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工程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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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工程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

8.3.6特殊过程控制

在施工中,必须明确要控制的特殊过程,它包括特殊焊接、防腐、防水工程,大型构件、大型设备吊装、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

8.3.6.1工程中的特殊过程DB42/T 1079.3-2021 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3部分:医疗机构.pdf,由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编写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对工序、设备和人员进行鉴定并记录。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岗位证书。

8.3.6.2采用经认可的生产厂商所生产的合格材料,材料进场后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3.6.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合格品,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8.3.6.4执行环保、卫生法规,使施工生产环境适于工艺操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经理每月组织检查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作好整改及验证记录工作。

8.3.7施工检验、测量、试验及设备控制

8.3.7.1对本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必须进行验收、试验和复验。

8.3.7.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试验、检验设备、完善试验、检验条件,规定试验人员资格和试验内容。

8.3.7.3工程项目施工中所使用的检验、试验、测量和计量设备包括用作检验手段的夹具、定位器、样板、模具等试验硬件或试验软件、标准、物资,不论其是供方自备的、还是借用的、以及顾客提供的,都要进行控制,校准和维护检验。

8.3.7.4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操作人员,应按仪器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操作不当损坏仪器。需持证上岗的工种,检测设备使用者,应培训、考核、持专业证书上岗。

(2)搬运设备时应轻拿轻放,存放时应注意防晒、防潮、防震、防尘,保持仪器清洁、灵敏、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搬运、储存期间其准确度和适应性完好。

(3)使用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检定标志是否标明该设备在使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使用。其使用环境应满足使用说明书或技术资料所规定的使用环境条件要求。

(4)设备使用完毕后,还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检测精度符合要求,工程的检测结果才有效,否则无效。

8.3.8纠正和预防措施

8.3.8.1对甲方(业主)的意见和来自各方面的不合格信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确定造成不合格的各种因素,并记录调查结果。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

8.3.8.2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消除不合格原因所需的纠正措施并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8.3.8.3工程项目部无法处理的不合格品,由工程项目部质检员整理归纳成书面报告,上报上一级质监部门,由质监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订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实施效果验证与跟踪。

8.3.8.4工程项目部召开质量分析会(一般工程每月一次,重点项目每周一次),由项目部的各管理人员对收集到的潜在的不合格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找出主要原因,指定由责任人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措施,并严格按其实施。

8.3.9工程成品保护

8.3.9.1土建和安装单位要认真审查设计图并密切配合搞好预埋件,预埋洞孔的埋设和预留,重要埋件要保证万无一失,一般埋件也要保证位置准确,力争做到不遗漏。

8.3.9.2安装工作中需剔凿破坏建筑物时,事后应该仔细修复。涉及结构重要部位必须征得甲方(或监理)、设计人员同意签认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行事。

8.3.10.1工程项目在完工后,要严格进行工程(成品)保护,制订交工计划,进行收尾工程的清理和交工验收资料的整理。

8文明施工管理措施9消防保卫措施

(1)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对质量记录的填写、整理、收卷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及报送业主验收、签字,完善移交手续。

(2)工程质量记录应当用兰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不得用圆珠笔书写,签字应由当事人亲自签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8.3.10.2项目部在工程正式交验前,应依据验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自检及整改,而后,进行工程正式交验。对验收时的质量问题,项目部应在限期内及时处理并接受复检,待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后,按规定程序手续向业主交工。

8.3.10.3在工程达到交工验收条件后,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对工程进行评定,并将评定资料提交当地监督部门核定。

8.3.10.4工程经最终检验和试验后,将工程正式移交给业主,结束对工程项目的防护工作。移交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进行保护。

9.工期目标及工期保证措施

本工程施工计划绝对工期210天,以确保目标工期的实现.钢结构制作90天,钢结构安装120天,合理安排制按。

9.2.1.2在全公司范围内根据以往的业绩,择优选派技术熟练、技艺水平高、能吃苦耐劳、善打硬仗、具有高度敬业精神的生产工人参与本工程的施工。

9.2.1.3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与公司保持热线联系,公司将尽全力予以组织保证,要人给人,要物给物。

