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抢修及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试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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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抢修及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试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6年6月)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4.3.3道路交通标线完善工程施工

NB/T 10344-2019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计规范4.3.3.1基本操作要求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施工时应确保路面清洁干燥,不得存在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渣、油污或其他有 害材料。 2、施划纵向标线时应根据道路横断面的具体尺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标线位置和 标线宽度、长度,在路面上划出标线位置。 3、正式施工前应进行试划,以检验划线车的行驶速度、线宽、标线厚度、玻璃珠撒 布量等能否满足要求。调式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4、施工时,应按设计文件及先关规范要求留出排水孔。

4.3.3.1标线打磨重画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经排查,道路交通标线存在设置不合理、局部磨损、与交通组织不符、与现行交 通管理部门规定不符等情况时,可对道路交通标线进行打磨重画。 2、抢修流程

①抢修路段原有标线必须打磨彻底,沥青路面标线打磨后需用黑色涂料覆盖原有 标线残留部分: ②热熔标线所使用的涂料进场前应送检测单位检测,经监理工程师和辖区交通局 确认后方能进行下步施工工序: ③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开放交通30d以上)施加标线需要预涂底油时 应先喷涂热熔底油下涂剂,再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施画热熔涂料; ④为了确保标线涂料和路面材料完全相适应,底油的类型和用量应经监理工程师 批准; ③涂料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规定值内,不得超过最高限 制温度。 ③烃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 融状态的时候不大于4h。 ③标线施画时的路面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要求: ③雨天、尘埃、大风、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路面标线施工。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③施画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在作业区内通 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燥。

4.3.4道路交通标线完善工程验收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①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10m2: ②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协调,不允许出现折线,曲线应圆滑; ③反光表面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靠,反光均匀; ④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纹、断裂裂缝、起泡现象

4.4道路交通隔离设施完善

4.4. 1. 1一般规定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道路交通隔离设施包括交通护栏(路中式护栏、路侧式护栏、波形梁护栏等)、隔离 栅、反光防护柱、反光沙桶等,对于基础埋入式隔离设施,要求基础埋深应符合设计文 件要求,且土基承载力需符合相关规定,对软基路段应进行软基处理。 所有钢结构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应满足现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 离技术条件》(GB/T18226)及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大样图的规定。螺栓、螺母等紧固件和 连接件在防腐处理后,必须清理螺纹或进行离心分离处理。 所有护栏构件焊接处在进行防腐处理前应对所有外露焊缝做好磨光或补满的清面工 作。 理入式基础在施工前应对所有预埋件的设置位置、强度、腐蚀程度进行检查,不符合 要求的应进行整改

4.4.1.2材料要求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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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整形深度不大于工程厚度的10%;切断面及安装孔不充许有卷沿、飞边和严重毛刺。 护栏的所有构建均应进行金属防锈处理,一般宜采用热浸镀锌方法。当采用热浸镀 铝、涂塑等其他防腐方法时,其防腐层要求应符合GB/T18226的相关规定。 采用热浸镀锌方法进行金属防腐处理时,锌层要求如下: a)采用热浸镀锌方法进行金属防腐处理时,热浸镀锌所用的锌应为GB/T470规定的 特一号、一号锌锭。镀锌构建附着量应符合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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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光防护柱 反光防护柱所有钢结构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应满足现行《高速公路交通工 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及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大样图的规定。螺栓、螺母 等紧固件和连接件在防腐处理后,必须清理螺纹或进行离心分离处理。

