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要点

吉林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要点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文件类型:docx
资源大小:94K
标准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属性:
下载资源

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吉林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要点

(2)地下管线(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的特征、埋置深度等情况。

(3)邻近建(构)筑物的层数、高度、结构形式。

DB21/T 3117-2019标准下载 (4)道路的交通负载情况、作业面情况。

(5)平面图应标注待安装设备设施或被吊物与在建建筑物、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基坑、高压线路之间的平面关系及尺寸;条件复杂时,还应附剖面图。

1)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附件1)。

2)相关图纸资料:现场平、立面图;地下设施、管线分布图或资料;起重设备、设施说明书;温度、风力相关气候条件等。

3.施工计划:施工进度、材料、设备计划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4.工艺流程及吊装步骤:

1)起重设备、设施参数:起重设备、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起重量、起重力矩 、起(提)升高度、自重等性能参数。

2)主要吊件的吊点、重量、重心、形状、几何尺寸等;

3)吊装程序与步骤;运输、摆放、拼装、吊运、安装的工艺要求。

4)吊具、索具的要求。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等。

2)材料设备机具质量及其控制措施。

3)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4)安全防护措施:警戒区、防护隔离、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标志等;监测措施。

5)明确监测方法、监测精度、监测周期、允许变形值及报警值;明确监测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精度等级。

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及分工:明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

7.验收要求:明确验收人员、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内容等。

8.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源,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提出风险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内部外部应急联络方式等。

1)主要构、部件吊运的高度、位置、角度、尺寸、重量、重心、刚度、强度、速度的计算。

2)各辅助设备设施和吊索卡具的选用、基础承载力数据。

3)待安装起重设备附着构件和预埋件受力情况。

1.专项施工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1)无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图或施工图设计文件与实际施工条件严重不符,设计方案无法保证基坑安全。

2)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但无地下水控制措施。

3)无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及管线相关资料;或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及管线相关资料不齐全、不准确,导致无法判断设计的合理性;或施工可能导致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变形,无防护措施。

6)无计算书或计算依据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7)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要求。

2.基坑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修改后通过”。

1)地下水控制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可能导致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变形,防护措施不到位。

3)桩(墙)+锚杆支护工程专项方案中涉及在含水层位置施作锚杆,存在漏水漏砂可能,无防护措施;锚杆试验及张拉锁定工序和要求不明确。

4)施工工艺选择不合理。

5)基坑坡面防护及地表水排水措施不完善。

6)基坑监测措施不完善。

7)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要求不完善。

8)无基坑边坡使用及维护要求。

9)应急处置措施不全面。

10)过度设计造成明显浪费的支护工程。

11)方案未装订成册或签章不全。

3. 基坑工程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情形的,可判定为“通过”。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1)无模架设计图(包括架体平面布置图、典型剖面图、支撑节点详图等)。

2)无模架设计计算书或主要计算内容不全。

3)方案设计与工程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4)主要承载杆件(立杆、立柱、大跨度桁架等)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计结果不通过或存在颠覆判定结果的重大错误。

5)支撑架基础存在沉陷、坍塌、滑移风险,可能造成安全事故但无有效措施的。

6)重型结构支撑架下的楼板结构承载力无验算或未经设计确认。

7)模架搭设、混凝土浇筑、拆除等工序的技术措施存在重大缺陷或隐患。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修改后通过”。

1)模架设计图不完善,缺关键节点的设计图。

2)模架计算书计算内容有欠缺、计算方法不合理或计算参数取值有误,但不影响对计算结果安全性判断。

3)模架构造设计有缺陷,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4)水平结构与竖向结构同时浇筑,无有针对性的安全构造措施。

5)模架拆除方法针对性不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6)模架重要承载构件无检验、验收标准。

7)模架整体无检验、验收标准。

8)对于有特殊基础要求的模架,无基础或架体预压方案

9)对于基础较薄弱或主梁跨度较大、超重梁板、高宽比超规范的模架,无施工监测措施。

10)模架施工可能导致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变形,无防护措施或措施不到位。

11)模架跨越河道施工,无围堰或导流方案,防汛措施不具体。

12)模架跨越现况交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具体。

13)模架搭设、拆除以及混凝土浇筑等重要工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完善或存在缺陷。

