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T 0110-2020 长城维修工程施工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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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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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T 0110-2020 长城维修工程施工规程.pdf

长城维修中所用工程材料应符合以下总体要求: a)尽可能选择原产地传统材料: b)不得对文物本体、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有害影响; c)尽可能与维修段长城原建造材料在成分、物理性质、力学性质上相同或相似; d)采用非传统材料必须遵循试验在先的原则;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

7.2.1长城维修工程所用石材岩性应与维修段长城原石材岩性一致,岩性鉴定及定名方法应按照 CECS239和GB/T17412(所有部分)有关规定执行。 7.2.2长城维修工程所用石材的规格应与维修段长城原石材规格一致。 7.2.3长城维修工程所用石材的加工工艺要求可按照WW/T0052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尽可能尊 重原构件加工做法。

7.3.1长城本体维修工程所用砖的规格应与维修段长城墙体原砖规格一致。 7.3.2长城本体维修工程所用砖的生产工艺要求可按照WW/T0049有关规定执行。 7.3.3长城本体维修工程所用砖的质量及检测要求可按照WW/T0049有关规定执行

DB65/T 3891-2016 SMC常温改性沥青路面沥青混合料设计、施工技术规范.pdf7.4.1长城维修工程所用术材的

4.1长城维修工程所月 4.2长城维修工程所用木材的厂 要求可按照WW/T0051有关规定执行

7.5.1长城维修工程所用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通过颗粒分析测试,应选择与维修段长城原土性质 相匹配的土料,测试项目及方法可参照GB/T50123及WW/T0039有关规定执行,土的鉴别与定名 可参照GB50021有关规定执行。 7.5.2土料应筛除土中直径较大的颗粒,并去除腐殖质等杂质,经干燥粉碎后,贮存于通风干燥处 备用。 7.5.3土料的含水率、易溶盐和有机质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测试方法可参照GB/T50123有关规 定执行。

长城维修工程所用石灰类型和性能应与维修段长城原灰浆的类型相同或相近,并符合设计要求, 安定性合格,28天抗压强度不低于1MPa。安定性测试方法可参照GB/T1346有关规定执行,强度试 验可参照GB/T17671有关规定执行

7.7.1施工前应对原未风化土坏进行取样测试,以此作为土坏制作、加工质量评判的依据和标准。 7.7.2土坏制作的混合料应按设计配比要求配制。 7.7.3土坏制作过程的加水量及制作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7.7.4土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7.7.5土坏成品应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可包括天然密度、含水率、抗压强度,测试方法可 参照GB/T50123有关规定执行。 7.7.6施工前土坏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中所用的非传统材料质量及检测要求应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并符合设计要

求。其中涉及使用化学材料的工程,现场试验一年后,业主单位应组织专项评估论证,证明材料安 全、可靠、有效后,方能使用

8.1.1维修过程宜采用人工方式。 3.1.2 维修工艺应尊重传统做法。 8.1.3与文物本体结构有关的拆落和清理过程,应加强测绘工作。 8.1.4对拆落构件和塌落原材料的整理过程应分类、分区编号和码放。 8.1.5所有补配构件应在适当位置凿刻或标注补配时间。 3.1.6 与长城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相关的木结构建筑的维修应按照GB50165有关规定执行

8.2.1因覆盖物复杂导致长城结构或遗迹现象不清,或具有考古价值的部位,清理工作应 质的考古机构配合或指导下完成。 8.2.2在清理长城上的植被时,不得影响长城结构安全

归安的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a)对拟归安构件和松动区域应进行编号,分件、分区拍照、登记详细信息(包括具体掉落位置 和松动区域、掉落时间、构件尺寸、松动面积、保存情况等); b)进一步核查归安位置依据,并定位拍照、详细记录归安位置信息(包括拟归安的具体位置 归安处的尺寸及结构现状),如有构件掉落,掉落前资料(如照片、图纸)应收集入档; c)应由外至内分区对松动区域进行逐层拆落,至稳定结构(未变形处)部位停止; d)对于保存现状欠佳的拟归安构件,应提前进行预加固,预加固之前不得实施归安。预加固采 取的具体技术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e)拆落、归安构件过大时可辅以小型机械; f)为防止构件在移动、搬运过程中产生新的损伤,移动、搬运前,对拟归安构件可采取必要的 保护或包装措施; g)构件归位后应按原工艺进行固定,使其稳定。具体技术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8. 4. 1一般要求

