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304.42-2021 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 第4-2部分:油中溶解气体分析仪(光声光谱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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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304.42-2021 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 第4-2部分:油中溶解气体分析仪(光声光谱法.pdf

ICS 2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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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

山水新村住宅楼安全施工组织设计[Q/GDW 11304. 4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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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304.42202]

一将光声光谱仪的结构组成相关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A。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 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 研究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 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 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石供电公司、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南瑞通用电气智能监测诊断(武 汉)有限公司、深圳市林科电气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连鸿松、刘旭、付德慧、郑东升、张兴辉、祁炯、明菊兰、于乃海、朱洪斌、 姚强、卢立秋、袁帅、赖永华、刘慧鑫、王广真、王杰、俞华、肖黎、余璐静、齐国栋、刘子恩、李得 时、杨圆、杜茗茗、邱云昊、郝文魁、张强、主晨、郭志斌、吴奇宝、余海泳、苗玉龙、邱妮、张晓琴、 苏展、陈敏维、刘睿、石悠旖、徐凯、祁军、张国强 本部分2016年11月首次发布,2020年11月第一次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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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于光声室内气体的吸收能最终转化为分子动能,引起气体局部压力变化,从而在光声室中产生周期性 机械压力波动,也即声波。通过在光声室安置的微音器就可以探测到该微小的压力波动,相应数值则对 应样品中所含特征气体的浓度。由于氢气在红外波段没有明显吸收峰,氢气组分的浓度一般需通过在气 路上串联传感器进行检测

5.1.1正常工作环境条件

5. 1. 2 工作电源

检测仪的工作电源要求如下: a)交流电源:220×(1±10%)V,频率50×(1土5%)Hz; b)直流电源:12V~24V电池,现场可持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8h

检测气体组分应包括氢气(H)、甲烷(CH)、乙烷(C,H)、乙烯(C,H)、乙炔(C,H)、一氧 化碳(CO)、二氧化碳(CO,)在内的7种特征气体。

应使用不锈钢管、聚四氟乙烯管或聚全氟乙丙烯管等憎水性强且耐腐蚀的管材,金属材料不得 征气体。管路各接口连接应紧密牢固,在规定的压力范围内无泄漏

义应配置空气净化装置,对置换和吹扫的空气进

通用技术要求按照Q/GDW11304. 中

5. 5. 1 基本功能

检测仪的基本功能应符合Q/GDW11304.1中的规

5. 5. 2 专项功能

检测仪的专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故障报警功能:具有仪器自检和仪器功能异常报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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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诊断功能:检测仪的诊断系统应内置符合DL/T722中的故障诊断方法,如三比值法、平衡判 据法、立体图示法、大卫三角形法等,对分析数据可自动进行诊断; 标定功能:可通过工作标准油调整检测仪校正系数的增益和偏移常数; d 数据对比分析功能:具有历史数据存储功能,并可提供历史数据的趋势图和产气速率数据: e 数据查询、输出和打印功能。

5.6.1测量范围与测量误差

检测仪的油中溶解气体组分的测量范围和测量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则仪油中溶解气体组分的测量范围和测量误差要

5. 6. 2 定量重复性

量重复性试验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应大于5%。

5. 6. 4 分析时间

单次试油的分析时间不应大于30min。

5.6.5最小检测浓度

检测仪对表1中的油中溶解气体组分的测量下限应有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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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环境影响试验之外,其它试验项目应在如下试验环境中进行: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25%~75%; c)大气压力:80kPa~110kPa

除环境影响试验之外,其它试验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25%~75%; c)大气压力:80kPa110kPa

6.2通用技术条件试验

通用技术条件试验项目包括:基本功能检验、 女全性 环境适应性、包装运输、电磁兼容性、外壳 防护性试验,这些项目的试验方法、试验后检测仪需满足的性能要求按照Q/GDW11304.1中的规定执行。

按照5.5对检测仪功能进行逐项检查,所有功能应能满足要求。

6.4.1测量范围与测量误差试验

6.4.1.1参考油样制备:向油样制备装置中注入新变压器油,对装置中变压器油进行真空脱气或者高 纯氮气洗脱,制备空白油,然后通入一定量的配油样用气体并与空白油充分混合,配制一定浓度的参考 油样,制备的参考油样中各气体成分浓度由实验室气相色谱仪按照GB/T17623进行定值,也可按照DL/T 1463或附录B进行分析用参考油样的配制。参考油样所含气体组分含量宜满足表2要求。

表2参考油样浓度范围

4.1.2将配制的参考油村 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按式 (2)计算测量误差,检测仪的 应符合5.6.1要求。

式(1)~(2)中: △C一一绝对测量误差,μL/L;

C。一一实验室气相色谱仪的测量数据,μL/L; 一相对测量误差,%。

6. 4. 2 定量重复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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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参考油样2或参考油样3的测量误差试验,对同一参考油样连续进样7次,定量重复 性以各气体组分测量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相对标准偏差RSD按式(3)计算,检测仪 的定量重复性应符合5.6.2要求。

式中: RSD 相对标准偏差; X; 气体组分第i次测量结果; 文 气体组分n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二 测量次数; ; 测量序号。

6.4.3交叉敏感性试验

配制表2中参考油样5和参考油样6,检验检测仪的抗交叉干扰性能,测量结果应仍然能满足表1

6.4.4分析时间试验

6.4.5最小检测浓度试验

结合测量范围与测量误差试验DB4212/T 34-2020 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指南.pdf,检验检测仪对表2中的工作标准参考油样1(低浓度)是否有 测量误差应符合表1要求。

检测仪的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入网检测试验、到货抽检和定期试验五类。检验项目 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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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是制造厂家将检测仪送交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由检测单位依据试验条目完成检验,检验 顶目见表3,全部检验合格后,出具型式检验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定型,投入生产前; b)连续批量生产的仪器每四年一次; c)正式投产后,如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又重新恢复生产时; e 出厂试验结果与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检验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g)合同规定进行型式试验时。

每台检测仪出厂前,应由制造厂的检验部 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应按表3中规定的检验项 进行,全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出厂

入网检测是对新产品、改型产品或初次进入电网应用的检测仪进行的检测试验,检验项目见 验合格后,方可入网运行。

到货抽检是对待验收使用的带电检测仪进行的抽样检测,应按照每个供应商、每种型号不少于109 的比例(不少于1台)抽检,若抽检发现任意一台不合格,该供货商同型号产品需全部接受检测,检测 页目应按表3中规定执行,检测仪检测合格后团结乡土地整理施工组织设计,方可正式使用。另外,应对到货检测仪按型式试验标准 开展不定期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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