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32/J 55-201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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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 55-201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pdf

表E.0.10安全监控与技术措施管理评分表

续表 E. 0.10

请按以下方式记录m2值: 评分项目定性为一般以上的,记m2一0,评分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项目定性为不好的,记m2=0.5;定性为很不好的,记m21,评 香注 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表中有一项评分项目为0分的,记m2=1,评分表总分按0分计算。 2记录完毕,应对各项评分项目的m2值合计,填入合计栏目中的m2计 值中。

DB41/T 1977-2020标准下载.1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评分表

续表E.0.11评分项目序号定性分析取值范围实得分备注及评分原因及满分值1请按以下方式记录m2值:评分项目定性为一般以上的,记m2=0,评分表总分按实计算;评分项目定性为不好的,记m2=0.5;定性为很不好的,记m2一1,评分备注表总分按实计算;评分表中有项评分项目为0分的,记m2=1,评分表总分按0分计算。2记录完毕,应对各项评分项目的m2值合计,填人合计栏目中的m2计算值中。表E.0.12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评分表评分项目序号定性分析取值范围实得分备注及评分原因及满分值好口9.0~10.0安全生产较好口7.0~8.9管理其他般口6.0~6.9规定10分不好口4.0~5.9很不好口0~3.9好口9.0~10.0其他法律较好口7.0~8.92法规一般6.0~6.910分不好口4. 0~5. 9很不好口0~3.9评分表总分A12一(实得总合计分÷20)×10=m2=1请按以下方式记录m2值:评分项目定性为般以上的,记m2=0,评分表总分按实计算;评分项目定性为不好的,记m2=0.5;定性为很不好的,记m2=1,评分备注表总分按实计算;评分表中有一项评分项目为0分的,记m2=1,评分表总分按0分计算。2记录完毕,应对各项评分项目的m2值合计,填入合计栏目中的m2计算值中。30

附录F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分表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分表共12张,分别见表F.0.1~ 表 F. 0. 12 。

表F.0.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评分表

表F.0.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评分表

评分项目 序号 定性分析 取值范围 实得分 备注及评分原因 及满分值 1请按以下方式记录m2值: 评分项目定性为一般以上的,记m2二0,评分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项目定性为不好的,记m2=0.5;定性为很不好的,记m2=1,评分 备注 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表中有一项评分项目为0分的,记m2=1,评分表总分按0分计算。 2记录完毕,应对各项评分项目的m2值合计,填人合计栏目中的m2计算 值中。

表F.0.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评分表

表F.0.4三类人员考核及任职使用评分表

表F.0.5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持证上岗评分表

续表 F. 0. 5

表F.0.6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评分表

1请按以下方式记录m2值: 评分项目定性为一般以上的,记m2=0,评分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项目定性为不好的,记m2=0.5;定性为很不好的,记m2=1,讠 备注 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表中有一项评分项目为0分的,记m2一1,评分表总分按0分计算 2记录完毕,应对各项评分项目的m2值合计,填入合计栏目中的m2请 值中。

表 F.0.7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评分表

表F.0.8生产活动场所与机具安全管理评分表

续表 F. 0. 8

1请按以下方式记录m2值: 评分项目定性为一般以上的,记m2一0,评分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项目定性为不好的,记m2=0.5;定性为很不好的,记m2=1,评分 备注 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表中有一项评分项目为0分的,记m2=1,评分表总分按0分计算。 2记录完毕,应对各项评分项目的m2值合计,填人合计栏目中的m2计算 值中。

表F.0.9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与劳动防护用品评分表

续表 F. 0. 9

评分项目 序号 定性分析 取值范围 实得分 备注及评分原因 及满分值 好口 9.0~10.0 较好口 7.0~8.9 劳动防护 2 用品管理 一般 6.0~6.9 10分 不好口 4.0~5.9 很不好口 0~3.9 评分表总分B9二(实得总分 合计 20) X10 m2= 1请按以下方式记录m2值: 评分项目定性为一般以上的,记m2=0,评分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项目定性为不好的,记m2=0.5;定性为很不好的,记m2=1,评分 备注 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表中有一项评分项目为0分的,记m2=1,评分表总分按0分计算。 2记录完毕,应对各项评分项目的m2值合计,填人合计栏目中的m2计算 值中。

