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77-2019 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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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77-2019 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5.1 锂离子电池工厂工艺真空系统宜根据生产性质和真空度

8.5.2工艺真空系统设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洁净

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锂离子电池生产的真空系统应根据工艺特性选择设计; 2正负极制造的合浆真空系统宜独立设置; 3当工艺生产设备排出有腐蚀性气体时,真空系统宜选用耐 腐蚀的真空泵;当真空泵无耐腐蚀功能时,对腐蚀性气体宜采取预 处理措施: 4当工艺生产设备排出有爆炸性气体时,工艺真空系统应满 足相应防爆要求; 5注液真空泵轴承宜设置温度监控; 6真空系统宜设置智能控制系统。 8.6NMP回收及电解液供应系统 8.6.1NMP供应及废液排污管管道宜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或 钛合金管,连接阀门宜采用不锈钢球阀。 8.6.2NMP供应系统宜采用相应磁力泵或隔膜泵,泵房与罐区 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 规定。 8.6.3NMP罐区内储罐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铅锌冶炼废渣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罐区应设置有效的防雷系统。 NMP罐区事故池内宜设置液位报警装置。 8.6.4电解液暂存间至注液机管道应有防泄漏措施,电解液供液 主管路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

1锂离子电池生产的真空系统应根据工艺特性选择设计; 2正负极制造的合浆真空系统宜独立设置; 3当工艺生产设备排出有腐蚀性气体时,真空系统宜选用耐 腐蚀的真空泵;当真空泵无耐腐蚀功能时,对腐蚀性气体宜采取预 处理措施; 4当工艺生产设备排出有爆炸性气体时,工艺真空系统应满 足相应防爆要求; 5注液真空泵轴承宜设置温度监控: 6真空系统宜设置智能控制系统。

9供暖、通风、空气调节与净化

9.1.1锂离子电池工厂供暖、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系统的设计 应满足生产工艺对生产环境的要求。 9.1.2洁净室(区)及干燥房的气流组织应根据洁净度、露点温度 以及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9.1.3空气调节系统划分的原则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和《电子工业洁净厂 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燥房与一般空调房间应分开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2露点温度差别大的干燥房应分开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3有洁净度要求的干燥房与无洁净度要求的干燥房应分开 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4正极生产车间和负极生产车间应分开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5产尘量大的车间应设置独立的空气调节系统,并应配置粉 尘处理装置。

9.1.4干燥房应进行严格的湿负荷计算,且散湿量应包括如下

人体散湿量; 2 围护结构散湿量; 3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散湿量; 4 工艺过程的散湿量; 5 各种潮湿表面的散湿量; 6 渗透空气带入的湿量; 7 新风带人的湿量。

9.1.5干燥房与周围的空间应保持一定的静压差,静压差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不同露点的干燥房之间的静压差不宜小于5Pa; 2 千燥房与一般空调房间的静压差不应小于5Pa; 3 干燥房与室外的静压差应大于10Pa。 9.1.6 干燥房的通风、排烟、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穿越十燥房 隔墙、吊顶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口与吊顶之间应采取密闭措施: 2风管与隔墙、吊顶间应采取密闭措施: 3排烟管在穿越隔墙、吊顶处应设置电动密闭阀。

9.2.1干燥房内不得敷设供暖管道及散热器。 9.2.2干燥房外其他区域供暖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 9.3通风与废气处理

9.2.1干燥房内不得敷设供暖管道及散热器。

9.3.1锂离子电池工厂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 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和《电子工业洁 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有关规定。其废气处理系统的排放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的有 关规定。

9.3.2没有温度、湿度要求的原料及辅料仓库等应设置机械全面

9.3.3电解液暂存间和注液间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事故通风换

9.3.5 电解液车间排风系统应采取防腐措施,并应设有电解液吸 附装置。

9.3.6混料车间废气净化系统应设置粉尘处理装置。当处理后

的废气排至大气时,其含尘浓度应符合排放要求;当处理后的空气

9.3.8正极涂布工序中NMP溶液宜回收利用,尾气排放需符合

1 回收机组换热盘管宜为不锈钢管套铝翅片,不应使用铜 盘管; 回收系统送回风管应严密,风管最低点应设置排液装置。 9.3.9 氮甲基吡咯烷酮(NMP)的排风系统应按防爆系统设计。 9.3.10 当采用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废气时,处理设备连续工作 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 9.3.11 废气系统的管道穿越防火墙或防火隔墙时.其防火阀的 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 规定。

9.3.12排风系统风管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出一般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 料制作; 2排出酸性废气的风管应采用耐腐蚀的不燃或难燃型材料 制作。

