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办公楼装饰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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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办公楼装饰施工组织设计

ISO认证、SGS认证、CCC认证等

4HP四向嵌顶式(FDTJ112HKXE2)

ISO认证、SGS认证、CCC认证等

GB 50854-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5HP四向嵌顶式(FDTJ140HKXE2)

ISO认证、SGS认证、CCC认证等

ISO认证、SGS认证、CCC认证等

ISO认证、SGS认证、CCC认证等

ISO认证、SGS认证、CCC认证等

1.1所有原辅材料经验收合格后,须由仓库负责材料入库,做好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标记清楚,严禁混合堆放。

1.2所有材料储存时均应有保护措施,存放时底部应使用水平木材垫平,每层之间须以薄木条隔离,且材料堆放最高不宜超过10层;玻璃须竖直存放在专用支架上,每块玻璃之间必须有隔离纸。

1.3工厂材料搬运中所需运输均应有防护措施,禁止铁件、硬件等直接接触,以免损坏材料。

1.4材料加工平台须按规定铺垫毛毯,并注意不得有杂物,严禁在平台上拖动材料,所有材料移动须垂直抬放。

1.5加工完成的材料或成品,须将表面内腔的杂屑全部清除,并进行清洁及加贴保护膜。

1.6每道工序的完成人员均须将本人工号打在流程卡上,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并接受质管人员的随时抽检。

1.7当班质管员负责对加工工完成的材料或成品按工艺标准进行检验,并检查流程卡填写情况,在流程卡上签名确认。

1.8只有检验合格的材料及成品才进入成品库。成品库管理员对入库材料须按流程卡上的合同号分类存放,并进行清楚标识。

1.9材料库及成品均须按规范进行管理,做好防尘、防霉、防火等工作,所有材料均须进行覆盖,且登记造册。

二)材料包装及运输过程中保护措施

2.1型材表面除加保护膜外,另应使用专用包装纸捆扎。

2.2玻璃板块等除在装饰表面按规定加贴保护膜外,在准备发运装车时应在板块中间加隔离板,并用紧线机捆扎结实,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磨擦损坏。

2.3所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装时应注意规格,不同尺寸、品种的料应避免包扎在一起。

2.4玻璃板块边安装边清洁,并检查上下防护网,防止杂物掉落污染或损坏玻璃。

2.5以厚胶纸或三合板在室内遮挡玻璃部分,以免焊点、防火喷剂、水泥抹灰及其他不利影响等污染玻璃面层或导致其破碎,但以上保护材料不应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2.6材料表面的挂号信纸不得任意撕毁,以免材料的装饰表面衩硬物划破或被水泥砂浆污染。保护纸除去后留下的多余胶料用清洁剂清洗干净。

2.7用保护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盖掩玻璃片,以防损坏、褪色或污染。

2.8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拟采用的清洁剂可用以工程铝材、玻璃片涂胶等物料的清洁工作。

3.1我公司负责对装饰工程完成品进行保护处理,直至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业主。在竣工当日,公司应按施工合同将完成的工程清洁完整地交付业主,我公司对此应采取有效措施以达到上述要求。

3.2各安装班需在完工前全面清洁外露各部分,并除去不需的标贴及保护材料。

3.3在除去标贴及保护材料后,如发现有材料严重损坏划破或污染,经清洗并和适当技术处理后仍未能达到业主及建筑设计部门要求,我公司应负责把上述的部分更换以求达到业主及建筑设计要求。

3.5零配件等细小材料应按一定数量用牛皮纸包装后集中装箱。

3.6每批发运的材料包装上均贴有物品标签,注明所标示包装中含有的材料名称、对应合同号、规格、数量、发运地等内容。

3.7运输车辆应状况良好,车厢板上铺垫橡胶板,以减少运输震动可能造成的损坏。

3.8应尽量避免在阴雨天气运输材料,如必须运输则应用油毡严密遮盖。

3.9押车员应随时注意检查材料包装及摁扎状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整理。

3.10材料运输至工地后,工程材料员和技术员应按清单核对数量、规格、质量等并填写回单,对无合格证明及有质量问题的材料一律予以退回。

3.11验收合格的材料应立即存放在进工地仓库,并注意按照公司规范进行保护,做好防霉、防盗、防腐等工作。

4.1材料员须按当天施工任务准备好材料,并做好材料出库手续,同时检查材料质量,装饰面受损伤或腐蚀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施工。