续表 F. 0. 10

评分项目 序号 定性分析 取值范围 实得分 备注及评分原因 及满分值 好 9.010.0 专项施工 较好口 7.0~8.9 3 技术方案 一般口 6.0~6.9 10分 不好口 4.0~5.9 很不好口 0~3.9 好口 9.0~10.0 安全技术 较好口 7.08.9 交底 一般口 6.06.9 10分 不好口 4.0~5.9 很不好口 0~3.9 评分表总分B10=(实得总分 合计 40)X10= m2 1请按以下方式记录m2值: 评分项目定性为一般以上的,记m2二0,评分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项目定性为不好的,记m2=0.5;定性为很不好的,记m2一1,评分 备注 表总分按实计算; 评分表中有一项评分项目为0分的,记m2=1,评分表总分按0分计算。 2记录完毕,应对各项评分项目的m2值合计,填人合计栏目中的m2计算 值中。

.1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评分表

续表 F. 0. 11

.0.12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评分表

1为了便子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可”; 反面词采用“不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采用)”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DGJ32/J 55—2012

OGJ32/J55201

总则 生 3 基本规定 48 评价内容及要求· .. 52 评价方法 54 6 评分方法…· 57 评价等级 59 附录 A~附录 F 61

1.0.2本规范为江苏省地方性规范,所以本规范只适用于江

省境内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即江苏省 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江苏省境内施工的施工现场。由于江苏 建筑施工企业是外向型的企业,江苏省出省的施工队伍也应遵行 本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外省进人江苏省的建筑施工队 也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评价,涉及企业和施工现场管理的各个方面,国家各级政府对了 业和施工现场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因此除本规范的要求外,安全 生产条件评价时还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等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3.0.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强调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 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法规条文中15处提到安全生产 条件。 3.0.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8号) 第六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审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文 牛、资料。取得行业确认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提供 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是证明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合格的重 要文件资料。 3.0.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明确 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 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3.0.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规 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 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 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方面,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这就要求企

3.0.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强调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 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法规条文中15处提到安全生产 条件。

条件。 3.0.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8号) 第六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审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文 牛、资料。取得行业确认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提供 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是证明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合格的重 要文件资料。 3.0.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明确 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

3.0.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8号) 第六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审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文 牛、资料。取得行业确认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提供 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是证明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合格的重 要文件资料。

3.0.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

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 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3.0.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规 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 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

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走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 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中”

业不断开展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工作,及时掌控企业 全生产条件的状况;另一方面,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要及 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状况,一旦发现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这就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机关通过一定的途径来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这重要 径就是通过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监管安全生产条件状况。

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状况,一旦发现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这就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颁 发机关通过一定的途径来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这重要途 径就是通过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监管安全生产条件状况。 3.0.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建筑施 工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和所承建的工程及依法分包的企业安全生产 条件进行日常动态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自查和整改记录。工程监理单位 应当对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管,发现施工现 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 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工程监理 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3.0.6本条规范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的几种类型 和要求。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均可按有关规定设立 安全生产评价机构,依据本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进行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可设立相应的安全生 产条件评价机构,依据本规范开展本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条件评价,条件不具备的,可委托相应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依据 本规范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形式有三种形式,即建筑施 工企业内部设置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有关监管部门(或机 构)开展安全生产条件监管设置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和从事 中介服务型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前两者以内部形式设置的安全 生产条件评价机构只对所监管的企业和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条 件评价,是内部管理行为,后者是中介服务型的安全生产评价

径就是通过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监管安全生产条件状况。 3.0.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建筑施 工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和所承建的工程及依法分包的企业安全生产 条件进行日常动态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自查和整改记录。工程监理单位 应当对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管,发现施工现 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 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工程监理 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3.0.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可 依法按照自律管理、行政机关事后监督的管理方式开展安全生产 条件评价,为此,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对从事本省建 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实行了以行业自律形式的行业确 认,行业确认的主要对象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以行业确认的形式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 理,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得到各方广泛认可。本规范于 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均以建筑行业认可的评价机构开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得到江苏省建 行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该项工作获得2007年江苏省建 设厅工作创新二等奖。2011年10月,住建部建筑业协会安全分 会转发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文件,充 分肯定了江苏省建筑行业以行业确认创新管理模式开展中介服务 型安全生产评价评价机构的管理工作, 为此,本规范强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应坚持行 业自律、服从行业管理,依据本规范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条件评价,主动接受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 督,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既落实了评价责 任、规范了评价行为,又理顺了行业管理、强化了监督管理,为

