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应用图解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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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应用图解手册.pdf

综合确定,以此作为施工图桩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设计,尔后进行复核性试桩(工程桩试 验),这对于有可靠地区性桩基设计及施工经验(即所采用的桩基承载力特征值与后期试桩 结果出人不大)时,是可行的变通办法。 3.现今的试桩常利用工程桩试桩,尤因大直径灌注桩加载值很大,加载值未能达到极 限承载力,通常加载至允许承载力值。 对于桩径d>2m的灌注桩难以进行试桩,可仅对桩身混凝土进行抽芯或用超声波检测 法(需预先埋设超声波检测管)进行质量检查,并对桩底沉渣厚度进行检测。 对于预制桩及小直径灌注桩,可不利用工程桩进行试桩,并宜加载至极限承载力。 4.对于嵌岩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的确定,考患到试桩的难度较大,“地 基规范”允许采用不试桩的方法,即直接采用桩端岩石承载力特征值,并按公式计算R。值。 “地基规范”规定嵌岩灌注桩的最小嵌岩深度宜≥0.5m,但为确保承载力较大的单桩承 载力的可靠性,要求三倍桩径范围内不出现不良的岩体性状。 5.对qpavqsia的取值,“地基规范”强调由当地静载荷试验的结果统计分析算得。 6.关于灌注桩的桩底及桩侧压浆 近年来,灌注桩的后压浆技术在工程实践中得到了广泛采用,后压浆技术的采用极大地 改善了桩与桩底及桩周土体的咬合功能,较好地处理了桩底沉渣,桩周泥皮及缝隙得到处 理,对持力层起到了加固作用;同时大幅度提高了灌注桩的承载力,有效地减小了桩基的沉 降消除了对钻孔满注桩孔底没

桩的载荷试验,试验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

行带承台的载荷试验,试验宜采用慢速维持何载法。 二、对规范规定的理解 1.强调通过现场水平载荷试验确定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2.桩基抵抗水平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承台底阻力和承台侧面抗力,带承台桩基的水平 荷试验能反映桩基在水平作用下的实际工作状况。 3.带承台桩基水平载荷试验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以确定长期荷载下的桩基水平承载 力和地基水平反力系数。

8.5.8当桩基承受拨力时,应对桩基进行抗拨验算及桩身抗裂验算。 、设计建议 1.对抗拔桩的桩身抗裂验算,“地基规范”未给出验算公式,此处可按“混凝土规范”第 8.1.2条的相关公式验算。 2.本规范第8.5.9条规定:桩轴心受压时桩身强度验算中应考虑工作条件系数4c,而对抗 拔桩抗裂验算中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t的取值未予明确。编者建议,抗拔桩裂缝宽度验 算中宜参考公式(8.5.9),在f的取值时考虑桩的工作条件系数GB29540-2013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按折算后的混凝土fk(fk 少.f,f,为折算前的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按“混凝土规范”表4.13取值)计算。

8.5.9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计算中应按桩的类型和成 不同将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以工作条件系数中,桩身强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桩轴心受压时

式中f—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按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取值; Q一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的单桩竖向力设计值; A,一一桩身横截面积; 中—工作条件系数,预制桩取0.75,灌注桩取0.6~0.7(水下灌注桩或长桩时用低 值)。 二、设计建议 本条规定,对桩身混凝土(抗压)强度验算时应考虑桩的工作条件系数中e,且只给出轴 心受压时的计算公式,对以下问题未予明确: 1.对除桩身抗压强度验算以外的其他各类验算(如桩的水平承载力验算等),是否要考 患其工作条件系数? 2.对轴心受压以外的其他各类构件(如抗拔桩的抗裂验算等)验算,是否可套用本条规定? 编者建议,在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凡涉及混凝土强度的计算指标(f。、f等)均 宜考虑折减,其折减系数可均取山。

