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35-2016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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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03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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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35-2016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表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于绿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

表1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于绿地灌溉水质选择控制项目及限值

注:1除第一项外,其他项目的单位为mg/L

2 SAR : Na+ Ca2+ + Mg2f 2

T/SLEA 0031.1-2022 实验室用水气配件技术规范 第1部分:水龙头.pdf4.2.2关于再生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的供水水质确定原则。

以用水量最大用户的水质确定城镇再生水厂的处理工艺流程通常 是合理的。对于水质水量有特殊要求的用水大户,在可行的条件 下,可考虑采用专线分质的供水方案,也可在用户内部再作相应 补充处理。水质要求低于设计标准的,如水量不大,使用较高标 准的再生水效果会更好,且费用又增加不多,水量大时也可采用 分质供水,

4.3.1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

4.3.1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 中规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按用途分为农、林、牧、渔业用水; 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环境用水;补充水源水五类。每项污水 再生利用工程的供水用户可能组成不同,应因地制宜确定其供水 用户及供水量。

4.3.2当水源为污水处理厂出水时,再生水厂设计规模的确

4.3.2当水源为污水处理厂出水时,再生水厂设计规模的确定 原则。因采用处理工艺不同,再生水广自用水量差别较大,设计 规模及成本测算水量除应考虑水源水量及用户水量的季节变化 外,还应考虑不可回收自用水量的影响。为保证供水安全,考虑 污水厂运行的不稳定性,规定再生水厂规模要小于污水处理 规模,

4.3.3由于工业产品结构和工艺性质不同,各类工业企业再生

水用水量差异较大,对于已经建成的工业企业,最好通过用户调 查的方法确定再生水用水量。目前热电厂是再生水的主要用户之 一,部分热电厂的规模和冷却水用水量列于表12,供预测热电 厂冷却用再生水水量时参考

表12部分热电厂规模和冷却水用水量

4.3.4农由灌溉用水量大、面广,用水指标与气候、土壤条件 关系较大,需要从实践中积累更多经验数据。参考用水指标为: 水作类800m3/(亩:年),旱作类300m3/(亩:年),蔬菜类 200m3/(亩·年)~500m3/(亩·年)。 4.3.5随着生态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各地建设了不少景观湖 景观河道,不少居住小区也建设了景观水系,这些景观水体应尽 量采用再生水作为补水水源。但目前景观水体补水量缺乏统一的 计管方注根部 积然验坦出了景

4.3.4农田灌溉用水量大、面广,用水指标与气候、土条件

4.3.5随着生态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各地建

景观河道,不少居住小区也建设了景观水系,这些景观水体应尽 量采用再生水作为补水水源。但目前景观水体补水量缺乏统一的 计算方法。根据部分再生水用于景观环境的工程经验,提出了景 观水体补水量的计算方法

4.3.9其他用途的用水量指标尚无标准可依,需根据水

据不同工艺生产需要以及厂内水回用率计算确定自用水量

反冲洗水量、制备清洗药剂水量按产水量的8%~10%考虑,所 以反渗透单元的自用水量按反渗透产水量的40%~45%考虑,

化系数和时变化系数需综合分析确定

5.1.1再生水厂厂址、厂区总体布置、竖向设计等设计要求 净水厂、污水处理厂设计要求基本相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50014的有关规定。

50014的有关规定。 5.1.2提出再生水处理对污水二级处理的要求。污水二级处理 主要是生物处理,氮磷等营养物质宜用生物法去除,不宜采用物 化法居多的深度处理工艺去除,

5.1.2提出再生水处理对污水二级处理的要求。污水二级处理

5.1.3深度处理工艺的选择是再生利用工程设计的核心,应在

试验或可靠资料基础上慎重进行选择,设计标准过高,会使投资 增大,运行费用偏高,增加供水成本和用户负担;设计标准过 低,会使再生水水质不能达标,影响用户使用。 5.1.4不同的再生水处理工艺其自用水量差别较大,应注意自 用水量对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水量影响

