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2.10-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十部分 评价及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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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442.10-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十部分 评价及报告.pdf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 offsh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 offshore environmentalmonitoring Part10evaluationandreport

JC/T 2316-2015 室内装修用批荡腻子添加料生态 环 境 #部 发布

目前 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3评价分析基本要求....14近岸海域环境质量5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6监测评价报告及格式.附录A(资料性附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报告基本内容,11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评价和报告编制要求,包括对近岸海域环境(水质、 沉积物、生物和生物质量)、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应急监测和专题监测的评价与报告 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应急监测和专题监测的 相关评价和报告编制。

每项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年度工作)完成后,应以科学的监测数据为基 出,用简练的文字配以图表正确阐述和评价监测海域水质、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生物 质量、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等现状,分析环境质量的变化原因、发展趋势及存在的主 要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当的对策与建议。 评价分析要突出科学、准确、及时、可比和针对性,对质量分析体现综合性和严谨性 提供对外发布监测评价信息时,有国家和行业评价方法标准,评价采用国家和行业标

准;对无国家和行业评价方法标准但管理部门有技术规定的,采用管理部门技术规定;既 无标准也无技术规定的,可采用国内外公认合理且不与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排放标准 予盾的方法,

3.2近岸海域环境评价基本要求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获得结果后,监测数据处理按照HJ442.2相关要求进行。 评价应结合收集的水文、气象、污染事故、自然灾害等相关监测和观测数据,开展现 状评价及趋势分析。对需要水文、气象等观测数据支撑的评价,如未获得水文、气象等观 测数据的,应说明情况,不进行评价。 开展区域评价时,区域一般以现有海区(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沿海行政区域(省、 市、县)管辖海域来划分,城市也可针对项目监测范围来确定,如项目建设区域或敏感区、 时照区等。监测结果支持对河口海湾评价的,应进行以河口海湾为区域的评价。 针对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等的评价,应进行同一区域不同时段或多时段比较、不同 区域同一时段比较,并进行必要的变化趋势分析与预测评价,包括区域内各指标在空间与 村间上的变化原因分析。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评价不仅进行达标评价,还应开展主要污染物的单要素类别和浓度 平价:结合评价区域的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等污染物排放,进行综合分析

环境质量评价的海水水质评价标准按GB3097执行,计算样品超标率时统一采用二类 每水水质标准。其中,非离子氨、苯并芘和放射性核素四类仅一个限值的,采用该限值作 内评价限值;滴滴、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二至四类仅一个限 直的,采用该限值为评价限值;磷酸盐、汞、硒等二类与三类仅一个限值的,采用该限值 内评价限值;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等一、二类为一个限值的,采用该限值为评价限值 对综合性评价,按3.1要求,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管理部门技术规定

一般根据监测计划确定监测项目和频次。按照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方案规定每次均监测 的项目,如: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活性磷酸盐、无机氮、非离子氨、汞、 铜、铅和镉等,应在每次监测后进行评价。 其他监测工作,可根据不同的任务和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监测点位的等级评价,按照GB3097开展的例行监测工作的水质等级评价,采用单因 子污染指数评价法确定水质类别。

4. 1.4 结果表述

4.1.4.1海水类别比例

水质类别可以按照点位和/或面积的比例表述,通常以百分比来表示。 a)按点位计算 以某一类别的监测点位数与监测点位总数的比值来表示,即某一类别水质的点位数之 和占所有监测点位数总和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 100% 监测点位总数

某类别海水的百分率(%)

4.1.4.2主要超标因子的确定

某类别水质点位数之和 × 100% 监测点位总数

× 100% 监测海域面积总和(km²)

a)超标倍数评价 按照点位或在一定的区域内,根据各监测项目(除pH、DO)的实际监测结果与GB3097 各类海水标准值比较,以超标倍数和超标类别的百分率大小综合确定主要污染物,超标倍 数计算方法如下:

b)区域点位超标率评价 在进行区域主要污染物确定时,区域点位超标率≥5%的前3位监测项目为主要污染物: 在没有监测项目的超标率≥5%时,可不进行主要污染物描述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第四册 隧道工程,或选择超标率最大的前3位 监测项目作为主要污染物

4.1.4.3水质定性评价方法

a)在描述某一监测点位海水水质状况时,按表1方法表征:水质优、水质良好、水 质一般、水质差、水质极差; b)例行监测的点位水质达标评价,一般按照4.1评价; c)在描述某一区域整体水质状况时,按表2方法表征:水质优、水质良好、水质 般、水质差、水质极差。

表1单个点位海水水质级别表

表2区域海水水质状况分级

)海水主要水质类别的确定: 1)以点位数来确定,当某一水质类别的点位数所占比例达50%及以上时,则可 以指出该区域海水以某一水质类别为主;当最大比例的两个水质类别的点位 数所占比例达70%及以上时,则该两个类别为主要水质类别。 2)以面积来确定,当某一海水类别的面积所占比例达50%及以上时GB 7300.902-2022 饲料添加剂 第9部分:着色剂 β,β-胡萝卜素-4,4-二酮(斑蝥黄),则可以指 出该区域海水以某一水质类别为主;当最大比例的两个水质类别的面积所占 比例达70%及以上时,则该两个类别为主要水质类别。 当不满足以上条件时,不评价主要水质类别

4.1.4.4监测指标空间分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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