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级酒店装饰施工组织设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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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级酒店装饰施工组织设计3

向甲方提交承包商的全权代表资料,使其全权化表对本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应接受甲方的指示,需请甲方书面批准

进场前,尽早地提交承包商全权代表的名字及档案资料

当甲方发出指令要求进行合同之外的施工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给予延期或费用补尝

由于甲方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应书面通知甲方

在甲方的风险造成危害后黔2019/T119 冷弯薄壁型钢--磷石膏基轻质砂浆喷筑复合墙体內隔墙构造.pdf,尽可能早地通知

书面提交办理本工程保险的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以征得甲方的同意

在正式办理工程保险之前

要书面提交办理第三方保险的保险公司和保险单及保险费的支付票据

正常情况下甲方要求检查保险单和保险费支付票据

由于甲方,其代理人或其雇员的任何行为过失造成了工人的事故或伤害等,应做出书面的详细通知

向甲方书面提交合同规定的已办保险并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票据

书面通知甲方,由于法令和规章的原因而支付的合同之外费用的详细单据,应包括在下期支付证书中

当这些合同之外费用由装饰工种公司支出后,尽快发出通知

由于交通要道公众的障碍或相邻房产的人员阻挠使工程误期及产生附加费用

在限定时间之内,提请甲方发出变更令或给予延长工期及追加费用

书面通知甲方,已按要求为其它施工单位提供便利和服务,以及由此导致的额外费用和工程误期

按甲方要求,或每月提交一次

当合同之外的试验与检验符合甲方的要求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给予试验或检验费用补偿

书面通知甲方对将要覆盖的工种进行检查

在工程覆盖前合适时间内

书面通知甲方,要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或设备从现场运走,并附代替材料或设备的清单

在将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从现场运走之前通知

因停工导致延期或附加费用,应尽早发通知进行索赔,要甲方给予书面确认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暂停了84天,非装饰工程公司对此暂停负责,否则装饰工程公司可书面通知甲方,要求在28天对暂停工程继续施工

停工等84天起,尽早通知

对暂停工程要求复工工程未得准许时,装饰工程公司应书面通知甲方,选择将暂停的工作视为删减,或者如果全部工作都被暂停,则将此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要求复工未得到准许第28天后,尽早通知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有必须连续的工程施工之需要,必须在夜间或公休日进行施工时,要书面向甲方提出通知,并经许可确认方能施工

加班施工之间或紧急情况处理之时发出通知

书面提出申请加快工程进度的详细步骤和方法

当甲方通知工程进度太慢,为保证按合同竣工之需要而加快进度时,发出通知

整个工程已经实质上竣工,并合格地通过最后检验时,可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签发竣工交接证书,并附有在缺陷责任期内尽可能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书面保证

当已经达到实质的要求,可向甲方提出,并在甲方检验满意后,21天内得到本工程竣工交接证书

书面通知甲方,工程变更后使得原单价或费率已不合理,应予以调整

变更工程执行以前或执行以后,尽早发出通知

书面提供给甲方工程计量的详细资料,并协助其工作

当签发整个工程的竣工交接证书时,发现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共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则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合同金额予以调整或补偿一笔费用

在竣工交接证书签发前或签发后,应尽早发出通知给甲方

金额予以调整或补偿一笔费用

书面通知甲方,提出需要使用计日工的原因,人员报表及计日工劳务费报价表供批准

在计日工使用前和每天计日工干完工作后

在每月结束时,应书面向甲方递交一份计日工所用劳务,材料和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机具的有标价的结帐单

在计日工工作执行后每月发出通知

书面通知甲方,表明进行索赔的意向

当装饰工程公司需将其施工机械,装饰材料等运出工地时,应书面取得甲方的同意

向甲方书面提交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或收据

当甲方需要进,提交书面资料

书面提出对指定分包商的反对意见

在提出指定后及下正式指令前,尽快向甲方提出

书面提供分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费用清单

书面通知甲方,因指定分包商的错误,承包商有下当的扣留或拒绝分包商的款项,并同时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商

在考虑拒付指定分包商款额之前通知

在每月末,应书面向甲方提交本月已完成工程量等的月结帐单六份,并出承包商或其代表签字

书面向甲方提交一份竣工结帐单,并附有详细资料说明的证实文件

在甲方签发了整个工程竣工交接证书后84天之内书面通知

书面向甲方提交最后的结账单,并附有详细的证实文件

在甲方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的56天之内

承包商应书面给甲方一份清单,确认最后结帐单的总金额

在向甲方提交最后结帐单的同时

当施工单位严重违约并被提前终止合同时,若甲方有指令,装饰施工单位应将合同中已签有的供货及材料或服务的契约利益等转让给甲方

在甲方进驻工程现场与终止合同的14天后

当特殊风险发生,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将费用开销列明

当特殊风险发生时和发生后都应及时迅速发出通知

书面通知甲方,解决甲乙双方之间的争端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发生争端即可发出通知