义 增大,运行费用偏高,增加供水成本和用户负担;设计标准过 低,会使再生水水质不能达标,影响用户使用。 5.1.4不同的再生水处理工艺其自用水量差别较大,应注意自 用水量对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水量影响。 5.1.5曝气生物滤池和膜生物反应器近年应用较多,出水基本 可达到一级A标准要求,可视其为二级处理也可视其为深度处 理构筑物,曝气生物滤池也可单独放置在二级处理之后,作深度 处理使用。 5.1.6再生水的卫生安全十分重要,消毒单元不能省略。 5.1.7 规定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及布置的原则。 5.1.8再生水厂供水泵站水泵工作台数需根据供水量大小、供 水量预期变化情况确定,为方便调节,工作泵不得少于2台,备

· Z 可达到一级A标准要求,可视其为二级处理也可视其为深度 理构筑物,曝气生物滤池也可单独放置在二级处理之后,作深 处理使用。

水量预期变化情况确定,为方便调节,工作泵不得少于2台,备 用泵数量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当再生水用户分类多,需水量时变 化系数会较大,再生水厂供水泵站可设置变频调速等调节装置, 以适应包括投产初期在内的用水量变化情况

5.1.9再生水厂厂内符合水质要求的生产及杂用水应率先使用 再生水。

污水处理厂内增建再生水厂时,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可在利用

污水处理厂内增建再生水厂时,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可在利用现 有设施基础上统一考虑。

标准《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CJJ/T182的规 定,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能力,一并配置化验设施。在现 有污水处理厂增建再生水处理设施时,应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 一化验设施。独立建设再生水厂时,参照上述技术规范并考虑当 地污水处理广等化验设施配置状况,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 能力,配置相应化验设施,

5.1.12关于水量调蓄构筑物的设置要求。

1再生水广的清水池调节容积计算除考虑产水、供水和用 水变化因素外,应注意深度处理工艺自用水水量较大的影响 2供水区域较大,供水距离远,当地有合适的位置及适宜 的地形可建调节构筑物时,为节省配水能耗,应经技术经济比 较,确定是否建设调节构筑物(高位水池或调节水池泵站)。 3景观环境用水、农田灌溉用水李节性强,用水量变化, 可充分利用当地的景观水系、水池或水库等既有设施的调蓄 功能。

5.2.1全国许多现有污水处理厂面临升级改造任务,往往增建 深度处理工艺以达到一级A或再生水水质标准;而对于新建污 水处理及再生水厂来说,可直接按水质标准要求确定处理工艺方 案,综合考虑污水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关系,甚至污水处理厂名 称也可改为再生水广。现有污水处理广升级改造成再生水厂与新 建再生水厂所确定的处理工艺方案或单体构筑物相比,设计参数 会有所不同。

5.2.2按照污水再生利用用途分类及水质标准要求,结合国内

外工程建设实例,提出了供选用的再生处理工艺流程 1污水二级处理加介质过滤、消毒工艺,可提高二级处理 出水悬浮物的处理效果,水质可满足城镇绿地灌溉用水要求。污 水二级处理加消毒处理,出水可以用于农田灌溉用水,水田谷 物、露地蔬菜灌溉用水宜选择二级处理加消毒工艺,纤维作物 旱地作物灌溉用水可选择一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2、3污水二级处理加混凝、沉淀、介质过滤、消毒工艺 以及二级处理加微絮凝、介质过滤、消毒工艺,是国内外许多工 程的常用再生工艺,可进一步强化对悬浮物、总磷及有机污染物 的去除效果。城市杂用水、工业冷却和洗涤用水水源宜选择此类 工艺。 4近年来膜分离技术应用增多,膜工艺能够高效地去除悬 浮物及胶体物质,具有占地小的特点,但运行成本较高。锅炉补 给水宜选择超滤、反渗透,或离子交换工艺进行补充处理。工业 工艺与产品用水宜根据试验或参照相关行业水质指标,可以直接 使用达到水源标准的再生水,或补充处理后利用,补充处理宜选 择超滤、反渗透、(臭氧)、消毒工艺。具有超滤、反渗透、臭 氧、消毒等单元的处理工艺出水可作为地下水回灌用水水源。 5曝气生物滤池近年应用较多,可在已建污水厂做升级改 造的深度处理单元使用,也可在新建污水厂做主体工艺单元使 用。污水二级处理加曝气生物滤池、消毒工艺,可强化对有机污 染物、悬浮物及总磷总氮的去除效果,出水可满足部分工业用水 水源的水质要求。 6膜生物反应器有较好的出水水质,近年也得到较多应用 膜生物反应器出水可满足大部分再生水用水途径的水质要求。 7人工湿地可作为进一步净化设施提高水质,满足再生利 用水质或排放水体的水质标准要求。 上述基本处理工艺流程可满足当前大多数再生水用户的水质 要求。

