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工程管材吊装与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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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管材吊装与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给排水工程管材吊装与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给排水工程管材运输

(1)运输塑料管时,不得抛、摔、滚、拖和碰触尖硬物。

(2)运输车辆应完好#3 #4机组7520t桥式起重机大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运输前应检查,确认正常。

(3)卸车时,必须检查管子、管件状况,确认无坍塌、无滚动危险,方可卸车。

(4)施工现场运输时,应遵守现场限速规定;倒车应先鸣笛,确认车辆后方无人、无障碍物,方可倒车。

(5)使用滚杠运输无防腐层的管子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子两侧,严禁将脚放在管子前进方向调整滚杠,严禁直接用手操作,管子滚动前方严禁有人。

(6)装车时,管子、管件必须挡掩,管体与车厢必须捆绑连成一体,打摽牢固;严禁车厢内乘人。

(7)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沿线电力架空线路的净高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高度;通讯等架空线应满足运输净空要求;桥涵、便桥和管道等地下设施的承载力应满足车辆运输要求。运输前,应实地踏勘,确认符合运输和设施安全。

(8)人工推移管材应设专人指挥,推行速度不得超过行走速度;管前方严禁有人。上坡道应设专人在管子后方一侧备掩木,下坡道应用拉绳控制速度;管子转向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管子前方或贴靠两侧。

(9)运输前,应根据管径、质量、长度选择适宜的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超高运输,并应采取防止管子变形、损伤管外防腐层的措施。

(10)机动车、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志的管理规定;超宽、超长、超高运输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1)人工运输管材宜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听从指挥,动作一致;行驶应缓慢、均匀,采取防倾覆措施,并应避让车辆、行人;装卸管子时,抬运、起落管子应步调一致,放置应均衡,绑扎必须牢固;雨雪天必须对运输道路采取防滑措施。

(12)卷扬机牵引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l)卷扬机操作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3)作业时必须设信号工指挥,作业人员应精神集中,步调一致。

4)卷扬机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的管子。

5)运行前方和两侧必须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6)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拉板式滑轮。

7)作业中,严禁任何人跨越正在作业的钢丝绳,卷扬机工作状态时,操作人员禁止离开卷扬机。

8)双筒卷扬机两个卷筒同时工作时,每个卷筒的起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50%,严禁超载作业。

9)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的弹性联轴器、制动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电气线路及其接零或接地线和钢丝绳等,均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卷扬机前方设导向滑轮时,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的距离不得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并应使钢丝绳与卷筒轴保持垂直。

2.给排水工程管材码放

(1)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不得码放管子。

(2)在槽边码放管子时,管子不得与沟槽平行,码放高度不得大于2m,管子距槽边的距离不得小于2m。

(3)需要在社会道路上码放管子时,应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在管子周围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

(4)运输道路应通畅,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管子码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管子应分类码放排列整齐,各堆放层底部必须挡掩牢固。

(5)不得直接靠建(构)筑物码放管子;在其附近堆放时,必须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离;直径lm(含)以上的管子应单层放置,直径lm以下的管子码放高度不得大于lm。

(6)管子码放应由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码放时必须在下层挡掩牢固后,方可码放上层。每层管子均应挡掩牢固,取用管子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并应及时将未取管子挡掩牢固。严禁从下方取管。

(7)管子码放高度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注:1.承插口应交错平行堆放,承口部位应悬出插口端部。

2.塑料管、管件应存放在温度不大于40℃及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不得在露天和阳光下暴晒存放点距热源不得小于lm。

3.与塑料管材配套的橡胶圈、管件不得与管材分开放置。

3.给排水工程管材吊装

(1)吊装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2)吊装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3)吊装机具、吊索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支设应稳固。作业前应检查、试吊,确认正常。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管径、质量、长度、作业环境进行吊装验算,确定吊装方法、使用机具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吊装管子、管件应采用兜身吊带或专用吊具起吊,装卸时应轻装轻放。吊塑料管时不得损坏管壁,打捆应牢固,严禁拖拉、抛滑管子。

(6)吊装作业中使用金属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打孔。

2)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3)钢丝绳切断时,应在切断的两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

4)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

5)吊索具应由有资质的生产厂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6)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扭转变形超过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

8)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

9)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7)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采用两木搭吊装。

2)吊点位置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

3)吊装应缓起、缓移、缓转,速度均匀。

4)穿绳时,不得将手臂伸至吊物的下方。

5)挂绳应保持管子平衡,超长的管子某环城高速公路南环段施工组织设计,宜采用卡环锁紧吊绳。

6)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六级(含)以上风力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作业。

7)吊装作业时,管子下方严禁有人,当管子距离承重面50c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手、脚必须避离管子底部;管子就位必须固定或卡牢后,方可松绳、摘钩。

8)作业时,必须由信号工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集中,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指挥人员在吊装前,应检查作业环境,确认吊装区域内无障碍、作业人员站位安全、被吊管材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等后,方可向机具操作工发出起吊信号。

(8)吊装作业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纤维吊索捆绑刚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2)使用中受力时DB32/T 3739-2020 信息技术 RFID标签 动态环境下识读距离测量方法,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3)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专业资质的生产厂生产,具有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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