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_T244-2016 城镇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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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应符合有关施工安全、职业健 康、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并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7.1.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经审批后 执行;涉及道路开挖与回填、交通导行的应按要求报批。 7.1.3施工设备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选用,并应有总体布置方 案和不宜间断的施工方法,应有满足施工要求备用的动力和 设备。 7.1.4施工对用户供水产生影响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供水服务》CJ/T316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7.1.5塑料管道的连接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埋地聚乙烯 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的有关规定。

设备。 7.1.4施工对用户供水产生影响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供水服务》CJ/T316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7.1.5塑料管道的连接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理地聚乙烯 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101的有关规定。 7.1.6当采用穿插法、折叠内衬法、缩径内衬法时,内衬管道 穿插前应分别采用一个与待插管直径相同、材质相同、断面形态 相同、长度不小于3m的管段进行试穿,并检测试穿后管段表面 损伤情况,划痕深度不应大于内衬管道壁厚的10%。 7.1.7内衬管道拖拉进入原有管道时,允许拖拉力应按下式 计算:

加气混凝土砌体施工方案-8wr供水服务》CJ/T316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式中:F允许拖拉力(N); 6 管材的屈服拉伸强度(MPa或N/mm²),PE8O宜 取20,PE100宜取22; Dr内衬管道内径(mm); N1安全系数,宜取 3. 0。

7.1.8采用原位固化法进行管道修复时,应进行现场取样检测,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同一批次产品在相同施工条件下对多个修复段进 行施工时,应至少每5个修复段取为一组样品;少于5个修复段 时,应取为一组样品。 2应在管道的起始端或未端安装一段与原有管道内径相同 的拼合管,长度不应小于原有管道直径。 3拼合管的周围应采取管道保温措施。 4内衬管道衬人原有管道过程中,应同时将内衬管道衬人 拼合管。内衬管道固化冷却后,应分离拼合管,并应切取样 品管。 5现场取得的样品管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检测。 7.1.9采用折叠内衬法、缩径内衬法进行管道修复时,应进行 现场取样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同一批次产品在相同施工条件下对多个修复段进 行施工时,应至少每5个修复段取为一组样品:少于5个修复段 时,应取为一组样品。 2内衬管道衬人原有管道复原冷却后,应在内衬管道的起 始端或末端切取样品管。 3现场取得的样品管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检测。 7.1.10管道修复后,应对管道施工接口进行密封、连接、防腐 处理。不能及时连接的管道端口,应采取保护措施。 7.1.11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应对工作坑开挖、管道断管与 政造、管道预处理、端口处理与连接、管道压力试验、管道冲洗 消毒和工作坑回填等基础施工工艺进行记录

7. 2 工作坑开挖与回填

及修复管段的划分,并应按本规程第6.3节的规定和现场情况制 定开挖方案。

7.2.2当工作坑开挖需采取降排水、支护、地基处理等措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7.2.3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

7.2.3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 可填工作坑,工作坑的回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7.3.1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前应对原有管道进行预处理, 预处理前宜进行电视检测(CCTV)或管内目测,并制定合理的 预处理方案。

7.3.2原有管道预处理可采用机械清洗、喷砂清洗、高

1机械清洗可采用敲除、刮除和磨除等工艺类型,根据不 司的管道材质、不同的结垢情况,可合理选择单一或多种清洗 工艺; 2 当使用敲除管壁锈垢工艺时,机械设备不得损坏原有 管道; 3 清洗产生的污水和污物应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1当管道内径小于等于150mm时,可采取喷砂除锈工艺 进行清洗作业; 2磨料应选用无毒、干净的石英砂,压缩空气应经过油气 分离器除油; 3当使用喷砂除锈工艺时,应在管道末端安装收集装置; 4除锈结束后应向管内送入高压旋转气体,排净管内的杂 质和水渍。

7.3.5采用高压水射流清洗进行管道预处理时,高压水射流设

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并应合理控制清洗操作压力和流量,水 压力不得对管壁造成损坏

