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583-2020 固体矿产勘查放射性检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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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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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2583-2020 固体矿产勘查放射性检查技术要求

5.1设计书是野外施工、质量检查、成果验收的重要依据,应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任务书、合同 书等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在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编制 5.2设计书可以根据任务要求单独编写,也可以作为勘查项目设计的一部分编写。单独编写的设计 编写提纲见附录A,与勘查项目设计合并编写时可适当简化。 5.3设计书经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在工作过程中变更原设计时,须经过原审 批单位批准

6.1.1放射性检查常用工作方法有地面?总量测量、地面Y能谱测量和放射性测并,可根据勘查 矿种、工作部署和探矿工程类型合理选择其中一种方法或几种方法。 6.1.2地面总量测量采用便携式辐射仪原位测定岩(矿)石的总量,适用于探槽、浅井、坑 道和钻孔岩心的放射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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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795-2019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6.2测点布置原则及测量点距

6.2.1测点布置原则 测点布置在探矿工程内。坑探工程在探槽、浅井、坑道内直接测量,钻探工程测定钻孔岩心或开展 放射性测井。 6.2.2测量点距 6.2.2.1地面Y总量测量(含钻孔岩心测定)、地面Y能谱测量点距见表1

表1地面Y总量测量、地面Y能谱测量点距要求

2.2.2放射性测并的测量点距参照相关规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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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地面总量和地面能谱测量仪器的性能要求应符合EJ/T584和EJ/T831、DZ/T0205 (地面能谱测量技术规程)规定,对仪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在设计中说明。 7.1.2金属、非金属矿放射性测井仪器的性能要求应符合DZ/T0297规定,煤矿放射性测井仪器 的性能要求应符合DZ/T0080规定 7.1.3仪器功耗低、易携带,性能稳定,操作方便,防潮防震,适合野外使用。

7.2.1权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到有放射性计量资质的计量检定站检定、校准,经检验合格并获得 有效检定证书的仪器方可投入使用,检定有效期为一年。当仪器修理或更换元器件后应重新送检。 7.2.2地面Y总量测量仪器检定与校准按EJ/T831附录A、附录B要求执行。仪器的准确性相对 误差应三土5%;仪器的短期和长期稳定性相对误差土10%。同一矿区应使用同一类型仪器。多台仪 器同时工作时,除对仪器准确性、稳定性检定外,还应对仪器的一致性进行检定,仪器的一致性相对误 差≤土5%。仪器的长期稳定性和一致性由项目实施单位在工作区基准点上测定。 7.2.3地面Y能谱测量仪器检定与校准按DZ/T0205(地面能谱测量技术规程)要求执行。 7.2.4金属矿(含非金属矿)放射性测井仪器检定与校准按DZ/T0297要求执行,煤炭放射性测 井仪器检定与校准按DZT0080要求执行,

8.1.1开工前应组织野外测量人员认真全面学习设计和技术规范,必要时进行技术培训。 8.1.2搜集地质资料,了解矿区地质情况,掌握项目技术要求。 8.1.3测量之前应对投入使用的仪器进行准确性、稳定性、一致性检查,检查合格的仪器方可投 入使用。

8. 2 地面 Y 总量测量野外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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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坑道及探并测量采用壁间部面法,沿坑道壁的腰线或垂直基线,按设计的测量点距记录, 测量方法参照8.2.4进行。 8.2.6钻孔岩心放射性测量前,应先将岩心箱摆放平整。测量时应将探头轻放在岩(矿)心上, 按一定顺序慢慢移动探头进行测量,以设计的测量点距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将待测岩(矿)心从岩心 箱中取出,放到距其它岩(矿)心1米以外的地方单独测量,记录其最高和最低值。 8.2.7在放射性测量过程中,应注意背景值的变化,如发现异常,应首先检查仪器工作是否正常。 如仪器工作正常,应立即进行重复测量和加密测量,圈定范围,分析原因, 8.2.8基准点应选择在野外驻地附近开阔、平坦的地面上,应远离高大建筑物且辐射场均匀处, 并用油漆做好标记。野外工作开始前应先在工作区基准点测量30次,取平均值作为工作区基准值。每天 开工前和收工后,分别在工作区基准点上检查仪器示值,每次检查记录5组数据,读数时间与野外工作 确定的读数时间一致,取平均值与工作区基准值对比。当检查的示值与基准值差值超过10%时,应重新 校准。检查示值逐日作曲线图,为评价仪器的稳定性提供资料。 8.2.9测量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仪器的工作状态,以保证仪器正常工作,并作好详细记录。 8.2.10注意自然环境(温度、湿度等)变化对测量结果的影响。雨天不能开展野外测量工作,探 槽、探井需排水、凉干后才能继续开展测量工作。 8.2.11每个探矿工程测量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测量工作小结,附于原始记录之后。测量工作小结 的主要内容有:仪器工作状态、完成的工作量、岩(矿)石的照射量率变化情况、异常与矿体分布的 关系等。

