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57-2014 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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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65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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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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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57-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657-2014 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pdf

CS 13. 080. 0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水利部 2014年3月20日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河槽内钻孔灌注桩围堰施工方案,按照《水利技术标准 规定》(SL1一2002)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9章,主要技术内容有: 总则; 术语;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 水土流失治理分区; 治理措施布设与设计; 治理措施配置; 崩岗治理; 林地水土流失治理; 经果林地水土流失治理。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士保持局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水土保 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平仓冯明汉程冬兵 宁文峰 鲁胜力王莹赵健 胡玉法 高强刘晓路 任洪玉 刘纪根 杜左华徐学军 唐文坚 张雷

李昊洁任兵芳吕孙云王昭艳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王礼先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曹「 阳

1.0.1为规范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十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提高综 合治理质量,制定本标准,

1.0.3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应遵

1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规划为依据,以保护与合理 利用水土资源为指导,工程措施、林草措施、耕作措施和封禁措 施优化配置。 2人工治理与发挥生态自然恢复能力相结合。 3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促 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良性循环。 1.0.4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4)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 《溢洪道设计规范》(SL253) 《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SL289) 《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 《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 1.0.5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1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规划为依据,以保护与合理 利用水土资源为指导,工程措施、林草措施、耕作措施和封禁措 施优化配置。 2人工治理与发挥生态自然恢复能力相结合。 3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促 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良性循环。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1南方红壤丘陵区

我国南方以红壤、赤红壤、砖红壤等地带性土壤占主体 中连片的区域。

2.0.2 田间道路 roads in fiel

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为便利连片梯田、经果林地的 运输、经营管理,修筑的人畜行走和机械通行的道路

2.0.3林地水土流失

亦称林下水土流失。在诸如马尾松、油松、桉树等人工乔木 纯林地上,因缺少灌木或草本植物,土壤表面裸露,导致的水土 流失现象。

3.0.5沟蚀、重力侵蚀及风力侵蚀强度分级应按照SL190 执行。

4.0.1按水土流失形成的自然和人为因素、土壤侵蚀类型、水

4.0.1按水土流失形成的自然和人为因素、土壤侵蚀类型、水 土流失治理方向,南方红壤丘陵区可划分为长江中下游丘陵平原

4.0.1按水土流失形成的自然和人为因素、土壤侵蚀类型、水

土流失治理方向,南方红壤丘陵区可划分为长江中下游丘陵平原 区、华中华东低丘陵区、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等三个水土流失 治理分区。

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分

5.1.1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播施应包括梯田、坡 面小型截排蓄工程、水平竹节沟、田间道路、谷坊、拦沙坝、塘 堰等。

.2梯田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

1梯田宜布设于坡位较低、坡度小于25°、土层较厚、土 质较好的坡地。在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及其他石质山地基岩大片 裸露区域或地段,梯田宜布设于坡脚。 2梯田断面设计暴雨标准为10年一遇6h最大降雨。 3在华中华东低山丘陵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田面宽度宜小 于5m;在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田面宽度宜为5~10m,在地 形陡哨、水土流失严重区,田面宽度宜小于5m;在长江中下游 丘陵平原区,田面宽度可大于10m。 4梯田应以截水沟、排水沟和田间道路为骨架,根据坡面 地形自上面下沿等高线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直,集中连片, 并与相邻坡面梯田相协调。 5在石料缺乏、坡度较缓、土壤黏结性较好的地区宜修筑 土田坎;在坡度较大、石料丰富的地区宜修筑石田坎;在有石料 但造价高,且土层较厚的地区,可选用由坎下段为石、上段为土 的土石混合田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采用混凝土预制件田 坎、编织袋田坎等。 6梯田断面设计方法可按照GB/T16453.1相关规定执行。 7新修梯田应采用保留表土、种植绿肥、施有机肥等措施 进行培肥改良。 8根据水源和立地条件等,在梯田中可种植农作物或经果 林。同时,田面可结合间作套种,发展多种经营