9.4.1厂房内的空气洁净度等级、温度、湿度要求应满足生产工 艺的要求。工艺当无特殊要求时,温湿度应满足生产人员舒适性 的要求。

4.2干燥房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应符:

1 应进行散湿量计算和湿负荷的平衡计算; 2 空调机组及除湿机组应贴近生产车间: 3 系统的设备、风管及配件应采取密闭措施。 9.4.3 低湿房间所需的送风量应按热、湿平衡计算结果确定,耳 不宜低于表9.4.3中的换气次数。

表9.4.3低湿房间所需的换气次数

注:房间高度3.5m。

9.4.4干燥房的空气处理系统,其新风应先经过降温除湿预处 理,预处理装置宜采用冷冻水。 9.4.5当干燥房要求的露点温度低于一50℃时,宜采用两级除湿 处理系统。 9.4.6当干燥房有回风夹层时,为其服务的送、回风管宜布置在 该回风夹层内。

9.4.8终端除湿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处于正压状态: 在设备前应设置初效、中效两级过滤器: 3 终级除湿段宜采用全焊接结构形式: 4 终级除湿段内处理区域、再生区域的漏风率不应大于 0.5%; 5 当采用转轮除湿机时,处理回风中含有对转轮材料有腐蚀 性成分的机组,宜设置去除腐蚀性成分的功能段。 9.4.9 干燥房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宜采用不锈钢板满焊 制作。 9.4.10 干燥房空调系统的风机宜设置应急电源。

9.5.1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9.5.1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9.5.2生产厂房中防烟楼梯简、前室或合用前室宜设置自然排烟 设施,当不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防烟系统。 9.5.3洁净室(区)和干燥房的排烟系统应有防止室外气流倒灌 的措施,并应设置用于平时巡检的旁通管路。 9.5.4干燥房的排烟系统不宜与其空调或净化空气调节系统风 管合用。

10.1.1锂离子电池工厂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10.1.2对有洁净要求的工艺区域,室内给水排水管道设计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 10.1.3给水排水干管宜敷设在吊顶层内。给水排水干管不宜穿 过高温区域,当必须穿越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10.1.4厂区雨水管网与市政排水网接驳前,厂区内应设置截留 闵门,并应保证在突发情况下将产生的废水节流至厂区内的雨水 管道及事故应急池内。

10.2.1 一般给水系统应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种类要求,设置供应 相应水质的给水系统。 10.2.2 在电解液储存和分配的区域,应设置紧急洗眼器。 10.2.3 给水管道的材质及接口应满足生产工艺对水质、水压、水 温的要求。

10.3.1锂离子电池工厂的生产工艺用纯水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有关规定。 10.3.2锂离子电池工厂的生产工艺用冷却水的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的有关规定。 10.3.3锂离子电池工厂的生产工艺用冷却水系统还应符合下列 ·22·

规定: 1 工艺冷却水系统应有保证连续供水的措施: 2工艺冷却水系统的水温、水压要求应根据生产工艺条件确 定,对于水温、水压、运行等要求差别较大的设备,工艺循环冷却水 系统宜分开设置; 3工艺冷却水系统补水水质应满足工艺设备的要求,供水水 质宜为软化水; 4工艺冷却循环水系统的管材及配件应根据水质、水压要求 确定。

10.4消防给水与灭火设备

10.4.1锂离子电池工厂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的 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10.4.2锂离子电池厂房中的低湿工艺区域,宜在房间外安装室 内消火栓。 10.4.3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单、 多层锂离子电池生产厂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的 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 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锂离子电池工厂设置的自动灭火系统宜采用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 2对采用高架堆垛形式的分容、化成工艺区域,宜采用早期 抑制快速响应喷头; 3干燥房宜采用预作用自动灭火系统,且宜采用气体试压; 4锂离子电池工厂使用的高架仓库,其固定灭火设施的设置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与《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5电解液仓库宜采用泡沫灭火系统。 10.4.4锂离子电池厂房内各场所应配置火火器,火火器宜采用 水型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的有关规定。

5电解液仓库宜采用泡沫灭火系统。 10.4.4锂离子电池厂房内各场所应配置火火器,火火器宜采用 水型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的有关规定。

10.5.1 锂离子电池混料工序所产生的清洗废水应经处理,达到 排放标准后排放。 10.5.2清洗房内宜设置排水地沟,并宜靠外墙设置,同时就近设 置沉淀、过滤装置。

