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龙屯路刚架系拱桥及铁路框架中继顶进法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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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龙屯路刚架系拱桥及铁路框架中继顶进法施工组织设计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有序地组织本工程施工。

(二)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各项安全工作DB11/T 948.6-2013标准下载,对分管的工程项目负安全责任。

(2)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2)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措施,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事故分析、处理,制定安全整改措施。

(四)工程技术部部长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指导书。

(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日常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

(五)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安全职责:

(1)负责落实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实施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施工安全日常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施工。

(六)物资设备部部长的安全职责:

(1)负责本工程材料、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品运输、保管、发放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七)各施工工班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措施,对施工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负责每日对施工人员安排与布置安全工作,对施工中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纠正。

3.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路基等有关施工安全规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宣传教育。

(2)针对工程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对安全员、班组长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

(3)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工法、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上岗。

(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

(5)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4安全事故申报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须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职名、本职工龄、伤害程度、伤害类别及事故情况按下列规定报告:

若发生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3.5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根据我公司安全奖惩办法,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定期考核兑现,惩罚失职人员、奖励安全立功人员,使安全生产与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与实施。

4.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我方将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

(2)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现场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设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保用品。

4.2对通信、公用设施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利用既有道路时,应协调好与地方政府、居民的关系,经常对道路进行维修养护,以保持畅通状态。

(二)对通信、电力及其它设施的保护工作应在施工前作好详细的调查,并与使用单位联系,制定妥善解决问题的措施。

(1)对明挂电力、通信线设施,因施工造成可能破坏的情况,能迁移的作好迁移处理,不便迁移的要作好加固防护措施。

(2)埋设于地下的通信电、光缆施工前与使用单位联系好,明确其埋设位置与走势,精确测量其对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做好防范措施。

(3)其它公用设施、建筑物应在施工前调查清楚、落实好解决方案。

4.3施工人员劳动安全保证措施

(1)开工前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标语、图片等宣传形式,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同时形成安全教育制度化。

(2)完善各种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劳动安全保证措施,逐级上报,批准后严格按方案实施。

(3)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制度,针对各工种配齐防护用品。

4.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机械的安全及管理由施工队队长总体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机械工程师负责。

(2)机械工程师按照规定的养护规则,定期对机械进行养护,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

(3)机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坚持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4)机械操作人员均由经培训合格并持证的人员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5)在土方机械施工中,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确定合适的机械车辆走行路线,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止互相干扰和碰撞。

4.5施工现场防火、防盗安全保证措施

(1)加强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改善工地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2)施工现场的布置要符合防火、防盗、防台风、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3)现场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设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6)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物资要加强治安防范管理,坚持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与周边的公安部门加强联系,防止和遏制工地物品被盗案件的发生。

4.6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使用自备电源或连接外电系统时,根据当地要求进行保护接零或接地。

(2)自备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与发电机电的接地装置进行可靠的电气连接。

(3)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它人乱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

(4)现场的配电箱保持坚固、严密,并加锁。

(5)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对接地情况、绝缘强度每季测定一次;固定用电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用电、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用电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绝不带故障运行。

(6)临时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电沿地面敷设的电缆线不采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并在过路处穿管保护。

4.7雨季、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及时掌握日、旬、月气象天气预报,施工安排上以尽量避开雨季为前提合理调配。

(2)材料堆放地点要平整坚实,四周要做好排水工作,严禁在水中堆放及浸泡,防止污泥污染。

(3)遇有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将停止一切高空、起重等作业。并做好防洪防风准备。

(4)雨季前,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雨措施,要经常检查接零、接地保护,确保人身安全和供电正常;对机械设备要搭棚防护,确保施工不因雨患影响正常进行。

(5)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发给施工人员必要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手套、防滑鞋等,保证人身健康和安全。

(6)夜间施工要保证照明充足,保持良好的施工秩序,防止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

(7)进行吊装作业,必须确保有醒目的信号联系。

4.8交通安全保证措施

(1)上公路的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行驶,不侵道不抢行,做到文明礼让,弯道鸣笛,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2)机动车辆必须按时检查车况,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所有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工地人员无证开车。

(3)在施工中,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确定合适的车辆走行路线,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止互相干扰和碰撞。

(4)施工地点应禁止非工作人员随便出入,派专人设置足够的照明,路档、护栏、围栏警告牌,夜间需设警告标志及信号灯。有专人控制与疏导现场车辆的行驶,避免人员伤亡及其它事故发生。

5.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5.1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措施

(一)既有线上施工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有关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的规定。