压力不得对管壁造成损坏。 7.3.6管道内存在裂缝、接口错位和漏水、孔洞、变形、管壁 材料脱落、锈蚀等局部缺陷时,可采用灌浆、机械打磨、点位加 固、人工修补等管内修补的方法进行预处理。 7.3.7严重缺陷无法修补且影响修复质量的,应采取加固或开 挖更换缺陷管段的方法进行处理。当支管、变径管、阀门等影响 内衬施工时,应通过开挖或其他手段进行预处理,内衬施工应连 续进行。 7.3.8原有管道预处理要求应根据采用的非开挖修复更新工法 确定,并应符合表 7. 3. 8 的规定

7.3.8原有管道预处理要求应根据采用的非开挖修复更新工 确定,并应符合表7.3.8的规定

表7.3.8原有管道预处理要求

3.9原有管道预处理后,宜进行电视检测(CCTV),人工可 入的管道也可采取管内目测进行检查。

进入的管道也可采取管内目测进行检查。 7.3.10原有管道预处理作业应做好详细的施工记录 7.3. 11 原有管道预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7.3.10原有管道预处理作业应做好详细的施工记录。

7.4.1内衬管道可通过牵拉、顶推或两者结合的方法置入原有 管道中,当使用一种方法难以实现穿插作业时,宜使用牵拉和顶 推组合工艺。

7.4.2内衬管道穿插前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应按本规程第7.1.6条的规定进行试穿插; 2 应在原有管道端口设置导滑口; 3 应对内衬管道的牵拉端或顶推端采取保护措施: 4 续管道穿插应在地面上安装滚轮架、工作坑中应铺设 磨垫。

1管道不得被坡道、操作坑壁、管道端口划伤; 2管道的拉伸率不得大于1.5%,管道牵拉速度不宜大于 0.3m/s,在管道弯曲段或变形较大的管道中施工应减慢速度; 3牵拉过程中牵拉力不应大于内衬管道截面充允许拉力的 50%,充许拉力应按本规程公式(7.1.7)计算; 4牵拉操作不宜中途停止; 5内衬管道伸出原有管道端口的距离应满足内衬管道应力 灰复和热胀冷缩的要求; 6内衬管道宜经过24h的应力恢复后进行后续操作。 7.4.4不连续管道穿插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机械承插式接头连接的短管时,可带水作业,水 位宜控制在管道起拱线之下; 2当采用热熔连接的PE管时,连接设备应干燥; 3短管的长度宜能够进入工作坑:

1当采用机械承插式接头连接的短管时,可带水作业: 位宜控制在管道起拱线之下: 2当采用热熔连接的PE管时,连接设备应干燥; 3短管的长度宜能够进入工作坑;

4短管进入工作坑时不应造成损伤。

7.4.5官道环状间隙注浆时应付合下列规定: 1当内衬管道不足以承受注浆压力时,注浆前应对内衬管 道进行支护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带有支管的管道,注浆前,应打通内衬管道的支管连接, 并应采取保护措施;注浆时,浆液不得进入支管。 3注浆孔或通气孔应设置在两端密封处或支管处,也可在 内衬管道上开孔。 4浆液应具有流动性较强、固化过程收缩小、放热量低的 特性。 5宜采用分段注浆工艺。 6注浆完成后应密封内衬管道上的注浆孔,并应对管道端 口进行处理。 7.4.6管道穿插作业完成后,应在管道进出工作坑处采用具有 弹性和防水性能的材料对原有管道和内衬管道之间的环状间隙进 行密封处理,并应符合本规程第7.1.10条的规定。 7.4.7穿插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规定,并应 对内衬管道焊接、内衬管道穿插和环状间隙注浆等施工工艺进行 记录

7.4.7穿插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规定,并 对内衬管道焊接、内衬管道穿插和环状间隙注浆等施工工艺进 记录。

