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边坡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高边坡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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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边坡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预应力锚杆框架防护、系统锚杆加固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贯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努力提高安全意识,严密控制和预防“三大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安全的顺利进行,项目部建立了路基安全施工管理保证体系。

《混凝土结构施工钢筋排布规则与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pdf路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框图

副组长:花丙威、孙建朝、王金海、王雷

组员:王雷(项目工程部长)、李存宗(项目安质部长)、贺东(综合办公室)、闫小良(项目部实验室主任)、白小琴(财务部)、物资部(演勇)及工区专职安全员等

5.1深挖路段路基施工方案

5.1.1在施工前详细复查深挖路堑地段的工程地质资料,包括土石界限、岩层风化厚度及破碎程度,岩层的构造特征等。根据现场考察及设计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1.2根据设计横断面的边坡坡率、台阶宽度,精确计算路堑堑顶的开挖线。采用全站仪放样,根据现场坡口标高放出路堑坡口桩。

5.1.3根据坡口桩放出路堑开挖线,进行清表、清杂等。

5.1.4开挖中如发现有较大地质变化时,停止施工,重新进行工程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并根据新的地质资料修正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因深挖路堑工程量大、施工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是控制工程进度的关键工程,必须精心组织,科学施工。

石方开挖根据岩石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确定开挖方法。对于软石和强风化岩石能用机械开挖的采用机械开挖,不能用机械直接开挖的石方,采用爆破作业开挖。

在石方爆破作业前,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及施工机械配备等情况,编制实施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执行。

5.1.6边坡控制方案

为确保边坡的稳定,不产生超挖和欠挖,边坡采用光面爆破,节理裂隙较发育地段及某些特殊地段采用预裂爆破。深挖路堑的施工遵守分级开挖、分级防护、及时防护的原则,开挖一级防护一级,在下一级开挖时,上一级已做好保护措施。砌筑边坡防护应注意:

(1)、砂浆采用重量法控制计量,并采用机械拌和,砌筑采用坐浆法分层按规范砌筑。

(2)、将大块较平整的片石人工加工凿平,用来砌筑护面墙的外露面,并加工好砌筑沉降缝的角石,角石加工整齐,要有两个面相互垂直。

(3)、护坡的沉降缝按设计图纸要求设置,砌筑沉降缝采用角石加工整齐,以保证沉降缝砌筑后垂直于水平面并且宽度上下一致。

(4)、砌筑过程中和砌筑完工后7~14天内,随时对已砌筑砌体养生,保持其表面湿润。

(5)、锚杆护坡施工时在岩石边坡上尽量垂直于岩层倾角,用凿岩机钻孔至稳定岩层区,将锚杆插入,用水泥砂浆锚固,使坡面岩体和有下滑可能的岩石与基岩连成整体。

(6)、锚杆钻孔前根据设计要求及坡面岩石情况定出孔位并作标记,锚杆孔距误差不超过15cm,预应力锚索孔距误差不超过20cm,预应力锚索的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角不大于3°,水泥砂浆锚杆孔深度误差不大于+50cm,水泥砂浆锚杆孔径大于杆体直径15mm,树脂锚杆和快硬水泥锚杆孔径直径为42mm,其他锚杆符合设计要求。

(7)、水泥锚杆杆体平直、除锈、去污,采用中细砂,粒径不大于2.5mm,使用前过筛砂浆配合比:水泥:砂=1:1~1:2(重量比),水灰比为0.38~0.45。

(8)、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边30min时,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罐及其管路,注浆时,注浆管插至距孔底5~10cm处,随砂浆的注入缓慢匀速拔出。

(9)、锚索严格按设计尺寸下料,表面无损伤,除锈去污。编排钢丝或钢铰线时安设排气管,每股隔离钢丝或钢绞线沿锚索轴线方向平直、头齐,每隔1.0~1.5m设置隔离架或内芯管,必要时可设置对中支架,锚索体用非镀锌材料捆扎牢固。

(10)、锚杆防护施工前认真检查和处理锚喷作业区的危石,确保施工队人员的安全,坡面破碎严重时采用先喷后锚,喷射厚度不小于5cm,喷射作业时设专人跟随观察坡面情况,锚杆施工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施工用电线路、开关设防触电设施,针对施工机械操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施工用的工作平台牢固可靠并设安全护栏。

5.2、高填路堤施工方案

5.2.1根据设计断面及规范要求的超填宽度,精确放出路堤坡脚。

5.2.2清除表土后,及时进行压实,使其压实度达到90%以上,如地基强度达不到规范要求,请示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处理。

5.2.3地面横坡较陡时,按路基纵向、横向衔接部设计图组织施工,以防止路基填筑产生纵、横向裂缝。

5.2.4在填土时,严格控制好每层的松铺厚度不大于30cm,控制最佳含水量偏差为±2%,严格按照试验路得出的压实方法进行压实。如填料来源不同,其性质相差较大时,分层填筑,不分段或纵向分幅填筑,且不同材料的填筑层厚不小于50cm。

