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中村治污技术指引(修订版)(广州市水务局2017年3月).pdf

广州市城中村治污技术指引(修订版)(广州市水务局2017年3月).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53335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广州市城中村治污技术指引(修订版)(广州市水务局2017年3月).pdf

广州市城中村治污技术指引

广州市水务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

4.10.1生态净化.194.10.2人工增氧,4.11调水补水.4.11.1河网型.. 204.11.2山区型..4.12附属设施建设要求,.214.12.1管道衔接.214.12.2管材选择.214.12.3管道标志.214.12.4检查井...214.12.5截流井及拍门.224.13污水收集效果评估.225建设和维护管理要求235.1建设管理要求235.1.1严格贯彻落实河长制.235.1.2严格推行“三公开”制度5.1.3严格控制工程范围..5.1.4严格控制工程造价..5.2竣工验收,5.3运行维护...5.3.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265.3.2排水管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护要求.26附件.27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广州市35条黑臭河涌 整治工作意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排 水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切实有效地 推进城中村治污工作,严控水污染源,消除黑臭水体,实现“干净、 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特编制本指引。 1.2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城中村治污工作 1.3 基本原则 1.3.1 进村入户、应收尽收 按照城中村污水“应收尽收、不留死角”的原则,以村为单 位,合理制定治理方案,原则上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收集处理污 水。 1.3.2近远结合,分步实施 结合污染源特点、水系分布、排水现状和实施条件等,立足 现状,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合理制定城中村治污的总体方案和 工作计划。 1.3.3全面摸查,不留死角 污染源及现状排水设施摸查应细化到户(楼),整治存在污染的 小作坊、小工业等,将每一个污梁源进行收集、处理,

1.3.4统筹兼顾,经济管用 治污工程应与其他工程协调统一,原则上现状排水设施保留 作为雨水设施,新建污水收集设施接驳各建筑物的污染源(包括厕 所、厨房等),实现污水不进入雨水管,雨水尽量不进入污水管。 1.3.5建管并举,长效管理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应充分考虑运行维护的需求,本着“三分 建、七分管”的原则,加强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等过程的 监督管理。 1.4 治理目标 1.4.1近期目标 以控源截污为主,新建城中村进村入户的污水独立收集管网, 确保污水不进入雨水管,雨水尽量不进入污水管,污水全收集全 处理,有效控制溢流污染,村域内水体基本消除黑臭。建立长效 机制JB/T 13953-2020标准下载,确保村内排水设施健康运行,河道管理有序。 1.4.2远期目标 结合城中村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初雨污染得到有效控 制,村域内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

第一类区域:近期无成片改造计划的区域。 第二类区域:近期(1~2年内)有成片改造计划的区域。

4.3排水体制 第一类区域:通过排水改造,原则上应新建一套进村入户的 污水独立收集管网,初步实现雨污分流。在充分调查清楚村内现 有排水管网状况的基础上,经论证可满足污水独立收集要求等治 理自标的,也可考虑新建雨水管渠来初步实现雨污分流。 第二类区域:改造前采用小片区截流方式收集污水,改造时 同步按雨污分流实施。 4.4建设标准 污水得到全收集、全处理;理顺村内雨水排放通道。 45水量确定

4.5.1 污水量确定

应深入村内调查,掌握村内用水构成、用水量、人口构成(常 住人口、流动人口),按照在现状摸查的基础上适当预留的原则, 合理测算村内污水量。 人均综合生活污水量、工业用地单位废水量指标按《广州市 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定》、《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修编》要求 并结合城中村实际情况确定。 地下水渗入量取设计污水量的10%。

按现行各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计算图表确定。径流系数按《厂 丽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执行。设计参数参照设计规范 等选取。 4.6污水收集方式 城中村污水宜按照城中村内建筑物分布情况采用合适的方式 进行收集。 4.6.1进村入户收集污水方式 (1)基本要求 对城中村的房屋立管、村内排水管道进行改造,逐户收集污 水,通过新建或进一步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网与市政污水管道系统 接驳,实现污水不再流入雨水管道。 (2)具体情况及要求 1)通过对改造区域地形、排水现状、建筑物使用年限等因素的 分析,合理确定住户污水收集的形式,确定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 形式。 2)建筑排水除屋面雨水外的其他排水均视为污水,应着重梳 理、收集,接入室外污水系统;建筑屋面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是雨 水系统的重点,建筑物的雨污分流改造应最大程度将屋面雨水收 集并排放到室外雨水系统,新建的立管需与原建筑物的风格相协 调。立管设计应满足《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要求。 3)对已实施雨污分流的区域,需对雨、污排水管进行排查,改 造混接的节点,杜绝雨污水混排。

