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240-2019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

JT/T 1240-2019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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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T 124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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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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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240-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T 1240-2019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

ICS03.220.20 R 11 备案号:

JT/T 1240 =20

DB36/T 1152-2019 工业与民用建筑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T/T 1240 =2019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special safety facilities for urbanpublicbusandtrolleybus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乘客门控制系统 应急出口 破窗装置 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 车用灭火装置 10 电池舱自动灭火装置. 1 电池箱灭火装置· 2 易燃挥发物监测报警装置· 13轮胎压力监测系统·

JT/T 1240—2019

JT/T 1240—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江苏惠民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 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 限公司、安徽中科中决防务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联保消防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汽客汽车零 部件(厦门)有限公司、安徽芯核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神 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华川工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德天诺汽车安全 系统有限公司、安徽斯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典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英马汽车配件有限公 司(上海保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北京兴科迪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万邦德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 蓝翼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青山、王逢宝、杨新征、夏邦金、朱向军、石军、郭洋、叶东强、刘洋、高畅、盛君 杨国光、易茂明、吴振国、雷一冉、王家富、郭玉坤、梁荣、洪清泉、李东风、勾海鹏、李明明、周晓蓉 董晓卫、董刚、彭松仁、周新超、姚振新、白云飞、刘明刚、魏东琦、朱文婷。

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的一般要求,乘客门控制系统、应急出口、破窗装 置、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车用灭火装置、电池舱自动灭火装置、电池箱灭火装置、易燃挥发物监测报警 装置、轮胎压力监测系统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购置的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 管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牛。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GB 4066 干粉灭火剂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9656 汽车安全玻璃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5322.1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T17619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9239 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GB/T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23334 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 GB/T 26766 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 GB/T 28787 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GB 30678 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 GB/T32960.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GB 34655 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 GB/T 35174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 JT/T1053 无轨电车配置要求 JT/T107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视频通信协议 JT/T 1095 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 QC/T1030 客车外推式应急窗 QC/T1048 客车应急锤

GB7258、GB13094、GB/T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JT/T12402019

3.1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specialsafetyfacilitiesforurbanpublicbusandtrolleybus 为预防、减少或消除安全风险,在城市公共汽电车上所配备的装置(设备)。 3.2 乘客门应急控制器passengerdooremergencycontroller 车辆在紧急情况下,通过操作该装置后,乘客门可手动或自动打开,分为乘客门位应急控制器和驾 驶员位应急控制器。 3.3 手动开门力manualdooropeningforce 解除乘客门动力源后,手动将乘客门打开所需要的力。 3.4 乘客门控制器的抑制功能inhibitionfunctionsofpassengerdoorcontroller 当车辆正常运行时,乘客门控制系统的开门功能应处于被抑制状态;当车辆静止或以小于或等于 5km/h的速度运行时,乘客门控制系统应自动恢复正常的开门功能。 注:乘客门控制系统是指包括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在内所有控制乘客门装置的总称。 3.5 自动破窗装置automaticwindowbreaker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通过按下触发开关,释放能量击碎应急窗钢化玻璃便于逃生的破窗装置。它由 控制器和触发器两部分组成。

B级电压电路voltageclassBelectriccircuits

最大工作电压大于30Va.c.(rms)且小于或等于1000Va.c.(rms),或大于60Vd.c.且小于或等 OVd.c.的电力组件或电路。

[GB/T19596—2017,定义3.1.3.2.19] 注:a.c.交流:rms—有效值d.c.一直流。

乘客门及乘客门控制系统应符合GB7258、GB13094的规定。 车厢内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安装在乘客门上或距乘客门不大于300mm、从第一级踏步向 00mm~2000mm的范围内;车厢外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安装在距地面高度不大于1800mm高度

JC/T 2127-2012 建材工业用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及验收规范JIT/T 1240 2019