5.2.3随着再生水利用范围的扩大,优质再生水将是

5.2.3随看再生水利用范围的扩天,优质再生水将是今后发展 方向,深度处理技术特别是膜技术的迅速发展展示了污水再生利 用的广阔前景,补给给水水源也将变为现实,污水再生处理的工 艺流程也会随之不断发展。各单元的处理效率、出水水质与水源 水质、再生工艺设计参数等有关,可参照国内外已建成的工程实 例确定。

5.3.1关于混凝剂、助凝剂品种选择及其用量确定,混凝剂、 助凝剂调配及投加方式,以及加药间及药剂仓库设计的原则规 定。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同时合并建设时,加药间、药剂仓库 宜统一合建。

5.3.3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

分再生利用工程实际运行数据,规定了四种絮凝构筑物的设计 参数。

5.4沉淀(澄清、气浮)

5.4.3高效沉淀池的主要控制参数为表面水力负荷,其数值范 围是根据各地工程实例的设计和运行参数确定的,在水温适宜时 可选用上限值

5.4.5关于气浮池的设计参数的规定。

5.4.5关于气浮池的设计参数的

1常规加压溶气气浮池的设计参数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确定的。 2为减小因管道过长而造成压力的损失,溶气罐宜接近气 浮池。按国内试验及生产运行情况,规定溶气压力一般可采用 0.2MPa~0.4MPa。回流比应根据悬浮物浓度和颗粒大小以及气 泡粘附絮粒的难易程度决定。溶气水回流比宜采用10%。 3高效浅层气浮用均衡消能装置,取代了传统的释放器 比装置还运用了“浅池理论”及“零速原理”进行设计,水力停 留时间仅需4min~5min,强制布水,对水体扰动小。其设计参

数是根据有关试验及工程实例确定的。由于浅层气浮的停留时间 校短,因此回流比较常规气浮的大,一般在30%以下。 4关于气浮池排渣设备的规定

5.5.1当再生水水质对总磷的指标要求严格,采用生物除磷工 艺仍不能达到要求时,应考虑增加化学除磷措施。化学除磷是指 可污水中投加无机金属盐药剂,与污水中溶解性磷酸盐混合后形 成非溶解性颗粒状物质,从污水中去除磷的方法。 1化学除磷工艺分为前置沉淀工艺、同步沉淀工艺和后沉 淀工艺。前置沉淀工艺将药剂加在生物处理前的沉砂池中,或加 在初沉池的进水渠中,形成的化学污泥在初沉池中与污水中的污 泥一同排除。前置沉淀工艺常用药剂为铁盐或铝盐,其流程 如下:

前置沉淀工艺适用于现有污水厂需增加除磷措施的改建 工程。 同步沉淀工艺将药剂投加在曝气池进水、出水或二沉池的进 水中,形成的化学污泥同剩余生物污泥一起排除。其流程如下:

后沉淀工艺药剂投加在二沉池出水后另建的混凝设施中,形 成单独的处理系统,其流程如下:

5.6.1粒状滤料滤池是再生水处理常用的过滤构筑物,凡在给 水处理工艺中采用的石英砂单层滤料、石英砂和无烟煤双层滤料 滤池,在污水再生利用的深度处理上也可采用,但设计参数应有 所区别,宜通过试验或参考类似工程确定,滤池采取临时性加氯 为了防止生物生长堵塞滤池。条款中规定的粒状滤料滤池设计参 数是参照已建工程实例确定的

