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444-2020 反击式水轮机磨蚀评估导则.pdf

DL/T 444-2020 反击式水轮机磨蚀评估导则.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L/T 444-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1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352808
下载资源

DL/T 444-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444-2020 反击式水轮机磨蚀评估导则.pdf

ICS27.140 CCS K 55

DL/T4442020 代替DL/T444—1991

DL/T4442020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对DL/T444一1991《反击式水轮机气蚀损坏评定标准》进行修订,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取消了对水轮机单机容量及转轮直径的限定; 取消了气蚀评定的有关内容: 增加了磨蚀表象的内容; 一增加了磨蚀量的测量方法; 一增加了水轮机转轮和固定通流部件磨蚀损坏的评估方法。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电力行业水轮发电机及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10)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鹏宇、陈峰兵、李平、向小峰、张波涛、吴祖平、韩国振、刘丰、马龙 李香华、俸梅、郑立理。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L/T444一1991。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10076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对DL/T444一1991《反击式水轮机气蚀损坏评定标准》进行修订,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取消了对水轮机单机容量及转轮直径的限定; 取消了气蚀评定的有关内容: 一增加了磨蚀表象的内容 一增加了磨蚀量的测量方法; 一增加了水轮机转轮和固定通流部件磨蚀损坏的评估方法。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电力行业水轮发电机及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10)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鹏宇、陈峰兵、李平、向小峰、张波涛、吴祖平、韩国振、刘丰、马龙 李香华、俸梅、郑立理。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L/T444一1991。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GB/T 39794.1-2021 金属屋面抗风掀性能检测方法 第1部分:静态压力法.pdf,100761)。

DL/T444=2020

反击式水轮机磨蚀评估导则

本文件规定了反击式水轮机通流部件磨蚀量的测量及评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设反击式水轮机的水电站。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2900.45电工术语水电站水力机械设备 GB/T29403反击式水轮机泥沙磨损技术导则

式水轮机转轮的磨蚀包括叶片、上冠、下环、泄水锥和转轮体的损失量,固定通流部件的磨 导水机构(顶盖、底环通流面及导叶)、抗磨板、止漏装置、转轮室和尾水管的损失量。 机磨蚀评估应结合机组检修和运行状态开展,首次评估不应超过机组投产后2年。

4.3多泥沙河流电站宜在每个汛期前后进行泥沙磨损的观察和记录,汛期后进行一次评估,观测方法 应符合GB/T29403的规定。 4.4多泥沙河流电站应根据电站的泥沙特点及水轮机的磨蚀规律,确定机组大修的最佳周期,必要时 可采用模拟试验的方法对水轮机的磨蚀程度进行预测和分析。 4.5电站应根据水轮机磨蚀区域的表象特征,分类做好磨蚀情况的测量与记录,记录内容应包含磨蚀 区域的照片。 4.6磨蚀区域经修复后,再次评估时磨蚀深度及磨蚀质量仍超过本文件时,电站应从改进磨蚀区域修 复材料、优化水轮机设计和改善电站运行条件的角度,提出减少磨蚀的产生的措施。

5磨蚀表象及磨蚀量测量

泥沙磨损按照发生的部位可分为普遍磨损和局部磨损。普遍磨损产生类似于波纹、鱼鳞状相对较 均匀、较浅的大面积破坏,发生在平顺的表面上;局部磨损在表面产生局部沟槽、突体与缺陷的破坏 状态,面积不大但磨损较深,通常发生在水流急剧改变,发生冲击、汇流或脱流等处(如叶片头部、 间隙、弯道、表面不平整以及材质缺陷等处)。 空蚀破坏初期的金属表面形成空蚀针孔,母材失去金属光泽,颜色变暗;随着空蚀向金属内部折 展,针孔壁不断剥落,逐渐形成空蚀坑;空蚀破坏后期,空蚀坑不断扩大,凸出部位逐渐剥落并不断 发展,母材表面形成蜂窝海绵状形貌。 磨蚀兼有泥沙磨损和空蚀的样貌特征,通常表现为泥沙磨损的特征更为明显。

5.2.1磨蚀深度测量

测量部位应清扫干净,损坏面测量前不应进行铲磨。可通过在蚀面背面间接测量(如超声波 测厚)的方式计算出磨蚀深度,也可将通流面样板贴靠在未受损坏的表面上,用测深尺直接测量磨蚀 深度。

5.2.2磨蚀面积测量

磨蚀面积应按照以下的方法进行测量和记录: a)对各个轮廊不规则的磨蚀损坏面,可用描图法或其他近似方法计算出面积,测量误差不应 超过10%; b)磨蚀区采用不锈钢或其他耐磨蚀的材料保护时,护面脱落处按磨蚀损坏面积计算; c)处于磨蚀破坏初期的区域或磨蚀深度小于0.5mm的区域可不进行磨蚀体积和磨蚀质量的计 算,但应对该区域的面积进行测量和记录; d)水中固体颗粒引起的磨损与空蚀可以区分时,磨蚀区域应按照泥沙磨损和空蚀分别进行面积测 量和记录。