8.3地面Y能谱测量野外观测方法按DZ/T0205(地面Y能谱测量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4金属矿(含非金属矿)放射性测井野外观测方法按DZ/T0297规定执行,煤炭放射性测井野 方法按DZ/T0080规定执行。

8.5野外工作质量检查

8.5.1地面总量测量检查方法 8.5.1.1检查测量采用剖面检查,检查的点位与基本测量相同。检查点主要分布于探矿工程中矿 体或放射性异常区段,检查工作量不少于总工作量的10%,且总点数不少于30个。 8.5.1.2检查测量应使用与基本测量相同类型的仪器,由不同测量人员、在不同时间对相同点位 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绘制检查测量与基本测量的对比曲线图。 8.5.1.3测量误差要求 基本测量与检查测量的曲线面积相对误差按下式计算

式中: 务平台 △一基本测量与检查测量的曲线面积相对误差(%)。 S一检查测量剖面的照射量率曲线面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m)。 两次测量数据曲线形态相似,面积相对误差应<土15%,否则应返工重新测量。 8.5.2地面能谱测量质量检查按DZ/T0205(地面Y能谱测量技术规程)质量检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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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同一测点同一台仪器两次测定的含量或同一测点不同仪器测定值的含量误差要求见表2。

表2含量测量误差要求表

9、Q2分别为第一次和第二次测量的含量值。 )剖面检查测量与基本测量曲线形态应基本相似,各元素含量检查测量合格率不小于80

7 = =×100%

式中: 17一合格率; m一合格点数; n一检查总点数。 c)整个测区检查测量总点数的合格率不小于80%。 8.5.3放射性测并质量检查按DZ/T0297、DZ/T0080规定执行

8.6原始资料的检查验收

8.6.1原始资料应进行100%自检、互检和作业组长检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抽检不少于50%, 顶目实施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抽查不少于30%。检查内容应包括野外工作形成的全部原始资料,重点检查 义器检定、校准报告及有效期,仪器主要性能及稳定性、一致性,测量方法及数据的可靠性,质量检查 方法及检查比例等。 8.6.2原始资料的验收由委托方组织,可以单独验收,也可以与勘查项目一同验收。 8.6.3未通过验收的原始资料不能用于资料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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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资料整理应随着工作进展及时进行,一般在野外工作结束后7日内完成。 9.1.2地面总量测量资料整理参照EJ/T831相关要求执行,放射性照射量率曲线图可以单独 绘制,也可以在探矿工程原始编录图件(探槽素描图、坑道素描图、钻孔柱状图等)上表示,图件比例 尺与其相同。 9.1.3地面能谱测量资料整理内容参照DZ/T0205(地面能谱测量技术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9.2.1岩(矿)石Y辐射剂量率<400nGy/h(包括坏境本底剂量率)时,表明矿区大然放射性 符合限值要求,可在报告中说明各种岩(矿)石放射性水平及所测数据的精度,并在相应图件上标明测 点位置和数据。 9.2.2岩(矿)石辐射剂量率≥400nGy/h(包括环境本底剂量率)时,应根据所采取放射性 样品的比活度分析结果,参照4.3.2对矿区放射性水平进行评价: 当23BU(铀)、22Ra(镭)、232Th()中任一核素放射性比活度≤1Bq/g、k(钾)≤10Bq/g时, 表明矿区天然放射性符合限值要求。当23BU(铀)、2"Ra(镭)、232Th(针)中任一核素放射性比活度>1Bq/g、 "k(钟)>10Bq/g时,表明矿区天然放射性超过了限值要求,放射性辐射对矿区地质环境有影响。应圈 出超过限值区段的范围,说明辐射的强度,分析异常产生的地质条件和影响因素,对可能产生的放射性 危害做出评价,为矿山企业开展进一步放射性辐射环境评价和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 用监管提供依据。 9.2.3当岩(矿)石申铺含量达到矿化品位0.01%时,参照D2/T0199对铀矿进行评价;当岩 (矿)石中铀含量达到相应勘查矿种共伴生品位要求时,参照GB/T25283进行综合评价。 9.2.4开展地面能谱测量或能谱测并的矿区,可根据能谱测量结果,参照4.3评价限值进行 评价。当2"U(铀)、22Ra(镭)、22Th(针)、"k(钾)小于限值时,可不采取放射性样品;当2U(铀) "Ra(镭)、22Th(针)、“"k(钾)超过限值时,应采取放射性样品,送有资质实验室测度比活度,验 证现场Y能谱测量结果,对矿区放射性水平进行评价。

