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施工组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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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通过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一、技术责任制和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中实行二级技术交底制,第一级交底为公司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的交底,第二级交底为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作业班组、操作人员的交底。

1、由主管施工员开据任务单给作业班组,书面明确当天生产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时间、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2、凡需耗用材料的生产任务,在开据工程任务单的同时,开据限额领料单,以控制材料的领用数量知名房企新建造技术成套工法1.0成品保护标准做法,材料员依据限额领料单发放材料给作业班组。

三、工程中间检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班组自检→项目部质安员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2、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检测,未经验收、检测合格的工序不得放行。

四、违反施工规程,发生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施工技术负责人按有关施工规范、设计及工艺要求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不得违规指挥。

2、操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得野蛮施工。

3、施工管理人员发现操作人员违反施工规范要求,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上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督促操作人员立即纠正。对于因违反施工规程、发生质量事故的,视情况严重、损失大小,及时逐级上报公司、监理及业主,并以书面形式记录报告过程。

4、质安员有权制止任何违反施工规程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施工。

五、定期进行质量改进工作总结制度

1、每月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及评估,运用统计技术对质量情况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找出主要矛盾。

2、找出主要质量问题及经常出现的质量通病后,由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找出解决质量通病的办法,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四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

1、按照投标文件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尽快完成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搭设,尽快完成“三通一平”。合理安排工期,避免由于赶工而影响质量。

2、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图纸自审,在自审的基础上做好图纸会审。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和创优规划。做好分级技术交底,组织学习有关规程、规范和工艺要求。

3、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开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强化培训;对各工种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对涉及“四新”技术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针对各自技术特点专项培训,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并制定质量岗位责任制。

5、编制材料和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做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查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节 施工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1、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并做好技术交底,严格执行隐蔽工程签证制度,工序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加强对文件、资料的管理,所有技术文件按我司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设专人负责,分门别类建立台帐,收发登记注册,受控文件必须加盖受控印章,并保证其为有效版本才能使用。

3、开展TQC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立技术攻关QC小组,定期将QC小组成果发布,制定奖优罚劣的激励措施,巩固和扩大QC小组活动成果。

4、积极配合质检站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抽查,并严格落实其提出的整改措施。

第六节 竣工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

1、制定竣工阶段施工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对已完工程进行预检,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按业主和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规定做细做好。

2、所有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经自检合格后按验收程序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工程移交。

3、制定质量回访计划,及时掌握用户对该工程的意见和质量要求,对用户反映的问题予以高度的重视并积极处理,确保用户满意。

第八章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二节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成立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为首,有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好安全日检记录,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三节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管理

1、项目经理、安全员等施工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现场作业人员均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和岗前教育,并建立好“三级教育卡”。

2、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外部和内部环境以及业主的有关要求,制定各工序具体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下达作业计划的同时下达安全防护要求。

3、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要落实到每个班组、个人,严格做到安全交底在前,施工操作在后。坚持每周组织职工安全学习不少于一小时

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等)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书过期人员严禁上岗。

1、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采取经理部组织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作业队自查、安全员日常巡查等方式。

2、经理部组织定期检查为每月两次,结合安全施工竞赛活动,每季度评比一次,奖优罚劣。

3、经理部根据工程需要及现场巡视员的安排,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列入安全施工竞赛评比范围。

4、专职安全员坚持日常的安全巡视制度,重点抓好对危险源的控制,了解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节 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生产的法规与规定。

2、施工现场设立明显指示牌和警示牌。落实安全“三宝”使用,凡一切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高空作业时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一切生产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穿劳保鞋,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足操作。

3、在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及道路上设置照明系统,保证夜间照明和生活用电。

4、加强雨天施工的组织管理、汽车检测工作,预防、雷击和交通事故。

第五节 施工机械、用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各类机械设备的专人管理和操作制度,各类机械有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要定期保养,经常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2、起重设备应有稳定的基础,钩、链、绳等符合规定,有限位、防超负荷、超速和失灵保护装置,安设防闸瓦过度磨损的警铃自动断电保护装置,钢丝绳的安全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勤加检查。起重设备的焊缝、连接螺栓、滑轮、制动防滑装置,均需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做好安全用电工作,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规定,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电器开关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现场电源电箱及各种用电设备须严格接地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并做好防雨措施。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电线、电缆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措施。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分开。

第六节 防火安全管理

2、建立电工、焊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工、物资仓库管理工、化验、等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3、建立健全危险品、木工间、油库、氧气、乙炔气瓶等储运和使用的防火管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独立设置,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明确重点防火部位,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做到有隐患及时整改,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有专人负责保养,定期检查。