9对于土坎、土石混合坎梯田,在田坎上应种草或种植有 经济效益的植物,但不应影响梯出内主作物的生长发育。

1坡面小型截排蓄工程布设应与梯田、水土保持经果林、 水土保持林等措施紧密结合,配套实施。按照高水高排、中水中 排、低水低排、分层利用的原则,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 和蓄水池等。 2坡面小型截排蓄工程设计暴雨标准,东南沿海低山丘陵 区和华中华东低山丘陵区宜采取10年一遇6h最大降雨,长江中 下游丘陵平原区宜采取10年遇12h最大降雨。 3截水沟应布设在梯田、水土保持经果林等措施上方,蓄 水型截水沟宜沿等高线布设,排水型截水沟应与等高线呈1%~ 2%的比降,并与排水沟相接。 4排水沟应布设在截水沟的两端或一端,排水沟沟底比降 根据其排水去处的位置而定。具体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排水去处的位置在坡面时,排水沟可基本沿等高线 布设或与等高线斜交布设,其沟底比降应满足不冲 不淤。 2)当排水去处的位置在坡脚时,排水沟应与等高线垂直 布设,并充分利用山坡一侧或两侧、两山坡之间的自 然冲沟。当沟底比降过大时,应设置跌水,并做好防 冲消能措施。 3)梯出区域内承接背沟来水的排水沟,垂直等高线布 设,并与梯田两侧的田间道路结合。 5蓄水池宜布设在坡面径流汇流的低回处,与排水沟连接 6沉沙池宜布设在蓄水池进水口的上端。 7截水沟、排水沟、蓄水池、沉沙池设计方法可按照 GB/T16453.4相关规定执行。

5.1.4水平竹节沟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水平竹节沟设计暴雨标准宜采取10年一遇6h最大降雨。 3根据单宽斜坡来水量,确定竹节沟的单宽蓄水容积Q, 再根据单宽蓄水容积确定水平竹节沟断面。单宽蓄水容积可按式 (5. 1. 4) 计算 :

式中 Q单宽蓄水容积,m3; l一一竹节沟单宽长度,取值1m; b一一水平竹节沟宽度,m; h一一水平竹节沟沟深,m。 4水平竹节沟应沿等高线布设,上下沟呈品字型排列,沟 内留土挡并低于沟顶部。 5.1.5田间道路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田间道路宜布设于梯田、经果林地,以便于农作、运输 和经营管理等。 2田间道路应与梯田、水土保持经果林、坡面小型截排蓄 工程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3根据规格不同,田间道路可分为人行道路和机耕道路。 具体布设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人行道路路面宽宜为1~2m,坡度较大的地段宜修筑 成台阶形。人行道路沿等高线方向布设时,可与梯田 田坎结合,在道路上边坡一侧应开挖截水沟,并与纵 向排水沟相通。人行道路沿纵向方向布设时,道路两 侧或单侧应布设排水沟和消力设施,并与坡面小型截 排蓄工程相连。 2)机耕道路路面宽宜为2~4m,纵向坡度宜小于15°, 并与人行道路连通。机耕道路两侧或单侧应修建排水 沟,在坡度较陡部位,应修建消力设施,或采取混凝 土护面,保护路基。 4田间道路存在边坡时,应采取种草或浆(干)砌石护坡。 .1.6谷坊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谷坊宜布设于泥沙多、沟道不稳定及沟底纵比降大于 %、沟蚀活跃的沟道。 2谷坊设计暴雨标准宜采取5年遇3~6h最大降雨。针 对崩岗治理,宜采取10年一遇24h最大降雨。 3谷坊布设宜与沟头防护、拦沙坝等沟道治理措施互相 配合。 4谷坊坝址宜选择沟底稳定,沟道顺直,“口小肚大”,取 材方便,工程量小的地段。在有跌坎的沟道,应在跌坎上方 布设。 5在土谷坊内外边坡宜种植适应当地生长条件、固土能力 强的草灌,固土护坡。 6谷坊类型、数量及施工时序应在沟道详查的基础上确定 7 谷坊设计方法可按照GB/T16453.3相关规定执行。 5. 1.7 拦沙项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拦沙坝宜布设于上游泥沙来量多的主沟道或较大支沟的 出口处。 2有洪水观测资料地区,拦沙坝宜采取10年一遇洪水设 计;无洪水观测资料地区,拦沙坝宜采取10年一遇24h最大降 雨设计;如下游有重要建筑物或经济设施,则宜采用20年一遇 洪水或24h最大降雨设计。 3拦沙坝应与沟头防护、谷坊等措施互相配合。 4拦沙坝坝址应选择基岩稳定,“口小肚大”,对周围村镇 工矿、交通的安全影响小,且取材方便,施工条件较好的地段。 5坝型应根据径流量、泥沙量以及当地建筑材料状况和地 形地质条件,进行多种方案比选确定。 6在石料比较丰富时,拦沙坝宜采用砌石坝,而在石料缺 乏时可考虑采用格栅坝、混凝土坝或钢筋混凝土坝。 7拦沙坝设计可按照SIL289相关规定执行。 5.1.8塘堰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塘堰宜布设王有一定汇水面积的地段,拦蓄径流,抬高