4.2搬运吊装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用木垫板、木框等对材料进行隔离防护,以防损坏。

4.4避免在工程中出现材料与混凝土、砂浆、抹灰或类似的材料接触的情况,假如无可避免的话,应在材料接触面涂上一层沥表涂漆或以经认可的保护胶条进行分隔。

4.5不同金属的接触面能滑动,需考虑以润滑剂、涂胶或密封垫分隔金属的接触面。

5.1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包括成品和半成品两类。其中包括半成品的加工、运输、装卸、保管等,成品的保护方案,根据成品所在的部位、材质、色别等不同而采用不同的保护措施。

5.2制定成品保护等级,易碎、易污染、易损坏的成品为重点保护等级,贵重成品的保护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5.3编制成品保护标牌,保护标牌根据保护等级及材种不同制定分类,标牌的规格、字体、色别应清晰鲜明,标牌用语应简洁明确。

5.4成品保护应由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及时召开成品保护现场会,对施工人员进行产品保护教育。

5.5对工人进行产品保护技术交底,并定期召开产品保护专题会,组织工人学习产品保护知识,认识到产品保护的重要性。

5.6限制成品区人员的进出,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并建立成品区人员登记措施。

5.7成品保护可分固定式成品和移动式成品保护两种,固定式成品采用隔离式保护,移动式成品采用集中式包装保护。

5.8严格按照工序施工,避免成品因工序错乱而造成的污损。

5.9加强工程调度阶段的成品保护,避免不同工种施工而产生的成品损坏,

5.9.1地面成品保护

5.9.1.1施工全部结束后,对进入人员进行有效控制,进入现场需换用拖鞋。

5.9.1.2本工程木楞毛地板基层网络地板上安装羊毛地毯施工面积较大,施工尽量安排在后期进行,施工完成后需及时铺设保护用的塑料薄膜、地毯及夹板等盖压保护,以防污染和损坏。

5.9.1.3电梯厅等地面的砖材,施工延续阶段,需及时铺地毯及夹板等盖压保护,以防污染和损坏。

5.9.1.4其他续工种进行作业时,应对所使用的工具进行保护,防止物品划伤。

5.9.2墙面成品的保护

5.9.2.1本工程墙面阴阳角部分的全部采用夹板进行封闭保护,清理验收时进行拆除。

5.9.2.2施工延续阶段,其它部位施工人员进入已完成墙面区域,需填写施工许可表,方可进入现场,重点部位设保护栏和保护标志。

5.9.2.3施工全部结束后,进行人员控制的同时,还应对重点保护部位彩封闭式保护。

5.9.2.4不锈钢制品需待工程全部完工后方可去其保护层。

5.9.2.5对成品区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保护与总体工程的配合和联络体系。

六)分部分现工程成品保护

(一)水泥砂浆砌墙砖的成品保护

1.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砂浆污染墙、柱表面;在临时出人洞或料架周围,应用草垫木板或塑料薄膜覆盖。

2.墙体拉结钢筋、抗震组合柱钢筋、各种预埋件、暖卫管线、电气管线,均应注意防护不得随意碰撞、拆改或损坏。安装暖卫、电气设备和管线时,也不得随意拆打,剔凿墙体。

3.安装脚手架、吊放预制构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应密切配合,认真操作,防止碰撞砌好的砖墙。

4.雨天施工下班时,应适当覆盖墙体表面,以防雨水冲刷。

5.砖墙、柱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前,当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采取适当临时支撑措施,以防砖墙、柱失稳倾倒。