如果承包商不满意甲方解决争端的决定,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对争端的问题进行仲裁

在书面通知书甲方和工程师需进行仲裁的申请书

当甲方违约时,装饰工程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且可在其后采取相应措施

一旦知道甲方违约,要尽快发出通知

当劳务和材料或其他影响工程施工成本的价格涨落而引起款项增减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1)图纸登记应分清不同类别的图纸

分别为已收到的图纸,在工地绘制的图纸和已发出的图纸。

(2)登记时应标明的内容

图纸的连续号码:名称;大小,种类,比例尺;修改日期;分发清单。

要特别注意修改图纸的登记和保存。

表报监理记录是甲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表格或报告的总称,是装饰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工具。

这部分资料应严格按照时间顺序保存,并同时编制分类一览表。

真参加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组织和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了解会议主要内容做好充分的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基本上是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第一次正式接触,要确定许多影响以后工作的制度和原则,并且是决定工程何时或能否开工的关键环节。因此,第一次工地会议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认真对待并做好记录。

1.1.1讨论施工的问题

1.1.2就有关问题讲座结果做出决定;

1.1.3记录有关事宜。

经常工地会议是双方互相通知重要情况的场所,也是定期检查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偏差并着手纠正的良好机会,有助于避免误会和分歧。

2.1对上次会议记录的确认;

2.3对下一个报告期的进度预测;

2.4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情况;

2.7现工地其它施工单位,配套工程的协调问题;

2.8材料质量,供应及保管情况及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

2.9对施工单位的通知和指令及对甲方及监理单位的请示要求;

3.1经常工地会议的记录是正式记录,其重要性不仅在于指导和控制装饰工程施工的管理,而且在发生争议和索赔时会议记录往往是主要判断依据,因此会议记录必须由甲,乙双方都表示同意才有效。

3.2会议记录必须忠于事实及公平,应准确记录在会议中发表的全部内容。

3.3会议记录必须清楚地列出:会议地点及时间,出席者姓名及他们所代表的单位,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内容,决议事项,行动由何人何时执行等内容。

3.4经常工地会议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装饰工程施工单位负责记录,整理,并在整理打印好的正式经常工地会议文件上签署完毕,然后交予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署认可,最后分发各有关单位存档。

3.5当经常工地会议会议记录需进行个修改,或出现某些争议时,应在下次工地会议上讨论与澄清并取得共识。若要对会议中的某个事项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常施工生产中,如落实工作安排,督促施工生产,总结工作情况,帮助和教育后,都需要通过会议的形式来解决。主要会议形式有:

4.1各工种和班组的班前会

4.2这一种制度性会议,在上班前开15~30分钟,由工长主持,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有选择地参加一些关键工种班组的班前会,一般要督促落实两个问题;

4.2.1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包括完成工作量,进度效率,施工质量,劳动安全,用料及文明施工;

4.2.2安排当天的工作。将当天施工内容,部位,数量,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要点的重点,相关施工规范等注意事项落实到人。

月,旬,周生产状况总结会

4.2.3主要是总结一段时间内,全工地范围在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效率,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表扬先进,纠正错误行为。此类会议通常由项目副经理主持。

5、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会

1.竣工资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和附有设备,装置等。

1.13材料代用核定单

1.14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

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内容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动,要编入交工验收资料。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合同要点交底等。各项交底要有正式书面文字记录和双方签认手续。

1.5材料,购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表明出厂日期。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附抄件人签字和抄件(复印件)单位印章。

门窗框,门(窗)扇,石材,瓷砖除要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附有现场检验报告。

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标准的合格证书和消防部门的使用许可证。

防火材料要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水泥出厂要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焊接要有试验报告和焊条合格证书;钢材出厂要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泛指轻质隔断墙,吊顶,墙纸,地毯,防水等项目的隐检记录。

1.8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验,合格后签发的核定书。

1.10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证,经济洽商可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证;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变更的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13其他(封面,总目录)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做出处理结论。

工程项目工程档案移交时,要编制《工程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双方按清单查阅清楚。移交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以备查对。

第一节工程的竣工与交工

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装饰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

完成,经验收签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竣工日期:由甲方或监理单位核试验为合格工种的签字日期。

装饰工程交工是指竣工办理手续,交付甲方使用。

交工日期:指竣工工程办理手续,交付甲方使用的签字日期。

3.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4.装饰工程的收尾工作

装饰工程接近交工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零散,分散,量小,面广的未完成项目,这些项目的总和与竣工准备工作,善后工作共称为收尾工作。

⑴组织有关人员逐步,逐段,逐部位,逐房间地进行查项,检查施工中有无丢项,漏项,一旦发现丢项,漏项,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按期进行检查;