5.2.5严格控制填料质量,对于透水性不良的材料不用于路基填筑,且严禁用于路基底部填筑。

5.2.6、填筑时,全断面分层填筑,连续压实,强振碾压,以防止路基不均匀沉降、开裂。下层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一层填筑。

5.3、一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3.2施工机械作业时,除按规范操作外并应按事先设计的行走路线进行,其工作位置应平坦稳固,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

5.3.3挖方高边坡实行“边开挖、边加固、边防护”,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5.3.4高边坡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拴在可靠的安全桩上,绳索应垂直,不得在同一个安全桩上拴2根及以上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2人以上。

5.3.5高边破施工应设置安全通道;开挖工作面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交叉作业。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有人停留或通行。

5.3.6清理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5.3.7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监理办和指挥部处理。

5.3.8滑坡地段的处理,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施工中要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5.3.9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及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高边坡路堤下方有道路的,施工时应设置警示

5.3.10施工机械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

5.3.11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下方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5.3.12弃渣时,应有专人指挥机械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不得直接在坡顶边缘卸渣,应在坡顶边缘一定安全距离的位置卸渣,再由推土机或装载机弃渣推出边缘。

5.4安全专项施工措施

5.4.1路基施工准备

5.4.1.1机械设备的配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自行式潜孔钻、平地机、压路机、自卸车、电缆线、照明设备、漏电保护器。

5.4.1.2安全防护品的配备,口哨、安全帽、红绿旗、警示牌、标志、红色警示灯、铁丝网。

5.4.2开工前检查:

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自行式潜孔钻、平地机、压路机、自卸车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各项制动是否有效,电缆线有无裸露情况。

5.4.3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5.4.3.1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华的道路上或附近施工,须有专人

5.4.3.2车辆通过较多的便道,弯道半径小于15m,特殊地段小于

10m须挂红黄绿旗及警示牌。

5.4.3.3施工便道急弯处及陡坡地段须挂标志警示牌。

5.4.3.4严禁穿硬底、带钉、易滑、高跟、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5.4.3.5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摆放有序、整齐。现场施工人员须戴防尘口罩。

5.4.3.6施工车辆不能行车载人及超载超速。其余各施工机械不

能超速及违章作业。前后两车(机械)间距不应小于10m。

5.4.3.7路堑开挖严禁采取掏底开挖(忌挖神仙洞),以免坍塌。严禁在山坡上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作业。严禁在松动危石下、大型机械旁作业和休息。

5.4.3.8弃土场的选址需避免泥石流沟。

5.4.3.9人工挖掘作业人员横向间距不应小于2m,纵向间距不应小于3m。滑坡地段开挖,须从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开挖。禁止全面拉槽开挖。

5.4.3.10根据坡比变化,每填筑好一级后,及时修坡防护,以防止雨水对边坡的冲刷。在雨季施工时,注意排水工作,在路基顶面做成2~4%的双向横坡,防止积水,边坡上做临时泄水槽,排泄路基顶面积水,防止冲刷边坡。在填挖交界处,挖一些临时排水沟,以便雨水集中排出,避免雨水对整个边坡的冲刷,雨季过后,对于被水冲毁的部分边坡,及时填土夯实,以避免边坡进一步坍塌。

六、重危险源识别与评价

6.1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从人、机、料、方法、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4个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为:机械伤害、爆破伤害、触电伤害、坍塌和滑坡

6.2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6.2.1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

6.2.2爆破伤害:爆破施工时,因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人员和财产损害。

6.2.3触电伤害: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

6.2.4、坍塌和滑坡:路基开挖时因施工方法不当,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和滑坡,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

7.1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7.1.1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7.1.2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7.1.3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实施。

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底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7.2四个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7.2.1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机械对人体的伤害事故,制定本措施。

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机材部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最近操作规程。

使用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停止使用后切断电源并锁好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

规定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

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7.2.2预防坍塌和滑坡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防止高边坡开挖出现坍塌和滑坡事故,特制定防护措施施工的过程中,对施工开挖的地质情况,施工情况等信息尽心动态监测,对地质有出入的应联系设计部门进行相应设计修改。

高边坡监测:用于稳定性监测的位移边桩设置一般纵向每50~100米左右设置一个观测断面,对于一些特殊可酌情增设观测断面。

路堑高边坡监测内容表表1

观测地表位移、变形发展情况

监控地下岩体位移,证实和确定正在发生位移的构造物特征,确定潜在滑动面深度,判断主滑方向。必要时采用。

观测地下水变化与降雨关系,评定边坡排水措施的有效性。必要时采用。

斜测仪、分层沉降仪、压力盒、钢筋应力计

支挡构造物岩土体的变形观测,支挡构造物与岩土体间接触压力观测。必要时采用。

预应力锚固监控:由于预应力锚固工程属于岩土隐蔽工程,影响锚固效果的因素很多,在设计时很难将岩土性质等情况全部了解清楚,因此预应力锚固工程应对预应力锚索(杆)的工作情况和锚固效果应进行施工期和永久运营期的原位监测。

