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278.1-2021 船闸监控与信息系统技术规程 第1部分:监控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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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5/T 227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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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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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278.1-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5/T 2278.1-2021 船闸监控与信息系统技术规程 第1部分:监控系统.pdf

基础设施单元设备标识技术要求包括: a)应具有可寻址的唯一性标识,发起信息传输时应进行自身身份标识; b) 基础设施单元的身份标识装置应具备防物理拆卸、逻辑破坏和伪造等功能,发现标识异常时, 应上传警示信息或停止服务; 基础设施单元与监控中心(站)系统或专用用户终端、卡证读写设备之间应实现安全注册和基 于密匙或证书的身份认证等功能。

8.3.3应用软件安全

应用软件安全技术要求包括: a)基础设施单元应用软件应经过相关的授权和安全评估,并选择具有相应安全措施(如安全启动 安全升级、安全通信、安全存储、安全健康、恶意代码防护等)的软件; b)基础设施单元应用软件应根据功能和操作需求确定应用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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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6-057-2020 海南省建筑钢结构防腐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8.3.4数据通信安全

数据通信安全技术要求包括: a 基础设施单元一般不应存储关键业务数据,确需存储的应存储于安全单元或者达到同样安全等 级的芯片中; b 基础设施单元与监控中心(站)系统或专用用户终端、卡证读写设备之间的网络传输和通信应 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基础设施单元与监控中心(站)系统或专用用户终端、卡证读写设备之间的网络传输和通信应 能辨识数据的有效性和新鲜性等,并具有数据过滤功能; 视频监控设备应具有数据签名功能; e 语音、视频等发布类系统应采用校验码技术、特定的文件格式协议或等同强度手段保证数据完 整性。

B. 3. 5入侵防范

入侵防范技术要求包括: a)应拆除或封闭不必要的USB、光驱、无线等接口,若确需适用,应通过技术手段实施严格访问 控制; b 应具有抵御远程非法控制的能力; C 应能监测到广播、电子指示等基础设施侧设备的非法接入并报警; d 承载船闸控制系统运行的网络,应和其他网络实现物理隔离。

8.4监控中心安全技术要求

B.4.1物理和环境安全

物理和环境安全技术要求包括: 机房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6) 机房应具备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等措施; 机房应设置防雷、防火、防静电、防水和防潮等装置; 1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e 应确保系统电力的持续供应; 应采用电磁防护措施,防止外界电磁干扰、设备寄生干扰和线路相互干扰等。

8.4.2设备和主机安全

设备和主机安全技术要求包括: 应满足8.1系统安全通用技术要求; b 应具备系统的资源控制能力,对重要节点进行监视,包括监视CPU、硬盘、内存等资源的适用 情况; 应能够对重要节点的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 d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要节点的设备和主机的安全漏洞和隐患进行监测、报警和修补; e 应具备维护漏洞管理机制的升级和更新的能力,交通专网、局域网等应采取技术手段及时升级 漏洞管理机制; 应提供重要节点设备的硬件穴余。

8.4.3应用软件安全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包括: 应采用校验码技术或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传输过程和存储过程中的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 鉴别数据、重要业务数据、重要审计数据、重要个人信息等; 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传输过程和存储过程中的保密性,包括但不限于鉴别数据、重 要业务数据、重要审计数据、重要个人信息等; 应提供重要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定期备份重要数据; 1 应采集和保存业务必需的用户个人信息,并对其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 度; 应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未经授权访问和非法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应采取技术手段保证存有敏感数据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前实现不可恢复清除; 应定期备份关键业务数据

8. 4. 5 入侵防范

入侵防范技术要求包括: a) 应能检测和阻止从外部发起的对监控中心的攻击行为; b) 应能检测和阻止从内部发起的对监控中心的攻击行为; C 当检测到攻击行为时,应能记录攻击源地址、攻击目标地址、攻击时间等信息,并能够提供报 警功能。

8.5网络与通信安全技术要求

3.5.1物理和环境安全

物理和环境安全技术要求包括: a)网络与通信设备应具备防盗、防雷、防火、防水等物理安全防护能力和报警功能 b)网络与通信设备应能保证持续的电力供应; c)网络与通信设备应具备抵御电磁、通信等干扰的能力。

8.5.2网络架构安全

网络架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 a)交通专网应采取技术措施与互联网实现逻辑隔离; b)应保证网络设备的处理能力和带宽资源满足船闸业务信息通信高峰期的需要; c)应提供通信线路、关键网络设备的硬件穴余,保证系统的可用性; d)应合理划分安全域、子网或网段,通过采月 术隔离措施等方式保证网络结构安全,