4.4.3道路交通隔离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4.4. 3.1 基本操作要求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护栏拆除时应对原护栏配件进行保护,拆除的护栏及其配件如不再使用,养护单 位应运至辖区交通局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 2、养护单位应在护栏运往工地以前,向监理单位及辖区交通局提供所采用的护栏部 件的样品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供审查批准,必要时应根据辖区交通局的要求进行荷载试 验。所有运往工地的护栏构件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 3、护栏在施工之前,养护单位应向辖区交通局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供辖区交 通局审查批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安装护栏,养护单位应尽量避免破坏路面下埋设的管 线设施。若造成损坏时,养护单位应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养护单位承担。 4、设置于路侧的波形梁护栏,不应使护栏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以内 5、路侧波形梁护栏的起终点均应设置端头。路侧端头的构造形式应符合设计图纸的 要求。 6、设置于中央分隔带的波形梁护栏,其设置方式同路侧波形梁护栏,并应按照设计 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 7、养护单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实际地形、地物状况进行施工放样,定出护栏立柱 中心线。 8、护栏中如有断开处或在道路交叉口时,可视需要适当调整立柱间距。护栏应做终 止封闭连接装置 9、立柱的埋设应分段进行,先埋两端的立柱,然后拉线埋设中间立柱。从纵向看, 立柱的轴线应在一条直线上,不得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从高度上看,柱顶应平顺,不 得出现高低不平的情况。 10、当图纸或辖区交通局要求把立柱、支撑埋入混凝土基础中时,养护单位应设置必 要的临时拉索或支撑,以便立柱固定于适当位置,直至混凝土达到强度为止。在混凝土 养生期间,不应在立柱、拉索和支撑上安装或拉紧任何材料或部件。所有立柱均应按照 图纸要求和线形垂直埋设。

4.4.3.2护栏除锈刷漆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适用情况 交通护栏面漆及底漆出现较大面积的剥落且护栏结构完好时,可对交通护栏进 除锈刷漆处理

①现状残留的底漆与面漆应清除彻底; ②护栏残留底漆彻底清除完毕后应对护栏进行除锈处理: ③施工时应喷环氧富锌漆两度后,再喷双组份白色面漆两度; ④工完成后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

4.4.3.3护栏拆除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交通护栏出现以下情况时,可对护栏进行拆除: ①因交通事故、人为等原因导致交通护栏出现严重的倾倒变形,侵占车道等影 交通安全的情况; ②现状设置不合规范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惠

①拆卸后的护栏应集中堆放,并统一运输至指定地点; ②拆卸后应对路面进行恢复,路面不得残留螺丝等凸起物; ③工完成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零碎构件应集中堆放并统一运输至指定地点。

4.4.3.4护栏构件更换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适用情况 交通护栏构件出现以下情况时,可对护栏局部构件进行拆除并更换: ①因交通事故、人为等原因导致局部构件变形、脱落、被盗,但整体结构基本完 整; ②因天气、面漆剥落及使用年限较长等原因导致部分护栏构件严重锈蚀、蛀空 脱落等,但整体结构基本完好。

①拆卸后的护栏构件应集中堆放,并统一运输至指定地点; ②施工前应严格按照图纸制作替换构件; ③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对原护栏进行拆除,拆除时应对原护栏、配件进行保护。如 立柱的混凝土埋置基础没有损坏可采用切割的方法予以保留,把基础面往上15 厘米处以上的部分割除,在保留的混凝土埋置基础焊接上新的钢管或型钢立柱。 ④构件安装后应对护栏进行校正,保证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稳固平顺,并通过对护 栏立柱进行校正、更换,保持原来的线型 ③照相关要求对护栏进行刷漆等防腐防锈处理

4.4.3.5护栏更换/新建护栏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适用情况 交通护栏出现以下情况时,可对护栏进行更换或新建护栏: ①因交通事故、锈蚀等原因导致护栏出现大范围变形、脱落,失去整体稳定性 ②经调研,道路局部存在交通安全隐惠,需设置交通护栏隔离