9.2.2.1确保农忙季节和节日期间的劳动力。

9.2.2.2提前作好市场调查,提前作好地材适量储备,做好机具、材料的供应、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顺利施工。

9.2.2.3确保工程施工必需的资金,做到工程款专款专用,决不挪作它用,若工程资金紧张,公司还将从其它途径设法解决以确保施工的需要。

9.2.3.1层层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进度责任,各负其责。

9.2.3.2制订逗硬的经济责任制,奖罚分明,责、权、利挂钩。

9.2.3.3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检查进度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布置下一阶段的任务,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政令畅通。

9.2.3.5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联系,求得相互配合、支持和理解,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9.3工期发生延误时的补救措施

9.3.1科学合理地改变工序的逻辑关系,即将前后工序关系改变为平行工序关系或搭接关系。

9.3.2缩短工序流水节拍,即改大节拍为小节拍,以便下道工序能提前穿插进行。

9.3.3对那些工序逻辑关系不能改变作业面又允许的工作,可及时增加资源投入,以缩短其持续时间。

利用某些非关键线路的自由时差和总时差的可利用资源(人、材、机),及时调整到被延误的工作上去集中突击,抢回被延误的时间,以确保总工期不延长。

10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安全与文明施工要坚持以防为主,防管结合,加强预防预测,做到文明施工,有序施工。

10.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0.1.1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率为零;

10.1.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率为零;

10.1.3重大火灾及治安事故发生率为零;

10.1.4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10.1.5争创“无事故工程”。

10.1.6文明施工严格按国家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建成文明施工工地。

10.2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0.3.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10.3.2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10.3.2.1分析近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0.3.2.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10.3.2.3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10.3.2.4协调各专业、各工种之间交叉作业和配合关系,解决相互矛盾;

10.3.2.5安排文明施工事宜。

10.3.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10.3.5对各施工单位一方面应通过签订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10.3.5.1对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10.3.5.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10.3.6落实五项制度

10.3.6.1安全岗位责任制

(1)工程负责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

(2)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

(3)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

(4)施工技术员——安全技术具体管理责任人

(5)班组安全员——作业区、班组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

(6)作业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实施、过程管理责任人

10.3.6.2确认制

(1)机具可靠性——设备员负责执行

(2)现场吊点可靠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3)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性——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

(4)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5)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到位性——公司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执行

(6)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

(7)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

(8)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安全状况——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10.3.6.3联保互保制

同工联保;同班联保。互相监督,互相保护。

各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要求将班组人员结成一对对联保互保对子,并报安全负责人审批存档。

10.3.6.4旁站制 

只要施工现场还有人,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护。

安全管理人员应是第一个到达施工现场、最后一个离开施工现场的人。

10.3.6.5日清制

当日事当日毕,施工现场每天清理干净,保证安全通道始终通畅。

10.3.6.6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10.3.7.1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2)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4)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资料档案。

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安环部。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10.3.7.2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3)负责选用具有相应安全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4)负责组织对井架、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6)协调工程进度,尽量减少各作业体或分包单位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7)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8)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10)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3.7.3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2)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工地巡查。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5)协调各作业体或分包单位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6)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7)负责签订分包工程安全协议,并对分包单位施工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8)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10.3.7.4项目部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2)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深基础工程、井架、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3)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10.3.7.5安全监督岗安全职责

(1)对所有监护区域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

(2)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电焊手套、防滑、绝缘胶鞋等)。

(3)在本作业区域内,负责地面安全监护,设置警戒区,严防落物伤害。

(4)在井架、脚手架搭设、拆除时,负责全过程监护。

(5)配合作业长,检查、监督林边防护、楼梯防滑、孔洞围护加盖、漏电保护,架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走绳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报安全部门。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命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7)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清查隐患督促整改。

10.4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0.4.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0.4.1.1在施工中执行本企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0.4.1.2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10.4.1.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变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10.4.1.4坚持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坚持特殊工种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10.4.1.5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做好各方案实施安全交底工作,由方案编制人向施工班组交底,特别是安全工作重点部位以及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均要一一交待清楚。

(2)开好施工班组每天班前会,班长要根据当天工作特点,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0.4.2.1工地项目部积极开展“安全月”,“安全周”活动,主动接受政府、劳动部门及建设管理部门检查。

