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裕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桩基础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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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湾裕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桩基础施工方案.doc

10)确保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8.2.1、 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中,我们将严格按质量体系的要求运作GB/T 38723-2020标准下载,确保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

8.2.2、质量管理体系

本项目职能人员详见 “工程项目投入主要管理人员、管理机构职责划分表”。

本工程设三级质量检查,每道工序作业期间对比设计和施工规程,该班组质量检查组、项目质量检查组不断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向业主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前,公司组织三级验收,过程如下:(附图)

8.2.4、严格按规范质量标准施工

为确保本工程达到既定的质量目标,我公司将采用一系列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实施。具体如下:

1)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在科学的管理之下精心组织施工,充分体现“管理就是生产力”这一企业管理中心内容,在本公司现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下,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业主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制度。

2)技术责任和技术交底制度

公司总工室是公司生产技术的主管部门,总工程师是生产技术的直接责任人。项目部设技术负责人。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的会审及最终审批工作,并直接指导工程施工。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工艺设计。

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分进行图纸会审,汇总图纸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并报业主、监理及设计三方,以求得解决。

施工中实行二级技术交底制,第一级交底为公司工程部组织由公司总工程师对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及其施工管理人员的交底,主要涉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主要内容、重点工序的施工方法,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其预防措施;第二级交底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作业班组、操作人员的交底,涉及工艺要求、操作要点、质量标准。

技术交底必须反复细致地进行,不断总结,以达到工艺技术的不断提高。

技术交底保持详细记录。

由主管施工员开具任务单给作业班组,书面明确当天生产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时间、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凡需耗用材料的生产任务,在开具工程任务单的同时,开具限额材料单,以控制材料的领用数量,材料员依据限额领料单发放材料给作业班组。

作业班组按任务单的要求完成任务后,施工员检查任务完成是否满足要求,质安员检查其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材料员检查材料好用是否超过定额要求,并交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验收。

作业班组每月凭签认手续完备的工程任务单进行结算。

4)工程中间检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班组自检项目部→质安员检验→公司质安员检验。三级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工艺检验,必须经总工程师检测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检测,未经验收、检测的工序不得放行。

经验收、检测合格的工序记录标识“合格”。

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工序,在工序发生地挂牌标识“不合格”,并采取返工或返修措施,直到验收合格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2、桩基础施工完成后,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对成桩进行测量,做好成桩的偏差记录,报上相关单位确认,做为移交依据。

5)违反施工规程,发生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技术负责人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及工艺要求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不得违反指挥。

操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作业,不得野蛮施工。

施工管理人员发现操作人员违反施工规范要求,应该立即予以制止,并上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督促操作人员立即纠正。

6)定期进行质量改进工作总结制度

每月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及评估,运用统计技术对质量情况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找出主要矛盾。

找出主要的质量问题及经常出现的质量通病后,由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找出解决质量通病的办法,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7)指定严格的质量评定标准

为确保创优,我公司将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公司内部用于本工程的更为严格的质量标准,并要求达到此标准的合格率大于90%方能算为合格。

8.3 基桩常见质量问题成因

8.3.1、桩顶偏位超过规范要求

⑴.放线后定位铁条受外界影响变化而未纠正;

⑵.在软土地基或桩密集处先施工的桩易被挤压而偏位;

⑶.打桩顺序不当引起桩顶偏位;

⑷.遇孤石或其他的障碍物将桩尖和桩身挤向一旁;

⑸.接桩不直,桩中心线成折线状;

8.3.2 桩身倾斜超过规范要求

⑴.施工场地高低不平,地表承载力不足引起桩机倾斜;

⑵.开始压桩时桩未调直就沉桩导致桩身倾斜;

⑶.多节桩连接后成曲折线;

⑷.遇孤石或其他的障碍物,使桩桩身底端飘桩倾斜;

⑸.送桩器令桩头被推斜,使桩身倾斜。

⑴.桩头结构设计不合理或制作时不按设计要求进行;

⑵.桩在高压蒸养的时间不足;

⑶.桩顶不平整或翘曲;