7.5.1浸渍树脂软管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软管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软管使用纤维布(钻)缝制时,应按设计尺寸剪裁 下料; 2)多层软管各层的接缝错开应大于100mm,接缝应严 密,连接应牢固; 3)软管的长度应大于原有管道的长度,软管直径的大小 在固化后应与原有管道的内壁紧贴在一起。 树脂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脂应在现场进行配比试验,各批次树脂应分别进行 配比试验; 2)树脂配制应在原有管道预处理验收完毕、现场已具备 拉入内衬管道的条件后进行,树脂不应在软管衬入管 道过程提前凝结固化。 软管的树脂浸渍及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浸渍软管之前应计算树脂的用量,树脂的各种成分 应进行充分混合,实际用量应天于理论用量的5%~ 15%; 2)树脂和添加剂混合后应及时进行浸渍,停留时间不得 超过20min;当不能及时浸渍时,应将树脂冷藏,冷 藏温度应低于15℃,冷藏时间不得超过3h; 3)软管应在抽成真空状态下充分浸渍树脂,且不得出现 干斑或气泡; 4)浸渍过树脂的软管应存储在低于20℃的环境中,运输 过程中应记录软管暴露的温度和时间。 浸渍树脂的软管翻转衬入原有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采用水压或气压的方法将浸渍树脂的软管翻转置入原

1可采用水压或气压的方法将浸渍树脂的软管翻转置入原 有管道; 2翻转时,应将软管的外层防渗塑料薄膜向内翻转成内衬 管道的内膜; 3翻转压力应控制在使软管充分扩展所需的最小压力和软 管所能承受的最大内部压力之间,同时应能使软管翻转到管道的 另一端; 4翻转过程中宜用润滑剂减少翻转阻力,润滑剂应是无毒 的油基产品,且不得对软管和相关施工设备等产生影响; 5翻转完成后,浸渍树脂软管伸出原有管道两端的长度宜 大于1m。

2热水供应装置和蒸汽发生装置应装有温度测量仪,固化 过程中应对温度进行测量和监控; 3在修复段起点和终点,距离端口大于300mm处,应在 浸渍树脂软管与原有管道之间安装监测管壁温度变化的温度感 应器; 4热水宜从高程较低的端口通入,蒸汽宜从高程较高的端 口通人; 5固化温度应均匀升高,固化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以及温度 升高速度应符合树脂材料说明书的要求,并应根据修复管段的材 质、周围土体的热传导性、环境温度、地下水位等情况进行 调整; 6固化过程中软管内的水压或气压应使软管与原有管道保 持紧密接触,该压力值应保持到固化结束; 7可通过温度感应器监测的树脂放热曲线判定树脂固化的 状况。 7.5.4固化完成后,内衬管道的冷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衬管道应缓慢冷却,热水固化宜冷却至38℃,蒸汽固 化宜冷却至45℃; 2可采用常温水替换软管内的热水或蒸汽进行冷却,替换 过程中内衬管道内不得形成真空; 3应待冷却稳定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7.5.5内衬作业完全结束后,应在内衬管道与原有管道之间充 填树脂混合物进行密封,树脂混合物应与软管浸渍的树脂材料相 同,并应符合本规程第7.1.10条的规定。 7.5.6翻转式原位固化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 规,并应对树脂配制与浸渍、翻转内衬与固化等施工工艺进行

1内衬管道应缓慢冷却,热水固化宜冷却至38℃,蒸汽固 化宜冷却至45℃; 2可采用常温水替换软管内的热水或蒸汽进行冷却,替换 过程中内衬管道内不得形成真空: 3应待冷却稳定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7.5.5内衬作业完全结束后,应在内衬管道与原有管道之间充 填树脂混合物进行密封,树脂混合物应与软管浸渍的树脂材料相 司,并应符合本规程第7.1.10条的规定。 7.5.6翻转式原位固化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 规定,并应对树脂配制与浸渍、翻转内衬与固化等施工工艺进行 记录。