14)季节性施工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不完善。

15)施工图及计算书未装订成册。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情形的,可判定为“通过”。

(三)脚手架工程

1.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1)无计算书或计算模型错误、计算参数错误导致无法判定计算结果合理性。

2)无脚手架设计图(平面布置图、立剖面布置图、预埋、连墙节点图)。

3)脚手架架体搭设的基础、地基未提出承载力要求或要求明显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

4)对脚手架架体的杆件间距、主节点、剪刀撑、斜撑、连墙件、卸荷等关键构造未提出明确要求或要求违反规范的。

5)悬挑式脚手架未对钢梁以及预埋件等重要架体构件的规格、型号、敷设等明确要求的。

6)安全专项施工工方案未对荷载、调整、拆除等影响稳定的行为提出明确要求的。

2.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定为“修改后通过”。

1)安全专项施工工方案部分计算不正确的。

2)脚手架设计图纸不完善,节点尺寸标注不全。

3)对脚手架架体搭设的基础、地基提出的承载力要求缺乏可操作性。

4)对脚手架架体的杆件间距、主节点、剪刀撑、斜撑、连墙件、卸荷等关键构造存在不明确的情形。

5)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次梁、阴阳角、阳台等特殊节点设计存在缺陷的。

6)季节性施工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不完善。

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监测监控以及处置措施不具体的。

8)施工图及计算书不完整或未装订成册。

3.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情形的,可判定为“通过”。

(四)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塔式起重机吊装及拆卸工程

1)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1)吊装及拆卸使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站位点相关的受力无计算依据及结果。

(2)吊装及拆卸使用的吊、索、卡具无受力计算依据及选择结果。

(3)无吊装及拆卸过程的平、立面图或平、立面图所标尺寸与实际不符,在实际尺寸状态下不能满足吊装及拆卸要求。

(4)吊装及拆卸选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的吊装载荷无计算依据及结果。

(5)吊装及拆卸选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的吊装及拆卸高度无计算依据及结果。

(6)吊装及拆卸过程中流动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周边障碍物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7)多机抬吊的吊装载荷无计算依据及结果。

(8)履带起重机带载行走无载荷计算依据及结果。

(9)特殊构件及特殊部位施工工艺流程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10)使用屋面吊拆除塔式起重机无屋面吊吊装载荷计算依据及结果。

(11)使用屋面吊拆除塔式起重机屋面吊固定点相关的受力无计算依据及结果。

(12)无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3)无应急处置措施。

(14)其它直接涉及施工安全但又不能在论证会现场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措施的情形。

2)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修改后通过”。

(1)吊装及拆卸使用的吊、索、卡具受力计算依据错误。

(2)吊装及拆卸使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站位点相关的受力计算依据错误。

(3)吊装及拆卸选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的吊装载荷、吊装及拆卸高度计算依据错误。

(4)多机抬吊的吊装载荷计算依据错误。

(5)吊装及拆卸选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的计算依据错误。

(6)履带起重机帯载行走载荷计算依据错误。

(7)使用屋面吊拆除塔式起重机屋面吊吊装载荷、固定点相关的受力计算依据错误。

(8)吊装及拆卸使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站位点在作业过程中无施工监测措施。

(9)吊装及拆卸施工过程无施工监测措施。

(10)吊装及拆卸作业时作业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吊装及拆卸要求。

(11)无试吊装过程或信号指挥方式不明确。

(12)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不到位。

(13)应急处置措施无针对性。

3)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情形的,可判定为“通过”。

2.钢结构、钢箱梁吊装工程

1)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1)无吊装及拆卸过程的平、立面图或平、立面图所标尺寸与实际不符,在实际尺寸状态下不能满足吊装及拆卸要求。

