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13-2021 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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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1/T 113-2021 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技术规范.pdf

ICS 27.060 CCS J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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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进桥专项施工方案DB4401/T1132021

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技术规

几热载体锅炉产品能效测试相关的术 语和定义、总则、测试准备工作、测试要求、测量项目、测试方法、测点布置、热效率的计算、测试报 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传热介质为液相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热载体锅炉

期的用文件, 又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900.48电工名词术语锅炉 GB/T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TSGGO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GO003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4.1锅炉能效测试类型

本文件的锅炉能效测试包括 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锅炉运行工 验证性测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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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应采用反平衡法

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应在锅炉额定工况下进行,如现场不具备额定工况测试条件,则应跟 沟通协商,并在检测报告上注明。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和简单测试在锅炉运行工况下

锅炉效率包括毛效率和净效率。本文件所指能效为不扣除辅机设备耗用动力折算热量的毛效 时,可进行净效率计算

从事锅炉能效测试的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能效测试资质,应配备相应的测试仪 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测试结果负责。

锅炉能效测试负责人应当由具有测试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测试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测试过 程中测试人员应相对固定。

4.8.1测试用仪器、仪表应符合精度要求并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测试前后应对所用仪器、仪表 加以检查,以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4.8.2测试参数直接采用锅炉系统仪器仪表数据时,该仪器仪表精度应满足本规范要求,且应在计量 检定有效期内 4.8.3锅炉能效测试仪器、仪表的精度应符合表1要求,且应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测试参数直接 采用锅炉系统仪器仪表数据时, 文件要求,且应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能效测试仪器仪表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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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能效测试仪器仪表精度(续)

1测试前测试人员应到锅炉现场调查锅炉现场条件,安排布置测试前准备工作,确保现场条件 试要求。 2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应编制能效测试大纲。测试大纲的 少应包括:

a)测试任务、目的与要求; b)根据测试的目的、炉型、燃料品种和辅机系统特点确定测量项目; c)测点布置与所需仪表; d)人员组织与分工; e)测试进度安排等。 5.3全面检查锅炉及辅机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排除。 5.4检查被测试锅炉的有机热载体介质、燃料、排渣与其它锅炉是否完全隔绝, 5.5锅炉使用单位或委托单位应配合测试机构做好测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6必要时,测试前可进行预备性试验,以达到以下目的: a)全面检查测试仪器、仪表是否正常工作; b)熟悉操作程序以及提高测试人员的相互配合程度; c)确定合适的运行工况

5.3全面检查锅炉及辅机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排除。 5.4检查被测试锅炉的有机热载体介质、燃料、排渣与其它锅炉是否完全隔绝 5.5锅炉使用单位或委托单位应配合测试机构做好测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6必要时,测试前可进行预备性试验,以达到以下目的: a)全面检查测试仪器、仪表是否正常工作; b)熟悉操作程序以及提高测试人员的相互配合程度; C)确定合适的运行工况

6.1正式测试应在锅炉热工况稳定和燃烧调整到测试工况1h后开始进行。热工况稳定时间(自冷态点 火开始)应符合GB/T10180规定。 6.2定型产品测试和以验收、仲裁为目的的详细测试时锅炉制造单位等相关方代表应到测试现场。 3.3测试期间锅炉工况及介质温度应保持稳定,锅炉出力的最大充许波动正负值应符合GB/T10180 要求。 6.4测试期间锅炉应燃用同一品种和质量的燃料。 6.5测试期间辅机运行正常,循环系统不存在跑、冒、滴、漏。

DB4401/T113—2021 6.6同一工况燃固体燃料锅炉测试结束时,燃料斗的燃料位应与测试开始时一致,如不一致应进行修 正。测试期间过量空气系数、燃料消耗量、炉排速度、燃料层或沸腾燃烧锅炉料层高度应保持稳定。 6.7测试过程中锅炉不得吹灰和排污; 安全阀如果起跳,则本次测试作废,需重新进行一次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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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测试过程中锅炉不得吹灰和排污;安全阀如果起跳,则本次测试作废,需重新进行一次测试。 6.8锅炉能效详细测试和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a)火室燃烧、沸腾燃烧固体燃料锅炉应不少于4h: b)燃煤的火床燃烧锅炉应不少于4h;火床燃烧甘蔗渣、木柴、稻壳及其他固体燃料锅炉应不少于 6h; c)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锅炉应不少于2h; d)电加热锅炉应不少于1h。 6.9锅炉能效简单测试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a)层燃锅炉、室燃锅炉、流化床锅炉等燃烧固体燃料的锅炉不少于1h; b)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锅炉不少于0.5h。 3.10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应在额定负荷下进行两次,锅炉运行工况能效详细测试和简单测试应在工 作负荷下进行一次,其它目的的测试次数由协商而定。 6.11固体燃料锅炉每次测试的正平衡与反平衡的效率之差应不大于5%,正平衡或者反平衡各自两次 测试测得的效率之差均应不大于2%,液体、气体燃料锅炉和电加热锅炉各种平衡的效率之差均应不大 于1%。 6.12电加热锅炉的电耗量应用数字式用电度表和互感器测量。每kW·h的发热量折算为3600kJ。 6.13计算载热量时,有机热载体的比热容以实测温度下的进、出口有机热载体的比热容与0℃时的比 热容的平均值为准