⑷.搬运、吊装、堆放过程中桩头严重损伤;

⑵.接桩时接头焊接质量差;

⑶.桩尖遇裸露的新鲜岩面仍施打,桩尖易碎;

⑷.焊接时自然冷却时间太少,焊接完毕立即施打,焊缝遇水如淬火易碎裂;

⑹.桩身已入硬土层后再用移动桩架等强行回扳的方法纠偏。

8.4 保证施工质量的其他措施

8.4.1 管桩品质要求

2)桩出厂时厂方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其规格、批号、制作日期应符合相应的验收批号内容。

3)桩被运至现场后,材料员重点对桩身在运输过程中是否产生裂缝及碰撞进行检查。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桩严禁使用。

8.4.2 管桩的吊运与堆放

1)桩在吊运过程中应轻吊轻放,保持平稳,避免碰撞。

2)堆放场地应平整坚硬,否则用枕木垫平。

3)按桩的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

4)叠层堆放时,不超过2层,必须在底层桩下放置两道枕木,位置分别在桩身两吊点处。

5)底层靠边处的管桩应用木块垫紧以防管桩滚动。

8.4.3 柴油锤击桩作业

㈠.打桩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⑴.根据施工图绘制整个工程的桩位编号图;

⑵.由专职测量人员分批或全部测定标出场地上的桩位,其偏差不得大于20mm。

㈡.打桩顺序应综合考虑下列原则后确定:

⑴.根据工地上所用管桩的规格应先大后小。

⑵.根据桩位密集程度,先密后稀。

㈢.打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第一节管桩起吊就位插入地面后应认真检查桩位及桩身垂直度偏差。桩位偏差不得大于20mm。桩身垂直度偏差宜先粗校,然后用两个吊线锤再互为90度,方向校正后的偏差不得大于0.5%,必要时拔出填沙后重插。

⑵.当管桩插入地表土后就遇上厚度较大的淤泥层或松软的回填土时,应密切留意桩的下沉情况,控制下压的速度。

⑶.管桩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桩的垂直度,当桩的垂直度偏差超过0.5%时,应找出原因设法纠正;当桩尖进入硬土层后,严禁用移动桩机等强行回扳的方法纠偏。

⑷.桩数多于30根的群桩基础应从中间位置向外施打。桩头标高位置应适当错开。承台四周边缘的桩宜待承台内其它桩全部压完后重新测定桩位再施工。

⑸.应配备一名专职记录员,压桩时应由专职记录员及时准确地填写管桩施工记录表,不得事后补填,应经当班监理人员验证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的施工纪录。

⑹.当管桩需要接桩时,其入土部分桩身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5~1.0m。

⑺.管桩焊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用铁丝刷清刷干净,坡口处露出金属光泽并保持干燥。

⑻.下节桩的桩头处宜设导向箍或其他导向措施,以方便上节桩就位。接桩时上下节桩身应对中,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若下节桩身略有倾斜,上节桩身应与下节桩身保持顺直,两端面应紧密贴合。不得单纯为使上节桩身垂而使桩头处出现间隙,严禁在接头间隙中填塞焊条头、铁片、铁丝等杂物。

⑼.施焊宜用两台焊机对称进行。焊接层数不得少于两层,焊缝应连续饱满,其外观质量应符合二级焊缝要求。

⑽.焊好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才可继续施打,手工电弧焊的自然冷却时间不应少于8min。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好立即施压。

㈣.遇下列情况之一应暂停施工,并及时与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研究处理:

⑵.桩头混凝土剥落、破碎;

⑶.桩身突然倾斜、跑位、沉陷;

⑷.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

本工程要求使用PHC500(125)AB,C80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该管桩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规程要求,并有正规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和有资格的试验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和产品鉴定书。桩的尺寸允许偏差如下:

注:1、表内尺寸以管桩设计图纸为基准;