7.5.6翻转式原位固化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管道直径及材质选择不同的碎(裂)管设备。 2当碎(裂)管设备包含裂管刀具时,应从原有管道底部 切开。切力的位置应处于与竖直方向成30°夹角的范围内。 7.6.2采用气动碎管法进行管道修复更新工程施工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采用气动碎管法时,碎(裂)管设备与周围其他管道距 离不应小于0.8m,且不应小于待修复管道直径的1.5倍,与周 围其他建筑、设施的距离不宜小于2.5m;当与周围其他建筑、 设施的距离小于2.5m时,应对周围管道和建筑、设施采取保护 措施。 2气动碎管设备应与钢丝绳或拉杆连接。碎(裂)管过程 中,应通过钢丝绳或拉杆向气动碎管设备施加恒定的牵拉力。 3碎管设备到达出管工作坑前,施工不宜终止。 7.6.3 新管道在拉入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管道应连接在碎(裂)管设备后,并应随碎(裂)管 设备一起拉入; 2新管道拉入过程中宜采用润滑剂降低新管道与土层之间 的摩擦力; 3施工过程中,当牵拉力陡增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应 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施工; 4管道拉入后自然恢复时间不应小于4h。 7.6.4在始发工作坑及接收工作坑中应对新管道与土体之间的 环状间隙应进行密封,密封长度不应小于200mm,并应符合本 规程第7.1.10条的规定。 7.6.5碎(裂)管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规 定,并应对PE管道焊接和碎(裂)管穿插等施工工艺进行

定,并应对PE管道焊接和碎(裂)管穿插等施工工艺进行 记录。

7.7.1折叠内衬法修复更新工程施工时,气温不宜

1管道折叠变形应采用专用变形机,缩径量应控制在30%~ 35%。 2折叠过程中,折叠设备不得对管道产生划痕等破坏。折 叠应沿管道轴线进行,管道不得扭曲、偏移。 3管道折叠后,应立即用缠绕带进行捆扎。管道牵拉端应 连续缠绕,其他位置可间断缠绕。 4折叠管的缠绕和折叠速度应保持同步,宜控制在5m min~8m/min。 7.7.3折叠管的拉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入过程中,管道不得被划伤; 2应观察管道入口处PE管情况,防止管道发生过度弯曲 或起皱; 3管道拉入过程应符合本规程第7.4.2条和第7.4.3条的 规定。 7.7. 43 现场折叠管的复原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采用注水或鼓入压缩空气加压使折叠管复原。 2 复原时应严格控制加压速度,折叠管应完全复原,不得 损坏。 3 折叠管复原后,压力应保持稳定,且不应少于8h。 4复原后,应采用电视检测(CCTV)检查折叠管复原情 况。当复原不完全时,应采取措施。 7.7.5工厂预制PE折叠管复原及冷却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管道起正端安装温度测量仪。温度测量仪应安装在 内衬管道与原有管道之间。 2折叠管中通入蒸汽的温度宜控制在112℃~126℃之间, 并应加压至100kPa。当管外周温度达到85℃土5℃后,应加压至

180kPa。 3应维持压力直到折叠管全膨胀。 4折叠管复原后,应将管内温度冷却到38℃以下,并应缓 漫加压至228kPa。内衬管道应采用空气或水替换蒸汽冷却至周 围环境温度。 5冷却后,内衬管道伸出原有管道不应小于100mm。 6复原后,应采用电视检测(CCTV)检查折叠管复原情 兄。当复原不完全时,应采取措施。 7.7.6折叠管复原作业结束后,端口处理和连接应符合本规程 第7.1.10条的规定。 7.7.7折叠内衬法施工的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规 定,并应对PE管道焊接、PE管道折叠变形、PE管道穿插和 PE管道复原等施工工艺进行记录

7.8.1缩径内衬法修复更新工程施工时,气温不宜低于5℃。

1PE管道直径的缩小量不应大于15%: 2缩径过程中应观察并记录牵拉设备牵拉力、PE管道缩 径后周长,并应观察牵拉设备和缩径设备的稳固情况,缩径过程 不得对管道造成损伤: 3大气温度低于5℃或牵拉力对PE管道管壁拉应力达到 PE管道材料屈服强度的40%时,应采取加热措施; 4管道缩径与拉入应同步进行,且不得中断; 5 拉人过程应符合本规程第7.4.2条和第7.4.3条的规定, 7.8.3 缩径管拉入完毕后,管道复原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自然复原时,时间不应少于24h。 2 采用加热加压方式复原时,时间不应少于8h。 3复原后,应采用电视检测(CCTV)检查缩径管复原情 况。当复原不完全时,应采取措施

