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4/T 038-2018 内河码头绿色发展评价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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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304/T 03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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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

4. 3. 1基本要求

4.3.1.1码头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清洁雨水应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4.3.1.2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自然水体《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版),清洁雨水可通过调节构筑物后溢流排放,水质应满足 GB8978的相关要求和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控制要求。 4.3.1.3码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优先纳入市政管网,水质应满足GB8978和DB33/T887的相关要 求。无法纳入市政管网时,码头应自建污水处理系统

4.3.1.4码头污水排出口设置水质监测设备

4.3.1.5码头排水设施应定期清理,码头区域应基本无积水。

4.3.2.1码头前沿、道路两侧和堆场四周应设置用于雨水、冲洗水及喷淋水等雨污水收集的排水管沟。 4.3.2.2初期雨水应通过排水管沟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并宜采用隔油、沉淀等处理措施, .3.2.3露天堆场四周泾流雨水及储料库、洗车区、洗箱区、机修车间内的冲洗、喷淋等废(污)水应 全部通过排水管沟收集后排入废(污)水处理设施

4.3.2.4码头含油污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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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运处理。 一码头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含油污水接收或转移、处置协议,并建立转移、处置台账。 4.3.2.5码头自动洗车设施四周2米应设置挡水明沟,洗车区污水应通过排水管沟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

4.3.2.6自建生产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应符合下列

4.3.2.6自建生产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处理能力应根据设施类型、吞吐量、降雨量等进行计算后确定。 宜配置计量、水质监测等设备。 装卸煤炭、矿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化肥、农药等货种的码头,污水处理设施 应根据装卸货物污染特性进行专门设计,并确保处置效果,

4.3.3.1码头生活污水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4.3.3.2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置的应与有关部门签订清运协议并定期清理。 4.3.3.3厨房废水出口应设置隔油设施,

4.3.3.4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应符合下列

应有专门设计,并宜设于环境敏感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和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大的区 宜采用调节沉淀、生物处理、二次沉淀、消毒、污泥处理的处理流程。 宜配置计量、水质监测等设备

4.4.1.1码头应配备与其作业种类和能力相适应的且满足法规要求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套辅助设 备、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通信器材。 4.4.1.2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应妥善布置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可用状态,布置地点应具有良好通风、 隔热和散热条件并便于使用。 4.4.1.3船舶污染物接收后应按规定向船户出具接收单证,交付后应取得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 4.4.1.4码头应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及转移、处置台账。 4.4.1.5码头应按规定格式设置规范的船舶污染物接收指示标识,规模以下无含油污水接收功能的码头 应按规定格式设置规范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告示牌。

4. 4. 2船舶生活污水

4.4.2.1码头前沿应建立与其作业能力相适应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船舶生活污水接收 JT/T879的相关要求,

/T879的相关要求 4.2.2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应包括标准通岸接头、输液体软管、接收泵及临时贮存设施。接收 应安装具有数据输出功能的流量记录装置。

4.2.3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后应通过污水管网接入码头生活污水处置设施。

4.4.3船舶含油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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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1从事集装箱装卸作业的码头和年设计吞旺能力不小于300方吨的码头应建立与其作业种类和能 力相适应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并应建立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机制。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应符合下 列规定: 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应包括标准通岸接头、输液体软管、接收泵及临时贮存设施。接收泵管 路应安装具有数据输出功能的流量记录装置。 一一船舶含油污水贮存设施应进行防渗处理,接收能力应满足JT/T879的相关要求 4.4.3.2码头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应交由具有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集中处置,含油污水收集转运应当与

一一船舶含油污水贮存设施应进行防渗处理,接收能力应满足JT/T879的相关要求。 4.4.3.2码头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应交由具有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集中处置,含油污水收集转运应当与 被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应建立台帐,

4.3.2码头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应交由具有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集中处置,含油污水收集转运应 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应建立台帐,

4.6.1码头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的有关规定, 4.6.2 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高噪声的设备和区域应采取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障等降低噪声的措 施。 平 4.6.3产生振动的机械设备应采取防振或减振措施。

4.6.1码头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的有关规定,

4.6.1 排放付合GB 4.6.2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高噪声的设备和区域应采取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障等降低噪声的措 施。 文平 4.6.3产生振动的机械设备应采取防振或减振措施

4.7.1水上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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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码头应定期对溢油应急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 7.2陆域污染事故

4.7.2.1码头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消防报警、控制系统,并应加强设 维护。

应配备危险货物泄漏应急处置所需的吸附剂、中和剂以及个人防护用品。 应设置用于临时放置故障集装箱的应急处置设施 应在雨水排出口安装阀门, 应制订危险品箱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4.7.2.3从事煤炭等易自燃货物装卸的码头的陆域污染事故风险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货物的理化性质采用喷雾等减少粉尘和热量聚集的措施。 应加强货物的自燃监测。V 一应制订货物自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4.7.2.4采用简仓堆存货物的码头应保持筒仓的良好通风。