砌筑工艺的一般要求如下: a)砌筑前应对砌筑区域内背里结构进行检查,保证其稳定牢固; b)砌筑部位应保证地基稳定,并应具备足够承载力以承担砌筑部分的荷载,地基处理施工可按 照JGJ123有关规定执行,并符合设计要求; c)每次砌筑的层数应依沉降情况而定,原则上已砌筑部分沉降基本稳定后,再砌上一层; d)原墙体采取灌浆砌筑的,砌筑灌浆应逐层分次灌注。灌浆应在每层砌体砌筑完成后进行。灌 浆前应将墙面的砌缝勾抹严实,防止漏浆。灌浆材料应按照设计要求调制,先稀后稠,分次 灌注,每次灌浆间隔不小于2h,直至灌满灌实

e)应做好砌筑维修部分墙体与相连段衔接处的接茬处理,避免衔接处因沉降产生裂缝。

砌技术措施分类工艺要求可参考附录B有关规

补砌技术措施分类工艺要求可参考限

8. 5. 1一般要求

夯筑工艺的一般要求如下: a)施工前,需对夯筑区域的虚土进行清除,应清除至原基础层或稳定层。对完成清除后的基 层,应进行仔细检查和记录,如发现基层内存在裂隙或孔洞,应立即通知业主单位、监理单 位,履行必要的工程洽商程序; b)具体闷料时间可根据当地施工气候条件,结合试验确定; c)夯筑前应保证基础层的稳定牢固,具体措施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并符合设计 要求; d)对夯筑过程可能影响的结构应进行临时性支护; e)新夯筑部分应与原素土、灰土物理力学性质相同或相近; f)筑完毕后应覆盖保湿养护,具体养护时间可根据当地施工气候条件,结合试验确定; g)养护后自然干燥,分层取样,及时密封送检,测试项目可包括天然密度、含水率、压实系数 和抗压强度等。

8. 5. 2素土夯筑

素土夯筑过程要求如下: a)夯筑施工前,应用拟选土料进行击实试验,以确定最优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经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签认后,以此作为施工的依据; b)按击实试验确定的最优含水率,洒水到风干土料中; c)对夯筑区域支模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情况,确定具体范围及模板尺寸; d)夯筑宜采用传统工具人工夯实,夯筑每层厚度应同相连段接的长城夯层厚度保持一致; e)新、旧夯土结合面应湿润; f)新旧夯土间,根据设计要求,连接可采用踏步茬和加筋两种形式,踏步宽度应大于高度,加 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做拉毛处理; g)每天夯筑的厚度应依沉降情况而定,原则上已夯筑部分沉降基本稳定后,再夯上一层; h)夯层间如需加筋,具体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i)待完全干燥后,应对干缩裂缝进行处理。具体措施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并符合 设计要求。

灰土夯筑过程要求如下:

a)将过筛风干后的土料,按设计要求,与过筛风干的其他材料进行混拌,干混宜在三遍以上; b)将混拌后的混料,按设计要求,再与石灰进行干混,翻拌次数宜在三遍以上; c)将均匀混拌后的混合料,按设计要求加水进行湿混拌; d)将湿混拌后的混合料,摊铺在作业面的模板内,虚铺量高度应根据原夯层厚度确定。虚铺水 平方向高差应以设计排水坡度为依据; e)在虚铺好的土层上可先进行二至三遍的压实。然后再按顺序进行夯打。夯打后的压实量和压 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压实量后,再进行整平; f)养护后的送检测试结果达到设计要求方可进行上面作业

8. 6. 1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阶段要求如下: a)制浆和灌浆设备的布置,应充分考虑灌浆设备容量的大小,输浆距离的远近和料场位置等因 素,以满足施工干扰少、搬迁次数少、交通方便的目的; b)灌浆施工前应对拟灌浆裂隙内部进行清理,去除杂草、植物根系等物质; c)灌浆施工前应做灌浆试验。选择代表性裂隙,按照灌浆设计进行裂隙封堵、布孔、制浆和灌 浆。观测灌浆压力、吃浆量及浆液容量、裂隙变形等情况。灌浆试验性裂隙不少于3处。具 体要求可参照WW/T0039及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数据进行全面 总结,并应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主要技术参数(配比、灌浆压力等)经监理单位确认后 方可施工; d)灌浆所用土料、石灰和配置的浆液均应进行试验。土料、石灰试验项目及要求应符合第7章 的有关规定;浆液试验包括容重、粘度、凝结时间、流动性、收缩性、稳定性等,试验方法 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8. 6. 2 裂隙封堵

灌浆前应对裂隙进行封堵,封堵材料及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按照设计要求布设灌浆孔、排气孔, 埋设灌浆管,并做好布孔的记录和描述,如发现特殊情况。 ,应详细记录并报监理单位