为了防止生物生长堵塞滤池。条款中规定的粒状滤料滤池设计参 数是参照已建工程实例确定的。 5.6.2滤布滤池利用一定孔径的滤布过滤去除总悬浮固体。滤 布滤池技术为表面过滤技术,冲洗能耗低,约为常规滤池气水反 冲能耗的1/3;过滤水头小;占地面积小,维护使用简便。对SS 的去除率可达50%以上。但当处理水中SS过高或其黏附性较强 时,滤布易发生污染和堵塞。 5.6.3、5.6.4纤维束滤池是利用纤维束替代传统的砂滤料,国 内已有诸多工程采用。特点是滤速高,可达到砂滤池的2倍,因 而占地面积小,并有较高的去除污染物能力。条款中规定的设计 参数是参照已建工程实例给出的。

絮凝剂后经进水管、布水器均匀分配后上向逆流,通过絮凝及滤 料层截留作用去除水中的杂质,滤液通过排放口排除。滤池底部

含过滤杂质的滤砂,依靠空气提升泵提升至顶部的洗砂器,通过 紊流作用使脏颗粒从活性砂中分离出来,杂质通过清洗水出口排 出,清洗后的滤砂回落到砂床上层。石英砂滤料呈自上而下的运 动,水与砂呈逆向流状态,增强了絮凝及截留效果

5.7.1曝气生物滤池适用于有机污染物及氨氮的去除;不曝气 的反硝化生物滤池,适用于总氮的去除。曝气生物滤池在生物脱 氮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

氮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 5.7.2为防止曝气生物滤池堵塞,宜设置细格栅或沉淀池等预 处理设施。现有污水处理已设置的预处理设施不满足要求时,应 改造或增设;新建再生水厂时,应一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预处理设 施。碳氧化曝气生物滤池的进水SS宜小于60mg/L,二级处理 后的硝化、反硝化曝气生物滤池的进水SS宜小于20mg/L。 5.7.8补加碳源量除取决于反硝化进水的碳氮比、所需去除的 硝态氮浓度外,还应考虑水温、溶解氧、亚硝酸盐等因素的影 响。为降低运行费用,条件具备时可选用例如酒业废水、食品加 能

5.7.2为防止曝气生物滤池堵塞,宜设置细格栅或沉淀池等

处理设施。现有污水处理已设置的预处理设施不满足要求时,应 改造或增设;新建再生水厂时,应一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预处理设 施。碳氧化曝气生物滤池的进水SS宜小于60mg/L,二级处理 后的硝化、反硝化曝气生物滤池的进水SS宜小于20mg/L

后的硝化、反硝化曝气生物滤池的进水SS宜小于20mg/L。 5.7.8补加碳源量除取决于反硝化进水的碳氮比、所需去除的 硝态氮浓度外,还应考虑水温、溶解氧、亚硝酸盐等因素的影 响。为降低运行费用,条件具备时可选用例如酒业废水、食品加 工废水、糖蜜废水等廉价碳源

5.7.9曝气生物滤池硝化容积负荷和反硝化生物滤池容积负

根据待处理水的污染物指标情选取,最好通过试验验证和调 整。水温对硝化和反硝化均有明显影响,水中碱度对硝化过程亦 有明显影响。曝气生物滤池氨氮去除率可达90%以上,反硝化 滤池硝态氮去除率主要取决于碳源投加量,一般为50%~90%。

5.8.1膜生物反应器适用于以城镇污水为水源的污水再生处理。 新建工程的生物处理应按同时除磷、脱氮设计。膜生物反应器占 地面积较小,容积负荷高,出水水质总体上优于常规生物处理技 术,可克服传统活性污泥法的污泥流失和膨胀问题。膜生物反应 器工艺对运行管理要求较高,

5.8.2为降低对膜组件的污染影响,满足膜过滤精度要求,应 设置必要预处理设施。膜生物反应器进水水质要求为:CODcr< 500mg/L;BODs≤300mg/L;SS<150mg/L;氨氮≤50mg/L; 动植物油(n一Hex)<50mg/L且矿物油(n一Hex)<3mg/L; pH值6~9;水温宜在15℃~35℃之间