7.8.4缩径管复原作业结束后,端口处理和连接应符合本规程 第7.1.10条的规定。

7.8.4缩径管复原作业结束后,端口处理和连接应符合本规程 第7.1.10条的规定。 7.8.5缩径内衬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规定 并应对PE管道焊接、PE管道缩径及穿插和PE管道复原等施工 工艺记录。

7.9.1不锈钢内衬法可用于直径大于等于800mm的管道修 更新。

7.9.2不锈钢内衬安装作业应符合

1进行不锈钢内衬安装前,原有管道内部应保持严密、于 噪,并应持续强制通风。管道内施工人员应穿戴劳动保护装备, 管内电源线应绝缘良好。 2不锈钢管材送入原有管道内部焊接之前,应采用专用卷 管设备将板材卷制成筒状管还,卷管角度和曲率半径应按管径确 定,管坏长度应小于工作坑长度。 3弯头、变径、支管等特殊部位的不锈钢内衬,应准确测 量内衬部位尺寸,并应按设计图下料。技术人员应绘制下料尺寸 图,并应负责内衬作业技术交底。 4不锈钢管坏应通过工作坑逐节运输,并应在原有管道内 进行焊接。运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不锈钢内衬管道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锈钢焊接作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 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 2)当焊接作业的高温易对原有管道产生不良影响时,应 采取隔热措施; 3)对接焊缝组对时,内壁应齐平; 4)不锈钢焊接时,纵缝错开不应小于100mm,且不得产 生十字焊缝; 5)原有管道端部,应对不锈钢内衬管道与原有管道内壁

7.9.3不锈钢内衬焊接安装结束后,应对管内焊缝进行探伤检 测,焊缝质量可靠后方可进行后续作业。 7.9.4不锈钢内衬管道与原有管道管壁之间的环状间隙宜注浆 处理,注浆工艺应符合本规程第7.4.5条的规定。 7.9.5不锈钢内衬作业完成后,端口处理和连接应符合本规程 第7.1.10条的规定。 7.9.6不锈钢内衬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规 定,并应对不锈钢管坏卷制、内衬焊接安装、焊缝探伤检测和环 形间隙注浆等施工工艺进行记录

7. 10水泥砂浆喷涂法

7.10.1水泥砂浆喷涂宜采用机械喷涂。当管径大于1000mm 时,可采用手工涂抹。 7.10.2喷涂作业前,应检查管道的变形状况。竖向最大变位不 应大于设计规定值,且不得大于管径的2%。 7.10.3水泥砂浆混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重量配比应为1:1~1:2,水泥砂浆落度宜 取60mm~80mm。当管道直径小于1000mm时,落度可提高, 但不宜大于120mm。 2应采用机械充分搅拌混合,砂浆稠度应符合衬里的匀质 密实度要求,砂浆应在初凝前使用。 3水泥砂浆抗压强度不应小于30MPa。 7.10.4水泥砂浆喷涂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机械喷涂时,弯头、三通等特殊管件和邻近闸伐 的管段可采用手工喷涂,并应采用光滑的渐变段与机械喷涂的衬 里相接; 2水泥砂浆喷涂厚度可按本规程第6.2.5条的规定选取。

1当采用机械喷涂时,弯头、三通等特殊管件和邻近闻 的管段可采用手工喷涂,并应采用光滑的渐变段与机械喷涂的 里相接;

2水泥砂浆喷涂厚度可按本规程第6.2.5条的规定

衬里保持湿润状态不应小于7d。 2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衬里保持湿润状态不应小 于10d。 3养护期间管段内所有孔洞应严密封闭。达到养护期限后, 应及时充水。 7.10.6水泥砂浆喷涂作业结束后,端口处理和接应符合本规 程第7.1.10条的规定。 7.10.7水泥砂浆喷涂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 规定,并应对水泥砂浆混配、水泥砂浆喷涂和水泥砂浆养护PE 管道焊接等施工工艺进行记录