6.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砌筑砂浆强度达到50%以上时,方可拆除。

7.墙面预留脚手眼,应用与原墙相同规格、色泽的砖嵌砌严密,不留痕迹。

8.冬期低温下砌筑砖墙柱,收工时,表面应用草垫、塑料薄膜作适当覆盖保温,防止冻坏墙体。

(二)乳胶漆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⑴涂刷前应清理好周围环境,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涂漆质量。

⑵在涂刷墙面涂料时,不得污染地面、踢脚线,窗台、阳台、门窗及玻璃等己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

⑶最后一遍涂料涂刷完后,设专人负责开关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以预防滓膜干燥后表面无光或光泽不足。

⑷涂料末,透前,禁止打扫室内地面,严防灰尘等沾污墙面涂料。

⑸涂刷完的墙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磕碰墙面,不得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而造成污染。

(三)木门成品保护措施

⑴木门制作完成后,存放在室内应竖直排放,垫平垫稳,室内干燥通风,避免日晒。

⑵门锁、百页安装完成后,应用塑料薄膜包裹,百页用纸贴盖,以防止碰伤及沾污而影响光泽。

⑶木门安装后,应将门锁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保护。

1、玻璃门安装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相互碰撞。避免扳子、钳子等工具碰坏玻璃门

2、安装好的玻璃门应避免6史物碰撞,避免硬物擦划,保持清洁不污染.

3、玻璃门的材料进场后,应在室内竖直靠墙排放,并靠放稳当。

4、安装好的玻璃门或其拉手上,严禁悬挂重物。

竣工后保养维修服务计划

二.保修服务的责任范围

1.完成品的不正常的品质变坏;漏水、漏风量超过规范限制。

2.活动构件的失效而引致操作不正常。

3.因压力或应力引起的结构失效。

4.涂胶的粘着性及凝聚力的失效、爆裂、褪色。

5.表面处理的变色或褪色超过正常老化或风化程度。

6.玻璃釉面、层膜、油漆或其他不明物质的污斑、褪色、皱摺、脱皮、爆裂等,不能达到图纸规定的最低操作标准。

7.因我单位施工质量及验收前我方保管不当,造成工程范围内的部件、部位、整体或单体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

8.由于施工工艺不当或施工方法不正确,事前没有发现,竣工后表现出来以上质量问题均属保修范围。

9.由于自然原因或地区自然环境原因,使某些饰面或功能性部位出现质量问题。

10.由于外购材料的隐患质量问题,安装时没有发现,竣工后才暴露出来。

11.但是业主人为损失、原设计隐患、业主要求的材料代用等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为不可抗拒因素损坏等我公司将不承担保修义务。

1.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我公司向业主或建设单位发送维护手,明确使用管理要求、保修范围与内容、保修时间、保修说明、联系方法等。

2.为了完善保修服务,我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专门保留原工程队的技术骨干及工程师组成专门保修服务小组,在接到业主来访、来函有关维修通知24小时内,组织力量进场对有关部件、部位进行认定及修复。特别紧急处理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修理自检合格后,应业主用户验收签字确认。

3.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我公司项目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派出紧急抢修工程小组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认真执行回访保修服务制度,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我公司在一定期限内主动对工程进行回访,对属于我公司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不留隐患。如属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征得业主和使用单位认可后,协助修补。

5.具体由项目经部部组织原项目部人员主动对交付使用的竣工工程进行回访,听取用户对工程的质量意见,填写质量回访表(如表所示)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处理。

合同编号建筑面积结构形式

交付时间质量等级回访方式

签章(或记录):年月日

6.我公司回访工作采用三种形式

6.1季节性回访:雨季时回访墙面、地面砖材的防水情况;夏冬季回访对装饰影响的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6.3保修期满前的回访:即在保修期即将结束之前进行回访。我单位在接到业主或用户来访或来信的质量投诉后,应立即组织力量维修,发现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紧急处理。对所有的回访和保修都必须予以记录,并提交书面报告,作为技术资料归档。

