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BC 00018-2019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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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BC 00018-2019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

11.1.1综合布线系统应支持数据和语音信号的

11.1.1综合布线系统应支持数据和语音信号的传输。 11.1.2综合布线系统应根据需求和技术发展状况进行规划和设计。设计范围包括主机房、支持区、辅 助区和行政管理区。主机房宜设置主配线区、中间配线区、水平配线区和设备配线区,也可设置区域配 线区。主配线区可设置在主机房的一个专属区域内;占据多个房间或多个楼层的机房可在每个房间或每 个楼层设置中间配线区;水平配线区可设置在一列或儿列机柜的端头或中间位置。 11.1.3承担数据业务的主干和水平子系统应采用0M3/0M4多模光缆、单模光缆或六类及以上对绞电 缆,传输介质各组成部分的等级应保持一致,并应采用元余配置。 11.1.4主机房综合布线系统中12芯及以上的光缆主干或水平布线系统宜采用多芯MP0/MTP预连接系 统。存储网络对应的布线系统宜采用多芯MPO/MTP预连接系统。 11.1.5I级机房宜采用智能布线管理系统对布线系统进行实时智能管理。 11.1.6综合布线系统所需的光纤总芯数和对绞线缆总数,应满足机房各类通信工程的实际需求,并留 有适当的余量。 11.1.7综合布线系统不宜从同一个管道进入机房所在建筑物。建筑群之间的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地下 管道或电缆沟敷设方式。

各工作区的配线设备宜采用统一的色标区别各类

11.2.2综合布线系统的每一对绞线缆、光缆、配线设备、端接点、接地装置、敷设管线等组成部分均 应给定唯一的标识符,并设置清晰耐磨的标签。标识符应采用相同数量的字母和数字等标明,对绞线缆 和光缆的两端标识符应相同。

11.3.1机房存在下列情况时GTCC-041-2018 铁道货车摇枕-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应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光缆布线系统或采取其他相应的防护措

a)机房环境未达到噪声、电磁干扰等要求时。 b)网络安全保密要求时。 c)安装场地不能满足非屏蔽布线系统与其他系统管线或设备的距离要求时。

3主机房综合布线系统中的铜缆与电力电缆或配电母线槽之间的最小间距应根据机柜的容量和 保护方式确定,并应符合表39中的要求。

表39铜缆与电力电缆或配电母线槽之间的间距

12.1.1智能化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总控 中心、基础设施管理系统等。 2.1.2智能化系统可集中设置在总控中心内,设备应集中布置。建筑物未设置总控中心的,可通过集 中监控室对智能化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2.1.3智能化系统应支持多级管理,各级联网节点内部时钟应自动同步。支持查着下一级单位的机房 视频监控、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状态。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集成性、开放性、扩展性。系统采用的操作系 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通信协议和程序设计语言等应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标准,便于监控网络的统一 规划、管理。

12.1.4智能化系统应具备显示、记录、控制、报警、提示及趋势和能耗分析功能,各相关系统之间宜 具备联动控制功能。

12. 2 视频监控系统

12.2.1各级机房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应符合表40的要求!

12.2.1各级机房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应符合表40的要求

表40视频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见频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a)系统设计应综合应用视频侦测、图像处理、网络通讯、系统集成等技术。 b)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 经济适用的定型产品。 c)监控设备宜采用数字式系统,且支持夜视红外、移动侦测、远程监视功能, 12.2.3视频监控系统应满足不同风险等级、安全防护级别对视频探测设备数量、视频显示与记录设备 数量要求。Ⅲ级及以上机房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应无盲区。 12.2.4视频图像质量应保证图像信息的原始完整性,与现场场景保持最大相似性。 12.2.5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的视频监控系统,应有图像回放查询功能,可有图像回放查询加声音 可放查询功能

12. 3入侵报警系统

2.3.1IⅢI级及以上机房应独立设置入侵报警系统。系统应满足机房的风险等级、防护级别、环境 能和管理要求。

12.4出入口控制系统

12.4.1各级机房应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

12.4.2出入口控制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应符合以

出入口控制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a)综合考患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管理要求、环境条件和工程投资等因素,确定系统 规模和构成;根据系统功能要求、出入目标数量、出入权限、出入时间段等要求,确定系统的 设备选型与配置。 b)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置必须满足消防规定的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紧急情况时,出 入口控制系统应能接受消防系统的联动控制。 c)供电电源断电时系统闭锁装置的启闭状态应满足管理要求,门禁系统应具备断电失锁功能。 d)有效开启时间应满足出入口流量及人员、物品的安全要求。

12.4.3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要求应符合表41的规定

12.4.3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要求应符合表41的规定。

表41出入口控制要求

12.5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

12.5.1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宜符合下列要求:

表4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监测指标及相关要求

13.1.1机房防火和灭火系统设计除应符合GB50016、GB50370、GB50898、GB50219和GB50084 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1.2IⅡI级及以上机房的主机房宜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IV级机房的主机房 可设置手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者水基喷雾灭火器。机房各区域采用的灭火系统类型见表43。

13.1.1机房防火和灭火系统设计除应符合GB50016、GB50370、GB50898、GB50219和 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2IⅡI级及以上机房的主机房宜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IV级机房的主 设置手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者水基喷雾灭火器。机房各区域采用的灭火系统类型见表43。

表43机房建筑内各区域允许采用的灭火系统类型

3.1.3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同时设置两组独立的火灾探测器,且火灾报 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3.1.4采用全淹没方式灭火的区域,灭火系统控制器应在灭火设备动作之前,联动控制关闭房间内的 风门、风阀,并应停止空调机、 、排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等,

3.2.1灭火系统的控制箱(柜)应设置在房间外便于操作的地方,且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装置 系统应具备手动和自动切换模式。

13.2.2气体灭火系统基本要求为:

a)当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主机房应单独设防火分区。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 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b)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采用预制灭 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 c)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 个。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d)凡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配置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e)灭火气体宜使用七氟丙烷、烟烙尽(IG541)等。

3.2.3手动灭火器灭火系统基本要求为

13.3.1火灾报警探测器应按照吊上、地板下、吊顶地板之间三层设置。采用管网式气体火火系统或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机房区域,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联动。 13.3.2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GB50116的有关规定。 13.3.3II级及以上机房应独立设置消防广播。IⅢI级机房宜接入大楼火灾应急广播系统。采用全淹没方 式灭火的区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防护区外门口上方应设置灭火显示灯。 13.3.4II级及以上机房内应设置极早期烟雾报警探测系统

13.3.31I级及以上机房应独立设置消防产播。Ⅲ级机房宣接入大楼火灾应急播系统。采用 式灭火的区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防护区外门口上方应设置灭火显示灯。 13.3.4II级及以上机房内应设置极早期烟雾报警探测系统

13.4.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排烟风机的手动直接控制装置。排风装置的排风口应直通室外。 3.4.2地下高低压配电室、冷冻站、水泵房、走道、辅助用房的排烟设施应满足GB50016的相关要 求。宜设置独立的排烟(风)系统,排烟(风)机宜采用双速风机,消防排烟时高速运行,日常为低速 行。 13.4.3排烟风管应采用钢板风管,厚度按中压系统选用。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材料和保 护层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13.5.1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3.5.2当机房按照厂房进行设计时,机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为丙类,机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 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44的规定。当主机房设有极早期烟雾报警探测系统时,主机房内任一点到最近 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增加50%。

表44机房到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Q/PBC00018201913.5.3当机房按照民用建筑设计时,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45的规定。各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46的规定。建筑内全部采用自动灭火系统时,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区域,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表45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疏散门的位置单层、多层(m)高层(m)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4040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220表46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单层、多层(m)高层(m)222013.5.4当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机房与建筑内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隔开,隔墙上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13.5.5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的主机房,可设置一个疏散门。建筑面积大于120m的主机房,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位于袋形走道尽端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的主机房且机房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0m,可设置一个疏散门。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13.5.6直理地下的卧式柴油储罐与建筑物和园区道路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GB50156和GB50160的有关规定。当单罐柴油容量不大于50m²,总柴油储量不大于200m²时,直埋地下的卧式柴油储罐与建筑物和园区道路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还应符合表47的规定。表47直埋地下的柴油卧式储罐与建筑物和园区道路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防火间距(m)从储油罐边沿到园区道建筑物柴油种类及储量路边沿V(m)高层民高层厂裙房及其三级四级主要道路次要道路用建筑房他建筑闪点≥45℃201367. 5 10331≤V<50闪点≥45℃25137. 51012. 53350≤V<200闪点≥55℃201367. 510335≤V≤200注:闪点表示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或固体的最低温度14给水排水系统37

排水系统应根据机房的等级,按表48的要求执

4.1.3机房内安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房专用空调和加湿器的房间,地面应设置挡水和排水设施, 并设置漏水报警装置。 14.1.4应在挡水堤坝之内设计排水地漏,排水口应采取防倒灌措施。 14.1.5进入机房的水管应分别加装自动和手动阀门,以便紧急情况下切断水源。当地面防水区域发生 漏水时应能切断相应进水管的阀门。

