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CSAS 015-2022《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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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CCSAS 015-2022《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pdf

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

safeuseandmaintenanceofgasdetec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发布

T/CCSAS0152022

CECS325-2012 既有村镇住宅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技术规程.pdf引 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5使用要求... 5.1固定式仪器. 5.2便携式仪器. 5.3移动式仪器. 6维护要求. 6.1常规检查 6.2使用中检验.. 6.3检定/校准 6.4报废. 7人员培训

I/CCSAS 015—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 油化工总厂、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贺、邱敬敏、胡绪尧、李少鹏、姜鸣、孙健、李智平、王振、刘闯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 油化工总厂、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贺、邱敬敏、胡绪尧、李少鹏、姜鸣、孙健、李智平、王振、刘闯。

气体检测报警仪作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无序释放检测报警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 月、维护并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是预防事故的必要条件。本文件将推荐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 户的常用做法。通过正确使用和维护,延长气体检测报警仪使用寿命,提高可靠性的同时,可有 安全事故的发生。

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

本文件给出了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基本规定、使用和维护、人员培训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蒸气)泄漏,以及作业过程中可能无 气体的企业。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3836.1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GB3836.1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12358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15322.1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3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8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GB/T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T/CCSAS 015—2022

4.1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设置、选型、安装应符合GB/T50493等标准的要求。 4.2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GB12358、GB16808、GB15322.1和GB15322.3 的技术要求,用于易燃易爆环境的仪器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GB3836.2、GB3836.4、GB3836.14 和GB3836.15的要求,并经国家指定或授权的检验单位认证。

a而长期、 立选择回定式仪器 b)不具备设置固定式仪器或需要临时监测的场所或位置,宜选择移动式或便携式仪器; c)用于泄漏检测、安全检查及个体防护的,应选择便携式仪器, 4.4既属于可燃气体又属于有毒气体的单组分气体介质,优先按照防中毒要求设定。 4.5应建立健全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档案资料,并对变更情况进行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

a)仪器台账; b)检定/校准周期计划表; c)固定式仪器平面布置图 d)维护、维修记录:

e)检验记录; f)检定/校准证书; g)产品使用说明书。 4.6应建立规范、统一的报警信息记录和处理程序,根据报警级别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4.7应制定气体检测报警仪使用维护操作程序(包括验收、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和临时停用 等),定期维护气体检测报警仪,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维护、检测记录,并由有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4.8应将检定/校准与使用中检验相结合,定期检定/校准气体检测报警仪,按要求开展使用中检验,保 证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准确、可靠。

5.1.2测量范围及报警值设定

5.1.2.1测量范围及报警值设定应符合GB/T50493的要求。 5.1.2.2报警值设定应以设计资料为准,不应随意改动。确 进行检验。

5.1.2.1测量范围及报警值设定应符合GB/T50493的要求

测量范围及报警值设定应符合GB/T50493的要求, 报警值设定应以设计资料为准,不应随意改动。确需修改报警值,应执行变更管理程序并重新

5.1.3.1固定式仅器联动控制功能的后/停,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进行。 5.1.3.2探测器设置在露天场所时,应对蒸汽、雨、雪、冰、尘等的不利影响采取防护措施,保证探测 器正常工作。在保证探测器探头气流流通的前提下,应对探测器及电缆连接保护管采取防水措施。 5.1.3.3探测器处于高温环境时,应按以下要求使用: a)探测器运行温度不高于仪器说明书给定的运行温度; b)探测器应避免直接安装在热源上方,宜选择离开热源一定距离的相同高度位置安装: c)在炎热地区使用时,露天探测器应加防护罩避免受太阳直射。 5.1.3.4对强电磁场干扰的场合,应采取屏蔽措施,确保探测器不受电磁干扰。 5.1.3.5探测器设置在不易接近的位置时,宜采用专用操作平台、爬梯、滑轮、摇臂等方式,进行检测 和维护。检测维护后探测器应恢复到原状态。 5.1.3.6探测器的传感器应避免与易对其造成损害的有害物质接触。 5.1.3.7探测器维修更换后,应确保量程与报警控制器(二次表)设置的量程一致。 5.1.3.8需要储存传感器备件时,应确认传感器储存条件和失效期限