5.10.1微(超)滤是较常规介质过滤更高效的分离工艺,已在 国内外许多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得到了应用。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可根据水源水质、用户水质要求及建设用地等因素,选用微滤或 超滤处理工艺。微(超)膜具有整齐均匀的多孔结构,在压差作 用下,大于滤膜孔径的物质被截留分离,具有高效去除悬浮物和 校体物质的能力,出水浊度一般小于0.5NTU,考虑到多因素影 响,设计出水浊度可取0.5NTU~2.ONTU。 1微(超)膜过滤系统对进水中的悬浊物虽有较好的适应

性,但为了保证系统更加高效运行,延长膜的使用寿命,进水宜 为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二级处理出水,并应设置粗滤(一般孔径 为500um)或混凝、沉淀等预处理装置。投加少量抑菌剂(如 氯氨等)是为了抑制管路及膜组件内微生物的过分生长。 2由于微生物中一些细菌大小只有0.5um,为提高对细菌 类的去除效果,应选择孔径不大于0.2um的微(超)滤膜。 3微(超)滤膜的通量与膜材料及水温密切相关,宜通过 试验或参照相似工程的运行经验确定。浸没式一般采用负压抽吸 方式出水,产生的跨膜压差小,膜通量取值较低,优点是运行成 本较压力式低20%~50%;压力式跨膜压差大,膜通量取值高 些,相同处理规模具有使用膜面积少、节省投资的优点。 4采用空气反冲是指压缩空气由滤膜内向外将附着在滤膜 上的杂质和沉积物冲洗掉,然后用二级处理出水进行滤膜表面辅 助冲洗。这种反冲方式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地去除滤膜内外的杂 质和沉积物,并能够再生滤膜表层的过滤功能,延长微滤膜使用 寿命,具有低耗能和反冲不需使用滤后水的特点。 5膜分离系统的膜完整性自动测试装置,只需要较少的测 试设备就可以在线监测到滤膜的破损情况,预知故障的发生,监 测结果准确,从而能够保证处理出水的水质。系统的跨膜压力是 指滤膜前后的压力差,实际工程中可以通过设定的跨膜压力来启 动反冲系统,当跨膜压力达到设定值时,自动进行化学清洗。需 定期进行离线化学清洗,膜组件更换周期约为3年~5年。超滤 膜运行参数见表13。

表13浸没式超滤膜运行参数

接排放,需要回流至污水处理系

5反渗透浓缩液中无机盐和有机质含量高,应妥善处理 处置。

5.11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

5.11.1臭氧氧化技术较适用于城镇污水二级处理出水的深度处 理,可综合改善水质,并强化病原微生物的去除,对色度、臭味 以及含不饱和键的有毒有害有机物去除效果显著。臭氧氧化设计 参数由于水质及目标的不同,投加量差异较大,一般宜通过试验 确定臭氧投加量和接触时间。无试验资料时,也可参照本规范的 规定取值。 1关于臭氧投加量和接触时间的规定。根据国内工程实践, 般臭氧作为脱色剂或除味时,投加量在5mg/L以上,臭氧的 接触时间一般不宜小于5min。当需进一步氧化去除难以生物降 解的有机物时,宜加大臭氧投加量和延长接触时间。 2从臭氧接触池排气管排出的气体仍含有一定的残余臭氧, 这些气体被称为臭氧尾气。由于空气中一定浓度的臭氧对人的机 本有害。人在臭氧含量白方分之一的空气中长期停留,会引起易 怒、感觉疲劳和头痛等不良症状。而在更高的浓度下,除这些症 状外,还会增加恶心、鼻子出血和眼黏膜发炎,经常受臭氧的毒 害会导致严重的疾病。出于对人体健康安全的考虑,提出了此项 规定。通常情况下,经尾气消除装置处理后,要求排人环境空气 中的气体所含臭氧的浓度小于0.1ug/L。 3由于臭氧的氧化性极强,对许多材料具有强腐蚀性,因 此要求臭氧处理设施中臭氧发生装置、臭氧气体输送管道、臭氧 接触池以及臭氧尾气消除装置中所有可能与臭氧接触的材料能够 耐受臭氧的腐蚀,以保证臭氧净水设施的长期安全运行和减少维 护工作。 4臭氧氧化工艺中的臭氧制备的氧气气源、臭氧发生装置 以及臭氧接触池的设计与给水处理中的臭氧净水没有本质差别, 因此,除本规范已经规定的内容外,其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 5臭氧氧化的运行成本较高,臭氧制备中使用的氧气仅有 10%左右产生臭氧,大部分成为尾气排放,一般每公斤臭氧的电 耗在8kWh左右。臭氧投加浓度较大或水处理规模较大时,应进 行尾气利用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案可行且经济合理的应充分利 用,以降低水处理系统的处理成本。 5.11.2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经深度处理后,出水中的某些有机 污染物指标仍不能满足再生利用水质要求时,可增设活性炭吸附 工艺。 1因活性炭去除有机物有一定选择性,其适用范围有一定 限制。当选用粒状活性炭吸附工艺时,宜针对待处理水水质、再 生利用水质要求、去除污染物的种类及含量等,通过活性炭滤柱 试验确定工艺设计参数。 2用于水处理的活性炭,其炭的规格、吸附特征、物理性 能等均应符合相关颗粒活性炭标准的要求。 3当活性炭使用一段时间后,其出水不能满足水质要求时, 可从活性炭滤池的表层、中层、底层分层取炭样,测碘值和亚甲 蓝值,验证炭是否失效。失效炭指标见表14