式中f。—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按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取值; Q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的单桩竖向力设计值; A,一一桩身横截面积; 中。—工作条件系数,预制桩取0.75,灌注桩取0.6~0.7(水下灌注桩或长 值)。

该桩基视为一假想的实体深基础。按实体深基础计算桩基时,可选用下列两种方 当桩基下的地基中有软弱下卧层时,还应验算该下卧层的承载力。

A Fk+ Gk+! Mk P kmax A W

本法适用于桩尖下的土比桩基周围的土坚硬时

A = (Ao +2Ltan

式中u——实体基础四侧表面积,u=2(Ao+Bo)L;

第 8.5.15 条

8.5.15桩基承台的构造,除满足抗冲切、抗剪切、抗弯承载力和上部结构的要求外,尚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承台的宽度不应小于500mm。边桩中心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桩的直径或边 长,且桩的外边缘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50mm。对于条形承台梁,桩的外边缘至承台 梁边缘的距离不小于75mm。 2.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300mm。 3.承台的配筋,对于矩形承台其钢筋应按双向均匀通长布置(图8.5.15a),钢筋直径 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对于三桩承台,钢筋应按三向板带均匀布置,且最里 面的三根钢筋围成的三角形应在柱截面范围内(图8.5.156)。承台梁的主筋除满足计算要 求外,尚应符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关于最小配筋率的规定,主筋直径不 宜小于12mm,架立筋不宜小于10mm,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图8.5.15c)。 4.承台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 当有混凝土垫层时,不应小于40mm。

图8.5.15承台配筋示意 (a)矩形承台配筋:(b)三桩承台配筋:(c)承台裂的配能

【说明】 基础工程和基坑工程作为隐蔽工程,其检验和监测是确保施工质量和结构安全的重 要措施,结构设计中应提出明确的检验和监测要求及执行的相关标准,对地基的检验应有 勘察人员参加并负责核查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的吻合程度,提出必要的处理建 议。

涉及建筑工程的地基检验工作主要是对天然地基的基槽检验(即验槽)、人工地基 地基的载荷试验、桩基础的竖向承载力检验等。

10.1.1基槽(坑)开挖后,应进行基槽检验。基槽检验可用触探或其他方法,当发现与 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规范规定的理解 下列情况应列为验槽的重点: 1.当持力层的顶标高有较大的起伏变化时。 2.基础范围内存在两种以上不同成因类型的地层时。 3.基础范围内存在局部异常土质或坑穴、古井、老地基或古迹遗址时。 4.基坑范围内遇有断层破碎带、软弱岩脉以及潼废河、湖、沟、坑等不良地质条件时。 5.雨季或冬季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工、基底土质可能受到影响时

10.1.6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 岩性检验桩底下3d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二、对规范规定的理解 人工挖孔桩应进行终孔验收的重点是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对单柱单的大直径嵌岩 桩,终孔时,应用超前钻逐孔对孔底下3d或5m的深度范围内的持力层进行检验,查明是否 有空洞、破碎带和软弱夹层等。

10.1.7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质量检验。直径大于800mm的混凝土嵌岩 应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且每根柱下承 台的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直径小于和等于800mm的桩及直径大于800mm的非嵌岩 桩,可根据桩径和长的大小,结合桩的类型和实际需要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或可 靠的动测法进行检测,检测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

工程桩检测的主要方法及各项检测的主要目的

2.某工程钻孔灌注桩(桩底后压浆)设计说明 1:工程地质条件: 本工程钻孔灌注(后压浆)桩桩尖持力层为卵石层,其他各土层见本图工程地质条件 表。 压浆后钻孔灌注桩的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Q)依据试桩结果确定。 2:地下水:场地上部孔隙潜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不具腐 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下部孔隙承压水对混凝土结构不具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中钢 筋和钢结构均具弱腐蚀性。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标高为绝对标高5.000。 3:关于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施工

