 1检测条件

表8.3.1检测仪器性能要求

8.3. 2检测数量

a) 抽检比例不应少于新风热回收装置总数的10%。 b) 不同型号的新风热回收装置检测数量不应少于1台。 3.3.3 检测方法 a) 新风热回收装置的性能检测包括风量、风压、输入功率、单位风量耗功率、交换效率等参数 的检测。 b) 新风量检测应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 C 热回收新风机组的输入功率检测应按《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1032规定方法执行。 d 应在新风热回收装置的新风进口、送风出口、回风进口布置温湿度测点,温湿度检测应采用 具有自动记录功能的温湿度检测仪表。 e 应在新风热回收装置稳定运行30min后开始交换效率的检测,各个位置处的温湿度检测频次 不应低于1次/min,检测时间不少于30min,且应完成至少30次测量。 根据各测点处的温湿度记录数据,采用烩值计算软件、烩湿表或烩湿图,计算或查找各测点

处的烩值。 检测时新风进口、回风进口的空气温差不应小于8℃。 h)数据处理

1)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7w一一热回收新风机组的显热交换效率(%) toA、tsA、tRA一一分别为新风进口、送风出口、回风进口的干球温度(℃)。

式中:n一一热回收新风机组的全热交换效率(%);

新风热回收装置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显热型的显热交换效率在热量回收工况下不应低于75%或在冷量回收工况下不应低于70% 2)全热型全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0%。 3)居住建筑新风单位风量耗功率不应大于0.45W/(m/h)。 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9.1.1 被动式技术检测包括建筑外遮阳、自然通风、自然采光检测。 9.1.2建筑外遮阳检测项目应包括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安装角度、转动或活动范围以及遮阳材料的 光学性能。 9.1.3 自然通风检测项目应包括自然通风室内平均温度和换气次数,换气次数检测宜采用CO2示踪气 体法。 自然采光检测项目应包括自然光照度值和采光系数

9. 2. 1检测条件

用于检测外遮阳设施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安装角度、转动或活动范围的检测仪器性能 合表 9.2.1的要求。

表9.2.1检测仪器性能要求

9. 2. 2 检测数量

建筑外遮阳设施抽检数量应按照表9.2.2进行,

表9.2.2抽样数量

9. 2. 3检测方法

a 受检外窗外遮阳设施的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安装角度、转动或活动范围以及遮阳材米 学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b)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自然通风检测应在过渡季节,采用拔风井的自然通风检测时,宜在晴天进行,拔风井底部及 顶部开启扇应开启,调成设计角度,空调及新风系统应处于关闭状态。 室外风速不宜超过3.3m/s,自然通风装置所在功能区域门窗应处于全开启状态。 检测仪器性能应符合表9.3.1的要求。

9.3.1检测仪器性能要求

表9.3.1检测仪器性能要求

d)检测空气温度的仪器应具有自动采集和存储数据功能,具有计算机接口。检测过程中应至少 每小时检测并记录一次数据。 e 室内检测风速的仪器应具有自动采集和存储数据功能,具有计算机接口。检测过程中应至少 每小时检测并记录一次数据。 f)室内换气次数检测仪器应采用CO,示踪仪

9. 3. 2检测数量

a 对于拔风井自然通风效果检测时,不同尺寸的拔风井室内端和室外端自然通风风口风速、风 口空气温度应分别检测。 b) 对于无动力拔风帽自然通风效果检测时,不同尺寸的拔风帽应分别检测。拔风帽总数少于3 个时,应全数检测。 c)室内换气次数检测时,按照同一房间类型不少于总房间数量的10%进行抽检。 9.3.3检测方法

1)自然通风风口空气温度检测点应按面积布置。小于50m的风口应设1~2个点;50~100m 设2~3个点;100m²以上至少设3个点。 2)自然通风风口风速检测点应按面积布置。小于50m²的风口应设1~4个点;50~100m²设 35个点;100m²以上至少设5个点。 3)自然通风房间室内换气次数检测时,测点布置应根据被测空间尺寸和结构,在垂直方向上 将被测空间划分成三层或以上。在1.2~1.5m应至少设置一个检测层。在同一检测层上, 应按照梅花状布点检测

仅器响整。应测前,应对研有测息的风速自动记求 和检测的时间间隔,检测的时间间隔不宜大于30s。 2)确定设定工况下的门窗和通风设备状态。检测前,人员应离开被测空间。 3)待检测空间稳定后,应开启风速自动记录仪,按照预先设定进行测量和储存。测量持续时 间不应少于1h