①当图纸或辖区交通局要求把立柱、支撑埋入混凝土基础中时,养护单位应设置 必要的临时拉索或支撑,以便立柱固定于适当位置,直至混凝土达到强度为止, 在混凝土养护期间,不应在立耗、拉索和支撑上安装或拉紧任何材料或部件 所有立柱均应按照图纸要求和线形垂直埋设。 ②立柱的埋设应分段进行,先埋两端的立柱,然后拉线埋设中间立柱。从纵向看, 立柱的轴线应在一条直线上,不得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从高度上看,柱顶应平 顺,不得出现高低不平的情况。 ③护栏构件应按设计图纸规定架设,并应取得平顺、连续的安装效果。 ④护栏安装完毕后用钢刷清理干净波形梁护栏表面锈迹、污物等杂物,应喷两层 不氧富锌漆及双组分面漆。刷漆应采用经过辖区交通局批准的产品,施工前养护 单位可以提出产品的型号、颜色、成分及性能报辖区交通局批准

4.4.3.6拆除隔离栅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隔离栅出现以下情况时,可对隔离栅进行拆除: ①因交通事故、人为等原因导致交通隔离栅出现严重的倾倒变形,侵占车道等量 响交通安全的情况; ②现状隔离栅设置不合规范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惠

①拆卸后的隔离栅应集中堆放,并统一运输至指定地点; ③施工完成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零碎构件应集中堆放并统一运输至指定地点

4.4.3.7隔离栅部件更换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适用情况 交通护栏构件出现以下情况时,可对护栏局部构件进行拆除并更换: ①因交通事故、人为等原因导致构件变形、脱落、被盗,但整体结构基本完整; ②因天气、面漆剥落及使用年限较长等原因导致部分隔离栅构件严重锈蚀、空 脱落等,但整体结构基本完好。 2、抢修流程

①刺铁丝更换原则上以两相邻立柱之间为一单元进行更换,在最靠近的立柱上用 11号铁丝绑扎、固定原刺铁丝完好段,剪除缺损刺铁丝的剩余段。 ②拆卸金属网单元时注意对被拆卸缺损的金属网单元作临时牵引固定,防止由于 金属网的坠落而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 ③安装、固定新的金属网单元,网片与外框必须连接牢固,网面平整、绷紧。 公开立柱上刺铁丝或钢板网等,挖除缺损的钢筋混凝土立柱(或钢管、型钢立柱), 如钢管或型钢立柱的混凝土理置基础没有损环可采用切割的方法予以保留,把基 础面往上15厘米处以上的部分割除。 ④按原图纸或辖区交通局要求重新理设钢筋混凝土立柱(或钢管、型钢立柱), 或在保留的混凝土理埋置基础焊接上新的钢管或型钢立柱。 ③待混凝土基础达到强度,立柱稳固后进行刺铁丝或钢板网绑扎、固定、连接。 ③清理施工现场,把拆卸下来的钢筋混凝土立柱(或钢管、型钢立柱)搬运到辖 区交通局指定的地方堆放

4.2.4道路交通隔离设施完善工程验收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护栏的型式、设置位置、构件规格及基础连接应与设计文件相一致,线形应与道 路相协调。直线段护栏不得有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与线形 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的线形应与设计文件相符。 2、钢构件应连接牢固,符合设计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防腐处理表而应光洁,焊 缝处不应有毛刺。 3、混凝土基础不应出现裂缝、蜂窝、剥落、露筋等缺陷,立柱位置、立柱中距、垂 直度、横梁中心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所有构件不应因运输、施工造成防腐层的损伤。 5、波形梁护栏防阻块、托架、横隔梁、端头的安装应与设计文件相符,安装到位 不得有明显变形、扭转、倾斜。 6、波形梁板和立柱不得现场焊割和钻孔。

4. 5. 1一般规定

4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反光沙桶、黄闪灯、小型发光标志、线形诱导标、太阳能道 口标、柔性柱、轮廓标等辅助性标志及防撞设施,应视具体路况需要及主管部门要求按 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小型发光标志、黄闪灯、车道指示器、柔性柱等,此类设施 应根据主管部门要求视实际需要设置,施工时应严格依照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进行安装, 若出现设计文件与现场不符或与相关规范要求不符的情况,应及时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合 理的调整。

4.5.3材料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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