3.1关于成孔清孔及泥浆护唇

第 10.1.9 条

10.1.9对地下连续墙,应提交经确认的有关成墙记录和报告。地下连续墙完成 进行质量检验,检验方法可采用钻孔抽芯或声波透射法,检验槽段数不得小王同条件

槽段数20%。 二、对规范规定的理解 对地下连续墙的检测,不宜采用高、低应变检测,而应采用钻孔抽芯或声波透射法,检测 槽段不少于同条件下总槽段数量的20%。

基坑工程的监测是实现信息化施工,避免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也是完善和发展设计理 论、设计方法和提高施工水平的重要手段。

、规范的规定 10.2.9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2.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3.加层、扩建建筑物; 4.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5,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建现物优降观 个施工期内和使用期间。 2.观测的日期与次数,应根据

建筑物况降观测的一般要求

建设部建质【2003.146号文件及超限高层建筑

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 建设部建质[2003]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三年三月九且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

第一条为做好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的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以下简称专项审查)工作,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下列高层建筑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一)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霆规范》)第6章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错层 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

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在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囊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专项审查: (一)房屋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和第11章最大适用 高度的混合结构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带转换层、带加强 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两种以上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A级高度 且转换层位置超过规定层数的,以及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A级高度且水平和竖 向均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高层钢结构建筑工程; (四)按本技术要点第八条要求,需要进行模型试验的高层建筑工程;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委托全国专家委员会审查的其他超 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各种特殊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

第二童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报专项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申报表项目见附件二,至少5份); (二)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至少5份); (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至少5份); (五)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部分,至少5份); (六)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 应的说明;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报专项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申报表项目见附件二,至少5份); (二)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至少5份); (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至少5份); (五)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部分,至少5份); (六)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 相应的说明; (七)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高层建筑工程,应提出抗震试验研究报告。 第五条申报专项审查时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一)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应说明其超限的类型(如高度、转换层形式 和位置、多塔、连体、错层、加强层、竖向不规则、平面不规则等)和程度,提出有效控制安全的 技术措施,包括抗震技术措施的适用性、可靠性,整体结构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等。 (二)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液化 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方案。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规范规定提供结构时程分析所 需的资料。 处于抗震不利地段时,应有相应的边坡稳定评价、断裂影响和地形影响等抗性能评价 内容。 (三)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软件名称,力学模型,电算的原始参数(是否考虑扭转 耦联,周期折减系数、地震作用修正系数、内力调整系数、输人地波和峰蜂值加速度等),结构 自振周期、振型、位移、结构总重力和地震剪力系数、楼层刚度比、墙体(或简体)承担的地震 项覆力矩等整体计算结果,主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和构件超限信息等。 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采用时程分析时,其计算结果应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计算 结果进行比较。

(四)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设计说 明要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分组或设计地囊动参数、混凝土结构的抗震 等级等内容。 (五)抗震试验数据和研究成果要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结论。

第三章专项审查的控制条件

第六条专项审查的重点是结构抗囊安全性,房屋高度在《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 高度范围内且比较规则的高层建筑应按照《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执行,其余超限高层建筑 工程尚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一)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文。 (二)不应同时采用多塔、连体、错层、带转换层、带加强层等五种类型中的三种以上的复 杂类型。 (三)按超限的程度,针对薄弱部位采取比规范、规程的规定更严格的措施。 第七条当房层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或者房屋高度、平面和竖向 规则性等三方面均不满足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审查应特别慎重,要求提供充分的依据, 如试验研究成果、所采用的抗震新技术和新措施、以及不同结构体系的对比分析等。 第八条对超高很多或结构体系特别复杂、结构类型特殊的工程,当没有可借鉴的设计 依据时,应选择整体结构模型、结构构件、部件或节点模型进行必要的抗震性能试验研究。

