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娄自然资发[2021]32号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4月28日).pdf

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娄自然资发[2021]32号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4月28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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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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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娄自然资发[2021]32号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4月28日).pdf

一、本报告仅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行政审批的测 绘成果资料。 二、本单位保证本报告测绘内容与报告出具之日现场实际情 况一致,若本报告所涉及的测绘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 告知测绘单位做变更测量。 三、本单位承诺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本次测绘所涉及 的资料及信息不泄密、不外传。 四、本单位不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本单位对本测绘成果报告书承担质量责任。 六、测绘成果涂改后未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无效。 七、委托方若对报告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

一、本报告仅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行政审批的测 绘成果资料。 二、本单位保证本报告测绘内容与报告出具之日现场实际情 况一致,若本报告所涉及的测绘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 告知测绘单位做变更测量。 三、本单位承诺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本次测绘所涉及 的资料及信息不泄密、不外传。 四、本单位不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本单位对本测绘成果报告书承担质量责任。 六、测绘成果涂改后未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无效。 七、委托方若对报告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

附录A.0.2测绘声明样式

级测绘资质持证单位JGJ 39-2016标准下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附录A.0.3测绘责任人样式

录A.0.3测绘责任人样

成果说明 成果图表 1.建设项目竣工实测主要技术指标表 2.建设项目与规划审批差异对照表 3.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测量成果 3.1用地复核界址点成果表 3.2用地复核工验收图 3.3建(构)筑物主要技术指标竣工测量成果表 3.4规划竣工图 3.5规划竣工定位比较图 3.6人防测量图表 3.7消防测量图表 3.8绿地面积计算图 3.9地下管线成果使用说明 3.10地下管线成果表 3.11地下综合管网竣工图 4.不动产测绘成果(地籍测绘、房产实测绘) 4.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附件一 4.2不动产测绘报告 附件二

附录A.0.4目录样式

附录A.0.4目录样式

XXXXXX(测绘单位) 年月日

附录A.0.5成果说明样

附录A.0.5成果说明样式

正负零验线结果差异表

附录B.0.1正负零验线结果差异表样式

C.0.2建设项目与规划审批差异对照表

建设项目与规划审批差异对照表

建设项目峻工实测情况与规划审批差异对照情况

.0.3建(构)筑物主要技术指标峻工测量成果表

建(构)筑物主要技术指标竣工测量成果表

C.0.7地下管线成果使用说明

娄底地下管线成果使用说明

a)NUL表示该栏目内无数据,点号、代码、XY坐标、方向数不充许出现NUL值。 b)管线文本中连接方向点号缩写意义对照:

上述表示方向的字符可以与SG、XF、JH、YL、PW任意组合,如EEXF代表 防栓。

a)管偏表示方法为:R***或L***

***为管偏值,R表示管线沿连结方向相对该管点偏右,L则表示偏左,如LO.3表示 偏左0.3m; b)管顶(底)高程:下水为管底高程,其他管线种类为管顶高程。当调查除下水外 的其他管线时,如果管顶高程等于井盖高,说明管线露出或半露出地面,即量高为0。如 果管顶高程大于井盖高时,说明管线架空地面,即量高为负值。当调查下水时,当井盖高 与管底高程之差等于管径的值,说明管线露出或半露出地面,即量高为管径值。 c)DBK、DU、YAN等无量高,所以管顶(底)高程为空值,用NUL表示: d)断面表示以mm为单位,圆管为直径,方形断面为宽*高,电力、路灯和电信按管 线线孔表示,即宽的孔数*高的孔数,如:

0000 8 000 000

特殊断面表示:D表示断面底宽、G表示断面拱高、A表示沟底小断面 (3)表示为5000*2400+D2800(4)表示为2400*1600十G800+A(1100+600)L0.5 2400

电力压力以KV为单位,如10KV表示压力为10千伏;路灯压力一般为0.22KV; 下水则表示为下水的流向:1:流进,2:流出。 f)连接方式栏用来表示管点与管点间(管线)的连接方式,若为NUL,表示直线 若为圆弧相连,则用半径(***R或***L,半径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表示圆弧的弯度