(2)吊装及拆卸使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站位点相关的受力无计算依据及结果。

(3)吊装及拆卸使用的吊、索、卡具无受力计算依据及选择结果。

(4)吊装及拆卸选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的吊装载荷无计算依据及结果。

(5)吊装及拆卸选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的吊装及拆卸高度无计算依据及结果。

(6)吊装及拆卸过程中流动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周边障碍物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7)吊耳无载荷强度计算依据及结果。

(8)多机抬吊的吊装载荷无计算依据及结果。

(9)履带起重机帯载行走无载荷计算依据及结果。

(10)特殊构件及特殊部位施工流程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11)无吊点的明确位置及吊装方式。

(12)无吊装就位过程的临时固定方法和措施。

(13)无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4)无应急处置措施。

(15)其它直接涉及施工安全但又不能在论证会现场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措施的情形。

2)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修改后通过”。

(1)编制依据缺少重要项。

(2)吊装及拆卸使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站位点相关的受力计算依据错误。

(3)吊装及拆卸使用的吊、索、卡具受力计算依据错误。

(4)吊装及拆卸选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的吊装载荷计算依据错误。

(5)吊装及拆卸选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的吊装及拆卸高度计算依据错误。

(6)多机抬吊的吊装载荷计算依据错误。

(7)吊耳载荷强度计算计算依据错误。

(8)吊装及拆卸使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站位点在作业过程中无施工监测措施。

(9)吊装及拆卸施工过程无施工监测措施。

(10) 吊装及拆卸作业时作业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吊装及拆卸要求。

(11)无试吊装过程或信号指挥方式不明确。

(12)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不到位。

(13)应急处置措施无针对性。

3)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情形的,可判定为“通过”。

1)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1)吊耳无载荷强度计算依据及结果。

(2)吊装及拆卸使用的吊、索、卡具无受力计算依据及选择结果。

(3)吊装及拆卸各分支吊点的设置与固定不能满足吊装要求且无受力分析计算依据及结果。

(4)吊装及拆卸使用的起重、吊装设备:①吊装及拆卸使用的卷扬机的设置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②吊装及拆卸使用的滑轮和滑轮组的设置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③吊装及拆卸使用的倒链(手动葫芦)、手扳葫芦、绞磨、千斤顶等的设置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

(5)吊装及拆卸选用的方法:①滚动吊装及拆卸法设置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受力分析依据及结果;②拔杆吊装及拆卸法设置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受力分析依据及结果;③旋转或扳倒吊装及拆卸法设置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受力分析依据及结果。

(6)无吊装及拆卸过程的平、立面图或平、立面图所标尺寸与实际不符,在实际尺寸状态下不能满足吊装及拆卸要求。

(7)地锚无受力计算依据及选择方式与结果。

(8)揽风绳无受力计算依据及选择方式与结果。

(9)水平位移及垂直起落无受力计算依据及结果。

(10)无吊点的明确位置及吊装方式。

(11)无吊装就位过程的临时固定方法和措施。

(12)特殊构件及特殊部位施工工艺流程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13)无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4)无应急处置措施。

2)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修改后通过”。

(1)吊装及拆卸使用的吊、索、卡具受力计算依据错误。

(2)吊装及拆卸选择的方法其各分支吊点受力分析依据错误。

(3)吊耳载荷强度计算依据错误。

(4)地锚受力计算依据错误。

(5)揽风绳受力计算依据错误。

(6)水平位移及垂直起落受力计算依据错误。

(7)吊装及拆卸施工过程无施工监测措施。

(8)吊装及拆卸作业时作业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吊装及拆卸要求。

(9)无试吊装过程或信号指挥方式不明确。

(10)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不到位。

(11)应急处置措施无针对性。

3)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情形的,可判定为“通过”。

法律、法规及专业标准规范

1.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令)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吉建规(2019)1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

3.专业规范、标准:

(2)模板、混凝土:

T/CECS587-2019 侧向流倒V型斜板沉淀池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4)起重吊装、起重设备安装拆卸: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总承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TCBDA 4-20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木质部品(无水印 带书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后报审表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