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世纪花园38#公寓楼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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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世纪花园38#公寓楼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用电集中于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及加工设备、空压机、电焊机和办公生活用电。具体施工机械用电负荷见施工机械设备用电负荷一览表(附后)。

施工机械设备用电负荷一览表

11.4配电箱、开关箱

各级配电箱均购置成品电箱,每个配电箱、开关箱均有总隔离开关(使用熔断总保险管)和分路漏电保护器,动照分开。熔断器式隔离开关具有短路过载保护和隔离作用,便于安全维修行业接驳。N、PE线分设端子牌,线用黄绿双色线。

安然家园北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关于“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①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即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同时要求,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最好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

②“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2)、加装漏电保护器

施工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漏电保护器的主要参数

①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当漏电电流达到此值时,保护器动作。

②额定漏电动作时间。指从达到漏电动作电流时起,致电路切断为止的时间。

③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漏电电流在此值和此值以下时,保护器不应动作,其值为漏电动作电流的1/2。

④额定电压及额定电流。与被保护线路和负载相适应。

(4)、参数的选择与匹配

①两级漏电保护器应匹配:

a、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b、“两级保护”是指将电网的干线与分支线作为第一级,线路末端作为第二级。第一级漏电保护区域较大,停电后影响也大,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要求太高,其漏电动作电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后面的第二级保护,这一级保护主要提供间接保护和防止漏电火灾,如果选用参数过小就会导致误动作影响正常生产。

c、漏电保护器的漏电不动作电流大于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总泄漏电流值2倍以上,在电路末端安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的高速动作型漏电保护器,这样形成分级分段保护,使每台用电设备均有两级保护措施。

②总分配电箱(第一级保护)

③分配电箱(第二级保护)

a、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主要提供间接保护作用,参数选择不能过于接近开关箱,应形成分级分段保护功能,当选择参数太大会影响保护效果,但选择参数太小会形成越级跳闸,分配电箱先于开关箱跳闸。

b、人体对电击的承受能力,除了和通过人体的电流大小有关外,还与电流在人体中持续的时间有关。根据这一理论,国际上把设计漏电保护器的安全限值为30mA.s,即使电流达到100mA,只要漏电保护器在0.3s之内动作切断电源,人体尚不会引起致命的危险。这个值也是提供间接接触保护的依据。

④开关箱(第三级保护)

a、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b、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漏电保护器的测试

测试内容分两项,第一项测试联锁机构的灵敏度,其测试方法为按动漏电保护器的试验按钮三次;带负荷分、合开关三次,均不应有误动作;第二项测试特性参数,测试内容为:漏电动作电流、漏电不动作电流和分断时间,其测试方法应用专用的漏电保护器测试仪进行。以上测试应该在安装后和使用前进行,漏电保护器运行后定期(每月)进行,雷雨季节应增加次数。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中,都要装设隔离开关,满足“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的规定。

(7)、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①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

②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不允许一闸多机或一闸控制多个插座的情况,主要也是防止误操作等事故发生。

③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因为规定每台用电设备都要加装漏电保护器,所以不能有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二台或多台用电设备的情况,否则容易发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

(8)、电箱的安装位置

①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③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外露部分。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杨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工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9)、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1.5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为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侧,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为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为保护接零。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碰壳故障改变为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

在保护零线上再作的接地为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Ω。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以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末端)。

(2)、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比较

①在低压电网已作了工作接地时,应采用保护接零,不应采用保护接地。因为用电设备发生碰壳故障时,第一,采用保护接时,故障点电流太小,对1.5kw以上的动力设备不能使熔断器快速熔断,设备外壳将长时间有110v的危险电压;而保护接零能获取大的短路电流,保证熔断器快速熔断,避免触电事故。第二,每台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其阻值达4Ω,也是需要一定数量的钢材打入地下费工费材料;而采用保护接零敷设的零线可以多次周转使用,从经济上也是比较合理的。

