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13-20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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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13-20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CS 07.060 44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water resources

某调度大楼信息通信自动化机房工程机房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 (SL613一2013)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水利部 2013年8月8日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资源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资源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党生梅锦山王方清史晓新 穆宏强廖文根张鸿星张建永 刘江壁刘兆孝罗小勇 刘 J辉 李迎喜李云成 邹家祥 李 2 扬 尹炜李斐 王国栋 M5 张 2 萍 殷世芳童波 1 侯杰 于 卉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连煜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昊

总则 +*.+.*+..+.+.... 术语 调查与评价 3.1现状调查 6 3.2现状评价 6 3.3主要问题分析 9 地表水功能区复核与划分 10 4.1水功能区复核· 10 4.2水功能区调整与划分 10 规划目标与总体布局·..·.. 12 5.1规划目标与任务 12 5.2总体布局 12 2 水域纳污能力与污染物人河量控制方案· 14 6.1水域纳污能力计算与核定 14 6.2现状污染物人河量调查及分析·. 14 6.3污染物人河量控制方案 14 人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 16 7.1一般规定 16 7.2 人河排污口布局 16 7.3人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6 面源及内源污染控制与治理 18 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19 9.1一般规定 19 9.2 生态需水保障·· 19 9.3 水源涵养 20 9.4 重要生境保护与修复 20

总则 +。......+.+...。 术语 4 调查与评价 6 3.1现状调查 6 3.2现状评价 6 3.3主要问题分析 9 地表水功能区复核与划分 10 4.1水功能区复核· 10 4.2水功能区调整与划分 10 规划目标与总体布局·...· 12 5.1规划目标与任务 12 5.2总体布局 12 水域纳污能力与污染物人河量控制方案··· 14 6.1水域纳污能力计算与核定 14 6.2现状污染物人河量调查及分析·. 14 6.3污染物人河量控制方案 14 人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 16 7.1一般规定 16 7.2 人河排污口布局 16 7.3人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6 面源及内源污染控制与治理 18 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19 9.1一般规定 19 9.2 生态需水保障·.· 19 9.3 水源涵养 20 9.4 重要生境保护与修复 20

地广乐货城坏 10.1一般规定 22 10.2地下水功能区划 22 10.3地下水保护措施 22 1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4 11.1一般规定 · 24 11.2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4 11.3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4 12水资源保护监测 25 12.1一般规定 25 12.2水资源保护监测 25 12.3水资源保护信息管理及决策支持系统 26 13 水资源保护综合管理 ···· 27 14 投资估算 28 2 15 规划实施意见与效果分析 ··· 29 附录A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编制提纲 30 附录B水资源保护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32 标准用词说明 38 圣文说明 39

规划实施意见与效果分析 ··············· 时录A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编制提纲 对录B水资源保护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1.0.1为规范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的工作内容、深度要习 术方法,统一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保证水资源 规划编制的水平和质量,制定本标准

域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中小河流以万 湖泊(水库)的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

0.3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术 家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遵循水资源可 续利用和保障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水质、水量、水生态并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等原则

1.0.4水资源保护规划应与国家及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划、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各流域综 划等相适应,与相关部门的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相协调,合 定规划目标,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

1.0.5水资源保护规划应确定规划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规划

1.0.6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应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新

1.0.7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辖市)水功能区划的调整方案,并按水功能区管理规定报批。 3对规划范围内尚未划定水功能区的地表水域和地下水区 域,应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技术标准开展水功能区划分工作,并按 水功能区管理规定报批。 4水资源保护规划应针对流域或区域特点、水资源保护存 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目标。在水功能 区划的基础上,坚持水质保护、生态水量保障、水生态系统保护 与修复并重,统筹考虑地表水地下水保护、点源面源污染治理, 明确保护重点,提出规划总体布局和各类保护措施技术方案,建 立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体系。 5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制定污染物人河量控制方案,提出 规划水平年分阶段污染物人河量控制方案。 6根据规划总体布局,具体制定人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 面源及内源污染控制与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地下水资 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措施方案。 7根据水资源保护管理需求,具体制定水资源保护监测和 综合管理方案。 8估算规划实施所需投资,提出规划实施意见,分析规划 实施效果。 9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编写提纲宜符合附录A的规定。

1.0.8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 《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SL/Z479)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SL28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 《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SL/Z479)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SL286)

《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164)

1.0.9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9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

2.0.1水资源保护waterresourcesprotection

为维护江河湖库及地下水体的水质、水量、水生态的功能要 求与资源属性,防止水源枯竭、水体污染和水生态系统恶化所采 取的技术、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的总和。

2.0.2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和纳污能力,结合现状污染物 量及其治理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拟定的规划水平年的 能区允许排入的某种污染物的总量

水生生物群落与水环境构成的生态系统,它可分为淡水生态 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其中淡水生态系统是指一定淡水域内所有 生物与该水环境相互作用,并通过物质流和能量流共同构成的具 有一定结构与功能的统一体

为维持河流基本形态和生态功能,防止河道断流,避 可流水生态系统功能遭受无法恢复的破坏的河道内最 流量。

为维持河流基本形态和生态功能,防止河道断流,避免 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遭受无法恢复的破坏的河道内最小 流量。 2.0.6敏感生态需水thesensitiveecologicalwaterdemand 维持河湖生态敏感区正常生态功能的需水量及其需水过程; 在多沙河流,一般需同时考虑输沙水量。