(二)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据以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临时行车限界不得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再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临时行车限界。

(三)既有线施工,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四)施工前对地下的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双方应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既有线施工中,应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六)既有线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铁路职工担任。

(七)既有线施工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2)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等必须进行复诵,工地防护员应加强防护;

(3)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

(八)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工具、机具等导电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九)封锁施工时按有关规定报批,请点和防护。

(十)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铁路中心、枕木头、线间距小于5m的两线间行走,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2)横越铁路时,必须确认两端无走行机车车辆后,方可通行。

(3)严禁钻车、扒车、跳车,从车底下传递料具。禁止在车辆底下和车辆两侧线路股道上、有塌方落石危险处所坐卧。

(十一)封锁线路和停用信号、联锁、闭塞设备及其影响行车设备的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一个月向铁路运输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内容应包括施工地段、施工内容、影响范围及时间等。

(十二)在施工计划实施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手续。

(十三)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允许施工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根据施工地点所在位置设置可靠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施工负责人应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区间。

(十四)施工期间施工负责人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开行施工列车进行施工时,应与列车调度员联系。施工地点与车站、调度所之间应有可行的通信联络。

(十五)封闭点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线路及设备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撤除防护信号并及时办理消点。待列车通行正常之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遇有特殊情况,有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速度允许列车运行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延长施工时间或很制列车运行速度。

(十六)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施工负责人必须能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联系,将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以及所需时间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在未得到调度命令准许前施工人员不得上线作业。

(十七)由施工负责人掌握的利用列车间隔施工作业,施工负责人应该加强与车站值班员及驻站联络员的联系,确切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和施工时间。施工地点应采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保证行车安全。

5.2保证施工安全措施

5.2.1钢管拱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遵守施工操作程序和有关规范,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双层作业,无法避免时,应上下交替施工,并设专人进行防护。上层不停止时,下层不准进入现场;下层人员没有完全撤出时,上层不准施工,以确保人身安全。工作中不准串岗、混岗。

(2)选派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技术工人专门负责索道的维修。索道上各部位的传动装置,如搬运器、分索器、吊钩上的轴销、衬套、螺栓等定期进行检查,坚持日检旬修制度。发现松动、磨损要立即采取处理措施,以免高空落物伤人。索道在使用过程中,严禁下方站人;索道下方有施工作业项目时,要提前避让。在工地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3)起吊重物前,要对吊环、起吊绳、卡环进行详细检查,并在吊运过程中设专人进行防护,以确保安全进行。

(4)加强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设置临时作业平台时,平台四周要安设栏杆,并在下方设安全网。上下扶梯一定要牢固,并有扶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拴安全绳。

(5)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做到专人保管,专人操作,专人保养并定期检查,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及机破事故发生。

(6)影响铁路运输作业时,要预先与铁路运输部门取得联系,确保施工期间铁路的正常通行。

5.2.2下穿框架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当采用轨束梁加固线路时,轨束必须用钢箍固紧,并向两端延伸涵身高度的1.5倍,枕木垛应满足地基承载力需要,当采用低高度便梁时,梁端支承处应垫硬木。

(二)顶进框架作业应在列车运行的间隔时间内进行。开挖工作坑时,坑顶缘距最外侧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2m。当工作坑需要渡汛时,路基边坡应加固防护。

(三)框架式桥涵顶进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轨施工前,根据施工特点提出明确施工方案,防护措施,封锁要点及限速条件报铁路局审批方可据以施工。

(2)框架桥顶进施工,施工人员必须与车站值班人员加强联系,派驻站联络员和工地施工人员直接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最大限度地利用行车间隙。线路随时进行检查养护,并准备足够数量的道碴、草袋,组织好人力和工具,一旦发生不良情况,立即进行抢修加固。

(3)建立各项安全制度,设专职人员巡回检查施工范围内线路和安全防护,记录每一趟列车通过时间,经常检查线路的水平和方向,设专门记录本,做好交接班记录,避免接班人员情况不明,并双方签字。

(4)为确保安全,严格执行在列车通过时,不得顶进箱身,在顶进期间,按上级批准的列车时速立慢行牌。

(5)顶进时,应对各观测点进行仔细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状,应立即停止顶时宜,待问题处理后,再开泵作业。

(6)顶进中,挖一段、顶一段,做到随挖随顶。挖好的工作面不得长时间暴露,严禁超前挖土。

(7)当施工需要开挖路堤边坡时,应派人监护。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开来的列车发出停车信号。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挖土:

① 掏洞取土或倒坡挖土时;