7. 11 环氧树脂喷涂法

7.11.1环氧树脂喷涂可采用离心喷涂或气体喷涂工艺。当管径 为200mm~600mm时,可采用离心喷涂;当管径为15mm~ 200mm时,可采用气体喷涂。 7.11.2当环境温度低于5℃或湿度大于85%时,不宜进行环氧 树脂喷涂。 7.11.3喷涂作业前,应检查管道的变形状况,竖向最大变位不 应大于设计规定值,且不得大于管径的2%。 7.11.4环氧树脂涂料的混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管道的口径、长度计算环氧树脂用量,并应采用 磅秤称重环氧树脂和固化剂的重量,且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 配料。 2当两级涂料混合后,应经机器充分搅拌均匀并熟化 15min后方可进行喷涂。 7.11.5环氧树脂喷涂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7.11.1环氧树脂喷涂可采用离心喷涂或气体喷涂工艺。当管径 为200mm~600mm时,可采用离心喷涂;当管径为15mm~ 200mm时,可采用气体喷涂。 7.11.2当环境温度低于5℃或湿度大于85%时,不宜进行环氧 树脂喷涂。 7.11.3 喷涂作业前,应检查管道的变形状况,竖向最大变位不

1应根据管道的口径、长度计算环氧树脂用量,并应采 磅秤称重环氧树脂和固化剂的重量,且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进 配料。 2当两级涂料混合后,应经机器充分搅拌均匀并熟 15min后方可进行喷涂

环氧树脂内衬喷涂厚度可按本规程第6.2.6条的规定 选取。 2 气体喷涂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体喷涂作业应先将涂料注入涂料机内,再使涂料机

与空压机、待喷管用软管相连,然后打开涂料阀门和 气阀使待喷管出口处喷出涂料,之后吹出多余的涂料: 2)应喷涂两次以上,每次喷涂应在前一次喷涂达到表干 后方可进行; 3)多余涂料应由高压气体吹出。 3离心喷涂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通过多次喷涂达到设计内衬厚度,第一道底漆喷涂 宜在喷砂除锈后1h内完成,每次喷涂应在前一次喷涂 层达到表干后方可进行; 2)应用耐压管连接离心喷涂车与气动液压泵、涂料桶等 相关设备: 3)喷涂作业开始后,应按需调整涂料管压力以控制喷嘴 流量,并应控制喷涂车的运行速度。 7.11.6环氧树脂喷涂后的养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先向管道内送入微风至涂膜初步硬化。 2初步硬化后,应进行自然固化或送入温风进行加温固化。 当加温固化温度在25℃时,固化时间应大于4h;固化温度在 60℃时,固化时间应大于3h。 7.11.7环氧树脂喷涂及养护作业完成后,端口处理和连接应符 合本规程第7.1.10条的规定。 7.11.8水泥砂浆喷涂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 规定,并应对环氧树脂混配、环氧树脂喷涂和环氧树脂养护等施 工工艺进行记录。

7.12不锈钢发泡筒法

7.12.1不锈钢发泡筒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锈钢筒及海绵的长度应覆盖整个待修复缺陷,两端大 于待修复缺陷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2发泡胶的涂抹作业应在现场阴凉处完成,发泡胶的用量 应为海绵体积的80%。

7.12.2不锈钢发泡筒的安装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始发工作坑和接收工作坑应各安装一个卷扬机。 2运载小车被牵拉到达待修复位置后,应缓慢向气囊内充 气,不锈钢筒和海绵应缓慢扩展开并紧贴原有管道内壁。 3气囊压力不得破坏不锈钢发泡筒的卡锁机构,最大压力 宜控制在400kPa以下。 4当确认不锈钢发泡筒完全扩展开并锁定后,应缓慢释放 气囊内的气压,并收回运载小车和电视检测(CCTV)等设备。 7.12.3同一修复段的多个不锈钢发泡筒简全部安装完成后,端口 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第7.1.10条的规定。 7.12.4不锈钢发泡筒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 规定,并应对不锈钢发泡筒制作、不锈钢发泡筒安装和不锈钢发 泡筒密封性试验等施工工艺进行记录