4.6.2其他污水收集方式 1.基本要求 充分调研村内建筑物和道路分布情况,按能否实施进村入户 排水改造工程划分为若十小片区,具备实施条件的小片区,按第 一类区域的要求建设污水收集管道、改造雨水系统;不具备实施 条件的小片区,近期在充分利用现状管道的基础上尽可能通过清 污分流、集中截流、涌边截流和局部排水改造等方式收集污水, 实现晴天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雨天能有效控制溢流污染的自标 同时应避免引发内涝。截污措施应严格控制上游水位不雍高,可 采用降低下游管道高程和运行水位、设置导流措施、水泵提升等 措施,有效降低雨季溢流量。 远期结合城中村整体改造实现雨污分流。 2.具体情况及要求 (1)引水清污分流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上游有清洁径流水、灌溉水,村内 河涌段两侧房屋密集或骑压、污水口直排且无法两侧铺设截 污管道的纳污明涌(暗渠)。 技术要点:在入村河涌(暗渠)上游设置清水管道将清水 引至下游作为补水水源,城中村内纳污段采用截污闸,截污 堰、引水口等形式,将村内明涌(暗渠)污水截流进市政污水 管道。 (2)渠内清污分流

中村整体改造时按雨污分流实施。 4.7污水处理方式 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通过经济技术比较合理确定处理方式。 4.7.1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城中村污水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输送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 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于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内的城中村; (2)不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内的城中村,但是在已建城镇污 水管网1000米以内且城镇污水管网满足其污水量转输要求;或污 水量在500m/d(含)以上的城中村。 4.7.2就地分散处理 短期内无法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污水,以及无替换或补充水 源的黑臭水体,可选用适宜的污废水处理装置,对污废水和黑臭 水体进行就地分散处理,高效去除水体中的污染物。 就地处理可采用物理(重力分离、离心分离和筛滤截留等)、化 学(投加药剂反应等)或生化处理(活性污泥法、生物滤池、生物接 触氧化池等)方法T/CGAS 008-2020 燃气用不锈钢集成管道工程技术规程,选用占地面积小,简便易行,运行成本较低、 便于运行维护管理的装置,达到快速去除水中的污染物的目的。 拟选用就地分散处理方式的,应比选论证污水加压输送和就 地处理两种方式的技术经济合理性。 4.8溢流污染控制

4.8.1池塘治污与综合利用

适用范围:主要利用城中村范围内的风水塘、池塘等水体, 结合城中村排水现状、水系特点、池塘物理及环境特征等因素, 调蓄并削减区域初雨及溢流污染。 技术要点:对风水塘、池塘沿线的排污口,采用本指引提出 的污水收集措施,尽可能将污水截流并纳入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 系统;风水塘、池塘底泥等污染物,采用清淤疏浚方法进行清理 处置;通过生态系统的恢复与系统构建,持续去除水中污染物, 改善风水塘、池塘的生态环境和景观;通过对风水塘、池塘水位 的预腾空等调控手段,雨季利用其收集调蓄区域初期雨水及溢流 污染,雨后塘内污水转输到市政管网或设置就地处理设施进行处 理。 4.8.2设置调蓄池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城中村范围内的凤水塘、池塘等水体不 能满足区域溢流污染调蓄需求的截流式合流制区域。 技术要点:根据溢流污染控制要求合理计算调蓄池容积,于 村内管网下游设置调蓄池,确保溢流污染不排入水体。雨后将调 蓄的污水转输到市政管网或采用就地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8.3溢流口一体化处理装置 适用范围:溢流口周边有用地条件设置溢流污染削减一体化 装置,不影响合流管(渠)排涝和河涌行洪。 技术要点:在合流管(渠)溢流口周边设置溢流口处理一体化 装置,拦截和削减旱季溢流污染物及雨季初期雨水带入河涌的垃