③ 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

⑥ 开挖面未设上下扶梯,作业平台搭设不牢或未经检查认定。

(9)在工作坑坡顶的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和弃土。当采用机械开挖时,铲斗不得碰撞梁体或桥涵主体结构。

(10)严禁施工人员接近或跨越顶铁,或站在已经就位的顶铁上。

(11)顶进过程中,每当油泵油压升高5~10Mpa时,应停泵观察。当有异状,应及时处理。需要调整梁体顶进位置时,应针对实际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2)顶时宜过程中每顶完一次作业或列车通过后,应对线路进行检查。如发现线路异状,经整修后方可放行列车。

5.2.2保证施工安全紧急技术措施

5.3保证人身安全措施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四)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行走,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六)上道检修人员应配备自动报警或通讯联络工具,在设有来车报警设备的区段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报警设备。接到来车通知后,必须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待避车辆。

(七)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求:

修筑沥青路面时要在高温条件下操作,经常与刺激皮肤的沥青材料接触,特别是与有毒性的煤沥青接触,对人的健康有影响。沥青材料为易燃材料,在加热和熬制过程中如果不注意安全防护,易于发生事故。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安全生产。

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凡患皮肤病、眼病、喉病、面部或手部有破伤,以及对沥青有过敏感染者,均不应参加沥青的加工操作,参加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和工作靴,戴手套、护目镜和口罩。脸部及外露皮肤应涂防护油膏。防护油膏可用等量的淀粉或滑石粉、氧化锌、甘油和水,再加3%的水杨酸苯脂制成。与沥青直接接触的人员连续操作一段时间后要稍事休息,每天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涤。若被热沥青烫伤,应立即将粘在皮肤上的沥青用松节油擦洗干净,再用高锰酸钾溶液或硼酸水洗伤处,并请医务人员治疗。

(2)沥青加热时的安全防护

沥青加热处应准备消防器材和防火用砂、湿麻袋、湿草包等。现场桶装沥青加热,要同时将桶上二盖打开,盖孔朝上,让气体从盖孔放出,以防爆炸。桶内有水时,应先倒出再行加热。预热时,如发现沥青由桶上砂眼处喷气漏出,即用铁铲铲湿泥涂封。

用沥青锅熬制沥青时,沥青锅应远离建筑物(一般40m),其上需搭建防雨棚。熬制前沥青应先进行脱水,脱水时要降低加热温度并经常搅动,以免沥青溢锅而引起火灾。放入沥青锅的沥青材料不要超出锅深的2/3。禁止在烈火的空锅上加入沥青,并不得一边加火一边掺和沥青。

(3)现场施工操作的防护

施工负责人在施工之前,在向工人技术交底的同时,应说明防止沥青中毒、防火、防烫伤等安全注意事项,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志,派专人指挥行车,注意交通安全。施工前应检查机具设备是否完好。洒布沥青时,在喷头10m以内不得有人,不准逆风操作,并严禁喷头向上。洒布沥青中途,若遇喷头堵塞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止泵油,并关闭喷油闸门后再进行修理。

(4)除上述安全防护措施外,为保证施工安全,应遵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的响应规定办理。

5.4保证设备安全措施

5.4.1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机械的安全及管理由施工队队长总体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机械工程师负责。

(2)机械工程师按照规定的养护规则,定期对机械进行养护,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

(3)机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坚持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4)机械操作人员均由经培训合格并持证的人员操作。

5.4.2对交通、水利、通讯、公用设施安全保证措施

对交通通信、电力及其它公用设施的保护工作应在施工前作好详细的调查,并与使用单位联系,一起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制定的保护措施。

第十节 施工组织协调、文明施工、

(4)积极采纳招标人有可能提出的照顾地方利益的建议和意见。在征租土地方面不留后遗症,在交通干扰、车辆通行等方面,与地方政府和群众充分协商,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地方的损失。协调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主动提供帮助及解决各种困难,避免纠纷发生而延误工期。

(6)项目部施工遇到铁路单位(部门)干预时,项目部应先主动积极协调。

2.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

(2)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与各作业班组和管理人员工资分配挂钩。

(3)制定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秩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细则,并认真落实。

(4)项目经理部每10日一次文明施工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1)开工前,编制详细、科学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使工艺流程、流水区段划分、资源配置与实际施工相符。

(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实施。

(3)实施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评定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准开工。