8.5.3通信传输安全

通信传输安全技术要求包括: a)应能够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b)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敏感信息或整个报文的保密性; c)应能够在通信前基于密码技术对信息通信的双方进行验证或认证; 1 应可按照业务服务的重要程度为船闸监控系统数据设置优先级并据此分配带宽,优先保障高优 先级的重要业务。

8.5. 6 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技术要求包括: a)进行网络或通信设备的远程管理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 b 应在网络边界或区域之间根据访问控制策略设置访问控制规则,默认情况下受控接口除允许的 通信外,拒绝所有其他通信; 应删除多余或无效的访问控制规则,优化访问控制列表,并保证访问控制规则数量最小化; 1 应对源地址、目的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和协议等进行检查,以允许/拒绝数据包进出; 应能根据会话状态信息为进出的船闸监控数据流提供明确的允许/拒绝访问的能力,控制粒度 为端口级。

B. 5. 7 入侵防范

入侵防范技术要求包括: a)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检测、防止或限制从外部发起的对船闸监控系统网络的攻击行为: b 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检测、防止或限制从内部发起的对船闸监控系统网络的攻击行为; C 应采取技术措施对船闸监控系统的网络行为进行分析,实现对网络攻击特别是未知的新型网络 攻击的检测和分析:

8.6船闸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8.6.1船闸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至技术要求应符合GB35114、JT/T1353相关规定。 3.6.2船闸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应具有系统安全保护功能,安全防护要求应符合GB17895中“第二级系 充审计保护级”安全规定。自治区船闸监管中心、流域/区域船闸监控中心视频监控平台按照GB/T22239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安全要求”中的安全通用要求、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防 护。船闻监控站视频监控平台参照GB/T2223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安全要求”中的安全通用要 求进行安全防护,其中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三项不低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 的要求。存在无线设备接入的场合,尚应满足GB/T2223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安全要求”中的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9船闸监控系统供电、防雷和接地技术要求

9. 1. 1 负荷等级

船闸监控系统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进行供电。

9.1.2船闻监控系统的供电系统构成

9. 1.2. 1总体构成

9.1.2.1.1船闸监控系统的供电系统(以下简称供电系统)由主电源、备用电源、配电箱/柜、供电线 缆、电源变换器和监测控制装置等组成。其中备用电源、配电箱/柜、电源变换器和监测控制装置等, 可根据需要灵活配置。供电系统框图见图4。

1)→电能流向和供电线缆。 一一供电系统的管理信息流。 备用电源、配电箱/柜、变换器、监测控制装置等点划线框内的供电设备可根据不同需要,选择不同的配置 1 备用电源的位置在图中为示意表示,它可与主电源同一处接入,也可就近接人配电箱/柜、负载设各。当备用电 源不需要主电源补充电能时,备用电源仅有指向配电箱/柜箭头。 配电箱/柜应根据安防系统规模、前端设备分布、功耗、数量而选择级配。 电源变换器根据需要可设置在配电箱/柜内,也可设置在负载旁。 7)负载可以是应急负载,也可以是非应急负裁

9.1.2.1.2主电源通常来自船闸监控系统外,也可以由船闸监控系统自备。系统主电源包括船闸监 中心(站)主电源和前端设备主电源等。主电源可以是以下形式之一或组合,或其他类型: a)本地电力网(通常为AC380V/220V/50Hz); b 原电池或燃料电池(用于微功耗设备或移动设备的供电); c)再生能源如光伏发电装置、风力发电装置。 9.1.2.1.3备用电源应由船闸监控系统自备。备用电源可以是以下形式之一或组合,或其他类型: a)UPS; b)蓄电池; 发电机,

9.1.3供电系统的供电模式

9.1.3.1供电模式分为集中供电、本地供电两种。备用电源的配置形式,可与主电源一致,也可根据 需要增加必要的局部配置。 9.1.3.2在集中供电模式下,主电源或备用电源由船闸监控中心(站)统一接入,通过配电箱/柜和供 电线缆将电能输送给船闸监控系统前端负载,根据需要可在各局部区域进行再分配。 9.1.3.3主电源或备用电源均可采用本地供电模式。主电源的本地供电模式可以是本地电力网供电模 式或独立供电模式: a 系统的前端设备过于分散时,主电源宜采用本地电力网供电模式; b 移动工作或无本地电力网供电的负载可采用原电池或光伏发电装置等独立供电模式; C 本地电力网供电模式可直接将船闸监控系统各前端负载就近接入配电箱/柜,由供电线缆将电 能输送给该部分负载设备:

d)在独立供电模式下,通常由原电池等非本地电力网电源对船闸监控系统前端负载供电。供电设 备可能与负载一体化

9. 1.5 备用电源要求

9.1.5.1备用电源容量应不小于系统或所带组合负载的满载功耗的1.5倍。 9.1.5.2需接外来电源补充电能时,备用电源设备开机的冲击电流宜不大于电源标称电流输入的2倍。 9.1.5.3交流电输出型的备用电源宜与9.1.4.2的要求相同。 9.1.5.4直流电输出稳压型的备用电源输出端的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a 输出稳态电压偏移不大于土2%; b 输出纹波电压有效值不大于输出标称电压的0.1%: 车 输出瞬态电压升高或跌落不大于土1%,并且恢复时间不大于1mS。 9.1.5.5电池做备用电源时应采用放电电压平稳且应急供电时间长的电池,且宜设置过度放电保护措 施。 9.1.5.6备用电源的应急供电时间不宜小于8h。

9.2.1前端设备设置于山区、昕野或楼、塔的船闸监控系统,应按GB50057的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船闸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防雷与接地尚应符合GB50198的相关要求。 9.2.2建于建筑物内的船闸监控系统,其防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并 应满足GB50343的要求。 9.2.3船闻监控系统的接地母线宜采用铜导体,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识。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共用 接地装置电阻值应满足各种接地最小电阻值的要求。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专用接地装置电阻值不应大 于42;安装在室外前端设备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2;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Q·m 时,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20Q。 9.2.4船闸监控系统进出建筑物的电缆,在进出建筑物处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过电流的保护措 施。沿立杆引上前端设备的电源线和信号线应穿金属管屏蔽。 9.2.5船闸监控中心(站)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裸铜质导体,其截 面积不应小于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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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船闸监控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作防雷等电 立连接。防雷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导体,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 .2.7电涌保护器(SPD)要求如下: a 应结合被保护对象所在地区雷暴日等级、所处的LPZ、设备的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电信 和信号设备传输特性选择SPD的技术参数; 安装在低压配电系统中的SPD应符合GB/T18802.1的要求;安装在电信和信号网络中的SPD 应符合GB/T18802.21的要求;安装在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的SPD应符合GB/T18802.31的要 求。 .2.8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2.9光缆金属加强芯、架空光缆金属接续护套应接地。

10 安装、调试与验收

0.1.1船闸监控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b 设备的安装环境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C 设备及材料已进入施工现场,并具备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d 安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签发开工令。 10.1.2 安装施工应遵循下列要求: a) 按产品安装使用说明和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设备安装: b 按设计文件或相关技术标准对网络设备的电源线、信号线等进行统一编号和标识,做好安装记 录并备案; C 控制及保护屏(柜)的安装按GB50171相关规定执行; d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安装按GB50462相关规定执行; e 控制设备的安装按照JTS257相关规定执行; 软件安装时,复核硬件配置和软件环境等。

系统安装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方法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测试依据为 计文件和设备产品样本,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的规定或产品样本标明的技术指标。主要测试项目有: 系统接地电阻与绝缘电阻的测试。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b 供电电压测试。供电电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时才能进行其他参数的测试; C 微机保护装置测试。主要进行整定值及其他参数测试和调试; d 通讯介质测试。主要进行带宽和误码率的测试; e 传感器测试。先进行基准或系数值的测试,有必要的再进行工作范围内线性度测试及环境参数 测试; f 信号采集周期的测试。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g 控制信号响应时间的测试。响应时间应<1S; h 开发的应用软件,除开发方应按GB/T15532和其他国家软件工程标准进行开发测试并提供测 试文档外,还应根据需求规格说明,对其功能和性能进行验证性测试:

系统含有集成内容的应根据设计进行系统集成测试,确认被集成各部分间的互操作及整体功能 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数据库的测试应依据设计,检查其运行环境、逻辑结构和物理结构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已入 库数据的质量与数量。入库数据质量主要以随机抽样的合格率为指标,其样本大小与合格率应 符合设计要求。

.3.1.1船闸监控系统调试应在3 程和主要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基础上,分阶段有序进

a 主体土建工程完成; b 具备供电条件; C 闸阀门及其启闭机安装完成,单项设备调试完成; d 电气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完毕,完成上电调试; e 调试工作大纲编写完成。 0.3.1.3船闸监控系统调试应按照无水单闸首设备调试、无水系统联合调试、有水单闸首设备调试、 有水系统联合调试四个阶段依次进行,上阶段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阶段调试。 0.3.1.4调试设备: a)调试所用仪器设备应满足各阶段调试要求; b)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要求,并检定合格