10.4.2.2坚持项目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10.4.2.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时令季节情况,组织进行施工阶段性安全大检查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不安全情况,限期整改,落实到部门和落实人员。

10.4.2.4认真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项目部每月安排施工计划的同时,针对施工计划安排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安全方针、目标、措施以及安全控制重点,并落实具体人员对口。

(2)项目部每周在调度会上调度施工任务的同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并布置本周的安全工作计划。

(3)项目部每月召开总结生产任务的同时,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并布置落实本月的安全工作措施。

10.4.3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

10.4.3.1施工现场各种料具构件,机械电气设施,临时建筑必须按平面布局设置存放和摆设,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

10.4.3.2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良好。

10.4.3.3开展以文明施工为主的现场管理标准化活动。

10.4.3.4坚持按平面规划设库。各种机料具、构件应做到堆放整齐,下脚料应堆放于指定地点,做到完工场地清。

10.4.3.5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并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和安全色标。

10.4.3.6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场所要有显著的标志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的规定。

10.5.1.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吊篮)的外侧边缘与架空线路最小安全距离为:1KV以下为4m、1~10KV为6m。实际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增强屏障,并设醒目的警告标志。

10.5.1.2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物的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的边线距离不得小于2m。

10.5.1.3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如引入的电源为三相五线制时,在引入的第一级开关的零线端子处,做好重复接地,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同时从重复接地处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10.5.1.4施工配电系统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开关箱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符合GB6829—86标准)。

10.5.1.5导线穿墙、坑、洞、棚或过路时应穿管保护,严禁乱拉乱扯把线等。

10.5.1.6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甲方共用一供电系统时,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严禁一部分接地另一部分接零。

10.5.1.7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对于容量大于5.5kw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10.5.1.8低压干线的架设、配电箱、熔丝等要根据现场条件,依据规程规范进行布置,应设在干燥、通风、操作方便及常温场所,露天应有防雨设施。

10.5.1.9施工周期较长,用电设施较多的工程要有电气设计。

10.5.1.10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10.5.2.1各类施工、加工机具自身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0.5.2.2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Ⅱ类电动工具,并装额定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使用Ⅰ类工具时还应作保护接零。露天潮湿场所金属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10.5.2.3电焊机一、二次应用接线并加罩防护,二次线应用线板、线鼻子接牢,露天存放应有良好的防雨、防潮设施。

10.5.2.4水泵等均应有保护接零。

10.5.3“三宝”及“四口”的防护

10.5.3.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10.5.3.2根据作业种类选择合适的安全带,凡在2m及2m以上的高处作业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10.5.3.3凡在4m及以上的在建工程施工,必须支安全网。

10.5.3.4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护,深度超过2m靠近人行道的必须设防护栏杆,夜间设红灯示警。

10.5.4.1脚手架搭设前要有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搭好应验收。

10.5.4.2严格按规定选择杆件、零配件,按规定与构筑物连接,铺设脚手板,支设安全网和设置防护栏杆及马道。

10.5.4.3拆除时要清理脚手架上的杂物,设置警戒范围,自上而下地拆除不许上下同时拆除作业。

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线路设置,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后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起重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确保安全限位装置齐全有效。超限吊装设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10.5.5.1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严禁横吊,以免倾翻。较大型设备的吊装及场地窄小,障碍严重的起重作业要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要可靠详尽。

10.5.5.2电动卷扬机应安装在视野宽阔,距起吊物15m以外的位置。固定必须牢固,防止吊物时产生倾复与滑动尾部的封绳必须正确的锁固在锚桩上。

10.5.5.3手拉葫芦吊钩、链条等主要受力件不得损坏。提升过程中,拽动手拉葫芦链条用力应均匀和缓,禁止用力猛使链条跳动或卡环。

10.5.5.4千斤顶必须放在结实可行的基础上,防止重物滑动。每台起重能力不得小于载荷的1.2倍,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有效顶程。