2、力筋和螺旋箍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应分别不小于25MM和20MM。

3、有关误差标准应与DBJ/T15—22—2008规程相一致。

焊接接桩采用的焊机、焊条、电流、工艺、质量等要求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5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有关规定。焊接前先确认管桩接头是否合格,上下端板应清扫干净,坡口处必须使用钢丝刷刷至露出金属关泽,油污铁锈清除干净。焊接前先在坡口圆周对称点焊4~6点,后分层对称施焊,每个接头的焊缝须分三层施焊,每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焊缝厚度6mm(抗拔桩8mm),焊缝须饱满,严禁出现夹渣或气孔缺陷。焊接完毕自然冷却8分钟后方可继续施打(压),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好后立即施打(压)。

8.7桩机施工走向要求

做好桩机施工走向路线设计,桩数密集的群桩基础应从中心位置向外施打,承台四周边缘的桩应待承台内其它桩全部打完后重新测定桩位再施打。

送桩深度不宜大于3.0米。

桩施工允许偏差:桩位偏差符合规范要求,桩垂直度偏差不大于桩长的1%,接桩时上下桩中心偏差≤2mm,节点弯曲点高不大于0.1%桩长,且不大于20mm。

第九章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事故发生率为零,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单位”,做到“履约信誉好、质量安全好、料机管理好、队伍建设好、环境氛围好、综合治理好”。

9.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9.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现场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全面覆盖施工全过程,保证现场的安全生产。

⑴.打桩机械运输车辆,装车要捆牢,避免超高、超宽。

⑵.装卸要明确分工,统一指挥。

⑶.吊卸索具要经常检查,如有问题,应立即更换或妥善处理,不能大意。

⑷.起吊构件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环视四周,不得碰撞。

⑸.行车要精神集中,遵守交通规则。

⑴.作业前要进行技术交底

⑵.装拆前,应详细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

⑶.工作区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⑷.明确分工,统一指挥。

⑸.高空作业时要系安全带,地面作业要戴安全帽。

⑴.作业前,指挥向操作人员进行全面交底,并有整套手续。

⑵.各个工序均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⑶.作业前要明确分工,统一信号,统一指挥。

⑷.打桩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得靠近。

⑸.起吊桩构件,不得碰撞,吊物下面不得有人穿行。

⑹.机械移位,场地要平整,要坚实。

⑺.施工作业人员禁止酗酒,操作时精神要集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机,遇有恶劣气候,按规定停止作业。

⑻.施工操作时,不得进行维修保养,所有电器设备,非电工人员不得乱动,以防触电,高空作业与地面作业,必须遵守安全规定。

⑼.施工作业停止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盖好电动机,操作人员离机必须关机,上锁,吊钩升高。

⑽.施工达设计终压标准后,按设计要求进行复压,复压完毕,应及时盖好口孔板,以免人员掉下。

9.6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⑴.单独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⑵.现场设配电房,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房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左右,并具备一级耐火等级。

⑶.用电由有相应资质的持证专业电工管理,负责保护所以设备的线路和开关箱,停用的设备必须接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应切断电源,做妥善处理方可进行移动用电设备;对用电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⑸.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及线路,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安装和架设,设备用电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的“三级”保护措施,对所有的机械设备做接零和重复接地的装置。所有电箱均有门、有锁、有防漏雨盖板,有危险标志,有统一编号,有管理负责人。严禁电线乱接乱走,发现乱接线路或绝缘性不良应立即拆除更换。

⑹.所有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许使用偏大或偏少的电溶丝,严禁使用铜丝代替熔丝。

⑺.手持电动工具要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按其施工机械设备容量和生产生活照明容量使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且不得随意接长和调换。漏电保护开关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⑻.架空拉设的电线严禁直接挂在脚手架上,橡皮线通过走道等位置时,必须加设胶套管,以防压裂漏电。

⑼.加强施工照明管理,除确保施工部位有规定和照度外,照明用具距离地面高度在低于2.5米,每一分隔(室或间)设漏电保护开关和电闸。

9.7 施工人员安全措施

⑴.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施工人员进场时和进行各项操作前,并经主管施工员和安全监督员安全技术交底。