9.3.1放射性检查工作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交成果报告(或工作总结)。 9.3.2成果报告可以单独编写,也可以作为矿产勘查报告中的一部分编写。单独编写的报告,报 吉编写提纲参见附录B。作为勘查报告中的一部分编写时,其工作方法与质量评述内容在矿产勘查报告 工作方法与质量评述一章中的物探部分叙述,工作成果及评价结论在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相应章节叙述。 发现铀矿体或矿化的,在共伴生矿产相应章节叙述。 9.3.3地质资料汇交参照DZ/T 0273要求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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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1工作目的任务

简述项目来源、工作目的任务、主要实物工作量和成果提交时间。

A.1.2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A.1.3已往地质和物化探工作程度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放射性检查工作设计书编写提纲

(单独编写设计时使用

工作区地质工作程度、主要成果及存在问题;工作区或邻区以往开展过的相关物探、化探 点是放射性物探、化探)、工作程度、推断解释主要成果及存在问题

A.2地质、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学概况

区所在大地构造单元中的位置,地层、构造、岩

A.2.2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概况

A.3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

说明工作部署原则、施工顺序和工期安排。

A.3.2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

兑明工作方法选择、仪器设备的配置、性能检定与校准,测点间距、观测技术与精度要求,保证 作质量的技术措施,与其他工种的配合程序,资料整理及技术要求等

A.4实物工作量及预期成果

根据任务和合同要求,以表格方式列出设计的各项实物工作量

A. 4. 2预期成果

提交的主要成果及提交报告时间

A.6.1人员及仪器设备配置

说明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型号、数量等

说明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型号、数量

A.6.2质量保障与安全措施

说明质量体系及质量控制要求,具体的安全、环保措施等。 附图:XXX矿区放射性检查工作部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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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 1. 1 工作目的与任务

说明项目来源、工作目的、任务、主要实物工作量和成果提交时间

B.1.1.2直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放射性检查工作报告编写提纲

【单独编写报告时使用)

工作区地理位置、行政区划、交通情况、工作范围及拐点坐标,地形地貌、气候、植被和水系等分 布情况,当地居民的分布和经济状况等,

B.1.1.3已往地质和物化探工作评述

工作区地质工作程度、主要成果及存在 或邻区以往开展过的相关物探、化探方法( 放射性物探、化探)、工作程度、推断解释主要成果及存在问题,

B.1.1.4本次工作情况

兑明工作的起止年月、简要经过,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列表),取得的主要成果,人员组成与分工 地质、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学特征

B.1.2地质、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学特征

B.1.2地质、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学特征

B.1.2.1地质概况

B.1.2.2地球物理特征

B.1.2.3地球化学特征

B.1.3工作方法与质量评述

B.1.3.1工作方法

B. 1. 3. 1. 1 野外观测方法

野外观测的准备工作、工作方

. 1. 2 数据处理与图件编制

数据处理、分类统计、图件编制方法,资料综合整理情况。

B. 1. 3. 2 质量评述

B.1.3.2.1仪器检定、校准情况

3.2.2仪器稳定性、一致性检查结果 检查方法、检查数据及结果,

B.1.3.2.3质量检查情况

B.1.3.2.4野外观测精度及误差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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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据质量检查、统计结果说明野外观测结果的质量:包括完整性、正确性和可靠性等 工你找用

B. 1. 4工作成果

B.1.4.1岩(矿)石放射性参数分布特征

各类岩矿石放射性参数统计特征值,Y场变化趋势及分布特征,主要成果的推断解释

是否存在放射性矿产找矿前景,矿床勘查、开采过程中是否有可能存在放射性危害

B.1.5.1取得的主要成果

评述本次工作达到的工作程度和取得的主

述本次工作达到的工作程度和取得的主要地质成

B.1.5.2存在的主要问题

说明本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5.3下步工作建议

B.2附图、附表和原始资料(可根据任务要求和矿区情况适当增加或

B.2附图、附表和原始资料(可根据任务要求和矿区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

放射性检查实际材料图(可按部面或工程表示) 异常点(高值点)分布图 典型剖面(工程)照射量率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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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检查照射量率统计表(分岩性统计) 放射性分析样品结果登记表 质量检查结果统计表

B. 2. 3原始资料

仪器检定证书(复印件) 仪器一致性、长期稳定性检查原始数据图表 野外记录本(附电子数据文件) 放射性分析样品分析报告 质量检查记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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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地面Y总量测量记录表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地面总量测量原始观测记录

(项目名称) 地面总量测量原始观测记录

测量单位:黑龙江省 地质勘查院(项目实施单位) 测量人: 检查人:

(项目承担单位)黑龙江省勘查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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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34-2013 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地面Y总量测量记录表(格式) 项目名称: 仪器类型及编号: 天气: 测量人: 记录人: 测量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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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地面Y能谱测量野外记录表(格式)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地面Y能谱测量野外记录表(格式)

GB/T 42015-2022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支付服务数据安全要求.pdfDB23/T25832020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放射性勘查中常用法定计量单位

引自放射性勘查技术手册贾文懿等著北京:地质出版社1993.5,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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