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572-2021 制革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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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5572-2021 制革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pdf

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翟

制革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Guidelineforassessmentofgreenfactoryinleatherindustry

滨海步行道三期海江路-雕塑园段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 5评价要求 6评价程序· 7评价报告 附录A(规范性)制革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 附录B(规范性)制革行业绿色工厂绩效指标的计算方法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章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济南鲁日钧达皮革有限公司、兴业皮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四川大学、辛集市宏四海皮革有限公司、东莞市惟思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轻检验认证有 限公司、齐鲁工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娜、周建飞、桑军、陈家钧、孙辉永、庞晓燕、陈*、*丽强、章文福、孟 。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4. 1.1一致性原则

平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 环境排放、绩效7个一级指标。

4. 1. 3系统性原则

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平价指标

4.2.1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评价 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6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 下设若干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中设具体评价要求。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可选要求为工厂宜 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4.2.2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制革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各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20%; 管理体系(5.3),15%; 能源与资源投入(5.4),15%; 产品(5.5),10%; 环境排放(5.6),10%; 绩效(5.7),30%。 各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见附录A。

4.3.1制革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 平价方至少应包括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组织。 4.3.2实施评价的组织评价时应包括:查看受评工厂的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声明文件、 检测报告、相关第三方认证证书等支持性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座谈;采用实地调查 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3.3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分为100分。必选指标应全部满 足,可选指标得分依据符合程度在0分到满分之间取值,见附录A。

5.1.1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a)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b)工厂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c)工厂应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限制和淘汰的制革生产线:

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

5.1.2基础管理职责

5.1.2基础管理职责

5.1.2.1最高管理者

满足GB/T36132的要

5. 1. 2. 2工厂

应满足GB/T36132的要求。

工厂建筑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b)工厂宜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绿化及场地、再生资源及能源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 节水、节地、无害化及可再生能源利用; c)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工厂宜优先采用多层建筑。

工厂照明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宜利用自然光,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照明功率密 度和照度等参数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b)工厂应使用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 c)工厂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取分区、分组措施,宜采用自动开关或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5. 2.3 专用设备

工厂专用设备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 b)制革企业应采用节水、节能等促进节能减排降耗的专用设备; c)宜采用低压喷涂设备、辊涂机等可减少涂饰材料消耗的设备; d)宜采用自动化装备,提高制革生产自动化水平。

工厂通用设备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b)通用设备宜采用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工厂应按GB17167、GB24789的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 。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

5.2.6污染物处理设备

工厂污染物处理设备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工厂应投入适合的污染物处理设备,确保其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b)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并应正常运行; c)工厂应根据相关环保要求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5.3.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3.3环境管理体系

5.3.4能源管理体系

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及建立必要的能源管理制

工厂宜每年发布公开可获得的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工厂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 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5.4能源资源投入要求

工厂的能源投入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工厂应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投入; 6)工厂宜使用低碳清洁能源; c)工厂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 d)工厂宜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工厂宜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或智能微电网,

工厂的资源投入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工厂应按GB/T7119的规定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取水量应至少满足《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 标体系》中III级基准值的要求; b)工厂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应至少满足《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定性评价指标项目中 涂饰和装备指标的III级基准值的要求: c)工厂在浸灰、铬工序应采用废液循环利用技术; d)工厂宜使用由含铬污泥制备的含铬剂或含铬复剂替换部分原生材料; e)工厂宜使用由含铬削匀革屑制备的蛋白填料替换部分原生材料。

工厂采购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工厂应制定并实施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应方包含环保要求的准则; b)工厂应组织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c)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宜包含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环保等要求。

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宜按GB/T24256的规定对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将 环境因素引入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以提高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环境绩效,优化产品的环境影响; b)工厂宜按相关标准的规定开展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5. 5.2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工厂对有害物质的使用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工厂在制革过程中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宜实现无害物质替代有害物质; b)工厂生产的皮革中有害物质限量应满足GB20400的要求,

工厂宜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产品的碳足 迹进行改善,核算或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

5. 6. 1 大气污染物

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XXX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的控制要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工厂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30486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并满足 区域内排放总量的控制要求。 b)工厂应对含铬废水实现单独收集和处理

工厂的固体废弃物处理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18599、GB18597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 标准的要求: 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应转交给具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工厂的温室气体排放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a)工厂应采用GB/T32150或其他适用的标准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宜进行第三方核查安阳煤矿单身公寓桩基础施工组织设计,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 )工厂宜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5. 7.1±一般要求

工厂绩效指标计算与评估见附录B,绩效统计周期至少包括一个自然年度的连续12个月, 用结果进行绩效改善 绩效指标应至少满足制革行业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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