14.2给水排水管道敷设

14.2.1机房内排水管道应独立使用,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增加防回流装置。 14.2.2机房内管道应采取防渗漏、防结露措施。机房室外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14.2.3管道穿过主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密封及防冻措施, 14.2.4管道应避免穿越机房区域,如无法避免时宜沿机房外围边缘部署,尽量缩短管线长度 14.2.5主机房和辅助区设有地漏时,应采用洁净室专用地漏或自闭式地漏,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 并应采取防止水封损坏和反溢措施。

[15.1基础环境要求

模块化机房是由若干个集成化的模块和基础环境组成。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高质量的供电、温湿度 环境保障的集成化产品。模块由供配电系统、空气调节系统、机柜及封闭通道系统、智能管理系统、消 防告警系统五大子系统组成;基础环境由物理空间及其装修、电力供应、温湿度环境、防雷接地、智能 化系统、消防系统等组成。

模块化机房基础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其他未提及要求还应按照相关章节规定执行: a)物理空间的承重应满足模块化机房所有系统满配时承重的要求。若楼面承重不满足要求,除采 取加固措施外,还可配置散力架等措施, b)物理空间的净高宜不低于2.8m。 c)物理空间应具备地漏和排水沟等排水设施。 d)模块外物理空间的地面可不铺设防静电地板,可采用刷环氧地坪漆方式。 e)模块前的供配电系统应按照第8章的要求进行配置,模块内供配电系统根据需求进行配置。 f)涉密设备如需放置在屏蔽机柜内,屏蔽机柜不宜放置在模块中,具体应按照相关保密要求部署

表49模块化机房分类

方案二 824 >20个 30 注:总柜位数量是电子设备机柜、供配电设备机柜和空调设备机柜的数量之和。

方案三 P>24 >20个 ≥30 注:总柜位数量是电子设备机柜、供配电设备机柜和空调设备机柜的数量之和。

15.2.1模块化机房配置和布局方案(示意图见

莫块化机房配置和布局方案(示意图见附录E):

15.2.2模块供配电要求如下:

a 模块的供配电系统应采用一体化配电柜,单柜应集成UPS主机及其配电单元、电子信息设备配 电单元,也可集成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所需配电单元。 b 电子信息设备配电单元应与其他配电单元用绝缘板进行隔离。 C 发电机作为后备电源时,蓄电池后备时间应按UPS满载不小于15min的要求进行配置。 & 宜采用智能电量监测模块在线检测输入及输出功耗、输出支路开关状态、电流、功率、负载百 分比等参数。 e 应为单电源核心电子信息设备配备机架式STS。 5.2.3模块内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露点温度等主要指标应符合表8的要求

15.2.3模块内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露点温度等主要指标应符合表8的

5.2.3模块内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露点温度等主要指标应符合表8的要求。

Q/PBC 000182019 15.2.4 模块内应加装防雷装置,且所有可导电金属外壳、金属管道、金属线槽等应进行等电位联接并 接地。 15.2.5模块化机房综合布线宜采用上走线方式。 15.2.6模块化机房内智能化系统应参照第12章相关规定执行。 15.2.7模块化机房内消防系统应参照第13章相关规定热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机房建设相关资质

设计单位参考资质见表A.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机房建设相关资质

表A.1设计单位参考资质

施工单位参考资质见表A.2

表A.2施工单位参考资质

监理单位参考资质见表A.3

表A.3监理单位参考资质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国家有关供配电要求

主结线形式一览表见表B.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国家有关供配电要求

表B.1主结线形式一览表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汇流排相关参数 长方形截面的金属排安全载流量表见表C.1。

长方形截面的金属排安全载流量表见表C.1。

表C.1长方形截面的金属排安全载流量表

在实际空气温度不是35摄氏度的地方,金属排的安全载流量应乘以表C.2中的校正系数, 金属排校正系数见表C.2。

表C.2金属排校正系数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机房各类型接地示意图

接地示意图见图D.1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机房各类型接地示意图

方案一模块示意图见图E.1。

方案一模块化机房示意图见图E.2

方案一模块化机房示意图见图E.2

方案二模块示意图(电池出列)见图E.3。

方案二模块化机房示意图(电池出列)见图E.4.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模块化机房配置和布局方案示意图

图E.1方案一模块示意图

GB 50414-2018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正版、清晰无水印)图E.2方案一模块化机房示意图

图E.3方案二模块示意图(电池出列

方案二模块示意图(电池入列)见图E.5

方案二模块示意图(电池入列)见图E.5

方案二模块化机房示意图(电池入列)见图E.6

方案二模块化机房示意图(电池入列)见图E.6

案二模块化机房示意图

图E.5方案二模块示意图(电池入列)

GB/T 51365-2019 网络工程验收标准图E.6方案二模块化机房示意图(电池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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