预应力锚固工程原位监测内容表表2

锚索的工作状态、施工质量

测力计、压力传感器、压力盒

锚索张拉力、伸长值、预应力损失

加强滑坡的监测监控,对点位有变化应立即停止现场的施工,加密观测次数,仔细分析点位的变动原因,及时将观测结果上报监理、业主和设计院。应会同监理、业主和设计分析滑坡产生的原因和确定具体处理方法。待按照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完毕,经再次观察坡面无异动的情况下才能继续开始路基的挖方施工。

充分考虑季节性气候对高边坡施工的影响,尽量避免安排在雨季施工。

所有高边坡的施工必须提前做好截水沟和排水沟,截断山体水流。排水设施必须与实际地形和临近的沟渠顺接,确保雨季排水畅通,不积水。为防止水流下渗和冲刷,截水沟进行严密的防渗和加固,地质不良地段和土质松软、透水性较大或裂隙较多的岩石路段,对沟底纵坡较大的土质截水沟及截水沟的出水口,均采用加固措施防止渗漏和冲刷沟底及沟壁。

严格执行分级开挖分级防护,对不稳定的边坡采取开挖和防护相

结合,避免开挖边坡暴露时间过长,使边坡松弛范围变大,造成新病

害。如有地下水,应将地下水排出引入排水系统,不可堵死。

7.2.3爆破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

7.2.3.1施工管理

建立以项目部为指导的爆破作业指挥部,爆破总负责张巨成、各工区负责人为现场负责人、工区专职安全员和专业爆破员。

建立爆破作业器材集中收发制度,按工作量发料。多余的爆破材料在当班施工完成后,应及时上交给发放人员回收,做到集中发料,统一制作、统一回收、集中保管,严格登记手续,避免爆破器材流入社会。

安排好爆破时间并将爆破时间告示于周围居民。

爆破总负责人负责施工组织、人员调配、生产安排,并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检查爆破、布置警戒。

7.2.3.2施工组织

专业班组专职从事爆破作业工作,负责钻眼、清孔、装药、连线、爆破、处理瞎炮和哑炮。

7.2.3.3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中的爆破技术要求施工,针对不同的地区、地质情况、岩层倾向、列席和周围情况不同的爆破方案。爆破药量根据实际爆破效果逐步进行调整。

在离周围房屋比较近的爆破区域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放飞石措施。

在装药时,雷管的脚线应短接,连接爆破母线时应保证接头良好的绝缘性,严禁拖地接触泥水,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在爆破作业完成后,检查人员应下到工作面检查瞎炮情况,并及时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另外在清查时发现瞎炮,应及时报告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处理,禁止非专业人员私下处理。

爆破器材属于危险物品,应进行严格管理。现场爆破器材应该分门别类,分别用木箱盛装,专人上锁保管,严禁混装。使用、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雷管在连母线前应短接,避免接触带电体。

7.2.4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安拆。

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测试。经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专职电工对现场电气设备每月进行巡查,项目部每月对施工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m。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空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使用移动电气工具和砼振捣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凡是从事与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八、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财务部、质安部、试验室、综合办公室、路基队、桥梁队等部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

副组长::花丙威、孙建朝、王金海、王雷

专业处置组及组员:王雷、闫小良、张成龙、

综合协调组:贺东、演勇

安全保卫组:李存宗、白小琴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职责

在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组长(副组长)是处置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承担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按照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以及事故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安质部负责,组织安保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等进行警戒,控制,必要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急救援组:事先组成由工程部部分人员组成救援队。并由指挥部事先指定蒋志明同志负责,组织协调现场紧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医疗救护组:事先组成由物资部、工程部部分人员等组成的医疗救护队。并由指挥部事先指定方新民同志负责,组织有关医疗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尽速联系医疗单位予以帮助。

后勤保障组:紧急组织协调调配交通车辆及相关物资。

事故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配合政府等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组员由工程部、财务部、安保部等成员组成。与组长保持及时的信息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4)、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

事故发生后,由现场第一发现人逐级汇报情况到应急指挥组长处,由其根据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急救援预案和对外求援以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a)、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b)、项目部急救机构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药品和器材。

(2)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a)、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c)、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带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e)、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时间的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a)、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也可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b)、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c)、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d)、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指(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a)、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若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b)、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c)、骨折固定时应注意:小腿、大腿、脊椎骨骨折时应就地原位固定;四肢骨折时应先固定骨折处上端,后固定下端;对开放性骨折,严禁用水冲洗伤口和敷药物,应保持伤口清洁。严禁将来露断骨送回伤口。

(d)、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a)、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b)、需要将伤员拖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体长轴向直向拖行,不应从侧面横向拖行。

(c)、应使用担架或用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d)、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e)、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f)、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6)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a)、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b)、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c)、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d)、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e)、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a)、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b)、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c)、头劲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动伤员。

(d)、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有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e)、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当救出和撤出伤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工作,以免影响以伤者的及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伤害;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在险情和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DZ/T 0376-2021 智能矿山建设规范.pdf,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结束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的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的安全,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拍摄下当时的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除、搬走一部分结构件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

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时的原状。

8、建立应急救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 .pdf,项目经理应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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