7.1能效测试测量项目的确定

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以及 测试的测量项目,根据锅炉燃料、供热方式的不同,应在测试大纲中明确。

7.2 能效测试测量项目

表2燃固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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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燃固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续)

7.2.2燃液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见表3

3燃液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

7.2.3燃气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见表4

表4燃气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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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加热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见表

表5电加热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

能效能效测试分析项目见表6。

6能效测试工况分析测

7.4锅炉热效率简单测试项目按TSGG0003规

8.1固体燃料及其灰渣、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的取样与制样方法按GB/T10180规定执行。重油宜在管 道上取样,不得从油箱下面的排污口取样。 8.2燃料计量仪表和测试方法按GB/T10180规定执行。 8.3有机热载体循环流量测量应通过在有机热载体锅炉进口管段上安装高温超声波流量计来测量。 8.4入炉空气温度的测量应采用热电阻温度计、水银温度计或热电偶温度计测量。 8.5烟气温度测量可采用铂电阻温度计、热电偶温度计、热电阻温度计或烟气分析仪自带的热电偶温 度计测量。 8.6有机热载体温度测量可以直接采用锅炉系统导热油进出口管道上热电偶的读数,也可在锅炉系统 导热油进出口管道上布置温度测点直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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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烟气成分分析应采用化学传感烟气分析仪、红外传感器烟气分析仪或奥氏烟气分析仪测量。当烟 气取样点同锅炉排烟温度测点不在同一点时,烟气取样点应设置在排烟温度取样点前。 3.8为计算固体未完全燃烧热损失及灰渣物理热损失,应进行灰平衡测量。灰平衡测量应以炉渣、漏 煤、烟道灰、溢流灰、冷灰和飞灰含灰量占入炉煤总灰量的重量百分率来核算。为进行灰平衡计算,应 对炉渣、漏煤、烟道灰、溢流灰、冷灰进行称重和取样化验,对飞灰进行取样化验。 8.9风机风压、锅炉风室风压和烟、风道各段烟气、风的压力用U形玻璃管压力计或烟气流速监测仪 等仪表来测量。 8.10锅炉进、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和压力应每隔5min读数测试记录一次;有机热载体循环流量采用 累积(积)方法确定,应每隔30min读数记录一次;其它项目应每隔10min~15min读数记录一次。 8.11烟气、炉渣、空气的平均定压比热容取值计算按GB/T10180规定执行。 8.12循环有机热载体量用累计方法确定。有机热载体密度和定压比热容可分别用密度测定仪和差示扫 描量热仪测量。必要时,可参照附录A方法计算。

2.1锅炉排烟温度测点应布置在烟道截面上烟气介质温度比较均匀的正中位置,且应距离最后一节受 热面出口少于1m。 9.2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14MW时,排烟温度和烟气成分应按网格法测量或多点测量,网格法测 量按GB/T10180规定。烟气温度和烟气成分取测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计算的排烟温度和烟气成分。

9.1锅炉排烟温度测点应布置在烟道截面上烟气介质温度比较均匀的正中位置,且应距离最后一节受 热面出口少于1m。 9.2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14MW时,排烟温度和烟气成分应按网格法测量或多点测量,网格法测 量按GB/T10180规定。烟气温度和烟气成分取测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计算的排烟温度和烟气成分

10.1正平衡效率计算

入热量计算按式(1)进

式中: 输入热量,kJ/kg或kJ/m²或kW.h; 输入热量燃料受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或kJ/m3 Qwl 一用外来热量加热燃料或空气时,相当于每千克或标准状态下每立方米燃料所给的热量, kJ / kg或kJ / m"; Q 一燃料的物理热,kJ/kg或kJ/m; Q 输入热量,kJ/kg或kJ/m²或kW.h。 0.1.24 锅炉正平衡效率计算按式(2)、式(3)、式(4)进行:

, 输入热量,kJ/kg或kJ/m²或kW.h; 输入热量燃料受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或kJ/m3 Qwl 一用外来热量加热燃料或空气时,相当于每千克或标准状态下每立方米燃料所给的热量 kJ / kg或kJ / m"; Q 一燃料的物理热,kJ/kg或kJ/m; Q 一输入热量超高层(120m)写字楼施工组织设计,kJ/kg或kJ/m²或kW.h。 1.24 锅炉正平衡效率计算按式(2)、式(3)、式(4)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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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 x100% hs = Cestes hi.=Citi

式中: G一—锅炉累计循环有机热载体流量,kg/h; hes——锅炉出口有机热载体焰,kJ/kg; his——锅炉进口有机热载体焰,kJ/kg; B 一 燃料消耗量,kg/h或m²/h; tes 锅炉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 锅炉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 .1.3电加热有机热载体锅炉正平衡效率计算按式(5)进行:

式中: N耗电量DBJ50/T-177-2014标准下载,kW

10.2反平衡效率计算

10.2.1反平衡效率计算按式(6)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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