②在同一个电网内,不允许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外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这样是相当危险的,如果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漏电碰壳时,将会导致采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壳同时带电。

(4)、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

①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处引出,或由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②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③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绝缘。

④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禁止做重复接地。

⑤保护零线的统一的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配电箱重复接地做法:利用主体工程接地网做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用两根BV—50㎡黄绿双色线接到甲方提供的配电柜PE端。

加工现场重复接地做法:同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电缆终端重复接地做法:同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所有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每月检查一次,检测时通知监理参加,做好书面记录,并将结果报监理部。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由于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也同动力设备一样有触电危险,所以也应照此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

(2)、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其电源电压为220V,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①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

②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V;

③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④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⑤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安全电压: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6V。当采用24V以上的安全电压时,其电器及线路应采取绝缘措施。

(4)、碘钨灯:是一种石英玻璃灯管充以碘蒸气的白炽灯,由于他体积小,使用时间长,光效高的特点,所以经常被施工现场作为照明灯具采用。碘钨灯有220V和36V两种,220V只适用作固定式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3m,倾斜不大于4º,外壳应做保护接零,由于工作温度可达1200ºC以上,所以应距易燃物30cm以上。当作移动式照明灯具时,应采用36V碘钨灯,按行灯对待。当移动不频繁时,也可采用220V碘钨灯,但应按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求,除外壳做保护接零外,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移动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办公区用电由其中一个二级配电箱内引出一单独回路。现场照明采用白炽灯,办公区采用日光灯和白炽灯。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施工现场不但对电缆干线应该按规定敷,同时也应注意对一些移动式电气设备所采用的橡皮绝缘电缆的正确使用,应采用钢索架线,不允许长期浸泡在水中和穿越道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的现象。

(4)、电缆埋地的规定

①直埋电缆必须是铠装电缆,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在电电缆上下铺5cm厚细砂,防止不均匀沉降,最上部覆盖硬质保护层,防止误伤害。

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③对高层、多层建筑施工的室内用电,不允许由室外地面电箱用橡皮电缆从地面直接引入各楼层使用。《规范》规定:“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1.8m。电缆垂直敷设后,可每层或隔层设置分配电箱提供使用,固定设备可设开关箱,物持电动工具可设移动电箱。

《规范》规定:“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为便于维修和检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建立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项目组由安全部负责,施工队由电焊班长负责,每个电箱标明责任人,操作、维修一人负责。

(2)、专业分包队用电,提前提出申请,由项目组安全部安排接驳点,不容许私自乱接。

(3)、电工做好每天的巡查记录,填写维修记录。项目安全部建立和管理施工用电的相关资料以及现场用电平面布置图。

11.10临时施工用电值班制度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上班前禁止饮各种含酒精饮料。

(2)、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规范。

(3)、500V以下带电作业时申报质安员并设有监护人,要穿电工绝缘鞋。

(4)、上班前开箱锁,并检查电源电压上否正常,接线是否有松动现象,进出箱的缆线是否固定牢靠。

(5)、下班后检查开关是否正常,线头螺丝有没有发热变黑现象,如有应及时处理,先拉断出线空气开关,后拉总闸,最后锁门。

(6)、巡查电缆有无破损并及时处理。

(7)、配电箱应经常清扫灰尘,箱内不许有杂物。

(8)、定时检测漏电保护器动作可靠性,三相负荷是否平衡,如相差太大,应及时调整。

(9)、某区域有故障,应集中人力统一抢修。

(10)、不得随意离岗。

(11)、如发现违规用电,有责任及时制止,并协助其整改。

(12)、定时探测开关、电缆温度。

(13)、按时记录一、二级箱负荷电流值,做好每日巡检记录。

11.11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①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包括:现场勘探、所有电气装置、用电设备方面的详细统计资料、负荷计算以及电气布置图等资料。

②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被批准实施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电工和各种用电设备人员分别贯彻交底的文字资料。包括总体意图、具体求、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文字资料。