3.0.8本条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机构的安全生产条

评价人员提出了要求,即评价机构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人员应熟 知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熟练掌握本规范的评价要求和评分标 准,取得行业确认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证书后,方 可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3.0.9本条规范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编写要求, 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应按本规范的要求编写。 3.0.10本条规范了评价报告无效的情形,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条件评价报告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其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 无效。

4.0.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规定》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 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 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 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门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 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 人员交纳保险费;(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 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 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 护服装;(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 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一)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 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二)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4.0.2本条明确了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应全面、不可缺项,安全

生产条件评价机构应逐项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即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均应涵盖本规 范第4.0.1条所规定的所有12款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机构应按本规范第4.0.1条所规定的12款安全生产条件,

逐款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4.0.3本条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重点及要 求,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主要侧重于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的建立、对施工现场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其评价内容应 与施工现场有关联且具有针对性。

4.0.3本条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重点及要 求,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主要侧重于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的建立、对施工现场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其评价内容应 与施工现场有关联且具有针对性。 4.0.4本条明确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重点及要求: 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主要侧重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的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应与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有关联,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4.0.4本条明确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重点及要求

4.0.4本条明确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重!

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主要侧重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的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应与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有关联,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5.0.1本条规定了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使用的表格,即企业安全 生产条件评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安全生产条件综合 评价的各项记录,应采用本规范制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表(见 附录A、附录B)、综合评价表(见附录C)、组合评价表(见附 录D)和安全生产条件评分表(见附录E、附录F)。 5.0.2本条规范了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程序。安全生产条件评 价的程序是: 1制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计划或下达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任 务书。 2成立评价小组,任命评价小组组长及成员。 3评价小组收集评价资料,对评价对象进行实地考核。 4根据评价资料分析和实地考核,逐项做定性分析后确定 定量数据,填写评分表。 5根据评分表整理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组合表、综合评价表 等评价表格。 6根据综合评价表格,确定评价等级。 7撰写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 5.0.3本条规定了评价机构的人员要求,即评价机构承担每项 评价任务的人员不应少于3人,评价过程中应保持原有的评价小 组成员,不得中途变更评价人员,以确保评价的连贯性,即确保 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人员不得 与评价对象有利益关系,若有利益关系,评价人员必须退出评价 小组,以保证评价的公正性。企业自我评价人员无利益关系 要求。

1新成立企业的评价方式:针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2施工现场的评价方式: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 3既有企业(含分公司、区域公司和专业公司)的评价方 式: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一组不少于3个施工现场安全生 产条件评价综合而成,只有3个或不足3个的施工现场按实际施 工现场数评价。 4·新成立企业设分公司的评价方式: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和一组不少于2个分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综合而成,只有 2个或不足2个分公司的按实际数量评价。 5既有企业设分公司的评价方式: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和至少1个分公司综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组合评价进行综合 评价;企业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则在以上评价的基础上,加 上不少于2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组合评价进行综合评 价,2个及以下的施工现场按实际施工现场数评价。其中,公 司或集团公司总部、施工现场和分公司均为基本单元的安全生 立条件评价对象。提出基本单元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对象概念 有利于对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理解,即单个的施工现场、分公 司或企业总部等评价对象。综合评价、组合评价等评价均基于 施工现场和企业(总部、总公司或分公司)两种最基础的

评价的选择,即施工现场及分公司等各单元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选择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6.0.1本条规范了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人员评分要求,即安全生 产条件评价人员应按安全生产条件评分表所列各项评分内容,根 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逐项考核、分析。 6.0.2本条规定了确保12项安全生产条件均应评价的要求,即 12张评分表内容均应评分,不得缺项。 6.0.3本条明确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时坚持安全生产条件均 衡性特征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条件均衡性特征,每项评分项目 的满分值均设定为10分。 6.0.4本条规范了安全生产条件评分的原则,它与过去的评分 有较大的变化。一是不再以扣分的传统模式进行,而是采取科学 的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二是规范了评分行为,有 效防止评分过程的随意性;三是给予评价人员较大的机动性,反 映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评分表中的评分以先定性、后取值的原 则进行,即先根据对评分项自的“好、较好、一般、不好、很不 好”等五个级别的定性判断,确定一个评判级别,再根据评判级 别中的取值范围确定该项目评分值。确定评价级别时,应说明其 理由,并在备注及评分原因栏目中说明。 6.0.5本条规范了评分表参数m2及评分表总分的计算方法, 评分表参数m2实为评价的“不良记录”,这个参数值将被累及 到整个评价过程中,最终将影响评价结果。即评价分数高,但 “不良记录”m2值高,评价等级将降低。一般情况下,评分表总 分按实际分数计算,当某一项评分项目为0分时,其整个评分表 评分为0分。具体方式是: 1评分项目定性为一般以上的,记m2=0,评分表总分按 实际分数计算。