(4)认真实施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未经检查签证同意的工程不得隐蔽。

(5)队伍进场后,即进行教育与动员工作,所有人员要尊重与遵守当地民情风俗,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维护当地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搞好工民关系,以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6)积极采纳招标人有可能提出的照顾地方利益的建议和意见。在征租土地方面不留后遗症,在交通干扰、车辆通行等方面,与地方政府和群众充分协商,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地方的损失。

(7)施工期间,加强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联系,服从其统一指挥协调和有关指令。

2.3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实施定位管理,合理布局,统一规划,临时设施布置整齐,在施工区域设醒目标牌。

(2)设置施工标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及主要工程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工地施工及监理负责人。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图三牌。一图:即平面布置图;三牌:即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牌。

(3)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设施,做到生活区和施工区划分明确,按规定布置防火设施。

(4)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给、排水系统。保证给水设施不渗漏,供水安全。排水系统顺畅,就近排入既有排水系统。

(5)临时用电按施工组织设计布置,不乱接乱扯。

(6)建筑材料堆码分类堆放,并用标识牌标识清楚,严禁混堆乱放。

(7)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配带标识身份或工种的证牌。

2.4工地卫生管理及“非典”等传染病预防措施

(2)现场食堂按卫生标准配备设施,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3)与地方卫生部门合作,根据要求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配备医务人员,防止传染病和准备常用的急救药物。

(4)培养和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不共用餐具、茶具和毛巾;注意饮食均衡,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增强身体抵抗力;尽量不到人口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等。

(5)加强科普宣传,使广大施工人员了解各种流行传染病的特征和预防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扩散。

(6)在“非典”等烈性传染病流行期间,设专职医护人员进行监控实行全封闭施工,杜绝人员流动。

(7)对参加灰土拌和、沥青路面施工等施工人员,应发放各种必需的劳保用品,以保护工人的健康。

(1)建立环境保证体系,落实环保责任制

项目总工程师为环保的直接负责人,并成立环保检测组,派遣专职环保工程师,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定期对施工点进行检查及对环境污染的检测。

针对各工序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止环境污染措施并督促落实。

积极与当地政府联络,做好共同检查督促的工作。

(2)确定环保目标及防范要点

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法令法规。确保生态环境和水土保质。尽可能减少污染。创建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3.2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体系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环境保护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环境检查,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工地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立即制定对策措施,限期整改,防止对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

3.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本工程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此制定以下措施:

(1)保护既有水利设施与自然水利系统,把对施工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

(2)在运输砂、石、水泥、粘土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施工便道按时平整,并经常向施工便道路面洒水,防止运输产生的扬尘影响周围环境,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3)施工中的弃土尽量选择弃土场集中堆放,周围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4)施工过程中绝不乱砍乱伐,保护好绿化环境。

(5)施工时尽量避免弃土堵塞或压缩原沟渠,或将弃土任意堆放,施工中及时处理挖基余土。施工完毕时立即恢复天然地面,进行沟渠清障工作,以利排水。

3.4噪声、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的主要噪声污染源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以及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等,为减少施工噪声影响,采取降噪措施主要有: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用场地等管理措施,施工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的声压级;在施工过程中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养护;搅拌站及其运料通道远离居民、文教区等环境敏感点。

(2)设立简易的隔音棚等工程措施。

(3)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夜间施工的次数。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

(4)夜间施工应尽量安排人力施工,避免机械噪声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禁止施工人员大声喧哗。

(5)作业场及运输车辆经常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避免粉尘飞扬影响车站环境卫生。

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

多尘物料采用帆布覆盖,以免露天堆放。

施工场界设立隔离棚或墙体。

(6)运输道路定时洒水防尘,减少汽车通过时对空气的污染。

(7)禁止焚烧能产生烟或其它空气污染物的燃料池洲碧桂园一期地下室工程施工方案(62P).doc,禁止在工地燃烧残留废物或其它物品。

(1)施工现场内道路平整、顺畅,排水良好。临时设施均按标准硬化地面,四周设置砖砌排水沟,生活污水经过滤沉淀池处理后再排出。

生产废水应处理达标排放。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其他污水须经沉淀池沉淀等处理后达到有关标准再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或河流。必要时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上述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或河流中去。

(2)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避免污染水源。施工结束后,对河道、沟渠进行清理,确保河道不被压缩。同时,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丢弃。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使用时,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4)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设置简易有效的油池,定期掏油和杂物,防止污染。

(5)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城市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可采取水冲式厕所,蹲坑上加盖,并有防蝇、灭蛆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

(6)化学药品、外加剂等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配电专业严重违章案例典型图 集(试行)(国网喀什供电公司2022年9月).pdf,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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