1)设定门窗开启方案。应按照检测要求设计必要的门窗开启方案,设定工况(工况1,工况 2,....)。 2)测点布置。应按照本条中规定的测点布置方法布置检测点。

d)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各点风速、温度算术平均值。 2)房间整体换气次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自然通风室内平均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 b)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数量比例不低于 c)检测结果符合本条第1款或第2款时,应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一业

测量室内照度时,应熄灭人工照明。 采光系数测量的天空条件应选择GB/T20148中规定的标准全阴天空,天空亮度分布应符 式的规定。

式中:L。一一天空某点的亮度(cd/m²)

日一一天空某点的高度角(°); Lz一一天顶亮度(cd/m²)。 c)照度测量应选在一天内照度相对稳定的时间内进行,即选取当地时间上午10时至下午2时。 d)室内照度与室外照度的测量应同时进行。 e)检测仪器性能应符合表9.4.1的要求,

表9.4.1室内采光检测仪器性能要求

9.4. 2检测数量

a)每个建筑单体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房间,抽检量不少于房间总数的1%,且不少于1间 b)不同类型的房间或场所应至少抽检1间。

9. 4. 3检测方法

a)室外照度测点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b)室内照度测点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2)测点间距应符合表9.4.3的规定。

表 9. 4. 3 测点间距

4)走廊、通道、楼梯处的测点,在长度方向的中心线上按1m或2m的间隔布置。 c 测量照度时接收器应水平放置并应避免对光接收器造成遮挡。 d) 使用光电式照度计时,测量前应先使接收器稳定后,方可开始测量。 待仪器稳定后开始测量,并记录数据。 室内天然光照度值为室内所有测点的照度平均值, 采光系数平均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C.一一室内第i个测点的采光系数(%):

a)室内天然光照度值和采光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标准 的规定。 b)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10.2太阳能光伏系线

10.2太阳能光伏系统

a)在检测前,应确保系统在正常负载条件下连续运行3d,检测期内的负载变化规律应与设计立 件一致。 b 检测需重复进行3次,每次检测时间应为当地太阳正午时前1h到太阳正午时后1h,共计2h 检测期间,室外环境平均温度的允许范围应为年平均环境温度10℃。 d 检测期间,环境空气的平均流动速率不应大于4m/s。 e 检测期间,太阳总辐照度不应小于700W/m²,太阳总辐照度的不稳定度不应大于+50W/m²。 f) 检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仪器性能应符合表10.2.1的要求。

表10.2.1检测仪器性能要求

10%以内时,应视为同一类型太阳能光伏系统。同一类型太阳能光伏系统被检测数量应为该 数量的 5%,且不得少于1 套。

测重空气温度时应保温度传感器直 在1.5m~10.0m之间,环境温度传感器的附近不应有烟、冷却塔或热气排风扇等热源。 光电转换效率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检测系统每日的发电量、光伏电池表面上的总太阳辐照量、光伏电池板的面积、光伏电 池背板表面温度、环境温度和风速等参数。 2)对于独立太阳能光伏系统,电功率表应接在蓄电池组的输入端,对于并网太阳能光伏系统 电功率表应接在逆变器的输出端。 3)检测开始前,应切断所有外接辅助电源,安装调试好太阳辐射表、电功率表、温度自记仪 和风速计,并测量太阳能电池方阵面积。 4)检测期间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600s,采样时间间隔不应大于10s。 5)太阳能光伏系统光电转换效率应按下式计算:

i=1 Ld ×100 ZH,A. 1e

10. 2. 4 合格判定

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光电转换效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 10.2.4 的规定。

表10.2.4不同类型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光电转换效率nd(%)

10.3太阳能热水系统

)太阳能热水系统检测的室外环境平均温度ta的充许范围应为年平均环境温度±10℃。 检测期间的太阳辐照量实测值与本标准第9.3.1条第5款规定的4个区间太阳辐照量平均值的 偏差应控制在±0.5MJ/(m².d)以内。对于全年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同区间太阳辐照量 的平均值可按本标准附录C确定。 太阳辐照量(J)检测不应少于4天,每一太阳辐照量区间检测天数不应少于1天,太阳辐照 量区间划分应符合下列I、I区(I、I区城市划分见附录C)规定:

3.2太阳能热水系统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集中式系统,应全数检测。 b)分散式系统,应按同类型总数抽检2%,且不得少于1套。

a)集中式系统,应全数检测。 b)分散式系统,应按同类型总数抽检2%,且不得少于1套。

集热系统得热量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日检测的时间从上午8时开始至达到所需要的太阳辐射量为止。 2)检测参数包括集热系统进出口温度、流量、环境温度、环境空气流速,采样时间间隔不得 大于10s 3)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Q可以用热量表直接测量,也可以通过分别测量温度、流量等参数 按下式计算:

式中:Q一一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MJ); n一一总记录数; Pw一集热工质的密度(kg/m²); b)集热系统效率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日检测的时间从上午8时开始至达到所需的太阳辐射量为止。达到所需要的太阳辐射量 后,应采取停止集热系统循环泵等措施,确保系统不再获取太阳得热量。 2)检测参数应包括集热系统得热量、太阳总辐照量和集热系统集热器总面积等。

1)每日检测的时间从上午8时开始至达到所需的太阳辐射量为止。达到所需要的太阳辑 后,应采取停止集热系统循环泵等措施,确保系统不再获取太阳得热量, 2)检测参数应包括集热系统得热量、太阳总辐照量和集热系统集热器总面积等 3)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效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一一设计使用期内或全年使用的集热系统效率(%); n:一一按本标准第9.3.1条第5款确定的各太阳辐照量下的单日集热系统效率(%); X;一一按本标准第9.3.1条第5款确定的各太阳辐照量在当地气象条件下供热水时期统计得到的 天数。没有气象数据时,对于全年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可按本标准附录A取值; H,一一第i辐照段检测期间,室外太阳总辐照量(MJ/m²); A一一集热系统的集热器面积(m²)。 c)贮热水箱热损因数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持续的时间从晚上8时开始至次日早上6时结束,共计10个小时。检测开始时赔热

水箱水温不得低于50℃,与水箱所处环境温度差不应小于20℃。检测期间应确保贮热水 箱的水位处于正常水位,且无冷热水出入水箱。 2)检测参数包括贮热水箱内水的初始温度、结束温度、贮热水箱容水量、环境温度等 3)贮热水箱热损因数应按下式计算:

a 太阳能热水系统检测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 的规定, b) 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a)地源热泵系统能效比检测应选择在制热/冷季节、系统调试完成、实际运行状态下进行,检测 时间不少于4天。 b 热泵机组运行稳定,热泵机组制热/冷性能系数的测定工况宜达到机组的额定工况,机组的负 荷率宜达到机组额定值的80%以上;系统能效比的测定工况宜达到系统的设计工况,系统的负 荷率宜达到设计值的60%以上。 夏季检测时,室外空气温度应大于或等于29℃,冬季应小于或等于16℃。 d)检测仪器性能应符合表10.4.1的要求。

表A.1表10.4.1检测仪器性能要求

热泵机组性能检测的抽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2台及以下同型号机组,应至少抽取1台; 2)对于3台及以上同型号机组,应至少抽取2台。 室内温湿度检测数量按照空调系统分区进行选取。当系统形式不同时,每种系统形式均宜检 测。相同系统形式的抽检数量不宜低于系统数量的5%,检测点应具有代表性。 检测方法 室内温湿度检测应在建筑物达到热稳定后进行,检测期间的室外温湿度检测应与室内温湿度 的检测同时进行,记录检测期间室外温度的变化情况,且数据记录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 10min。 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粉

)热泵机组制热/冷性能系数是指热泵机组的制冷/制热量与输入功率之比。 2)检测工况下启用的热泵机组应进行机组热源侧流量、机组用户侧流量、机组热源侧进出口 水温、机组用户侧进出口水温和机组输入功率的数据采集。 3)水系统供、回水温差的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泵机组热源侧和机组用户侧的供、回水温度应同时进行检测。 (2)测点应布置在靠近被测机组的进出口处,测量时应采取减少测量误差有效措施。 4)检测时间:热泵机组的检测应在机组运行工况稳定后进行,检测周期为24小时,检测期 间应每隔5~10min读数1次。 5)机组检测期间的平均制热/冷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一一热泵机组用户侧平均流量(m/h); △tw一一热泵机组用户侧进出口水平均温差(℃); Pw一一冷(热)媒介质平均密度(kg/m²); c一一冷(热)媒介质平均定压比热[kJ/(kg.℃)]。 Pw、c可根据介质进出口平均温度由物性参数表查取 6)数据整理:热泵机组制热/冷性能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COP。一一热泵机组的制冷性能系数; COP一一热泵机组的制热性能系数:

Q=V..cAt.../3600

Qc一一检测期间机组的平均制冷量(kW); QH一一检测期间机组的平均制热量(kW); n;一一检测期间机组的平均输入功率(kW)。 地源热泵系统能效比 1)系统能效比是指地源热泵系统的制冷/热量与系统输入电量之比,这里的系统输入电量主 要是指热泵机组以及与地源热泵系统相关的所有水泵的输入电量之和(不包括用户末端设 备)。 2)检测参数:系统热源侧流量、系统用户侧流量、系统热源侧进出口水温、系统用户侧进出 口水温、机组消耗的电量、水泵消耗的电量。 3)系统检测期间的总制冷(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V;一一系统第i时段用户侧的平均流量(m/h); △t;一一系统第i时段用户侧的进出口水温差(℃); Pi一一第i时段冷(热)媒介质平均密度(kg/m"); Ci一一第i时段冷(热)媒介质平均定压比热[kJ/(kg.℃)]; qi一一热泵系统的第i时段制冷(热)量(kW); △T一一第i时段持续的时间(h); n一一热泵系统检测期间采集数据组数。 根据介质进出口平均温度由物性参数表查取。 数据整理:热泵系统的典型季节系统能效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EERc= Q Z NetN EER, Z N, +E N;

式中:EER一一地源热泵系统的制冷能效比; EERn一一地源热泵系统的供暖能效比; Qc一一系统检测期间的总制冷量(kWh); Qn一一系统检测期间的总供暖量(kWh); ZN;一一系统检测期间,所有热泵机组消耗的电量(kWh);

地源热泵系统能效比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满足表10.4.4 指标限值的要求。

表10.4.4技术指标限值

0.5空气源热泵热水系

10.5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10. 5.1检测条件

表10.5.1检测仪器性能要求

应分别记录贮热水箱、空气源热泵周围的空气流速、环境湿度与温度。测量仪表应分别放置 在与贮热水箱、热泵中心点相同高度的遮荫处,分别距离贮热水箱、热泵1.5m~2.0m的范围 内。 贮热水箱的水量应在检测结束后,检测贮热水箱内的水在冷水进水状态下的水量,水量不包 括管路内的水。对于贮热水箱内的水是直流式加热的热泵热水系统,可以将流量计安装在热 泵热水机组的进水管路上,通过记录试验开始时和结束时流量计读数的差值,就可计算出贮 热水箱的试验水量。 C 关闭循环水泵,开启热泵热水机组,设定热水机组温度为不小于额定值的95%,持续记录热泵 热水机组瞬时出水温度。 检测宜在热泵机组运行工况稳定后1h进行,检测时间不得低于2h,机组的各项参数检测记录 应同步,记录时间间隔不得大于600s

)热水型空气源热泵机组应检测系统的热源侧流量、用户侧流量、室外温湿度和机组输入功率 等参数;热风型空气源热泵机组应检测热泵机组的送风量、入口温度、入口相对湿度、入口 烩值、出口温度、出口相对湿度、出口饸值、机组消耗功率,室外温湿度。 待温度达到设定温度后,记录热泵输入功率,重复试验不少于3次。 机组性能系数COP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Q一一检测期间热水型空气源热泵机组或热风型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平均制热量(kW); P一一检测期间机组的平均输入功率(kW); Vw、V。一一热泵机组用户侧平均流量、循环风量(m"/h): Pw、Po一一热水平均密度、空气出口密度(kg/m²); △t一一热泵机组用户侧进出口介质平均温差(℃); h、h一一入口、出口空气烩值(kJ/kg); Cp一一水的定压比热容(kJ/kg·℃); d。一一空气出口含湿量[kJ/(kg·干空气)]。0 保温性能检测在水箱出水口处加装温度计。将水箱注满水,设置加热温度在55℃+3℃,连续 开机至温控器断开,关闭电源与水源、关闭出水阀门,保持自然放置24h,然后打开阀门放水, 记录出水平均温度,即为试验终止温度。 合格判定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的性能系数(COP)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 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保温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 标准的规定:

a)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的性能系数(COP)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 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b)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保温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 标准的规定: 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条第1、2款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DB32/T4171—2021建筑类房间人均占地面人员在室设备功率密度设备使用照明功率密度照明开启时长型类型积m率W/m2率W/mh/月密集办公室432. 7%2032.7%13. 5330会议室3. 3336. 5%561. 8%9270大堂门厅2054. 6%00. 0%9300休息室3. 3336. 5%00. 0%5120设备用房00. 0%00. 0% 50库房、管道井00. 0%00. 0%00健身房826. 3%00. 0%11210保龄球房840.4%00. 0%14. 5240台球房440. 4%00. 0%14. 5240教室1. 12 26. 8%514. 9%9180阅览室2. 526. 8%10 14. 9%9180电脑机房450. 4%40100. 0%15300办公室10 32. 7%13 32. 7%8270密集办公室432. 7%2032. 7%13. 5 270学校建会议室3. 3336.5%561. 8%8120筑大堂门厅2054. 6%00. 0%10270休息室3. 3336. 5%00. 0%5240设备用房00. 0%00. 0%50库房、管道井00. 0%00. 0%00车库10032.7%15 32.7%2240般商店、超市2. 532. 6%13 54. 2%10 330高档商店432. 6%1354. 2%16330中餐厅227. 9%00. 0%9300西餐厅236. 6%00. 0%6. 5300商场建火锅店217. 7%00. 0% 5300筑快餐店227. 9%00. 0% 5300酒吧、茶座236. 6%00. 0%300厨房10 27. 9%00. 0%6300办公室10 32. 7%1332. 7%824046

B.1.6建筑能耗综合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E。一一建筑能耗综合值,kWh/(m·a); Eε一一不含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建筑能耗综合值,kWh/(m·a); A一一住宅类建筑为套内使用面积,非住宅类为建筑面积; f;一一i类型能源的能源换算系数,按本标准表B.1.12选取; E.一一年本体产生的i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量,kWh;

式中:E,一一年供暖系统能源消耗,kWh; E。一一年供冷系统能源消耗,kWh; E,一一年照明系统能源消耗,kWh; E.一一年生活热水系统能源消耗,kWh; E。一一年电梯系统能源消耗,kWh。

EP.一一供暖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EP一一空调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EPw一一生活热水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Qn一一供暖年耗热量,kWh; Q。一一供冷年耗冷量,kWh; Qw一一年生活热水耗热量,kWh。 B.1.9供暖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

EPh.air一一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按下式计算 EP+EP+EP.+ZEr,×f +ZErd,×f REP,= Q +Q.+Qw +E,×f +E×f 利用率、%

Eh.air一一空气源热泵机组供暖年耗电量,kWh。 生活热水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

EPw. = EPw.geo + EPw,air + EPw.sol + EPw.bi EPw.gea = Qw.eo Ew.geo EPw.air = Qw.air Ew.air EPw.sol = Qw.sol EPuin = Cutin

式中:EPw.eo一一地源热泵生活热水系统的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EPw.sol一一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的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Qw.ro!一一太阳能系统的年生活热水供热量,kWh; Ew.ir一一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生活热水年耗电量,kWh。 冷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Ps,sol一一太阳能供冷系统的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Qc.sol一一太阳能供冷系统的年供冷量,kWh。 B.1.12能源换算系数应符合表B.1.12的规定。

Qc.sol一一太阳能供冷系统的年供冷量行车通道工程安装施工方案,kWh。 B.1.12能源换算系数应符合表B.1.12的规定。

EP, = EP,sol EP. l = O.

B.1.12 能源换算系数

B.2.1居住建筑的指标应以建筑套内使用面积

2 建筑套内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套内使用面积应等于建筑套内设置供暖或空调设施的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之和,包括 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设供暖或空调设施 的阳台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b 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空间水平投影面积, C 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应按其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d 坡屋顶内设置供暖或空调设施的空间应列入套内使用面积中。坡屋顶内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 地面的净高低于1.2m的空间不计算套内使用面积;净高在1.2m~2.1m的空间应按1/2计算套 内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m的空间应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e 套内烟窗、通风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B.3.1 建筑本体节能率计算时,设计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不应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并应按下式

式中:n。一一建筑本体节能率,%; Eε一一设计建筑不含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建筑能耗综合值(kWh/m²); ER一一基准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kWh/m²)。 B.3.2建筑综合节能率计算应按下式计算:

山东某古建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附录C江苏省I、II区城市划分及对应辐照量分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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