第九条专项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的时人 (一)建筑抗震设防依据; (二)场地勘察成果; (三)地基和基础的设计方案; (四)建筑结构的抗震概念设计; (五)总体计算和关键部位计算的工程判断; (六)薄弱部位的抗震措施; (七)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 第十条建筑结构抗震概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超高时建筑结构规则性的要求应从严掌握,明确竖向不规则和水平向不规则的程 避免过大的地震扭转效应。 (二)结构布置、防震缝设置、转换层和水平加强层的处理、薄弱层和薄弱部位、主楼与裙 同工作等需妥善设计。 (三)结构的总体刚度应适当,变形特征应合理;楼层最大层间位移应符合规范、规程的 (四)混合结构、钢支撑框架结构的钢框架,其重要连接构造应使整体结构能形成多道抗 体系。 (五)多塔、连体、错层、带转换层、带加强层等复杂体型的结构,应尽量减少不规剿的类 不规则的程度,一一般不宜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最大适用高度

(一)建筑抗震设防依据; 二)场地勘察成果; (三)地基和基础的设计方案; (四)建筑结构的抗震概念设计; (五)总体计算和关键部位计算的工程判断; (六)薄弱部位的抗震措施; (七)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 第十条建筑结构抗震概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超高时建筑结构规则性的要求应从严掌握,明确竖向不规则和水平向不规则的程 度,避免过大的地震扭转效应。 (二)结构布置、防震缝设置、转换层和水平加强层的处理、薄弱层和薄弱部位、主楼与裙 房共同工作等需妥善设计。 (三)结构的总体刚度应适当,变形特征应合理;楼层最大层间位移应符合规范、规程的 要求。 (四)混合结构、钢支撑框架结构的钢框架,其重要连接构造应使整体结构能形成多道抗 则力体系。 (五)多塔、连体、错层、带转换层、带加强层等复杂体型的结构,应尽量减少不规剿的类 型和不规则的程度,般不宜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最大适用高度。

(二)借鉴国外经验时,区分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了解是否经过地震考验,并判断是 否与该工程项目的具体条件相似。 (三)对超高很多或结构体系特别复杂、结构类型特殊的工程,宜要求进行实际结构的动 力特性测试;对符合《抗震规范》3.10.1条要求的工程,应要求设置地囊反应观测系统。

(二)借鉴国外经验时,区分抗展设计和非抗震设计,瓣是否经过地震考验,并判 该工程项目的具体条件相似。 (三)对超高很多或结构体系特别复杂、结构类型特殊的工程,宜要求进行实际结构 性测试:对符合《抗震规范》3.10.1条要求的工程,应要求设置地囊反应观测系统。

第十六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下列三方面内容: (一)总评。对抗震设防标准、建筑体型规则性、结构体系、场地评价、构造措施、计算结 果等做全面评定。 : (二)问题。对影响结构抗震安全的问题,应进行讨论、研究,主要安全问题应写入书面 审查意见中,并提出便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的主要控制指标。 (三)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复审”三种。基本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项目,可 列为“通过”,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的执行 情况;计算、构造不尽合理、存在明显缺陷的工程项目,应列为“修改”,由勘察设计单位补充、 修改,提出书面报告,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认可后,再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查 时检查;存在明显的抗震安全问题、建筑和结构方案均需大调整的工程项目,应列为不符合 抗震设防要求,需“复审”,勘察设计单位全面修改后,提出修改内容的详细报告,重新填写审 查申报表,由建设单位再次报审。

建筑结构布置属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一、同时具有两项以上平面、竖向不规则以及某项不规则程度超过规定很多的高层建筑。 注: 规定值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3.4.2、3.4.3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 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4.3.4~4.3.6、4.4.4、4.4.5条等。 二、结构布置明显不规则的复杂结构和混合结构的高层建筑,主要包括: 1.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复杂类型(带转换层、带加强层和具有错层、连体、多塔)的高层建 筑; 2.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高位转换的高层建筑; 3.各部分层数、结构布置或刚度等有较大不同的错层、连体高层建筑; 4.单塔或大小不等的多塔位置偏置过多的大底盘(裙房)高层建筑: 5.七、八度抗震设防时厚板转换的高层建筑,