11.1.1锂离子电池工厂的电气设计应在满足生产工艺和生产环 境的要求前提下,根据近期和远期需要以及当地的供电状况等条 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安全和可靠的合理方案。 11.1.2电气设备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和性能先进的产品

11.1.1锂离子电池工厂的电气设计应在满足生产工艺和生产环

11.2.1锂离子电池工厂的供电负荷等级和供电方式,应根据工 艺要求、负荷的重要性和环境特征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用电负荷 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于51x。 11.2.8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0.51x。在安全 出入口、疏散通道或疏散通道转角处应设置疏散标志。 11.2.9电解液储存区等爆炸性危险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危险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的有关规定。

11.3.1锂离子电池工厂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 11.3.2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电磁兼容性接地和建筑防雷接 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且不应 大于12。分开设置接地系统时,各种接地系统的接地体应与防雷 接地系统的接地体保持20m以上的间距,并应采取防雷电反击 措施。

11.3.3防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程防静电

电解液输送阀门和输送泵联动。 11.4.5情性气体间应设有氧气浓度探测报警装置。 11.4.6锂离子电池工厂宜采用集散式自动控制系统,对空调、供 热、供冷、纯水和气体供应等系统进行自动控制,并应具有稳定、可 靠、节能、开放和可扩展性。 11.4.7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宜对风机、水泵等动力设 备采取自动调速等节能控制措施

附录A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流

图A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流程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调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爆炸性危险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GB50611 ·30·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646 《电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GB50710 《大宗气体纯化及输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72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646 《电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GB50710 《大宗气体纯化及输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72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

.Z 供配电 最明 11.3 防雷与接地 ( 51 11.4通信与自控 52

3.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57号公 告《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二条,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应具备一 定的经济规模: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 于2000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 2000方平方米;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 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产能的50%。

4.3.1正、负极的混料、涂布、辊压、切片等工序设置在一起易造 成正、负极物料的交叉污染,引起电池质量的不稳定,所以在设计 中应考虑将正、负极制造工序在物理空间上分开布置

4.4.1电池生产过程中注液等工序对环境湿度要求严格,如整个 生产区域的环境都按此湿度要求设计,会造成很大的浪费,故建议 对此类工序采用设备内微环境来满足工艺要求,以降低该工序所 在房间的环境要求。

6.1.1锂离子电池生产技术发展很快,厂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设 计应该适应这种产品迅速发展和扩大生产需要的灵活性,这重所 说的灵活性主要理解为: (1)要能满足生产工艺改造和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实现在建 筑面积不增加或少增加、建筑高度不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工艺 和生产设备的调整。 (2)厂房的主体结构采用大空间、大跨度的柱网,以便适应产 品生产工艺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或产品的升级换代等需要。 6.1.3变形缝穿越洁净生产区容易破坏洁净室围护系统的气密 性,产生水、结露等问题。当不设变形缝时可采取建筑、结构措 施以减少温度变化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并进行温度应力 计算,还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小混凝土收缩和季节温差的影响: (1)建筑措施:提高外围护墙及屋面的保温性能。 (2)施工阶段结构措施:控制混凝土的水灰比,控制混凝土的 人模温度,设置后浇带,控制后浇带浇筑混凝土的环境温度。 (3)其他结构措施:加强梁、板的通长配筋,加强边柱及与之相 邻1排2排柱的配筋

6.2.1锂离子电池生产过程需应用各种类型的精密、贵重的设 备、仪器,建设投资大,一旦失火,将会造成极大的损失。为了保障 财产、人身的安全,规定锂离子电池工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二级。

离子电池工广典型工序火灾危险性类别见表

表1锂离子电池工厂典型工序火灾危险性类别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一般要分析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个 环节是否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一般要按 其中最危险的物质确定.通常可根据生产中使用的全部原材料的 性质、生产中操作条件的变化是否会改变物质的性质、生产中产生 的全部中间产物的性质、生产的最终产品及其副产品的性质和生 ·42

产过程中的目然通风、气温、湿度等环境条件等因素分析确定。 电解液储存间、配送间及注液区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依据 电解液的火灾危险性特征确定。根据不同电解液的MSDS判断, 电解液的火灾危险性特征有甲类、乙类和内类。近年来,随着科学 技术进步,锂离子电池注液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控制系统、泄露 报警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也有了长足进步和提高。调查表明,锂离 子电池注液设备已配置有泄漏和排放超浓度报警、连锁控制装置 等;电解液供应管路设有紧急切断阀,一且发生事故、火情时,自动 切断电解液供应;注液间按建筑特点设置泄露报警装置和事故排 风连锁控制装置等安全技术措施。本标准制定时,考虑到在具备 上述安全技术措施的条件下,将面积小于1000m²的甲类、乙类电 解液注液区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为丙类。