5.2.3磨蚀体积测量

5.2.3.1直接测量法

当磨蚀区域呈现明显的空蚀或局部

具进行检查,通过测量剩余的塑性物质体积或质量,即可求得磨蚀损坏体积并换算成损坏量。测量误 差不应超过15%

查,通过测量剩余的塑性物质体积或质量,即可求得磨蚀损坏体积并换算成损坏量。测量误 过15%

5.2.3.2近似计算法

当磨蚀区域呈现明显的普遍磨损的表象时,宜采用近似计算法进行磨蚀体积的测量。 可将磨蚀区分成各个小块,磨蚀体积应按照式(1)进行近似计算。

磨蚀体积; V —各个磨蚀区的磨蚀体积; Himx——各个磨蚀区的最大深度;

麦垛山副立井冻结施工组织设计文字5.2.4磨蚀质量计算

磨蚀质量应按照式(2)进行换算。 式中: 磨蚀质量; V磨蚀体积。

=..........................

6.1.1水轮机转轮允许磨蚀深度宜取4mm~8mm。多泥沙河流电站水轮机转轮的允许磨蚀深度应根 据设计条件确定,最大不应超过8mm。 6.1.2叶片出水边磨蚀深度不应大于出水边厚度的2/3。 6.1.3除叶片外,转轮其他部位磨蚀深度不应大于该部位设计厚度的1/4。 6.1.4转轮单个叶片磨蚀面积不应超过单个叶片表面积的15%。 6.1.5对于采用涂层的部件,涂层破坏处母材的磨蚀深度不应大于4mm,涂层破坏面积不应超过该部 件涂覆面积的10%~20%,小型水轮机宜取较大值。 6.1.6转轮叶片最大磨蚀深度大于3mm时,应计算每个叶片的磨蚀质量。轴流、贯流式水轮机单个叶 片的磨蚀质量不应大于转轮叶片平均磨蚀质量的20%;混流、斜流式水轮机单个叶片的磨蚀质量不应 大于转轮叶片平均磨蚀质量的10%。 6.1.7因磨蚀造成机组运行指标变化时,机组振动、摆度不应超过运行允许值,水轮机的效率或功率 降低值不应超过4%~8%,小型水轮机宜取较大值。 6.1.8水轮机转轮实际磨蚀量未超过磨蚀允许值,但依据下次检修计划时间预测的磨蚀量将超过水轮 机转轮磨蚀允许值的,宜对磨蚀部位进行修复。预测磨蚀量应按照式(3)进行计算。

式中: C,——预测的磨蚀量(指质量、深度); 实际磨蚀量(指质量、深度):

C,预测的磨蚀量(指质量、深度): 一实际磨蚀量(指质量、深度):

C,=C,e/ t.

DL/T444—2020 t—上次修复后投运日期至下次检修计划日期的时间,单位为年(a); t——上次修复后投运日期至本次评估日期的时间,单位为年(a)。 6.2固定通流部件的磨蚀损坏评估 6.2.1水轮机固定通流部件普遍磨蚀深度不应大于4mm。 6.2.2水轮机固定通流部件局部磨蚀深度不应大于该部位设计厚度的1/4。 6.2.3导水机构底环、顶盖抗磨板局部磨蚀深度不应大于6mm;导叶上、下 于5mm;顶盖局部磨蚀深度不应大于10mm。 6.2.4水轮机各类止漏装置的间隙因磨蚀扩大后,实际间隙值不应大于设计间 6.2.5对于采用涂层的部件,涂层破坏处母材的最大磨蚀深度不应大于4mm, 该部件涂覆面积的5%10%,小型水轮机宜取较大值。 6.2.6水轮机固定通流部件的磨蚀量影响水轮机安全运行时,应根据经济性 部件。 6.2.7水轮机固定通流部件未完全解体时GB 50166-2019标准下载,宜在固定通流部件的背面间接测量 定下一步检修计划。

DL/T444—2020 t一一上次修复后投运日期至下次检修计划日期的时间,单位为年(a); t一上次修复后投运日期至本次评估日期的时间,单位为年(a)。 6.2固定通流部件的磨蚀损坏评估 6.2.1水轮机固定通流部件普遍磨蚀深度不应大于4mm。 6.2.2水轮机固定通流部件局部磨蚀深度不应大于该部位设计厚度的1/4。 6.2.3导水机构底环、顶盖抗磨板局部磨蚀深度不应大于6mm;导叶上、下端面局部磨蚀深度不应大 于5mm;顶盖局部磨蚀深度不应大于10mm。 6.2.4水轮机各类止漏装置的间隙因磨蚀扩大后,实际间隙值不应大于设计间隙值的3倍。 6.2.5对于采用涂层的部件,涂层破坏处母材的最大磨蚀深度不应大于4mm,涂层破坏面积不应超过 该部件涂覆面积的5%~10%,小型水轮机宜取较大值。 6.2.6水轮机固定通流部件的磨蚀量影响水轮机安全运行时,应根据经济性的原则修复或更换磨蚀 部件。 6.2.7水轮机固定通流部件未完全解体时,宜在固定通流部件的背面间接测量、计算出磨蚀深度,确 定下一步检修计划。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