等热有联础股计规范(8502

DL/T 5233-2019 直流换流站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pdf相关规定见《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4.3.4、10.1.4、10:2.2、10.2.3、10.2.10、10.4.2 10.5.1、10.6.1和10.6.2条等。 三、单跨的框架结构的高层建筑。 注: 相关规定见《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6.1.2条。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托

1.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面积,申报日期,勘察单位及资 质,设计单位及资质,联系人和方式等) 2.抗震设防标准(包括: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类别等) 3.勘察报告基本数据(包括:场地类别,等效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液化判别,持力层 名称和埋深,地基承载力和基础方案等) 4.基础设计概况(包括:主楼和裙房的基础类型,基础埋深,地下室底板和顶板的主要 截面,桩型和单桩承载力,承台的主要截面等) 5.建筑结构布置和选型(包括:主楼高度和层数,出屋面高度和层数,裙房高度和层数; 结构高宽比;防震缝设置;裙房与塔楼质心的偏心;建筑平面和竖向的规则性;结构类型是否 属于复杂类型;纵横向抗震墙间距和楼盖整体性;抗震等级等) 6.结构分析主要结果(包括:计算软件,楼层自由度,总剪力和周期调整系数,结构总重 力和总地震作用力;墙体承担的倾覆力矩比;纵横扭方向的基本周期;最大层位移角和位置, 扭转位移比;框架柱最大和最小轴压比,梁最大剪压比;转换层和水平加强层的上下刚度比; 时程法采用的波形和数量,时程法与反应谱法结果的比较等) 7.基本抗震构造(包括:混凝土和钢筋的最高和最低材料强度,楼盖厚度;关键部位梁 柱的最大和最小截面、配筋率和配箍率,墙体和筒简体的最大和最小厚度、分布筋和边缘构件 配筋;短柱分布范围和数量;错层、连体、转换梁、转换桁架和加强层的主要构造等)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超限工程的主要措施,有待解决的问题,试验结果等),! 以上仅列出申报表项且,请填表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制表

责任编辑:赵梦梅 责任设计:崔兰萍 责任校对:关健 玉金珠

T/CBDA-1-2016 环氧磨石地坪装饰装修技术规程四、本手册的编写方式说明

对执行规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编者的设计建议。需要指出的是,此部分内容为编 者依据相关规范、资料及设计经验而得出的,读者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经验参考 采用,当相关规范、规程有新的补充规定时应以规范、规程的新规定为准; (六)相关索引 此处列出其他规范、规程对本条所涉及内容的条款号,便于对照应用。 五、特别说明 1.为便于与规范对照,本手册按不同规范分别编写,相应条款号与规范原文相同,不同 规范之间条款号不可混用。 2.尽管已进人读图时代,编者建议仍应精读规范原文。 3.现行规范中较多地提出难以定量把握的要求(如:适当增加、适当提高、刚度较大 等),读者应根据工程经验加以判断和把握。对规范认识的不同可能会造成定量把握程度的 偏差,但总体应在规范要求的同一宏观控制标准上。在本手册中,笔者结合工程实践提出相 关定量控制的大致要求,供读者分析比较选用。 4.我国实行的施工图审查制度有益于结构的安全,但死扣规范条文的审查则会束缚设 计人员的手脚,制约结构设计的创新与提高。因此,编者建议:在对规范中宏观控制要求的 定量把握时,应留给结构设计人员更大的空间。 5.一代结构宗师、现代预应力混凝土之父林同炎教授要求我们成为“不断探求应用自 然法则而不盲从现行规范的结构工程师”。要不盲从规范,就得先理解规范,本手册的目的 不是鼓励读者死抠规范,而是在正确理解规范的前提下灵活运用规范: 本手册的编写得到陈富生教授的悉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 限于编者水平,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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