10.5.5.5各种起重机械按规范规定配备可行有效的安全装置。

10.5.5.6龙门架、井字架、抱杆的安装与拆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应向小组交底并组织施工,安装搭设完后按规定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5.5.7严格遵守“十不吊”:斜拉斜挂不吊;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物不清不吊;吊件带棱角、缺口无措施不吊;吊件上有人或添置物不吊;吊件埋在地下、重量不清或未采取措施不吊;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无防护措施不吊;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10.5.5.8起重吊装设专人指挥,指挥工具、信号统一。

10.5.6高空作业防护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

——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班长负责;

——5~15m为二级管理,由专业施工负责人负责;

——15m以上为三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

10.5.6.1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应由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因工作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行措施。

10.5.6.2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作业时,上下层间应隔离。

10.5.6.3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5.6.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高耸建筑物应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0.5.6.6作业人员高空使用工具时,为防滑落,应用绳子将工具系牢,牢挂在固定构件或人体上。

10.5.6.7进入高空或其它作业面时应排除作业面不安全因素方可作业。

10.5.6.8高空作业人员均应配备防滑鞋、工具袋、安全带、安全帽并应正确使用。

10.6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0.6.1贯彻执行国家、及大连市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0.6.3对施工现场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划分管理区域,建立责任区,规定职责范围,确认负责人,并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

10.6.4严格按建设单位批准后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布设,合理使用场地,认真听取和尊重建设单位、监理方意见,临设搭建整齐规范化,搞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制度化。

10.6.5施工现场采取规范化管理,在现场醒目处设置施工标牌。各种设备、材料按计划进场后,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分类堆放,并设置标牌。

10.6.6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音,减少污染。噪音超过55dB的工程一律安排在早上6时至晚上22时进行。

10.6.7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护上工序已完工程的成果。如确实施工需要,需在已完工程上作业时,应事先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才能实施。

10.6.8加强施工项目“旁站管理”和“日清制度”,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把文明施工作为考核作业队的考核指标并坚决落实。

10.6.9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现场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概况、工程负责人、建筑面积、开竣工日期、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场容分片包干和负责人管理图及有关安全标志等,标志要鲜明、醒目、周全。

10.6.12加强劳动保护,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配备施工补充预备力量,保证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10.6.13施工管理人员在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管理单位交往中,做到礼貌待人;遇有分歧意见,应保持平心静气地协商解决。

10.7.1施工保卫、消防保证措施

10.7.2建立项目部保卫、治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保卫、治安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职责。

10.7.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组织宣传防火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组织安排灭火技能训练,提高施工人员自防自救能力,确定防火重点部位,督促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

10.7.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检查,采取联合检查与专检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跟踪整改。

10.7.5对工具棚、临时仓库,必须按标准检查、验收使用。禁止用可燃物搭设,加强安全用电管理。

10.7.6按施工进度确定、申报、审批施工重点,要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0.7.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程序和劳动纪律,禁止打架、斗欧等流氓行为的发生。

10.7.8加强火源管理,焊工作业前必须清理周围的易燃物。

10.7.9消防工具设备要齐全,并按要求安放适当。

11.1.1雨施准备工作,雨季到来之前一个月,应对各种防雨设备、器材、临时设施与临建工程进行检查,及时购置、修整。现场内的排水沟,应经常有人疏通,以保证现场和生活区积水及时排放。

11.1.2机电设备要经常检查接零,接地保护,所有机械棚要搭设严密,防止漏雨,随时检查漏电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11.1.3注意雨季的安全生产,雨季施工期间,要保证配电箱和场内电器设备不进水、不受雨淋。雨后应对一切外用照明、电器设备、脚手架等组织专人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交付使用。

11.1.4脚手架底部地基要找平夯实,垫好垫板,做好排水,以免受雨水浸泡造成脚手架下沉。

11.1.5雨季及夜间施工时,应注意防滑、防雨、防触电、夜间照明等措施的落实。

11.2夏季高温施工措施

高温期要适当调整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避免中午从事焊接等高温工作,保证职工的茶水、清凉饮料的供应,及时发放防暑用品,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保健工作,建立现场医务保健站。