距乘客门外缘应小于或等于500mm或在乘客门上。 5.3宜在驾驶员座位附近,易于驾驶员操作部位设置驾驶员位应急控制器。在紧急情况下, 止或以小于或等于5km/h的速度运行时,操作该应急控制器可同时开启所有乘客门。打开用 处于开启状态。

b)操作应急控制器后,5s~8s内能将乘客门手动打开到相应的乘客门引道量规能通过的宽度。 5.6在紧急情况下,当车辆静止或以小于或等于5km/h的速度运行时,每扇动力控制乘客门无论是否 有动力,都应能从车内打开。 5.7乘客门控制器的抑制功能:当车辆以大于5km/h的速度正常运行时,乘客门控制器应处于被抑制 状态,防止非正常操作而危及乘客的安全;当车辆静止或车速小于或等于5km/h时,乘客门控制器应自 动恢复其正常功能。 5.8依靠动力保持关闭的动力控制乘客门,应设有视觉警示装置,能向驾驶员提示乘客门动力供应 故障。 5.9同时设置左乘客门、右乘客门的车辆,在正常情况下应保证左乘客门、右乘客门互锁,不能同时打 开,且设有左右开门状态指示显示装置。在紫急情况下应实现互锁机构目动解开的功能 5.10每个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设置“乘客门应急控制器”的操作说明,并简要说明紧急情况下操作和 打开车门所需的动作。 5.11内摆式乘客门应标注应急开启时的开启方向说明及拉动位置,并警示不要阻挡内摆门向内 开启。

5.9同时设置左乘客门、右乘客门的车辆,在正常情况下应保证左乘客门、右乘客门互锁,不 开,且设有左右开门状态指示显示装置。在紧急情况下应实现互锁机构自动解开的功能。 5.10每个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设置“乘客门应急控制器”的操作说明,并简要说明紧急情况 打开车门所需的动作。 5.11内摆式乘客门应标注应急开启时的开启方向说明及拉动位置,并警示不要阻挡内 开启。

6.1应急门、应急窗、撤离舱口的数量、位置和最小尺寸应满足GB7258、GB13094的相关规定 6.2车身两侧车窗面积若能达到设置为应急窗的要求,则应设置为应急窗。若设置为外推式应急窗 则GB/T 50597-2019 纺织工程常用术语、计量单位及符号标准,应符合QC/T1030的规定。 6.3车长小于7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电车宜设置击碎玻璃式应急窗。 6.4设有轮椅停放区的公共汽电车,在轮椅停放区附近宜设置装有自动破窗装置的应急窗。 6.5车长大于9m的公共汽电车,应至少配置2个安全顶窗,并保持两窗之间一定的安全距离;车长大 于7m且小于或等于9m的公共汽电车,应至少配置1个安全顶窗。如为开启式安全顶窗,则应符合 GB/T23334的规定。 6.6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电车,当后围窗口符合应急出口要求时,应设置装有自动破窗装置的 应急窗。

7.1击碎玻璃式应急窗应配置应急锤,可选装自动破窗装置。 7.2应急锤应符合QC/T1048的规定,在车窗玻璃上方中部或右角标记有直径不小于50mm的击破点 标志,该点距上边、侧边距离应不大于150mm,应急锤取下时应能通过声响信号实现报警。在乘客易见 位置应有操作方法说明。

操作自动破窗装置开关,在1s内应能击碎应急窗玻璃。 7.4:自动破窗装置破窗时,不应有对乘客产生伤害的飞溅物。 7.5自动破窗装置应具备自检功能,并能通过声、光或语音提示,能检测线路故障、电源故障、设备故 障等影响破窗的故障。 7.6自动破窗装置安装位置附近应标注警告用语(如“紧急情况下使用”)和操作方法图示说明,开启 手自一体的自动破窗装置手动操作机构时应有声音警示提示。 7.7自动破窗装置应具备独立供电系统。 7.8手自一体的自动破窗装置手动操作机构应具有保护机构,保护机构应便于开启。 7.9使用粘接方式安装的自动破窗装置,其安装方式应牢固可靠,不应因外力或颠簸振动等环境因素 导致脱落。 7.10自动破窗装置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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