活性炭吸附能力失效后,为了降低运行成本,一般需将失效 的活性炭进行再生后继续使用。我国目前再生活性炭常用两种方 法,一种是直接电加热,另一种是高温加热。活性炭再生处理可 在现场进行,也可返回厂家集中再生处理

源充足和一定量的储备。消毒与给水处理不同的是投加量大。 氯消毒(液氯、次氯酸钠或次氯酸钙等)方法技术成熟、成 本低,具有广谱的微生物灭活效果,余氯具有持续杀菌作用。在 呆证消毒效果的同时应防止消毒副产物对水环境的影响。二氧化 氯的强氧化性,具有优良的广谱微生物灭活效果和氧化作用。紫 外线消毒系利用低压或中压紫外线灯灭活水中各类病原微生物: 不使用化学药品,具有广谱的微生物灭活效果,接触时间短,基 本不产生消毒副产物。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推荐采用臭氧、紫外 线消毒技术,或臭氧、紫外线与氯的联合消毒方式,提高病原性 原虫灭活效果,降低消毒副产物生成量。 5.12.2不同用途的再生水对消毒效果要求差别也较大,消毒剂 的设计投加量应根据试验确定。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4年版)规定,无试验资料时,二级处理 出水的加氯量可采用6mg/L~15mg/L,再生水厂的加氯量按卫 生学指标和余氯量确定。不同用水途径和要求的臭氧消毒投加剂 量参考值见表15、表16

表16再生水厂臭氧消毒投加剂量试验值 (北京多座再生水厂现场试验结果)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规定, 再生水的紫外线消毒剂量可为24mJ/cm²~30mJ/cm²。影响紫外 线消毒的主要因素有透射率、悬浮物浓度和浊度,因此结合现行 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6C 的有关规定,紫外线消毒进水透射率应大于30%,悬浮物不大 于10mg/L,浊度不大于5NTU。当进水水质不满足以上要求 时,宜优化或增设预处理工艺,水中带色金属离子等均会影响紫 外线在水中的穿透率,其中三价铁离子对紫外线摩尔吸收系数最 大,因此不宜使用铁盐作为混凝沉淀药剂。污水中常见物质对紫 外线的吸收特性见表17。

7污水中常见物质对紫外线的吸收特

6.1.1再生水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一般由城镇总体规 划及给排水、道路等专项规划确定,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线综合 设计。 6.1.6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提出再生水管道 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实际执行中受 现场条件等因素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 措施后减小最小水平净距。 6.1.7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提出再生水管 道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实际执行中 受现场条件等因素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 全措施,减小最小垂直净距。 6.1.9关于管道穿越河堤、铁路、高速公路和其他高等级路面的 设计原则要求。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防洪标准》GB50201、《铁 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 6.1.11管网供水区域较天、距离再生水厂较远时,为方便管理 人员及时进行供水调配、管网检修维护等工作,可设置维护管理 站点。