⑵.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纪律,遵守项目部综合管理的国家法令、

法规、规定的要求,佩戴安全帽。

⑶.施工人员不得拆除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如因工作不需要,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方可拆除,工作完成后如存在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恢复安全防护。

⑷.施工人员要立足本职工作,不得随意动用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机械设备。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应根据佛山市和我公司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卫工作方案。

⑵.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2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以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工棚、办公室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⑶.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⑷.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度如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业内资料内备查。

⑹.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致。

⑺.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⑻.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9.9.1安全检查标准

⑴.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由班长或安全员传达施工员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⑵.项目经理每周对本项目作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记录问题,落实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时间,定期复查,对整改不力的作罚款处理。

⑶.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公司质技科发出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签收,限期整改,届时项目经理将书面汇报整改情况,如无正当理由而又拒不整改的,项目经理将受处罚。

⑷.公司有关部门对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绩进行记录,列入当事人记录中。

9.10 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9.10.1严格执行佛山市政府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以佛山市建委文件《佛山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基本准则。强化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管理,项目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直接负责人,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总承包的规定,接受管理。

9.10.2建立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文明施工的意识和自觉性。实现各司其职,并定期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找出不足,重点改进。

9.10.3进场后项目经理部必须制定并监督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标准、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实施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指定各作业场所、材料堆放场、生活设施的文明施工负责人。

9.10.4在现场建立文明施工档案制度,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业主、监理、质检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一并归档,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9.10.5在施工现场内醒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证件的复印件,悬挂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和组织机构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9.11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9.11.1设置专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⑶.每天对周围环境卫生打扫、冲洗、喷水、降尘。

⑷.及时清理排污沟淤泥。

⑸.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和监督等等,营造一个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

9.11.2 区域划分

施工区与生活区要分开,临时建筑、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等按指定区域整齐搭设或堆放。

施工现场必须三通一平,有防泥层、污水外流设置,保持排水畅通。

9.11.4、临时施工道路维护

严格控制载重车辆的行走线路,防止路面破坏,做到道路起坎后即时用碎石块填平,确保运输管桩材料的重载车辆通行无阻。施工期间定时洒水、清扫路面。

9.11.5 临时水电管线的铺设

开工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完成临时水电管线的铺设,线路布置应美观实用。

9.11.6 现场图表规格

施工现场办公室,会议室内要有施工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表、天气记录表(晴雨表)以及岗位责任分工等,这些上墙的资料应统一规格、文字工整、内容清晰、图实相符,随施工不同阶段及时进行调整。

9.11.7工地生活区的管理要求

⑴.按施工平面布置的安排,修建工地生活设施,生活区地面铺设10CM厚石粉,以创造一个整体文明的施工环境。

⑵.宿舍采用集装厢式,厕所设置应远离食堂。

9.11.8建筑材料管理规定

⑴.现场仓库应有围蔽、通风好、无漏水、有垫板、能防火防盗。

⑵.露天堆放的材料应按施工平面图规定,各类材料分品种规格合理堆放,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做好各类材料的标实。

9.11.9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⑴.施工现场固定安装的机械设备基础部分不得积水,视不同的设备种类搭设操作台和机棚,并在显眼处张挂公司统一的安全操作警示牌。

⑵.施工现场流动安装的小型机具,要设置简易有效的临时防雨设施。

⑶.各种施工机具交班后要按规程进行保养,保持机具整洁。

⑷.施工现场安装的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前,机械表面应油漆翻新,保持机械设备清洁完整。

⑸.现场供配电干线安装架设要稳定整齐,相线零线要按顺序敷设布置,架设高度必须符合规范。

⑹.施工现场安装的配电箱、开关采用统一的标准箱,箱门加锁。

9.11.10 宿舍卫生

⑴.床铺上下整齐卫生,安全帽、工具、日常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⑵.宿舍保持卫生清洁,无蛛网、无污水、无污物、无异味、无废水外流,每房间有卫生治安防火责任人。