R表示管线沿管点直接相连前进方向偏右,L则表示偏左,如250.0R表示半径为250.Om, 管线在管点前进方向的右边。即生成的圆弧在管点直连方向的右边

附录C.0.7地下管线成果使用说明样式

附录C.0.8地下管线成果表样式

C.0.10用地复核界址点成果表

用地复核界址点成果表

附录C.0.10用地复核界址点成果表样式

C.0.11用地复核峻工验收图

附录C.0.11用地复核竣工验收图样图

附录D.0.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封面样式

D.0.3宗地面积信息表宗地面积信息(单位:/m²)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占地宗地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面积共面积独有自建筑面积使建筑面积使用用建筑占地权建筑占地宗地内建筑物/构筑物信息(面积单位:/m2)幢房屋名称层结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用途产权类别建造日期备注号数附录D.0.3宗地面积信息表样式88

D.0.4界址标示表界址标示表统界标种类界址线类别界址线位置编界址点号界址点号界址原钢无喷间距围墙界备注钉涂标(m)址内墙中外志壁线界址线邻宗地本宗地日期起点号终点号地籍号指界人签章指界人签章界址调查人附录D.0.4界址标示表样式89

附录D.0.5宗地图样图

附录D.0.6调查审核表样式

0.7不动产测绘报告封面

房屋坐落: 自然幢代码:

房屋坐落: 自然幢代码:

D.0.8不动产测绘报告目录

1.不动产测绘成果说明 2.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3.宗地图 4.房屋所有权登记四面墙界申报表 5.房屋实勘情况与规划报建图差异对照表 6.不动产勘测成果表 7.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案(有分摊面积的,提供此表) 8.楼层面积对照表 9.户室面积对照表 10.房屋分层分户图

附录D.0.8不动产测绘报告目录样式

D.0.9不动产测绘成果说明

1、本不动产测绘成果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权属资料及委托勘测的不动产现状进行测绘、 算,只反映该不动产测绘时的实际状况,不动产登记面积以登记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 2、本不动产测绘成果中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上 示尺寸为墙(柱)中轴线尺寸,层半墙面积为零的,所示尺寸为外轮廓尺寸,另有注明的 外;阳台外边线为实线的阳台为封闭阳台,阳台外边线为虚线的阳台为不封闭阳台。 3、本不动产测绘成果所述不动产用途均为经相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 4、建筑面积计算采用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的房产面积测算软件进行。 5、本不动产测绘成果:宗地总面积为使用权面积与规划路幅(或绿化面积等)之和,房 屋套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含阳台面积)与分摊面积之和。 6、不动产测绘成果中的规控面积指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面积,规控外面积指超 出规划批准面积之外的建筑面积。 7、本不动产测绘成果绘制的房产分层分户图不反映房屋内部结构。 8、本不动产测绘成果在正式提交前,已提请委托方检查校对并签字确认,委托方对确认结 果承担法律责任。 9、本不动产测绘成果为不动产最终测绘成果,如规划条件、宗地内地物、房屋客体等发生 变化,应及时告之测绘单位做变更测量,否则该测绘成果自动失效。 10、本成果为测绘成果,不能直接作为权属证明。

附录D.0.9不动产测绘成果说明样式

D.0.10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D.0.11宗地图(见D.0.5)

D.0.12房屋所有权登记四面墙界申报表

房屋所有权登记四面墙界申报表

附录D.0.12房屋所有权登记四面墙界申报表样式

D.0.13房屋实勘情况与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图纸差异对照表房屋实勘情况与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图纸差异对照表受理编号:房屋坐落:序号审批图情况实勘情况备注测绘单位(盖章)年月日我单位对以上实勘结果与审批图差异情况已进行核查,确认属实,并无其他差异,若房屋尺寸与布局以后再发生其他变动,一切责任由我方承担。委托方意见(单位盖章)代理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号:年月上述差异情况第条(共条)请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认定。是否满足条件核实经办人:(盖章)年月日备注附录D.0.13房屋实勘情况与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图纸差异对照表样式97

D.0.14不动产勘测成果表

附录D.0.14不动产勘测成果表样式

YZ/T 0152-2016 邮政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D.0.15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案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案受理编号:自然幢代码测量号委托方产别房屋主要结构测绘员房屋坐落共有建筑面积范围功能区幢分摊编号共有建筑面积范围功能区功能分摊审查意见审核人:日期:附录D.0.15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案样式99

附录D.0.16楼层面积对照表样式

D.0.17户室面积对照表户室面积对照表自然幢代码:测量号:受理编号:房屋主要结构:建筑面积:(m)房屋坐落:层次户室号建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阳台面积分摊面积户室结构用途备注测量员:校对:日期:年月日附录D.0.17户室面积对照表样式101

附录D.0.18房屋分层平面图样图

D.0.19房屋分户图

GB/T 37669-2019 自动导引车(AGV)在危险生产环境应用的安全规范本技术规定用词用语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计 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本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程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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