上述安全技术措施的条件下,将面积小于1000m的甲类、乙类电

6.2.3锂离子电池化成过程中个别电池有发热、冒烟甚至燃烧现

1当采用闭口化成工艺时.每个电池被安全器具隔离或每台 设备都具有独立的排风隔火装置,可以避免个别电池燃烧对其他 电池的影响。同时房间内设置排风和事故排风,可以避免可燃气 体的聚集。 2当采用开口化成工艺时,每个电池设置独立的抽真空排气 装置,可以避免个别电池燃烧对其他电池的影响。房间内还应设 置事故排风,是为了避免有害气体聚集。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6.2.5甲乙类电解液储存简及配送间为有爆炸危险的区域,本条 规定主要为减小爆炸产生的破坏性作用,防止或减少爆炸对其他 生产部分的破坏和人员伤亡,要求申乙类电解液储存间及配送间 靠建筑的外墙布置,以便直接向外泄压。为防止地面因摩擦打出 火花引发爆炸,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防静电地面。本条为强制性 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7.3.1从经济性角度出发,当用单层结构时,宜采用门式轻钢结 构,当用多层结构时,宜用钢结构或混凝土框架结构,有利于降低 总体结构成本。 7.3.3锂离子电池生产厂房使用荷载标准值根据设备的布置、重 量、基座平台的做法、搬运动线等确定。当缺乏相关数据时,一般地 面荷载标准值取10.0kN/m²,楼面使用荷载标准值取6.0kN/m² 7.0kN/m²。 7.3.4锂离子电池生产厂房楼屋面的吊挂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吊 挂层的做法、管道布置等因素确定,当缺之相关数据时,一般洁净 区皇挂益裁 1N/m2~121.N/m2

7.3.4锂离子电池生产厂房楼屋面的吊挂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吊

8.3干燥压缩空气系统

8.3.2空气压缩机在运行过程中的发热量很大,这部分热量通常 是通过排风或冷却水系统带走并将热量释放至大气,这样通常会 造成热量的浪费。设置空压机热回收系统,将回收的热量输送给 转轮除湿机再生预热、高温老化房预热、生活热水供应、空调热水 供应等便用,可以大大节省能耗,对于用气量大的压缩空气系统 节能效果尤为显著。

8.5.2锂离子电池厂房宜根据生产性质和真空度的不同分系统

为防止正负极材料交叉污染,正负极匀浆工艺真空系统宜分开 设置,同时配有小型真空储压罐储存真空压力和缓冲,实际工作真 空压力范围一般为一90kPa~一95kPa,较高为一95kPa~一98kPa。 烘烤真空系统一般就近布局真空设备或系统,以减少真空压 力损耗。实际工作真空压力范围一般为:普通烤箱一95kPa~ 一99kPa,高真空烤箱1Pa~100Pa(绝对压力),高真空自动烘烤干 燥线1Pa~100Pa(绝对压力)。真空系统连接各个烘箱或隧道线 时,一般采取措施规避可能的串气氧化。 注液真空系统一般配置较大容量真空储压罐储存真空压力和 缓冲,储罐单个容积1m3~3m。实际工作真空压力范围要求为: 一股为一90kPa~一95kPa,较高为一95kPa~一98kPa。当真空设 备为油封式、水环式、爪式、活塞式真空泵时,系统需配置介质过滤

8.6NMP回收及电解液供应系统

8.6.+本条是针对电解液输送管道防泄漏设计的要求做出的 规定。 电解液属于甲、乙类危险性物质,在电解液输送管道考虑防泄 漏设计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保证。为防止管路中的连接部位发生泄 漏,应采取防泄漏措施,同时电解液供液主管路上应设置紧急切断 阀,当发生泄漏时,紧急切断电解液的输送,避免电解液大量泄漏, 危害环境及杜绝安全隐惠。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9.3通风与废气处理