10. 3.2无水单闻首设备调试

10. 3. 3 无水系统联合调试

.3. 3 无水系统联合调

视频监控系统和广播系统调试。 ,3.3.2过闸工艺控制程序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过闸工艺控制程序调试应包括船闸运行控制方式调试和过闸程序调试; 船闸运行控制方式调试工况应包括集中联动工况和集中单步工况; 过闻程序调试工况应包括双侧阀门输水上行过闻工况、单侧阀门输水上行过闻工况、双侧阀门 输水下行过闸工况、单侧阀门输水下行过闸工况和其他工况; d 过闸工艺控制程序调试应包括集中控制系统、现地控制系统、通航指挥信号系统、视频监控系 统和广播系统等,并实现各系统的联动运行; 过闸工艺控制程序调试应检验现地控制站指令执行及反馈信息的正确性和实时性; 过闸工艺控制程序调试的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集控指令执行及反馈实时、止确; 2)过闸流程及闸阀门动作正确、数据通信无误、互锁关系有效、信号显示及输出与过闸过程 一致; 3 集中控制系统实时运行信息的显示、记录、存储完整正确; 4)过闸程序连续正确运行不少于两次。 ,3.3.3运行保护功能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运行保护功能调试应采用信号模拟方法,在过闸程序运行过程中对各项保护功能进行验证; b 运行保护功能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紧急关阀及紧急停机保护验证; 2 上下闸首闸阀门运行互锁保护验证; 3 合拢、超灌、超泄保护验证; 4 系统故障保护验证; 5 系统运行及控制方式转换验证等。 运行保护功能调试的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紧急关阀及紧急停机保护功能的执行具有优先权且稳定可靠; 2 联动运行过程中出现闭锁信号丢失时,能中断联动运行并对已开启的阀门执行紧急关阀保 护; 3 联动运行输水启动后设定时间内,未能采集到相邻闻首工作闻门合拢信号时能实施紧急关 阀保护; 4)联动运行输水启动后,系统能自动启动超灌、超泄保护功能;当反向水头作用力超过启闭 机设定持住力时,工作闸门能在反向水头推动下退让,闸门全关位置信号消失时能及时启 动开闸程序; 5 集中运行过程中出现网络通信中断时,程序能中断运行并对已开启的阀门执行紧急关阀保 护; 6 现地控制与集中控制、集中单步与集中联动具有互锁保护功能,现地控制应具有最高优先 级; 7)运行过程中进行运行及控制方式转换,程序能中断运行。

1)通航信号指挥控制与过闸流程一致; 视频监控系统能根据过闸工艺自动和手动切换监视画面; 3)广播系统能根据过闸工艺自动和人工进行信息广播。

10.3.4有水单闻首设备调试

10.3.4.1有水单闸首设备调试应对闸阀门及其启闭机进行调试。

10.3.4.3电控设备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检验并调整各种传感器和行程开关及开度指示器; b)检验调整各闸首闸阀门的闭锁保护功能: c调整运行参数,优化闸阀门同步性和启闭速度

10.3.5有水系统联合调试

10.3.5.2有水系统联合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a)有水单闸首设备调试完成; 附属设施安装调试完成; c)船闸监控系统软件已通过测试,功能达到各种设计工况的运行要求。 10.3.5.3 3有水系统联合调试应采用集中控制站集中控制的方法进行,调试过程各有关部位应有专业人 员监护。 10.3.5.4 船闸按水位条件分阶段运行时,各阶段均应进行有水系统联合调试。 10.3.5.5 船闸监控系统调试: 船闸监控系统调试的项目应包括检测信号调试、过闸工艺控制程序调试、运行保护功能调试、 通航指挥信号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广播系统调试; 6 检测信号调试应检测并复核全部传感器、位置开关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C 过闸工艺控制程序调试除应符合10.3.6.1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行联动调试过程,应包括船舶下行进闸、关闭上工作闸门、开启下工作阀门、开启下工 作闸门、关闭下工作阀门、船舶出闸: 2)上行联动调试过程,应包括船舶上行进闸、关闭下工作闸门、开启上工作阀门、开启上工 作闸门、关闭上工作阀门、船舶出闸。 d 运行保护功能调试应复核上下闻首闻阀门的互锁关系; e 通航指挥信号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广播系统调试应符合10.3.3.4的规定,并依次进行无船 有水联合调试和实船过闸试验验证; f)人字闸门应进行漂移试验,并验证相应的保护功能。 10.3.5.6无船有水系统联合调试: a)无船有水系统联合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水单闸首设备调试完成; 2)船闸监控系统调试完成; 3)船闸运行管理人员掌握过闸操作程序和应急措施。 b 无船有水系统联合调试内容应包括: 1)检验、复核集中控制方式下,船闸各闸首运转设备的动作命令执行情况; 2)检验、复核集中控制方式下,船闽充泄水水力特性与有水单闻首设备调试结果吻合情况:

10.3.5.5船闻监控系统调试:

10.3.5.6无船有水系统联合调试:

3)验证船闸监控系统有水联动

10. 3. 5. 7船舶过间试验:

10.3.6调试资料及整理

10.4.1船闸监控系统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前,机、电、液设备系统应进行联合试 运行,设备系统的单项操作和程序控制试运行均应不少于5次,每次运行应按额定负载和设计规定的速 度进行。闻门、阀门每次操作均应能开足关严、运转灵活、运行平稳、无卡阻和异常响声、无漏水等现 象,闸门、阀门的运行时间及同步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启闭机动作及信号反馈应准确可靠。闸门在自 由开门、关门位置持续20min时,不应出现漂移现象;阀门在开启悬吊状态下持续20min时,不应出现 自动下滑现象。

某高速公路雨季施工方案10.4.2验收时应提交资料和文件:

a 项目设计、设备供货、安装施工和监理等合同; b 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报告、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 C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报告、试运行记录及试 运行工作报告; 系统拓扑图、布线图、设备布置图、屏柜电路图等图纸; e 硬件设备产品样本、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f 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环境配置清单(包括版本号); 可靠介质的应用软件及其环境软件的备份、安装说明; h) 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0.4.3 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资料审查; b) 听取建设各方的汇报; C 系统软硬件功能操作演示; d 验收专家评审。 0.4.4 质量保证期应从设备开始投入试运行合格起12个月。

11.1.1船闸监控系统投入运行前,船闸管理单位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制定系统运行、维护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11.1.2船闸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进行授权管理,各级被授权人经技术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 11.1.3船闸管理单位应加强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并落实运行、维护经费。 11.1.4船闸管理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计算机病毒对系统的侵害和外来的非法 入侵。计算机监控系统用计算机接入办公网络及国际互联网应有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隔离设备; 王何设备、新软件接(装)入系统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测;禁止在系统中安装存储未经审核批准的软件; 禁止在系统中进行与监控无关的作业。 11.1.5系统的技术资料应统一管理,建立资料清单并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11.1.6系统管理应建立台账、缺陷及故障和检修交代记录。 11.1.7船闸监控系统运行期间应配备适量的备品备件,并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改造与升级

11.1.5系统的技术资料应统一管理,建立资料清单并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11.1.6系统管理应建立台账、缺陷及故障和检修交代记录。 11.1.7船闸监控系统运行期间应配备适量的备品备件,并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11.1.8船闸监控系统应根据需求变化、技术发展,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改造与升级。

11. 2 运行管理

1.2.1船闸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船闸监控系统投入运行,由被授权运行操作人员操作; 6 运行值班人员应定时通过船闸监控系统画面图形的颜色变化,参数的显示,文字、语音信息的 反馈等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视并记录运行数据;定期对被控设备、船闸监控系统设备、船闸 监控系统画面的工作状态、技术指标及画面显示的参数和计算机房的温、湿度进行巡回检查, 每次巡查应做好巡查记录并分析清淤换填首项工程施工方案,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 C 船闸监控系统或被控设备运行异常或者故障,运行值班人员应按运行故障与异常处理作业指导 书的步骤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和通知维护人员; d 交接班时,交接班双方共问对被控设备、船闸监控系统进行检查,交班人员对接班人员交代船闸 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及足否存在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并记录。监控系统出现异常尚在查找处理时 不宜进行交接班工作。 1.2.2 视频监视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运行值班人员应定时观察各个摄像点的图像,了解被监视目标的运行状况、安全情况并确定摄 像机状况,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并记录; b 各个通道监视的图像以及各图像在显示器上的位置宜保持固定,每次完成特定操作后要恢复原 设定次序: 定期升级系统软件,定期备份、清理视频数据。

运行控制系统,包括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计算机设备、不间断电源(UPS)、网络设备 以及控制柜操作台等; b 传感器设备,包括水位计、开度仪、限位开关等; C 视频监控及广播系统;

a)运行控制系统,包括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计算机设备、不间断电源(UPS)、网络设备 以及控制柜操作台等; 传感器设备,包括水位计、开度仪、限位开关等; )视频监控及广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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