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740-2006 磷渣硅酸盐水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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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CT740-2006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9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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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740-200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T740-2006 磷渣硅酸盐水泥.pdf

ICS 91.100.10 Q11 备案号:17608—2006

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NIG/T 7402006

QGDW 11894-2018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检测规范JC/T7402006

本标准规定了磷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与定义、材料要求、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粒化电炉磷渣为主要混合材料的磷渣硅酸盐水泥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磷渣硅酸盐水泥Portlandphosphorousslagcement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粒化电炉磷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磷渣硅酸盐水泥 (简称磷渣水泥),代号为PS。

siagcemen 酸盐水泥热料和粒化电炉磷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磷渣硅酸盐水泥 泥),代号为PPS。

磷渣水泥中粒化电炉磷渣掺量应占水泥质量的20%~50%。 可用粒化高炉矿渣代替部分粒化电炉磷渣,代替总量不得超过混合材料总量的50%

可用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粉煤灰、石灰石、窑灰中的任一种材料,或包括粒化高炉矿在内的任两种材 料代替部分粒化电炉磷渣。代替总量不得超过混合材料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石灰石不得超过水泥总质量 10%,密灰不得超过水泥总质量8%。代替后水泥中粒化电炉磷渣掺量不得少于20%。

4.2.2粒化电炉磷酒

符合本标准附录A及附录B的有关规定。 4.2.3粒化高炉矿渣 符合GB/T203的有关规定。 4.2.4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符合GB/T2847的有关规定。 4.2.5粉煤灰 符合GB/T1596的有关规定。 4.2.6石灰石 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应超过2.5%。 4.2.7窑灰 符合JC/T742的有关规定。

磷渣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

6. 1. 2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不应超过4.0%。

6. 1.3 氮离子含量

水泥中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0.06%

6. 1. 4 碱含量

水泥中碱含量按Na:0+0.658K.0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要限制水泥中的碱含量时 商定。

水泥细度以0.080mm方孔筛筛余表示,且不得超过6.0%。 6.2.2凝结时间 水泥初凝不应早于45min,终凝不应迟于10h。 6.2.3安定性

用沸煮法检验,水泥安定性必须合格。

磷渣水泥各强度等级各龄期强度不应低于表2中要求

CECS69-2011 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pdfJC/T7402006

同强度等级各龄期强度指

7.1氧化镁、三氧化硫、碱含量 按GB/T176进行。 7.2氯离子含量 按JC/T420进行 7.3细度 按GB/T1345进行。 7.4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GB/T1346进行。 7.5压蒸安定性 按GB/T750进行。 7.6强度 按GB/T17671进行

GB/T 36546-2018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告警装置技术要求7.1氧化镁、三氧化硫、碱含量 按GB/T176进行。 7.2氯离子含量 按JC/T420进行 7.3细度 按GB/T1345进行。 7.4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GB/T1346进行。 7.5压蒸安定性 按GB/T750进行。 7.6强度 按GB/T17671进行

2组批与编号 磷渣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组批编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组批和编号。每 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a)120万吨以上,不超过1200吨为一编号; b)60万吨以上120万吨,不超过1000吨为一编号; c)30万吨以上60万吨,不超过600吨为一编号; d)10万吨以上~30万吨,不超过400吨为一编号: e)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 超过取样规定吨数。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磷渣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组批编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组批和编号。每 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a)120万吨以上,不超过1200吨为一编号; b)60万吨以上~120万吨,不超过1000吨为一编号; c)30万吨以上60万吨,不超过600吨为一编号; d)10万吨以上~30万吨,不超过400吨为一编号: e)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 超过取样规定吨数。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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