6、制订详细防火措施,电气作业场所制订电气安全防火措施。

第九章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证措施

第一节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第二节 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一、振动控制及噪音控制

1、严格控制各种施工机具(如土方施工机械、搅拌机、空压机等)的噪音,对不符合噪音标准的汽车、机械严禁使用。

2、发电机须设置在远离民居的地方,并采用密闭形式,设置消音装置,减少对两侧居民的噪音和废气污染。

3、搅拌机、空压机等噪音、震动源设备的设置应远离民居,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并将噪音源作单独的围闭隔离。

4、严格执行夜间施工规定,尽量减少夜间施工。禁止夜间使用高噪音、高震动设备,减轻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1、动力机械多使用电动工具,减少内燃机械的使用。

2、施工内燃机械遵照国家要求进行年审,废气检测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机械人员应保证定期进行检查(每天)、维护检查(每周)以及维修工作(每月及按要求),防止超标尾烟排放。

4、施工场地全部硬化,防止扬尘,并进行必要的洒水养护。易于引起尘害的细料堆,采用遮盖及洒水。

5、运泥车辆采用带硬盖的专用运泥车,防止灰尘在空气中飞扬或溢飞到大地上。施工中所用的地材、稳定层材料的运输汽车用帆布、盖套遮盖。

对便道和场外主要道路定期洒水,降低车辆过往时造成的灰尘在空气中飞扬。

1、软基处理泥浆及施工废水须经现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排放。

2、设置截水沟、排水沟等防止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

3、施工废水须经现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排放。

4、禁止排放施工油污,溢漏油污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缩小污染。

5、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符合排放要求后排放。

3、遇有含铅、铬、砷、汞、氰、硫、铜、病原体等有害成份的废渣,经报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在环保人员指导下进行处理。

第三节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受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率为零,受地方政府部门书面投诉率为零。施工现场按地方政府和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进行布置和管理,达到当地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在多年的施工实践中,我公司对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制定出适合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力争在文明施工中再创佳绩。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成立本项目部文明施工组,制订文明施工的目标和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3.1 思想上给予充分的重视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共创良好企业形象。

2、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宣传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精神,增强文明施工意识,自觉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3.2 动态管理、制度化管理

1、根据“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协同工程所在地城监等部门共同努力,搞好创样板工地工作。

2、对施工过程中各施工阶段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与预测,根据施工进度、气候变化和影响环境的因素,制订可行的文明、环保施工措施,进行动态管理。

3、制订、公布详细的文明、环保和奖罚条例,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各项目部的文明施工评比,增强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公司组织检查时,按评分表内容进行评分填写,并公布各项目部成绩和奖罚结果,实行管理公开化,互相监督。坚持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各施工队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检,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评比。此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随时组织检查。

4、项目经理部制定施工现场场地管理、施工秩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工地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成品保护管理的实施细则,并制度上墙,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

5、落实人头责任,定期考核,内部以周为一个考核期,不合格项若在下次检查中仍未整改,加倍扣分并体现经济惩罚。

6、奖惩对等,对文明施工工作得力的个人予以表彰并经济奖励,以期不断提高和完善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1、严格控制施工占用范围、停放机具及材料堆放等不得占用围蔽外的道路,若需占用围蔽外的土地或道路,必须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批准后方可占用。占用期满后,必须将用地清理干净,平整恢复原状。

2、现场建筑材料的堆放按照指定的区域范围分类堆放,材料转运堆放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专人清扫,保持场内清洁。

3、在场内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教育栏,进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4、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立即拆除工地及周围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1、施工机具统一在确定场所内摆放。施工车辆在施工范围内应礼让其他通行车辆。

3、施工范围设置施工标志,告请车辆小心慢行和告请公众注意安全,施工范围采用围蔽施工,防止外人进入施工现场。对场地内的坑、沟,挖掘路面等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护栏、加盖等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灯及其他警示标志。

4、施工现场设置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设置行人、车辆交通安全的路灯照明,并注意保护好用电设备,保证安全。

5、夜间施工期间采用高亮度灯照明和进行电焊时,设置挡板,避免照明和电焊时的强光刺射干扰司机夜间行车安全。

6、选择对外部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1、在施工过程中,确保路面排水系统畅通,如有部分堵塞或损坏,应立即组织疏导或修复。