为附近农田、经果林、人畜饮水等提供水源。 在山地丘陵区,有洪水观测资料时,塘堰宜采取10年一 设计;无洪水观测资料时,塘堰宜采取10年一遇24h最 设计。在平原区,宜相应采取5年一遇洪水或24h最大降 。如附近有重要建筑物或经济设施,应提高设计标准。 塘堰坝址宜选择靠近用水区(灌溉、生活用水等),库容 岩稳定,利于布设,对周围村镇、工矿,交通的安全影响 材方便,施工条件较好的地段。 塘堰坝体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土坝坝高不宜超过10m,坝高和坝坡可参考表5.1.8 设计。若坝高高于15m,应进行稳定分析后确定 坝坡。 2)土坝的坝顶宽度宜在2~4m之间,坝体一端设放水孔 (输水洞)或溢洪道。 3)土坝迎水坡面应用条石、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衬砌护 坡,以防止风浪冲蚀,背水坡可采用碎石(卵石)护 坡和植物护坡等形式。 4)若土坝坝高在10m以上,迎水坡和背水坡可分上、下 两级,背水坡在变坡处设一条1~2m宽的马道。 5)土坝坝体迎水坡面应防渗,背水坡面应排水,以降低 浸润线,增加项的稳定性。背水坡截水沟应和坝轴线 平行,宜布设在马道的里侧,拦截坝坡上部的雨水, 排水沟应与坝轴线垂直。坝体与岸坡连接处也应布设 排水沟,拦截坡面来水和岩石裂隙水。 6)浆砌石重力坝应建于岩石基础上。坝顶宽约为坝高的 8%~10%,但不应小于2~3m,如有交通要求,则 应按道路级别确定。重力坝的坝坡,迎水坡坡比为 1:0.15~1:0,背水坡坡比为1:0.65~1:0.85, 坝底宽宜为坝项高的70%~80%。 7)坝顶高程为校核洪水位加坝顶安全超高,坝顶安全超

高值采用0.5~1.0m。

办公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表5.1.8土坝坝高与坡比参考值

5放水建筑物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放水建筑物应布设在基或稳定坚实的原状土基上, 不应布置在坝体填筑体上。 2)放水建筑物宜采用管涵和浆砌石拱涵。如为压力流时, 宜用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 3)混凝土涵管管径不应小于0.8m,浆砌石拱涵断面宽 应不小于0.8m,高不小于1.2m。底坡取1:1000~ 1:200,出口处应设消力池。 6溢洪道宜采用宽浅式,位置选择在离坝不远的口处, 进、出口不宜离坝太近。溢洪道设计可按照SL289中溢洪道规 定或SL253执行。坝体修筑材料为砌石和混凝土的,可采用坝 页溢流方式。

2.1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林草措施应包括水土保 、水土保持经果林、水土保持种草等,

5.2.2水土保持林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土保持林宜布设于大于25°的退耕坡地和立地条件较 差的荒地等。 2水土保持林应因害设防,适地适树,选择相应树种和混 交类型。县体布设时宜满足下列要求:

2)回形斜坡营适经济杯或以灌木为主的齐灌混交林。 3)直形斜坡宜营造以乔木为主的乔灌混交林。 4)分水岭宜选择耐干覃和根系发达的树种,营造以灌木 为主的乔灌混交林。 3水土保持林整地方式宜采取穴状、鱼鳞坑、水平竹节沟 等。水土保持林整地方式和整地规格应根据林种、树种、立地条 件等确定。整地工程宜采取5年一遇6h最大降雨设计。 4水土保持林种植方式宜根据树种特性,采取苗木栽植 分殖栽植、播种栽植等。 5营造水土保持林应遵循乔灌草混交的原则。 6水土保持林设计可按照GB/T16453.2相关规定执行。 5.2.3水土保持经果林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土保持经果林宜布设于立地条件较好的坡地。 2树种(品种)应选择适宜当地自然条件、适销对路的名 优、特、新品种,早、中、晚熟品种搭配,并使于储藏、运输。 3水土保持经果林整地方式宜采取梯田、水平台地(阶 条带)、水平竹节沟等,种植方式宜采取苗木栽植。水土保持经 果林整地方式和整地规格应根据树种(品种)、立地条件等确定。 整地工程设计暴雨标准为5年一遇6h最大降雨。 4水土保持经果林设计可按照LY/T1557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坡面来水状况及整地方式,应合理布设截水沟、排 水沟、沉沙池和蓄水池等坡面小型截排蓄工程。 6水土保持经果林地应采取覆盖与敷盖措施世贸广场8#楼施工组织设计,条件许可时 可在幼龄期套种固氮作物或绿肥覆盖。 5.2.4水土保持种草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土保持种草宜布设于立地条件恶化的退耕坡地、植被 覆盖度小于10%的荒地,以及土谷坊边坡、梯田边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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