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2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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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2月).pdf

第一百九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据 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未规定或实施细则,报同 级人民政府审批。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和设区市城 市规划管理技未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报 司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一百九十三条本规定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解释。凡与本规定不符的福建省其他城乡规划管理规定、标准规 范,按本规定执行。

指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设市城市标准,但管理体 制仍保留镇建制的镇,

DB12/T 767-2018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莫、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设市城市 的镇

一般情况下指一定地块内,地面以上各类计容建筑面积总和 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 例。

工业、仓库项自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 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 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 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5、生产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工业、仓库项用地范围生产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 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生产服务设施用 地所占比重=生产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一项自总用地面积× 100%。当无法单独计算生产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 面积代替。

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建设用

防止用地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如士质或 砌筑型等护坡工程。

勿外墙面与建设用地红线之间的

目中作为住宅、宿舍功能使用的

专为老年人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 理要求的居住建筑,特指按套设计的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 其附属建筑等。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业务活动的 建筑物。

指接待短期停留的旅客为主,满足国家旅馆建筑设计规范的 建筑。

14单元式办公(SOHO)

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住宅建筑:层数为1~3层。 除住宅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米

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天于27米或建筑层数天于等于10层的 住宅。 除住宝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建高度大王24米

建筑高度在大于 100 米的建筑

指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建筑高度不天于24来,开与 建筑主体相连的附属建筑。

指对阳台的临空面进行全封闭围合的阳台。

指对阳合的临空面进行半封闭围合的阳合。

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接受、承担和传 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 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

指建筑外墙及阳台水平投影范围以外,用于放置空调外机设 备或起结构作用的水平板面

防止用地土体边坡塌而砌筑的墙体。

由国家、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 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 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由设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建 筑、文物古迹等,并且分布比较集中,建筑样式、空间形态和景 观格局比较完整、真实地体现某一时期历史文化与地域特色的街 区、建筑群

指规划管理中或土地利用上需特别控制的地区,包括风貌特 别控制区、自然特别控制区等,特别控制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总 体规划或总体城市设计确定。

29、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的法规政 策、技未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复核和 确认的行政行为。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入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 度。一般情况,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 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南平、三明、龙岩、闽清、永泰、长汀、武平、连城、永安、 明溪、将乐、大田、宁化、建宁、沙县、泰宁、尤溪、清流、寿 宁、柘荣、屏南、古田、周宁、建瓯、邵武、武夷山、松溪、光 泽、顺昌、浦城、政和、安溪、永春、德化、仙游、平和、南靖、 漳平、上杭、华安。

福州、厦厂、泉州、莆田、漳州、宁德、平潭、福清、连江、 亞侯、长乐、罗源、普江、白狮、南安、惠安、龙海、漳浦、长 泰、云霄、东山、诏安、福安、福鼎、霞浦。 注:上述规定的山地城市及平原城市指各市(县)中心城区。

1)士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整体经营、整体持有、整体转让” 则可认定为整体经营大型商场:若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为”可分

割转让”,则不可认定为整体经营天型商场。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 方案时,可要求提供出让合同用以认定建筑功能。 2)者土地出让合同中未约定,整体经营大型商场界定为:单 层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来以上、进深达到30来以上的功能集 中布置的单一商业建筑。 符合以上两条款其中一条,即视为整体经营天型商场。其他 商业空间应视为可分割出售店面。 35、水域面积率 规划区域内的河湖、湿地、塘洼等面积与规划区总面积的比 值。

采用透水铺装的面积占全部硬化面积的比例

1)建筑间距按建筑外墙面的最凸出外围线和周围建筑的最近 距离计算建筑间距; 2)住宅建筑底部设有商店或其他非居住用房的,建筑间距计 算不得扣除底部商店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高度。同一满铺裙房之 上的住宅建筑,其间距计算可以扣除裙房高度。底层设有架空层 的住宅建筑相邻时,其间距计算不含底层架空层的建筑高度;底 会设有架空层的住宅建筑与罪住宅建筑或未设架空层的住宅建筑 间距计算应含住宅建筑底层架空层的建筑高度; 3)建筑南北向布置,相邻两住宅建筑之间地面有高差时,其 建筑间距按下列原则计算:当南侧建筑地面低于北侧住宅地面高 度时,以两建筑高度完全重叠的部分计算建筑间距,并应同时符 合其他规范的要求;当南侧建筑地面高于北侧住宅建筑地面时 应以南侧建筑高度加上南北地面高差计算建筑间距; 4)当建筑突出部分的累计长度不超过建筑同一面外墙总长度 的1/3,且突出距离不超过1.8来,则其最小间距可忽略突出部分。 建筑突出部分的出挑距离或总长度超出上述规定时,按建筑突出 部分外边缘计算建筑间距

2、建筑高度计算(见附图 C)

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散水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

檐口挑出宽度;有女儿墙的屋面,直室外散水地面算至女儿墙顶 女儿墙高度不一致时按高度最大者确定建筑高度; 2)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45度(含45度)的,自室外散 水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坡度大于45度的,自室 外散水地面算至屋脊顶; 3)坡地建筑应按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建筑高度。 4)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构筑物 其高度在6米以内,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1/4的,突 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图、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空调冷 塔等设备,可不计入建筑高度。但当建筑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历 史风貌区、空域保护区时,上述突出部分应计算建筑高度