2.0.6敏感生态需水thesensitiveecologicalwater

维持河湖生态敏感区正常生态功能的需水量及其需水过程 多沙河流,一般需同时考虑输沙水量。

指污染底泥、水产养殖、流动污染线源及因水体富营禾 造成的藻类爆发等水域污染。

2.0.9水资源保护监测

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服务而实施的针对水质、水量、才 等要素的监测

3.1.1水资源保护规划应收集调查规划范围内自然环境、社会 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功能区及水污染状况等方面的基础资 料和相关规划资料。同时,还应收集规划区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 理相关法规与制度、管理能力及水资源保护监测与能力建设等方 面的瓷料

料和实地监测进行。水环境现状资料可通过当地水利、环境保护 监测部门收集,部分资料可采用3S等技术和方法获取。资料不 足时应安排进行实地监测

资料的时效性应符合下列规

1 自然环境资料和水环境监测资料应为现状基准年的资料。 若不能满足要求,可采用近3年的资料。

3.1.4 应检查基本资料是否满足规划任务要求,明确资料来源

3.1.4 应检查基本资料是否满足规划任务要求,明确资料

检验基本资料的正确性及相互协调性和一致性,分析数据的合理 性、规律性。动态资料系列长度应满足规划工作的需要。若资料 不能满足规划要求,应进行补充监测和调查。

3.2.1现状评价应包括水质现状评价、污染源和入河排污口评 价、面源和内源评价、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生态需水满 足程度评价、水生态状况评价、地下水开发利用及污染脆弱性评 价、水资源保护监测与管理状况评价等

DB14/T 2135-2020标准下载水质现状资料应由具备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资质的监

机构提供,使用前应进行资料可靠性、代表性、合理性及完整性 分析。若不能满足规划需要,应按SL219的要求进行补充监测。 2地表水水质评价应符合GB3838和SL395的要求;地下 水评价应符合GB/T14848的要求。其中,地表水应按河流和湖 库两种水体类型分别进行评价,湖库除进行常规水质评价外,还 应进行营养状态评价。 3对已划分水功能区的水域,应根据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 标,按SL395的要求进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 4对重点城市河段、省际边界河段、重要干支流河段和重 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应采用近5~10年实测水质资料, 进行水质变化趋势分析。

? 污染源评价应包括点污染源、面源污染源及内源污染源 评价。在点污染源影响突出的河段或湖库,应以点污染源评价 为主。 2对排人水体的污染负荷,应采用等标污染负荷及等标污 染负荷比评价。应统计排入水体的污染负荷量,确定重点控制的 污染物,分析污染控制的重点区域和污染控制的重点行业。 3人河(湖、库)污染物量评价应以人河排污口监测资料 为依据。资料若不能满足评价要求,应按SL219的要求进行补 充监测。 4人河(湖、库)污染物量的评价中,不同污染类型的入 河排污口应采用相应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5面源污染的评价应重点分析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分析 其对水污染的贡献率。 6内源污染的评价应在底泥、水产养殖、流动源等污染源 调查基础上进行。底泥应按照GB15618的要求确定评价项目, 水产养殖等污染可按照GB3838的要求确定评价项目。

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依据饮用水的功能特征,将(

3838中项目分为一般污染项目、非一般污染项目、营养化状况 三类指标分别进行评价。 2对一般污染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为必评项目),对应 GB3838中的I类、Ⅱ类、Ⅲ类、V类、V类及劣V类水质标 准,将具体指标评价结果换算为1级、2级、3级、4级、5级水 质指数,并采用最差5项进行算术平均计算评价指数。 3对非一般污染项目,按单因子法进行评价,分别对应 GB3838、GB/T14848中的I类、Ⅱ类、Ⅲ类、IⅣ类、V类及 劣V类水质标准,将具体指标评价结果换算为1级、2级、3级、 4级、5级水质指数。 4对于湖泊和水库型水源地,还应根据SL395开展营养状 态评价,将营养状态分级换算为1级、2级、3级、4级、5级水 质指数。 5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最终评价指数为上述3类指标评 价的最高(最差)指数。水质指数为4级、5级的水源地为水质 不合格水源地,相应的水源地供水量为水质不合格供水量

1 生态基流满足程度可用年内河道实测日均流量大于或等 于生态基流目标的天数或次数比例表征。 2敏感生态需水满足程度可用敏感期内实际流人生态敏感 区的平均水量Q平均与敏感生态需水量Q生态之比表征。 3.2.6水生态状况评价应根据水生态类型、功能、保护对象, 对河湖生态需水满足状况、水环境状况、河湖生境及水生生物状 况、水域景观维护状况等进行评价

1地下水开发利用评价应根据其现状实际开采量、现状超 采量及超采区面积、地下水位平均埋深、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状 况、浅层地下水污染的脆弱性、与地下水相关的生态和环境问题 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XXX路新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浅层地下水及深层承压水保护存在

的问题。 2地下水超采状况评价应符合SL286的相关要求;地下水 水质评价应按GB/T14848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分类;其他内容的 评价可参考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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