T/CCSAS 015—2022

5.1.4.1固定式仪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及时确认信号的真实性,分析报警原因,不应随意消除报警。 现场确认报警信号时应不少于2人且须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5.1.4.2确认报警后,应迅速确定气体积聚位置或区域,通过工艺条件和控制仪表变化及现场环境,判 断泄漏或释放情况,评估危险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1.4.3报警信息处置实行闭环管理,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对报警及处置情况做好记录并定期进行分 析,记录数据应真实、完整、准确,并采取技术与管理措施消除泄漏源

5.2.1.2便携式仪器的配备应遵循“有毒优先”的原则,当生产作业场所同时存在多种有毒气体泄漏或 风险时,应选用便携式多气体检测报警仪或同时选择多种单一气体便携式仪器。 5.2.1.3便携式仪器选用应结合企业实际,宜选择具备无线传输、人员定位等功能的仪器,

5.2.2测量范围及报警值设定

5.2.2.1便携式仪器的测量范围及报警值设定应符合GB/T50493的要求。 5.2.2.2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便携式仪器的测量范围及报警值的设定应按相应的管理要 求执行。 5.2.2.3便携式仪器的报警值不应随意改动,确需改动报警值时,应执行变更管理程序,变更后应重新 检验

GBT50839-2013标准下载5.2.3.1人员在进入生产

a)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b)外观清洁、无损坏; c)电池电量正常; d)开机自检正常; e)显示正常; f)报警功能正常; g)延长取样管及过滤装置正确连接并无泄漏或堵塞。 5.2.3.3便携式氧气、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佩戴应接近口、鼻呼吸区域,如衣服前领口等,不得放置 于口袋内等位置。 5.2.3.4在可能出现欠氧或过氧的环境中使用时,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应与氧气检测报警仪器同 时使用。 5.2.3.5检测可燃气体时,应选用检测与被测气体一致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用一台仪器检测多种可 燃气体时,应参照仪器生产厂提供的与检测可燃性气体相对应的校正曲线,保证正确检测被测气体的浓 度值。 5.2.3.6在缺氧(<10%,体积分数)或高于爆炸下限的可燃气体环境中,不应使用催化燃烧原理的仪器 进行直接检测。 5.2.3.7便携式仪器用于泄漏检测时,确定泄漏点后,应减少高浓度气体对仪器的冲击,防止损坏仪器; 显示超量程时,应及时对仪器进行校准或检验。 油的损作应在非防爆区撼进行

5.3.1.1对于不具备设置固定式仪器的场所,如环境湿度过高、环境温度过低、正常情况下视为非爆炸 或无毒区,但在检修、清理(污水池)、受限空间作业等过程中,可能为爆炸或有毒危险区时,应配备 移动式仪器。 5.3.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现场配备吸入式移动式仪器,同时配备氧气检测报警仪器,对受限 空间内的气体环境进行连续在线监测,仪器宜具备数据储存和远传功能。 5.3.1.3在可能存在燃爆风险的环境动火作业时,应在现场配备移动式仪器进行连续在线监测,仪器应 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功能。 5.3.1.4在可能存在中毒风险的环境作业时(如清理污水池),应在现场配备移动式仪器进行连续在线 监测,仪器应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功能。 5.3.1.5移动式仪器的测量范围及报警值设定应符合5.2.2的规定,

5.3.2.1移动式仪器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检查的基本步骤遵循5.2.3.2 的规定并确保数据传输正常

.3.1移动式仪器作为替代 1.4的规定。 .3.2移动式仪器用

5.3.3.1移动式仪器作为替代固定式仪器使用时,报警处置应符合5.1.4的

6.1.1.1应对固定式仪器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周期不超过一个月,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a)外观是否完好; b)探测器防雨罩功能是否完善; c)指示是否正常; d)连接部件是否松动: e)探测器部件是否堵塞; f)二次仪表和专用控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6.1.1.2应对固定式仪器的控制和报警单元进行检查,确保其灯光、报警和电路正常运行,检查周期不 超过3个月。 6.1.1.3每次检查都应记录并归档,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6.1.1.4固定式仪器的位置变更应经过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审查核准,变更后应及时更新相关布置图 表,并通知相关人员。 6.1.1.5固定式仪器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确认,故障期间应做好替代方案和安全防护措

2.1便携式仪器的常规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a)仪器有无不正常的情况,例如故障、报警、零点超差读数等; b)传感器部件有无堵塞或包覆现象,避免待测气体到达仪器传感器时受阻碍,确保通过延长 装置能正确取样:

《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pdfT/CCSAS 0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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