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号为GB 50353)

1)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底层设置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非营利功 能的空间,其建筑面积应单独标注。 高层建筑中按规定设置避难空间的建筑面积单独标注。 建筑物之间用于公共交通需要的廊道、建筑中设置的全天可 通行的城市公共通道,其建筑面积应单独标注。 架空设置为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停车且层高不低于2.8 米的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应单独标注。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及公

共停车宜对项自外居民开放开充许使用。 2)不计入建筑面积但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附属构筑物总面积大于本规定确定的总面积,超过 部分按超出部分水平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除客厅可挑空外,其余空间(含阳台)均不得挑空 客厅上空楼板开洞面积不得天于挑空空间所处各层户内水平投影 面积(不含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的30%,且挑空空间不得超过两 层。超过面积按超出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挑空空间高度超过 两层按挑空面积的两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超过本规定要求的凸 窗,按其实际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3)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但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住宅中所有类型的阳台、入户花园、空中花园、绿化空间投 影面积的总量不应大于套内建筑面积(不含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的15%,超出15%部分应按超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 筑面积。 多层、中高层及高层住宅建筑内部原则上不宜设置内大并, 确需设置,天并长边应对外通透设计,内天并周边的阳台,不论 是否在15%的面积范围内均按全部投影面积计容。 4)超出本技未管理规定需多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建筑层高超过本规定层高上限的,按2倍容积率计入计容建 筑面积。超过本规定2倍层高上限的,按3倍容积率计入计容建 筑面积。 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的建筑功能空间,当其使用功能为经营 性用途时,应单列该部分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以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用地范 围的面积为准,城市道路红线、河道蓝线及绿地绿线用地面积不 计入。

1)计算建筑基底面积 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 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按 100%计算基底面积。 a)独立建筑按外墙墙体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室外有顶盖、立 柱的走廊、「廊、「厅等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b)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凸阳台、凹阳台、平台均按立柱外边线 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C)半地下室按其上口外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2)满足下述条件的部分空间可不计算建筑基底面积 a悬挑不落地的阳台、平台、过道等; b)项自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骑楼及过街楼底层,两端均与市政 道路等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相通; C)其他建筑结构外墙以外的半开空间,24小时对外升放且 与项自周边道路或人行道相连。 d)半地下室顶板(顶板标高不超过4来)上方,提供作露大公 共绿化或公众休闲活动场地的部分

7、地下室、 半地下室计算

于1.5来时,该层为地下室;当某一建筑楼层有超过1/4周长的顶 板面高于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米其他部分顶板面高于室列 地面的高度大于1.5米时,该层为半地下室。 当地下室、半地下室周边室外地面标高不一致时,按以下标 准确定室外地面标高: a)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包括路边绿化带,下同)直接相邻的 以城市道路或路边绿化带(覆土面层)标高加0.3来作为建筑室列 地面标高。 b)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不直接相邻的取建筑基地原始标高及 设计标高中的较低值作为室外地面标高。 C)与地下室、半地下室外墙结合设置的下沉式采光井或下沉式 广场(进深≤2.1米)地面不作为室外地面。 2)地下室使用功能为经营性用途(即非公共停车、设备用房、 人防等功能,下同)时,应单列该部分建筑面积。半地下室使用 功能为经营性用途时,该部分建筑面积应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1、建筑平行布置与垂直布置判断

2、建筑东西向布置与南北向布置判断

附图A建筑布置形式示意图

1、平行布置建筑间距控制示意

附图B建筑间距示意图

2、垂直布置建筑间距控制示意

附图C建筑高度计算示意图

图C建筑高度计算示意

图三屋面坡度小于45°(含45°)

图三屋面坡度小于45°(含45°

H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

GB/T 50562-2019 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准Hc室外地面至檐口顶 檐口桃出宽度

附图D部分计算规则示意图

附图D部分计算规则示意图

1.1在建筑平面图中所表达出的所有竖向结构构件位置的基 础上,连结竖向构件外边线形成的边界即为该建筑的主体结构轮 郭线;如图所示红色线为主体结构轮廓线。 1.2对于同一个阳台出现部分在主体结构外,部分在主体结构 为的情况JGJ/T 443-2018 再生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可以分段计算,即将在主体结构内的部分计算全面积 在主体结构外的部分计算1/2面积。 1.3对于超过本规定15%的阳台面积无论是否在主体结构内 外均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2.1除客厅外其他地方均不充许挑空,上图中阳台挑空应计算 面积。 2.2客厅上空楼板开洞面积不得大于挑空空间所处各层户内 水平投影面积(不含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的30%,且挑空空间不 得超过两层。超过面积按超出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挑空空间 高度超过两层按挑空面积的两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2.3挑空判断:挑空空间凹面不得有横向结构构件(梁或面 墙),三面以下横向结构构件可视为不挑空

主编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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