9.3.3电解液暂存间和注液间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质,易燃、易 爆物质在房间内积聚到一定浓度将会发生爆炸事故,电解液注液间工 艺设备设有局部排风系统,电解液暂存间设置有全室通风系统,保证 正常生产情况下设备内部和房间有良好的通风:同时为防止电解液管 道系统管路泄漏或破裂,导致易燃、易爆类气体物质的集聚,房间还应 设置事故排风系统,并与报警探头联锁,事故排风系统的换气次数不 应小于12次/h,保证泄漏的电解液挥发出的危害性气体被快速排出, 避免危害性气体的集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9.3.9由于NMP蒸汽为爆炸性的气体,从安全角度考虑,其排 风系统采取相应防爆措施。按照防爆系统设计是保证系统的安全 性,避免NMP蒸汽的积聚,否则会引起火灾和爆炸,造成人员和 财产损失的危害。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9.4.7干燥房湿度控制较低,当回风夹墙与非低湿环境相邻时, 回风夹墙无法完全密闭:且夹墙内存在一定负压,周边非低湿环境 空气会渗透到回风夹墙内,造成系统湿负荷增加,加大系统能耗。 因此不宜设置在此处。但如房间工艺平面限制必须在相邻房间为 非低湿环境的隔墙上设置回风夹墙时,回风夹墙内风管宜设置有 效的密封措施。

.5.3 洁净室(区)和干燥房的排烟系统直接与室外大气相通,平 47·

时系统是不运行的,为了防止室外空气对洁净室(区)和干燥房环 境的影响,所以必须设置防止室外气流倒灌的措施。排烟风机需 要定期进行巡检,为了避免对洁净室(区)和干燥房内环境的影响, 从而影响正常的生产,故在进入排烟风机前设计旁路系统,用于日 常的巡检。

10.1.3高温静置区域的环境温度约为40℃,对穿越该区域的给 水排水管道内的水温与管材会产生影响,如必须穿越应采取隔热 措施。

10.2.3给水管材的选用.应保证该管材不会使所输送的水质 发生变化,即选用的管材要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良好的抗溶 出性。其次,要确保所选管材的充许工作压力大于系统的工作 压力。

10.3.3工艺冷却水系统是工艺设备冷却的重要的支持系统,应 保证连续供水。工艺冷却水供水中断,有可能造成工艺设备因局 部温度过高不能及时冷却而损坏或造成产品质量下降,因此工艺 冷却水系统宜设置备用泵等连续供水的措施。工艺冷却水系统根 据水质、水压分别供水,除了考虑工艺设备使用要求的差别外,还 有节约能源的考虑。

10.4消防给水与灭火设备

10.4.3干燥房的湿度要求严格,宜采用预作用自动灭火系统。 若采用水进行管道压力测试,滞留在管道内的水分难以排净,会长 期逐步散发至干燥房环境内,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因此自动灭火系 统管道宜采用气体试压。

10.5.1、10.5.2混料工序的合浆机、金属壳等的清洗产生的废水 含有大量颗粒,为便于清洗与排放DB32/T 4042-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做此规定。

11.3.2锂离子电池工厂有多种不同用途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 地系统,以避免分开接地后电位差引起的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同接 51

1.3.2锂离子电池工厂有多种不同用途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 地系统,以避免分开接地后电位差引起的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同接 1·

地导体间的耦合影响。采用共用接地系统时,不同的接地可以采 用单独的接地线,但接地极系统是共用的,并应遵循等电位连接 原则。

11.4.1锂离子电池工厂内部分工细致,各工段互联系紧密,对 外需要随时保持联系,因而需要设置语音通话系统和数据网络 系统。 11.4.3锂离子电池工厂一旦着火损失巨大,着火初期不易被外 部发现,同时生产厂房内人员不容易疏散,消防人员难以接近,防 火具有一定困难,因此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必要的。根据各 工厂的运行管理习惯,消防控制室可以和安防及工厂管理控制系 统合用。 主要生产工艺区域的火灾探测器选择参见表2

表2主要生产工艺区域的火灾探测器选择

新建锂离子电池工厂的正、负极混料工序的投料系统一般带 有除尘装置,环境中无大量粉尘发散,可以采用点型感烟火灾探 测器。 11.4.4甲乙类的电解液为闪点和爆炸下限较低的液体,泄漏后 将扩散到注液简的地面和空气中,形成可燃气体并可能引起燃烧 或爆炸。因此在注液间内电解液释放源处的地面应设有液体泄漏 报警装置DB34/T 3048-2017 高速公路乳化沥青厂拌冷再生基层 施工技术指南,保证第一时间发现泄并进行处理,并应与事故排风、 电解液输送阀门和输送泵联动。保证泄漏挥发出的可燃气体物质 很快稀释,井及时切断电解液的输送阀门和关停输送泵,阻止电解 液的继续释放。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1.4.6自动控制系统综合了电气技术、自动化仪表、计算机技术 和网络通信等技术,要求能够对生产环境和各类动力公用设备实 施连续检测、监视和控制,同时还需要具有良好的扩展能力,以满 足生产发展带来的控制要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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