5. 1. 1装卸工艺

5.1.1.1码头应优化装卸工艺流程,并尽量减少操作环节、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运输次数和减小提升高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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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码头应优化运输工具和货物的组织调度,加强货场管理和港区内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货物集疏 运效率、装卸设备利用率和港口生产作业效率。 5.1.1.3码头应优化车流、人流组织,确保港区内车流、人流组织顺畅,并应绘制港区内车流组织图。 5.1.1.4码头宜采用车船直装直取工艺,并提高车船直装直取比例。 5.1.1.5在条件允许时,码头应优先采用水路、铁路和管道的集疏运方式。

5. 1. 2装卸机械

5.1.2.1装卸机械应选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能耗低和效率高的产品。 5.1.2.2装卸机械的能力、数量和规格应相互适应,并应尽量提高设备利用率。 5.1.2.3码头装卸应优先采用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或LNG驱动的机械设备。 5.1.2.4装卸机械宜采用变频或直流驱动技术,起重类机械宜采用势能回收技术。 5.1.2.5使用带式输送机的干散货码头宜采用减电机运行、多流程皮带机逆向启动等节能技术。 5.1.2.6集装箱码头堆场作业宜优先采用电动式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集装箱牵引车等场内水平运 输车辆宜安装自动启停装置。 5.1.2.7通用码头应选用适宜的工属具,通用散货码头宜采用节能型移动料斗、矿砂抓斗、双瓣轻型抓 斗等节能工属具。

5.2.1码头供电系统宜采用节能型变压器,并宜采用电网谐波治理和无功补偿技术。 5.2.2码头应采用节能型电机、泵、风机等通用设备。 5.2.3码头照明宜采用绿色照明灯具,大面积室外照明应实现分组、分区控制,并宜采用光控、定时 等自动控制方式。 5.2.4码头宜采用能效等级为一级、二级的空调设备,夏季宜控制室内温度不低于26℃。 5.2.5空气调节和供热系统冷热源的选用应符合GB50189的有关规定,并宜采用土壤源、河水源热泵 供冷、供热技术和太阳能热水器等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设备。 5.2.6排水管道应合理布置,排水系统宜采用重力流排水。水泵宜选用与实际使用工况相匹配的叶片 角度可调节的轴流泵或变频调速泵组。 5.2.7码头应定期检修、保养各种通用耗能设备,定期调整运行工况,确保其保持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和经济运行区, 5.2.8码头港作车辆、行政车辆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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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码头需从自然水体直接取水时,应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颁发的取水许可证。 6.1.2经码头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全部回用。 6.1.3码头给排水系统宜采用循环用水或一水多用、重复用水的系统。 6.1.4喷洒、冲洗、绿化和消防等用水应采用处理后的回用水、河水或集中收集的雨水, 6.1.5码头酒洒水抑尘用水、车辆清洗用水等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宜作为码头用水的补充用水,回用 水应满足再生水水质标准GB/T18920的相关要求。 6.1.6喷淋设备、生活用水设备应满足GB/T18870和CJ164的相关要求。 6.1.7码头绿化灌溉宜采用喷灌、微灌、自动浇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6.2固体废弃物和土地资源综合利用

3.2.1码头宜实现疏浚主、污泥和废旧轮胎等的资源化和社会化再利用 6.2.2码头陆域应按功能分区布置,各功能区内部布置应紧凑、合理,功能区之间应相互协调。

7.1.1码头前沿的维护性疏浚作业应采用防治疏浚悬浮泥沙扩散污染的措施。 7.1.2 码头应禁止船舶在港池水域排放各类污水。 7.1.3码头宜采取增殖放流、滩涂湿地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7.1.1码头前沿的维护性疏浚作业应采用防治疏浚悬浮泥沙扩

7.2.1码头区域外围宜设置不少于5 米宽的绿化带,且绿化带宜高于围墙。 7.2.2码头陆域应根据条件进行绿化,绿化面积应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绿化植物宜选用本土物种。 7.2.3装卸易扬尘货物的码头堆场周边绿化带宽度宜取5米~20米。以防护林为主要抑尘防护措施的 堆场,防护林宽度不宜小于20米,树种宜以满足吸尘和减弱风速的乔木为主。 7.2.4码头各功能区之间、进出道路及内部主要道路两侧应设置绿化带,建筑物周边宜种植乔木、灌 木或花卉,并宜进行垂直绿化。

7.3. 1 码头分区与标识

7.3.1.1码头区域外围应采用围墙等方式明确标示码头范围

7.3.1.1码头区域外围应采用围墙等方式明确标示码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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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2为生产配套的企业自备码头,码头区与生产区之间应采用预理标线砖等方式明晰码头范围,混 凝土拌合、石料破碎加工等企业的配套码头应优先采用围墙等方式进行隔离。码头区域内不得设置非港 口经营范围内的生产性设施。 7.3.1.3码头装卸作业区、储料库或堆场、道路、车辆冲洗区、库房区、办公生活区等区域应分隔明晰, 并应有必要的标志标线。堆场边界应设置混凝土挡料墙。 7.3.1.4生产流动机械、港作车辆和行政车辆应分区、合理摆放。 .3.1.5码头区域内交通标志、标线应简明清晰。绿色标志应完整规范,陈旧、破损标志应及时维修和 更换。码头绿色标志样式及放置区域要求见附录A。