11.3冬季低温施工措施

1、基本要求   (1)、在负温度下安装钢结构时,要注意温度变化引起的钢结构外形尺寸的偏差。如钢结构在常温下制作在负温下安装时,要采取措施调整偏差。   (2)、在负温度下施工的钢材,宜采用平炉或氧气转炉Q235钢、16Mn、15MnV、16Mnq和15MnVq钢。钢材应保证冲击韧性。Q235钢应具有-20°C,其它应具有-40°C合格的保证。   (3)、选用负温度下钢结构焊接用的焊条、焊丝,在满足设计强度要求的前提下,应选用屈服强度较低,冲击韧性较好的低氢型焊条,重要结构可采用高韧性超低氢型焊条。   (4)、碱性焊条在使用前必须按照产品出厂证明书的规定进行烘焙。烘焙合格后,存放在80~100°C烘箱内,使用时取出放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负温度下焊条外露超过2h的应重新烘焙。焊条的烘焙次数不宜超过3次。   (5)、焊剂在使用前必须按照出厂证明书的规定进行烘焙,其含水量不得大于0.1%。在负温度下焊接时,焊剂重复使用的间隔不得超过2h,否则必须重新烘焙。       (6)、气体保护焊用的二氧化碳,纯度不宜低于99.5%(体积比),含水率不得超过0.005%(重量比)。使用瓶装气体时,瓶内压力低于1N/mm2时应停止使用。在负温下使用时,要检查瓶嘴有无冰冻堵塞现象。   (7)、高强螺栓、普通螺栓应有产品合格证,高强螺栓应在负温下进行扭矩系数、轴力的复验工作,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8)、钢结构使用的涂料应符合负温下涂刷的性能要求,禁止使用水基涂料。   2、钢结构制作   (1)、钢结构在负温下放样时,其切割、铣刨的尺寸,要考虑钢材在负温下收缩的影响。   (2)、端头为焊接接头的构件下料时,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焊缝收缩量,多层框架和高层钢结构的多节柱还要预留荷载使柱子产生压缩的变形量。   (3)、普通碳素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20°C,低合金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15°C时不得剪切、冲孔,普通碳素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16°C,低合金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12°C时不得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4)、构件的组装必须按工艺规定的顺序进行,由里向外扩展组拼。焊接结构如在负温下组拼时,预留焊缝收缩值宜由试验确定。点焊缝的数量和长度由计算确定。   (5)、零件组装必须把接缝两侧各50mm内的铁锈、毛刺、泥土、油污、冰雪等清理干净,并保持接缝干燥,没有残留水分。   (6)、负温度下焊接中厚钢板、厚钢板、厚钢管的预热温度可由试验确定。   (7)、在负温度下构件组装定型后进行焊接时,应严格按焊接工艺规定进行,由于焊接的起始点和收尾点比常温更易产生未焊透和积累各种缺陷,因此,单条焊缝的两端必须设置引弧板和熄弧板。引弧板和熄弧板的材料应和母材一致。严禁在母材上引弧。   (8)、负温度下厚度大于9mm的钢板应分多层焊接,焊缝应由下往上逐层堆焊。为了防止温度降得太低,原则上一条焊缝要一次焊完,不得中断,在再次施焊时,应先进行处理,清除焊接缺陷,合格后方可按焊接工艺规定再继续施焊。   (9)、在负温度下露天焊接钢结构时,宜搭设临时防护棚.雨水、雪花严禁飘落在炽热的焊缝上。   (10)、在低于0°C的钢构件上涂刷防腐涂层前,应进行涂刷工艺试验。涂刷时必须将构件表面的铁锈、油污、边沿孔洞的飞边毛刺等清除干净,并保持构件表面干燥。为了加快涂层干燥速度,可用热风、红外线照射干燥。干燥温度和时间由试验确定。雨雪天气或构件上有薄冰时不得进行涂刷工作。   3、钢结构安装   (1)、冬季运输堆存钢结构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构件堆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无水坑、地面无结冰。同一型号构件叠放时,必须保证构件的水平度,垫块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上,防止构件溜滑。   (2)、钢结构安装前除按常规检查外,尚须根据负温度条件对构件质量进行详细复验。凡是在制作中漏检和运输堆放中造成的构件变形等,偏差大于规定影响安装质量时,必须在地面进行修理、矫正.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后方能起吊安装。   (3)、绑扎、起吊钢构件的钢索与钩件直接接触时,要加防滑隔垫。凡是与构件同时起吊的节点板、安装人员使用的挂梯、校正用的卡具、绳索必须绑扎牢固。直接使用吊环、吊耳起吊构件时要检查吊环、吊耳连接焊缝有无损伤。   (4)、在负温度下安装构件,要编制钢构件安装顺序图表,施工中严格按照规定顺序安装。平面上应从建筑物的中心逐步向四周扩展安装,立面上宜从下部逐件往上安装。   (5)、钢结构的焊接工作要编制焊接工艺。在一节柱的一层构件安装、校正栓接并预留焊缝收缩量后,平面上从结构中心开始向四周对称扩展焊接。严禁在结构外圈向中心焊接,一个构件的两端不得同时进行焊接。   (6)、构件上有积雪、结冰、结露时,安装前应清除干净,但不得损伤涂层。   (7)、在负温度下安装钢结构的专用机具应按负温度要求进行检验。   (8)、在负温度下安装钢结构时,柱子、主梁、支撑等大构件安装后应立即进行校正.校正后立即进行永久固定。当天安装的构件,要形成空间稳定体系,保证钢结构的安装质量和结构的安全。   (9)、高强螺栓接头安装时,构件的摩擦面必须干净,不得有积雪、结冰,不得雨淋,接触泥土、油污等脏物。   (10)、多层钢结构安装时,楼面上堆放的荷载必须限制,施工活荷载、积雪、结冰的重量不得超过钢梁和楼板的承载能力。   (11)、栓钉焊接前,应根据负温度值的大小,对焊接电流、焊接时间等参数进行测定,保证栓钉在负温度下的焊接质量。 4、油漆、涂料工程冬季施工:  油漆、涂料应尽量避免在冬季施工,如果工期需要必须在冬季施工时,应采取保温措施。要求室温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室内相对湿度不大于80%,以防凝结水。施工中如不能利用永久性采暖通风设施,可采用电暖器、电炉,局部可使用碘钨灯进行加热。  为了使油漆易于干燥,冬季施工时油漆需加催干剂,油漆使用时应拌合均匀。为了避免油漆低温稠化,应适当加热,但不得直接在火源上(如电炉、火炉)加热,应放在热水容器中用热水间接加热,以防着火。油漆工程冬季施工时应选择晴天、干燥、无风的天气施工。禁止用热风吹油漆面,以免油漆面凝结水珠,油漆基层应干燥,湿度不超过5%,不得有冰霜;油漆工程冬季施工时,气温不能有剧烈变化,施工完毕后至少保养两昼夜以上,直到油膜和涂层干透为止。