适用范围:作为阶段性措施,主要适用于治污后河涌、水塘 等水体的水质保持,具有水体复氧功能,可有效提升局部水体的 溶解氧水平,并加大区域水体流动性。 技术要点:主要采用跌水、喷泉、射流,以及其他各类曝气 形式有效提升河涌、水塘等水体的溶解氧水平;通过合理设计, 实现人工增氧的同时,辅助提升水体流动性能;射流和喷泉的水 柱喷射高度不宜超过1米。重度黑臭水体不应采取射流和喷泉式 人工增氧措施。应充分考虑增氧设施与河涌行洪的关系。 4.11调水补水 根据广州市城中村与河网水系的分布,城中村河涌调水补水 可分为河网型和山区型两类。 4.11.1 河网型 适用范围:河涌较密集,涌与涌之间地面高程相近,各涌之 旬水体相通,可以互相流动的区域。主要分布在荔湾区、海珠区、 南沙区、番禺区等区域 技术要点:河涌的补水水源来自于下游河道潮汐水,根据下 游河道潮汐水位及水流方向,通过水闸、泵站的调度运行,采用 双向引潮水、单向排水及单向引水单向排水的等方式对整个流域 水系进行调水补水。 4.11.2 山区型 适用范围:河涌水系不发达或受河涌感潮影响小的区域,主 要分布在天河、白云、黄埔、从化、花都、增城等区域。

技术要点:通过采用上游水库、人工湖补水,中水回用、外 部调水补水等方式补水,建设雨洪调蓄区(地下调蓄池、城中村池 塘)旱季就地处理后补水。 4.12附属设施建设要求 4.12.1管道衔接 新(改、扩)建污水管道应在平面、竖向、管径等方面与上下游 管网相衔接;对难以避免的大管接小管且管道级差较大的,应考 调蓄、管道改造、雨李溢流(溢流污染控制应参照4.8中的要求 执行)等措施,减缓下游管道的运行压力。 4.12.2管材选择 管材宜优先选用承插式砼管,或结合地质和技术经济条件进 行方案比选后确定;DN300及以下管道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技 术经济比选论证后合理选用其他轻型管材;压力管应选用钢管; 通边挂管宜选用钢管,并做好钢管防腐措施, 4.12.3管道标志 建筑立管安装完成后,应在距地面1m的高度处喷涂“雨”、 “污”字样,注明立管的性质。颜色可采用黑色、蓝色,涂料不 应被轻易刮除。 检查并盖应严格按管道性质选用正确标识“雨”、“污”学样 的井盖。工程验收时应着重核实, 4.12.4 检查井 排水检查并可采用预制装配式检查并,需满足《排水检查井》

5.1建设管理要求 5.1.1严格贯彻落实河长制 区及镇、街河长对城中村治污工作负总责,负责统筹河涌流 域内城中村治污工程建设, 各街道办、镇政府是城中村治污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协助 各级河长统筹开展城中村治污工程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进、 协调解决前期工作以及建设过程中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区政府指定的建设单位是城中村治污工作的建设业主,按照 有关规定完成建设任务,指定专责小组全过程配合设计单位开展 现场调查及前期设计工作,全过程跟进协调施工过程,确保工程 进度和质量。 5.1.2严格推行“三公开”制度 要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调动村民积极性,缓和 工程阻力,也利于设施运行维护,城中村治污工作应严格推行“三 公开”制度,即设计方案审批前应向全体村民公开,征求村民意 见;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方案向全体村民公开,解释施工可能出 现的情况,争取村民支持:工程验收后,排水设施验收图纸应向 全体村民公开SL/T 804-2020标准下载,让村民了解住户的雨污水管道接驳位置。 5.1.3严格控制工程范围 城中村治污工作涉及村居常活动的方方面面,设计、施工 方案编制中应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严格做好房屋保护

措施,做到不扰民、少纠纷,特别应注意控制以下儿个方面: 1)控制工程范围。城中村治污工作主要包括新建污水收集管网 和理顺雨水排水管渠两部分主体工程,以及相应的道路破除修复 等辅助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拆除、不新建其他建构筑 物,设计方案编制中应严格控制工程内容。 2)控制管道埋深。巷道内、靠近村民住宅的排水管道,管道埋 深不应超过住宅地基,宜控制在1m左右。管径不大于DN500的 条件下,排水管道在非车行道下的宜采用浅理的方式铺设,但覆 土深度不应小于0.3m;在车行道下的,应满足管顶覆土不小于0.7m 的要求。 3)注重路面保护和修复。施工过程中需要破除混凝土路面的 立采用机械切割等方式,形成与中心线垂直或平行的规则方块: 整齐地破除需开挖的路面,切割深度必须达到道路路面结构层以 下。开挖和支护应特别注意对相邻保留部分的影响,确保保留部 分的完整。路面修复按不低于原路面结构的标准修复, 5.1.4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依据《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排水建设 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7】46号),城中 村污水设施的建设资金由市水投集团融资解决。城中村治污设计 买行限额设计,概预算编制、审核时应予以核算控制。核算指标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按改造范围内涉及的建筑物计算,折合每栋建筑物工程投资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