7.13.1橡胶胀环法可用管道直径大于等于800mm的管道修 更新工程,

7.13.2橡胶胀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待修复部位的原有管道预处理合格后,应对待修复区域 的管道内壁用于燥的毛刷刷于,并应涂刷与密封橡胶材料配伍的 无毒润滑膏。 2橡胶密封带应安装在指定修复位置。密封带就位后,应 将不锈钢胀环安装在密封带两端的凹槽中。 3不锈钢胀环就位后,应采用扩环器对不锈钢胀环加压到 预定压力。加压速度不宜过快,且不得对不锈钢胀环造成损坏。 4扩环器加压到预定压力后,应至少维持2min。 5维持压力阶段结束时,应将不锈钢楔垫片安装于扩张后 的不锈钢胀环端部所暴露的间隙中。垫片的尺寸与固定带端部 间隙应过盈配合。楔垫片装配时,应先使边缘就位,并应在不锈 钢胀环的挤压下锁紧,楔子半径应与管径相匹配。应在楔垫片就

位后,方可泄压。 7.13.3同一修复管段的橡胶胀环全部安装完成后,端口连接应 符合本规程第7.1.10条的规定, 7.13.4橡胶胀环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规定,

8.1.1城镇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

8.1.1城镇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 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8.1.2城镇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

表8.1.2城镇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分项, 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8.1.3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验收批的质量验收记 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的有关规定。 8.1.4工作坑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8.1.5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应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 后方可使用

8.1.6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完成后,应采用电视检测(CCTV)

8.1.6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完成后,应采用电视检测(CCTV 检测设备对管道内部进行表观检测。当管径大于等于800mm 时,也可采用管内目测。检测资料应存入竣工档案中 8.1.7应根据不同的修复工艺,对施工过程中需检查验收的资 料进行核实。 8.1.8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运 20Y折

料进行核实。 8.1.8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运 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的有关规定并网运行

8.1.8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

8.2.1原有管道预处理后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7.3.9条的 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电视检测(CCTV)记录或管内目测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原有管道预处理施工记录、材料和实体施工 检验记录或报告。

3.1管材、型材等主要材料应进行进场检验,进场检验应符 本规程第4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卫生许可批件 厂家产品使用说明等。

8.3.2塑料管道连接的验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理地聚乙

表8.3.3各修复更新工法的主控项且验收

各修复更新工法的一般项目验收应符合表8.3.4的规定

8.3.4各修复更新工法的一般项目验收应符合表 8.3.4

.4各修复更新工法的一般项目验收

内衬管道端口与原有管道之间间隙应封堵或焊接密封, 香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等。 二然上能拉密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等。

8.4.2修复后的管段重新与

3工作坑处的连接管道均应做好外防腐。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等。

工作坑处的接管道均应做好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等。

8.5管道水压试验与冲洗消毒

8.5.1修复后的管道应进行管道水压试验,管道水压试验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8.5.2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对管道进行冲洗 消毒和水质检验

8.6.1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 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本规程规定进行联合验收。 8.6.2工程验收应包括工程实体验收和竣工资料的验收, 8.6.3工程实体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8.6.1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

JG/T398-2019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管1工程内容、要求应与设计文件相符: 2外观质量、管道结构完整性、接口质量、管道的稳固性 工作坑的处理等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3管道水压试验及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8.6.4工程工资料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开工批件; 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设计变更文件; 3 管材、管件等材料的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4 原有管道管线图和资料: 5修复前对原有管道内壁清洗后的电视检测(CCTV)、目 测、试压检测、取样检测等检测和评估资料; 6 施工过程、检测记录、水压试验记录及水质检测报告; 7 修复管道质量评定资料,含施工自评、监理评估、验收 记录; 8 施工后内衬管道内部的电视检测(CCTV)影像记录: 9 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1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12 工程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13 工程整体验收记录; 14 其他有关文件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箱梁预应力钢绞线加工及张拉施工方案_secret,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21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 22 《色漆和清漆拉开法附着力试验》GB/T5210 23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6739 24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 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 25 《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GB/T9274 26 《塑料弯曲性能的测定》GB/T9341 27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12771 28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 29 《建设用砂》GB/T14684 30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准》GB/T 17219 31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GB/T21238 32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23257 33 《理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 34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 35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 36 《防腐涂料与金属粘结的剪切强度试验方法》 SY/T0041 SY/T0457 38《采用聚乙烯内衬修复管道施工技术规范》SY/T4110 39 《城镇供水服务》CI/T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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