12.新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

12.1应用空间钢结构技术,根据空间钢结构自重重、刚度大、造型美观、施工进度快的特点,采用空间钢架体系。

12.2在钢架安装方法上采用大跨度组合吊装施工方法,提高工效。

12.3在大直径圆钢柱制作上采用先进的工艺、提高工效,提高钢柱、钢梁制作质量。

13.工程回访和维修服务

工程回访和维修服务亦是整个工程质量的延续,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调查掌握工程质量情况,了解业主的要求,及时解决发现的质量问题,为确保工程质量做好竣工后的服务工作。

13.1保修期限和范围

对于本工程,我公司将对招标范围内的我方施工工程进行保修。

GBZ 18039.7-2011 电磁兼容 环境 公用供电系统中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及其测量统计结果.pdf质量保修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合同规定期限。

在工程保修期内至少每年要回访两次,一般在交工后半年内,以后每隔半年回访一次,直至合同期满后为止。

工程回访或维修时,由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本工程的回访维修,根据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

本工程将由公司总经理其授权人带队,公司总工与经营、技术、生产、质量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13.4.2.经审批后的维修任务书连同维修登记单,由生产计划部门发给维修人员,要确定完成的日期,并备份保存。

维修负责人一般由原项目经理或就近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当原项目经理已调离且附近没有施工项目时,应专门派人前往维修,生产部门主管应对维修负责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强调公司服务原则,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业主单位,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满足,坚决防止和业主方面的争吵发生。

13.4.3.维修负责人按维修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门或业主确认的维修任务书返回生产部门,并填写维修登记单送生产部门、财务部门某景区建设--环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并报送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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