6.0.5本条规范了评分表参数m2及评分表总分的计算

2评分项目定性为不好的,记m20.5;定性为很不好的, 记m21,评分表总分按实际分数计算。 3评分表中有一项评分项目为0分的,记m2=1,评分表 总分按0分计算。 6.0.6本条规范了评分遇缺项的特殊情况。考虑到部分企业或 施工现场有的评分项目可能缺少,故设置了本款。即评分表中的 评分项自遇有缺项的,评分表实得总分进行如下换算:评分表实 得总分二(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评分项目应得分之和)×评分 表满分值。 6.0.7本条规范了评分表的评价分数转化到评价表的方法。根 据条件均衡性原则,12项条件重要性均等,均设置为10分。因 此,评分表的实得总分汇总到表A和表B之前应进行如下换算: 分表满分值×

据条件均衡性原则T/CECS 10012-2019标准下载,12项条件重要性均等,均设置为10分。因 此,评分表的实得总分汇总到表A和表B之前应进行如下换算: 评分表总分二(评分表实得总分一评分表满分值)×10。

7.0.2本条规范了确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等级的方法,即安全 生产条件评价等级由各评分表、评价表及评价组合表的评价总分 及参数综合确定,避免了人为主观确定安全生产条件等级的现象 出现。 7.0.3本条明确了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的科学规范的计算方 法,避免出现数据计算不规范弓引发的矛盾,即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结果采取四舍五人、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的计算方式。 7.0.4本条确定了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等级划分的方法,即安全 生产条件评价等级划分应按表7.0.4核定。表7.0.4亦可用表1 表示:

表1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等级划分

注:1I、I 等级要求四个参数同时成立。

2019《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标准》2Ⅲ、IV、V等级只要任意一个参数成立即可

汇总记录表。一般情况下,安全生产条件组合评价表的形式有: 一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表或一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表或一组安全生产条件综合评价表的评价内容记录,分别用表 ZA、表ZB和表ZC表示,即在ZA、ZB、≥C中选择一项 在口内打钩确定评价类型。评价对象是指上述选项中的评价对 象,可以是一个评价单元,也可以是一组综合的评价对象。主要 评价意见应为多位评价员的组合意见,主要反映评分中为“好 的”、“不好的”和“很不好的”的意见,并应注明评价员姓名和 汇总时的日期。 附录E、附录F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分表和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分表。安全生产条件评分表是对基本单 元评价对象(即单个施工现场或企业总部或企业分公司)的 12项安全生产条件各项内容进行考核、分析后分别按照评分 标准给出评分数值的表格,它是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最基础 的原始数据。按照评价基本单元的不同及12项条件的内容, 评分表分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分表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 件评分表两大类,每类共计12张分表,即表E.0.1~表 E.0.12、表F.0.1~表F.0.12。评分表由评分项目及满分 直、定性分析、取值范围、实得分、评分原因、分数合计 备注等栏目组成。 安全生产条件评分表具体填写设置及要求如下: 1评分项目及满分值:规范了评分的具体内容及其满分值 如表E.0.1中的序号1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满分.10分,即最 高分为10分。 2定性分析:规范了定性分析为五个等级,即“好”、“较 好”、“一般”、“不好”和“很不好”,对应的可以是“优秀”、 “良好”(或“合格”、“符合”)、“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 符合”)、“完全不符合”(或“问题严重”)等定性判断。评分前

一1,评分表总分按实计算;评分表中有一项评分项目为0分的, 记m2=1,评分表总分按0分计算。记录完毕,应对各项评分项 目的m2值合计,填入合计栏目中的m2计算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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