⑵保护成品和进行封闭。对已经全部完成的部位或查项后修补完成的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依可能需要,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或丢失零件,每一个房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一旦完毕,就要立即加以封闭,甚至派专人按层段加以看管;

⑷有步骤地组织材料,工具以及各种物资的回收,退库或向其它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⑸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的交工前检查,进行电气工程的全负荷试验;

⑹修补工作。装饰工程在频繁交叉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一些成品损坏或污染;在不同工程施工中,它们各自工作之间的“结合部”也会出现一些不完善的缝隙。在工程收尾时,必须进行修补;

⑺清理工作。装饰工程的目的之一,就是给甲方以美的感观,清洁,整齐就是美感的要素,因此清理工作也是装饰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收尾工程量小,面广,易被忽视,结果交工日期一拖再拖。为了保证按时交工,在组织收尾工程时应注意:

5.1加强计划的预见性,提前安排”结合部”工作;

5.2接近竣工时,提前对照设计图纸和预算项目核对已完成工程,列出未完成项目;

5.3交工前组织预检,逐个房间查明所有未完成项目,并用“即时贴”在现场标明其部位;

5.4组织若干专业班组,按收尾项目不同分类分别扫尾。

6.收尾工作的有关工艺

6.1接缝工艺。常见接缝隙有:

6.2梳妆台镜面瓷砖接缝,通常将镜子边缘打磨光滑,然后打胶密封;

6.3梳妆台面与面盆瓷砖接缝,打防水密封胶;

6.4浴缸与墙面瓷砖接缝,打防水密封胶;

6.5修补工艺。常见修补有:木作节疤脱落,找一块纹理相似的木料,依照缺口大小修凿,蘸胶镶嵌在缺口里,使之严丝合缝,再打磨光滑,刷油漆即可。

6.6石材顺裂纹折断,用石材专用胶与石材粉调和,顺裂纹粘合石材。

7、清理工艺。重点清洗项目有:

7.1玻璃清洗:用专门清洁剂擦拭污渍,再用清水冲洗,最后用毛巾擦净;

7.2瓷砖,石材清洗;先用平刀片铲除灰渍,再用湿毛巾擦拭,特别注意清理砖缝与糟;

7.3卫生洁具清洗;先用平刀铲除灰渍,防止灰渣落入下水口,洗不净处用去污粉擦洗。

第二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之外,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还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1.1工种设计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级);

1.2国家现行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1.3相关的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1.4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装修施工守则或质量手册;

1.5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1.6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1.7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国外提供的设计等资料进行验收;

1.8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1.9凡属施工新技术,还应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和提供的文件进行验收。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修理完毕以后,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甲方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分两步: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其主要验收内容及程序如下:

1.1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1.3参加自检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1.4自检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方案。

1.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2.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既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包方承担的保修工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交工验证明书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竣工决算是由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组成。竣工决算必须先进行工程决算。

装饰施工资料,竣工图;

双方认可的装饰施工预算标底;

会审记录,变更通知,技术核定单;

装饰施工图纸及补充,修改图纸;

自开工之日至合同规定的结算期间所有有关费率,材料差价等调整文件。

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决算书交给甲方或监理单位;

甲方或监理单位审查决算内容与装饰施工实际是否相符,并与装饰工种工程施工单位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

按审定数与甲方财务结算。

定额包括的内容是否做完;

复查是否有笔误或计算错误;

变更项目是否有增也有减;

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准确。

建筑装饰工程的回访和保修制度是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一定的期限内(投标文件规定2年)由施工单位主动到建设单位或用户进行回访,对的确属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建筑物使用功能不良或无法使用的问题,由施工单位免费负责修理,直至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

回访保修制度属于建筑工程竣工后管理的范畴,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可以体现出我公司对由建设单位发包给我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负责到底的精神,体现了我公司遵循的“施工前为用户着想,施工中对用户负责,竣工后让用户满意”的工作宗旨。

在保修期内,建设单位或用户若发现装修的使用功能不良,又是由于施工质量影响所致,可以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我单位,说明情况,要求派人前往检查修理。我单位承诺尽快派人前往检查,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甘共苦作出责任鉴定,提出修理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修理完毕后,要在“保修记录”栏内做好登记,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字,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由于装修工作情况比较复杂,有些维修项目往往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因此在经济责任处理上必须根据维修项目的性质渝20J04-2 建筑防火、排烟构造设计图示㈡ 钢质防火窗.pdf,内容,结合检查,维修诸种原因的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经济处理办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4.1维修项目确属由于施工单位施工责任造成的,或施工责任造成的隐患,则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检修费用;

4.2维修项目是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责任造成的,双方应实事求是的共同商定各自理应承担的费用;

4.3维修项目是由于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质量问题造成,维修工作施工单位可以进行,但其间各种费用(包括材料,人工,机具所有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负担。

深圳深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广州市工程勘测设计行业协会2019年12月25日).pdf深圳深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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