7.3.2.1码头装卸作业区、堆场及道路应硬化处理,堆存货物应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堆码和苦盖。 7.3.2.2码头宜进行港区内墙面、老旧房屋立面、主要设施设备立面文化景观建设,并宜定期进行粉刷 和立面整修。 7.3.2.3码头装卸设备应定期冲洗,码头前沿平台宜做到每船或每班一清。 7.3.2.4码头应加强装卸作业区、道路和堆场周边的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工作,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

3.2.1码头装卸作业区、堆场及道路应硬化处理,堆存货物应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堆码和苦盖。 3.2.2码头宜进行港区内墙面、老旧房屋立面、主要设施设备立面文化景观建设,并宜定期进行 立面整修。

.3.2.3码头装卸设备应定期冲 7.3.2.4码头应加强装卸作业区、道路和堆场周边的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工作,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 树叶等。码头区域内应不积尘、不起尘、无污水漫流。

8.2.2码头应独立开展码头装卸作业相关的能耗统计工作,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GB17167的相关 要求,能耗统计工作应符合GB/T21339的相关要求。

8.2.3码头宜建立针对码头生产作业的能耗在

头宜建立针对码头生产作业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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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码头宜积极参加国家、行业或其他单位组织的环保节能相关管理和技术培训。 3.3.3码头应在企业内部开展绿色码头建设宣传活动,并宜向周边居民开展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 减排的宣传教育活动。

9.1信息化及创新技术应用

9.1.1码头宜建立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和物流信息平台,并宜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 实现码头智能感知。

9.1.2码头宜实现货物状态监控、作业自动化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与应用。 9.1.3码头宜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LNG装卸运输设备等国家、行业和地区鼓励的先进节能环保设备 和技术。

9.2.1码头宜建立鼓励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创新I

2.1码头宜建立鼓励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创新的奖励机制。 2.2码头宜积极开展或参与节能环保相关的设备、技术的科技研发或科研项目,并积极申请国 、科技奖项或奖励资金。

10.1内河码头绿色发展等级应按照内河码头绿色发展评价标准确定。 0.2内河码头绿色发展评价标准应由污染防治、节能低碳、资源节约、生态景观、绿色管理和提升创 新等六个评价项构成,每个评价项下包括若干评价指标,各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分为基本项和提升项 具体评价标准参见附录B。 0.3内河码头绿色发展等级应分为1级至3级三个级别,发展等级应由基本项条款是否满足和提升项

具体评价标准参见附录B。 10.3内河码头绿色发展等级应分为1级至3级三个级别,发展等级应由基本项条款是否满足和提升项 综合得分共同确定,三个等级得分具体要求见表1。内河绿色码头发展评价得分统计表参见附录C。

表1内河码头绿色发展等级划分

10.4评价对象的提开项综合得分应为提开项单项得分之和,各评价项的提开项单项得分应为该评价项 下各评价指标根据提升项评分标准评价所得分数之和。 0.5由于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达到某评分标准时,应将 该评分标准作为不适用评分标准处理。当存在不适用评分标准时,该评价指标的得分应根据指标最高得 分按比例进行折算。

价对象的提升项综合得分应为提升项单项得分之和,各评价项的提升项单项得分应为该评价项 指标根据提升项评分标准评价所得分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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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项包括7个评价指标,各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

B.4节能低碳评价项包括5个评价指标,各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应按表B.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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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 2 (续)

B.5资源节约评价项包括3个评价指标,

B.5资源节约评价项包括3个评价指标, 各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应按表B.3确定。

B.6生态景观评价项包括3个评价指标,各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应按表B.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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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绿色管理评价项包括3个评价指标, 各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应按表B.5确定。

表B.5绿色管理评价项下设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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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1598.2-201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 第2部分:短路.pdf表B.6提升创新评价项下设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DB3304/T038—2019附录C(规范性附录)内河码头绿色发展评价得分统计表C.1干散货码头内河码头绿色发展评价得分统计表见表C.1。表C.1内河码头绿色发展评价得分统计表(于散货码头码头名称码头经营人评价时间基本项不满足条款数量污染防治节能低碳资源节约生态景观绿色管理提升创新提总分262011151612 升适用分项单项得分综合得分注:本表格适用于仅从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装卸的码头。C. 2集装箱码头内河码头绿色发展评价得分统计表见表C.2。表C.2内河码头绿色发展评价得分统计表((集装箱码头)码头名称码头经营人评价时间基本项你准不满足条款数量污染防治节能低碳资源节约生态景观绿色管理提升创新提总分1828 1113 1614升适用分项单项得分/综合得分注:本表格适用于仅从事集装箱装卸的码头。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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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及CO.排放系数

XJJ 108-2019标准下载表D.1主要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主要能源二氧化碳排放系数应按表D.2取值。

表D.2主要能源二氧化碳排放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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