6.1.1再生水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一般由城镇总体规 划及给排水、道路等专项规划确定,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线综合 设计。

6.1.6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

6.1.6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提出再生水管道 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实际执行中受 现场条件等因素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 措施后减小最小水平净距。 6.1.7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提出再生水管 道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实际执行中 受现场条件等因素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 全措施,减小最小垂直净距,

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提出再生水管道 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实际执行中受 现场条件等因素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 措施后减小最小水平净距

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提出再生水管 道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实际执行中 受现场条件等因素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 全措施,减小最小垂直净距

6.1.9关于管道穿越河堤、铁路、高速公路和其他高等级路面

没计原则要求。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防洪标准》GB50201、《铁 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

自性 人员及时进行供水调配、管网检修维护等工作,可设置维护管理 站点。

6.2.1关于再生水输水干管设计流量的规定。

再生水输水十管主要包括:从城镇污水处理厂至再生水厂的 原水输水干管、向特定用户供水的专用输水干管两类。 由于再生水厂的制水工艺和净水厂不同,再生水厂采用“混 凝、沉淀十微滤膜过滤十部分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再生水水厂 自用水量所占比例较大,在原水输水干管设计中应考虑再生水厂 自用水量。

6.2.2配水管网负责向用

除按最高日最高时的水量及控制点的设计水压进行管网计算之 外,还应采用最不利管段发生故障时的事故用水量和设计水压 最大转输时的流量和水压进行校核,如结果不能满足要求,则需 要调整某些管段的管径

6.3.2再生水管道故障时为方便检修,确定设置阀门的位置及 数量。 6.3.3避免再生水输配水管道集气,影响输配水能力,确定排 气阀设置的位置及数量,长输管道还应结合水锤防护计算确定

6.3.2再生水管道故障时为方便检修,确定设置阀门的位置及 数量。

气阀设置的位置及数量,长输管道还应结合水锤防护计算确定, 6.3.4为方便管道冲洗、检修泄空,结合当地排水条件合理设

6.3.4为方便管道冲洗、检修泄空,结合当地排水条件合理

6.3.5防止再生水管道压力不足时产生倒流,应在淹没出流管 道上设置防倒流装置,

7.1.1为便于在停电事故、进水量减少,或水质波动等情况时 采取应急措施,要保证供水部门和用户之间畅通的通信联系。 7.1.2为防止操作维护管理人员坠落、滑跌,应在口及临边 水处理构筑物上面的通道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扶手栏杆,并采用 防滑地面或采取其他防滑措施

7.1.3严禁再生水管道与给水管道、自备水源供水系统连接的

7.1.4为防范误饮、混接误用再生水,在绿化、景观环境等再 生水管道取水接口和取水龙头处,应配置“再生水不得饮用”的 耐久警示标识。使用维护期间,应定期巡视标识是否遗落和损坏 等现象。

GB/T 50252-2018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附属设施以及理地管道应明确标识的规定

7.2.1再生水厂及输配水管道设置自动化监测与控制系统,有 利于保证再生水生产及利用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和提高管理 水平。

设置事故控制闸门作出规定

7.2.3在再生水厂进出水口设置水质、水量在线监测及预

通过预警提示,便于采取应急对策。 7.2.4关于加氯消毒系统设置监测、报警和安全控制系统的规 定。液氯加氯系统的设计必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氯气安全规 程》GB11984的有关规定。

通过预警提示,便于采取应急对策

门的要求GBT 29478-2012 移动实验室有害废物管理规范,应设置必要的水质检测仪表,对沉淀池(澄清、气 浮)、滤池、曝气生物滤池、膜分离装置等主要处理单元运行及 出厂水水质进行监测,

7.2.6再生水厂进出口、主要处理单元以及用户用水点设置水

户管道上的测流和测压点、遥测、遥信、遥控等设置内容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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