制浆宜采用专用设备,灌浆材料应先在淀浆池内浸泡数小时,搅拌成浆,通过过滤筛清除大 杂物。浆液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灌浆要求如下: a)灌浆应自下而上的依次灌注; b)对于充填灌浆,可采用跳槽式分段灌注; c)灌浆开始先用稀浆,然后根据试验再逐步加大稠度; d)如果孔口压力下降和注浆管出现负压,应再加大浆液稠度; e)在灌浆中,应采用少灌多复的方法,待第一序孔灌浆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序孔,依次推之;

f)每次最大灌浆量及灌浆次数应通过试验确定; g)对于复杂的裂隙,可采用加密孔距、减小灌浆压力、增加复灌次数的方式进行灌浆; h)灌浆综合控制包括灌浆量控制、灌浆压力控制、裂隙展开宽度控制。综合控制应施行于灌浆 过程的始终。两次灌浆间隔时间应由现场试验确定; i)孔口压力应控制在设计最大允许灌浆压力以内; i)充填灌浆应根据裂隙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灌浆施工方案; k)灌浆过程中浆液容重和输浆量应每小时测定记录一次,浆液的稳定性和自由沁水率测定间隔 和次数可根据浆液试验结果决定,如试验结果发生明显变化,应随时加测,并绘制图表。

8.6.6灌浆结束标准及封引

液完全充满裂隙,经连续复灌3次不再吃浆, ,即可终止灌浆。终止灌浆后,切割或拔出裂 具体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8.6.7灌浆质量检测

可采用钻孔抽芯的检查方式对灌浆质量进行检测,具体钻孔直径应根据灌浆裂隙宽度、部 况决定,

)根据设计方案,应由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确定需剔补的墙砖具体位置,并做出标记; b)使用堑子先剔凿酥碱的砖的四周灰缝,再剔凿里侧砖的酥碱部分,剔凿完成后,将砖渣和灰 浆清理干净; )冲刷湿润,先在剔凿后的“洞”内背灰; d)按原形制加工城砖,补砌时在砖外端四周打灰条,将砖镶嵌人位,以四周挤出余灰为宜。剔 补砖应与相连段砖随形,凸出墙面的剔补砖用同材质磨头磨平,使之与整个墙面相协调,

锚固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a)锚固措施实施范围、工程量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执行; b)锚杆材料、具体位置、孔径、长度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前应进行试验,试验要 求可参照CECS22及WW/T0039有关规定执行。试验结果获得的抗拔承载力特征值经设计单 位认可后,方可以此为依据施工; c)锚固施工应符合文物保护隐蔽工程的相关要求; d)主筋材料质量及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 e)锚孔成孔应采用振动小的旋转成孔工艺,不宜采用液体排渣; f)钻孔排渣可按照CECS22、WW/T0039及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g)锚固灌浆可按照CECS22、WW/T0039及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灌浆材料应符合设计 要求; h)锚头锁定可按照CECS22、WW/T0039及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应做旧处理,具体 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A (资料性) 长城主体结构分类

A. 1.1 第一类石结构长城

主体结构用条石或块石砌筑的长城。具体参见表

A.1第一类石结构长均

A.1.2第二类石结构长城

特指主体结构用石料干垒的长城。具体参见表A.2。

表A.2第二类石结构长城

A.2.1第一类土结构长

特指土料经夯打筑成的长城。具体参见表A.3

表A.3第一类土长城

A.2.2第二类土结构长城

特指用粘土做成土坏,垒砌而成的长城具体参见表A.4

表 A. 4第二类土结构长城

A. 2.3 第三类土结构长城

柳、芦苇等植物和泥沙相互叠压,渐次堆高的

表A.5第三类土结构长城

A.2.4第四类士结构长城

特指在一侧开挖壕沟,将挖出的土在壕沟另一侧夯筑或堆筑而成的长城。具体参见表A.6。

表A.6第四类土结构长城

主体结构以砖为建造材料修筑的长城墙体。具体

A. 4. 1第一类混筑结构

表 A.8第一类混筑结构

A.4.2第二类混筑结构

GB/T 38214-2019标准下载主体结构由砖石两种材料砌筑而成的长城。具体

表A.9第二类混筑结构

A.4.3第三类混筑结构

特指内部为夯土,外部用城砖包砌的长城具体参见表A.10。

表A.10第三类混筑结构长城

支术措施分类工工序、工艺要求可按表B.3规定

JB/T 5569-2019 精密滚齿机 精度检验.pdf表B.3补砌技术措施分类工序、工艺要求

统一书号:115010·2018 定价:48.00元

统一书号:115010·2018 定价: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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