3、流塑质土必须封闭运输或经过晾干后才能装运,不能简单地水土混装。

5、安排专人清扫施工现场及附近的道路,同时配备一台洒水车进行施工范围及周边的防尘洒水工作。

6、专人负责路况维护工作,对因施工造成的路面破损、凹陷等及时进行修补,确保路况完好。

1、工地实行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分工责任,搞好综合治理工作。

2、进场人员按公安及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岗前培训及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4、工程施工的同时,与附近居民、单位等搞好关系,积极与当地各级行政及公安、交通部门合作,共创文明工地。施工期间,根据监理、业主或当地管理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示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文物迹象,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封闭保护措施,通知文物管理部门处理。

6、在施工全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市政府有关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群众的投诉。

六、建筑物、树木、文物及管线保护措施

对本工程周边的所有地上建(构)筑物进行监测,具体监测措施是:

1、对建(构)筑物,定期进行沉降变形观测。观测仪器采用全站仪进行。

2、对于已有破损的房屋应预先作好支护加固措施,避免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危险。

3、对于靠近基坑的围墙,在基坑开挖前应先对围墙进行仔细检查,看其基础是否稳固,墙身有无裂缝,如发现有上述问题应采取木枋或钢管支护的加固措施,严重的应将围墙拆除重建后才能进行基坑开挖。

4、对抽取地下水作监控,防止过度抽水令构筑物地基沉降。

6.2 树木保护方案及措施

1、在职工中开展“花草有生命,人人应爱护”为主题的专项教育,并把此项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坚决杜绝乱砍、乱拆和乱踩等破坏花木行为。

2、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移开的花木必须夹有原植被土,制订花木移植措施并报绿化委员会审批,派专人对花木进行浇灌培植。对不需迁移但可能影响施工的花木,采用竹围栏、包裹或网兜进行保护。

3、施工完毕后,均按照原样原貌原则进行恢复。

1、对全体员工进行文物保护教育,提高保护文物的意识和初步识别文物的能力。认识到地上、地下文物都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据为己有。

2、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疑为文物)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移动或破坏,同时将情况立即通知业主和文物主管部门,执行文物管理部门关于处理文物的指示。

1、查阅市规划局及市政设计院的地下管线数据库,确定管线的大致走向,以便做到心中有数。主要与工地附近有关部门联系摸清管线的位置。经现场勘察,发现工地内有供水管、排水管、煤气管道及电缆等管线。

2、用仪器探测与实际开挖探测相结合的方式摸清管线明确位置,绘制管线分布图,并挂牌标识,由安全员负责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3、由专人负责检查标识情况,监督在管线附近的开挖作业。

4、所有施工作业均必须在人工探测管线情况并挖探明确之后,才能进行,确信无管线后方可施工。

5、有管线区域,均采用人工开挖,不得采用机械开挖施工。

第四节 与本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和现场配套专业、部门的协调

2.1与其他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

道路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与其他专业施工交叉进行。此时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充分协商,编制施工进度并严格按照此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以此来确保施工进度及工期不受影响。另外要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协调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以防完成部分需要返工或修复。

2.2与业主的协调配合

项目经理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明确“业主是顾客、是上帝”的观念,把业主所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对于合同允许条件下的工程进度延误或超合同条件下施工,必须及时请业主或监理书面认可,以便及时调整其它相邻管线的施工。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要积极向业主汇报,主动为业主排扰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审定的标书与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或监理核实和签证。

2.3与监理的协调配合

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核定。各类检测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

施工用各类工程材料均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再行采购使用。现场采样检难时有监理人或业主代表见证。变更用材时,事前征求监理意见;不同意者不进行变更。

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以便进行下一道其它管线施工。

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2.4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

在与设计单位的合作中,在开工前就事先考虑好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制定一套应急措施或方案。遇有设计变更,及时迅速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并相应调整人力、设备、材料和资金的用量。

2.5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

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当地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城监部门、税务局务部门、公安交通等部门、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劳动局等。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文件、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的法规和惯例。一切项目管理活动都须遵纪守法。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主动与公安交通部门取得联系,求得施工占用道路的批准和运输的畅通。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求得法律的保护和指导。主动与城监部门联系搞好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主动与质监站、安监站联系,求得他们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指导与认可。

第十章 危险因素识别及应急预案

我司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当发生事故后,为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火灾以及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 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节 应急救援责任制及组织机构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如下:

一、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防火用具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7、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卓著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职责

1、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规范并带头自觉遵守;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做好救援准备措施;

3、事故发生后,救援小组成员要立即到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动中听从上级指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pdf版全文).pdf,统一协调行动;

5、应急救援小组在抢救行动中要尽心尽责,将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降到最低;

6、协助组长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节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 同时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物资部、机电队等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投入运作,组长及各成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级。

3、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里抢救受伤人员,这是抢险救援的重中之重。保卫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当事人必须用将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事故相关监管部门:

6、事故现场保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建标 131-2010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建设标准,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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