⑶.宿舍区周围无污物和积污水。

9.12文明施工检查措施

项目部除接受公司定期对项目进行的检查外,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自行制定,自我约束的《文明生产、生活管理处罚条例》、《材料管理有关制度》、《施工现场内班组管理规定》的有效措施,采用分区、分段包干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实行责、权、利三者挂钩,由各线管理人员执行组织必要的会议和检查,项目经理则随时随地不定期检查监督,形成一种约束力,促使各线人员从自己做起。

对文明施工工作成绩突出的,按奖惩办法给予奖励,对文明施工不重视或较差的或出现问题后不立即整改落实的,按奖惩办法给予必要的处罚,并在场内公布,以达到既有透明度,又起到促进的效果,使场内人员都能自觉参与工地文明建设活动,由以往单靠行政命令的管理、监督形式逐步转变为经常性、制度性的自我管理。

9.13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具体指标,所以必须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措施做好这项工作。

9.13.1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核实、确定环境盲点,环境保护目标和环保法规及其它重要要求。

9.13.2 对施工工程全过程中各施工阶段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找出影响环境的重大因素,并制定可行的环保工作方案,并向业主报审。在施工过程中,若因工程内容、环境要求发生变化,则要相应调整环保方案,并重新报审。

9.13.3根据环保工作方案和施工内容,制定本工程的环保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环保培训。

9.13.4施工现场设环保负责人,负责日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环保负责人组织每周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重大问题报告项目经理。

9.13.5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污染事故,应视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消除污染影响。

9.13.6建立施工环保档案,将环保日常管理工作的自查记录和各主管部门的检查、审核记录一并归档。

9.13.7对分项分部工程衔接处的环保工作要明确分工,不同施工班组间的环保工作分工和交接要有记录,每人工序(作业)结束后由环保负责人进行评定,相应资料应归档管理。

第十章 基桩项目施工通用施工措施

10.1 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措施

10.1.1 同设计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

⑴.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施工方案。

⑵.参与施工图审查,协调业主会同设计师,供应商(制造商)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材料选型。

10.1.2与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协调

⑴.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桩基础施工方案”进行各种的质量管理,在各专业工种自检和项目管理部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加以整改。

⑵.贯彻项目管理部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对各专业工种加以控制,确保产品达到优良,本公司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工程和工序的工作失职、失误均视为本公司的失误,因而杜绝现场施工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的执行。

⑶.所有进场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材料复试,主动提交复试结果报告,使所用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

⑷.按部门或分项工序检验质量,严格执行“一案三工序”的准则,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致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指导,后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⑴.按总进度计划指定的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的情况,制定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⑵.由本公司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一般情况下,以周为单位进行协调,邀请业主、监理、设计参与。

⑶.由项目经理部副经理负责主持的每日与各工种施工协调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

⑷.项目经理以周为单位,提出工程简报,向业主和有关单位反映,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工程进展,我们还将定期召开协调会,协助业主协调与社会各业务部门的关系以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

由项目责任工程师,根据现场巡查的情况,随时对各专业工种进行协调,检查上一时间段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出现的问题的解决情况;落实下一时间段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及解决问题的预案和技术措施等。

10.2 雨季施工及干燥等气候条件下施工措施

因施工期间可能出现雨天,因此,各种设备应及早作出防雨措施。桩机上的马达、焊机等用电设施需遮蔽好,防止进水。

在场地四周应设立排水沟,,防止场地内积水影响施工。

10.3 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⑴.管桩材料出厂经过严格检查,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才可使用。

⑵.运载管桩的车辆要平整,管桩要分层叠放。

⑶.运至施工现场的管桩材料GB/T 38975-2020 增材制造用钽及钽合金粉,堆放在平整的场地上,并垫上枕木,分层堆放,不能超过三层。施工吊起管桩时,捆牢之后才可吊起,如距离太远需拖桩时,在桩端下垫上橡胶轮胎,以免损伤桩身。

工程完工之后,发函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一次中间验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桩的检测、桩位复核验收。检测合格、桩位复核无误后,桩机退场。

10.4 地下隐蔽工程施工措施

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之前,工程质检员首先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自检。

2016年河南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2册 道路工程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隐蔽前2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后,再继续施工。对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时,待改正后重新检查签证。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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