主要内容包括: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等。其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应包括电源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其工作接地阻值和重复接地阻值,以及定期检查复查接地阻值测定记录。

(4)、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是反映电工日常电气维修工作情况的资料,应尽可能记载详细,包括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对于事故维修还要作出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十二、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12.1工程安全事故的分类

①事故(accident):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职业伤害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及工作原因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

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分类:

a、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b、车辆伤害:指被车辆挤、压、撞和车辆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c、机械伤害:指被机械设备或工具绞、碾、碰、割、戳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

d、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及检修时制动失灵造成的伤害。

e、触电:由于电流经过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包括雷击伤害。

f、淹溺:由于水或液体大量从口、鼻进入肺内,导致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

g、灼烫:指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强酸或强酸引起的灼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不包括电烧伤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h、高处坠落:由于危险势能差引起的伤害,包括从架子上、屋架上坠落以及平地坠入坑内等。

i、坍塌:指建筑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塌方等引起的事故伤害。

j、冒顶片帮:指矿井作业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片帮)以及顶半垮落(冒顶)事故。

k、透水:指从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有压地下水意外大量涌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l、放炮:指由于放炮作业引起的伤害事故。

m、火药爆炸:指在火药的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n、瓦斯爆炸:指可燃气体、瓦斯、煤粉与空气混合,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o、锅炉爆炸:指锅炉由于内部压力超出炉壁的承受能力而引起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p、容器爆炸:指压力容器内部压力超出容器壁所能承受的压力引起的物理爆炸,容器内部可燃气体泄漏与周围空气混合遇火源而发生的化学爆炸。

q、其他爆炸:化学爆炸、炉膛、钢水包爆炸等。

r、中毒和窒息:指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

s、其他伤害:包括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②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

a、轻伤事故:造成肢体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失去的伤害,一般每个受伤人员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

b、重伤事故:一般指受伤人员肢体残疾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者造成每个受伤人损失105工作日以上的失能伤害。

c、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d、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e、特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f、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可在下班后数小时发病。

(1)、事故处理的原则(四不放过原则)

①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③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④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⑤

②处理事故,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等;

④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⑤编写调查报告并上报。

①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实行以地区考核为主的制度。各级隶属关系的企业和企业主管单位要按当地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报送报表。

②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各部门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实行分级考核。企业报送主管部门的数字要与报送当地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数字一致,各级主管部门应如实向同级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①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反复反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和

③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18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①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因工外出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②职工有下列情形致意的,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伤亡的;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在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应该根据工程实际条件进行危险源识别,使我们能够有的放矢地对不同等级的危险源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从而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达到既全面又经济的效果。因此,掌握危险源的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的方法是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基础。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是把危险源分为两大类。

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通常把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能量载体作为第一类危险源来处理。

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在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以外释放,既不会发生事故。但是,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故障),则将发生事故。第二类危险源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三个方面。

事故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是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为了更好的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工作,找出与每项工作活动有关的所有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做好防范措施。可以采用危险源提示表的方法进行危险源辩识,提示表可以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问:

在平地上滑倒(跌倒);

人员从高处坠落(包括从地平处坠落深坑(;

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

用手举起/搬运工具、材料等有关的危险源;

与装配、试车、操作、维护、改造、修理和拆除等有关的装置、机械的危险源;

车辆危险源,包括场地运输和公路运输;

可伤害眼睛的物质或试剂;

可通过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

GA 802-2019 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 含条文释义.pdf可通过摄入(如通过口腔进入体内)而造成伤害的物质;

有害能量(如电、辐射、噪声以及震动等);

由于经常性的重复动作而造成的与工作有关的上肢损伤;

不适的热环境(如过热等);

易滑、不平坦的场地(地面);

不适合的楼梯护栏和扶手;

12.4火灾处理程序:根据火种性质/火势趋向确定是否拨打119

上海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程DGTJ08-020-2005.pdf12.5坠落事故处理程序:根据高差/坠落环境/立即决定是否拨打120救援

十三、企业资质及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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