6.4随时向甲方提供工程部件、部位及整体的保修、保养咨询服务。

6.5在业主要求的保修工程过程中,与业主协调计划好维修时间,维修时间应尽量避开正常营业时间而不致影响业主的正常工作安排,最好的为晚间工作,以减少业主由此引起的工作不便。

6.6我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业主提供维护保养手册,手册包括以下内容:清洁周期、清洁方式、局部更换及修补办法、国内维护机构的资料等。

6.7凡不我单位应保修的部位、部件眼生质量问题要维修,如业主提出需我项目部承担维修任务,我公司同样派出最强的技术骨干全力以赴完成维修工作,费用方面公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四.保修服务内容和说明

1.保修服务内容:我单位对本工程在责任期内提供以下免费保修服务,使系统保持良好运作状态的一切修补工作,每月委派胜任及受过专业训练的技工,在正常工作时间按要求检查、清洁及时提供所需的修理及更换配件等服务,使其处理安全的状态。

2.保修服务的有关说明:本单位按保修期限进行维修,所维修的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1本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本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2.2由于我单位室内设计方面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其经济责任由我单位负责。

2.3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本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本单位承担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引起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2.4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造成的经济责任。

2.5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以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工程使用和保养的建议和说明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根据工程特点用书面方式提供《房屋使用维护说明书》,指导相关管理人员如何清洁、操作和使用工程内各种设施,对装饰工程各个部位需要定期保养,定期清洁的基本要求和建设、机电设备使用的限止和对装饰产品影响可能发生的情况介绍。

六.保修期服务措施与保养服务

1.本装饰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最少不少于二年。

2.工程质保期从本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获得签字之日开始计算。

3.在保修期内因我方提供材料或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我方负责,发包方保留追讨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费用的权利。

4.本招标工程保留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且保修期满并办理了经审定的竣工结算,发包方在收到保修金返还申请后1个月内无息返还保修金给我方。

5.我方承担对施工质量不合格及材料缺陷,在保修期,负责修补被发现或有明显迹象的缺陷及一切有关费用,直至使发包方感到满意。

6.项目部接到业主通知,24小时赶到,派管理人员前来维修,了解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产生的部位,以及制定维修方法。并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维修,以最大限度减少业主的损失。并把维修施工方法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管理部门。

7.在保修期满后,本公司仍坚持随叫随到保证维修,解决业主的后顾之忧。

竣工验收之前,项目部向业主提供维护保养手册,并注明清洁周期、清洁方式、局部更换及修补方法、国内维护机构的资料,同时提供所有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和对必须的养护、更换期和更换方法的指导。

项目现场施工管理、配合与协调措施

一、项目公共关系架构图

二、与业主的配合要求及协调措施

1.与业主的施工配合,基本原则是服从业主的统一指挥与调度,尽量把方便让给业主,把困难留给自己。另外,出现问题不隐瞒,不护短,及时向业主汇报,求得支持与帮助。

2.我公司建议由甲方与监理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召集现场施工协调会。我公司将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在责任明确的前提下,努力作好施工配合。另外,建议由甲方制定总施工进度表,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分进度表,做到大家心中有数。

3.与甲方的配合程序,重点抓以下几个关键阶段:

⑴合同签定与预算编审在维护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本着认真研究尊重事实、一丝不苟、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合同与预算加以确认。

⑵送审施工组织设计及呈报开工报告。此环节容易被忽视,一定要在开工前根据合同条件和实际情况,以本施工组织设计为基本,进行必要修订和深化,并报甲方审批后作为实施依据。

⑶图纸会审及技术联系提交单是与甲方进行技术联络的途径和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程序和ISO8801工作程序执行。

⑷工程例会和工程协调会是与甲方进行日常交流的主要途径和工作程序,必须保证会议内容有记录、有布置、有交底、有执行人、有完成报告并形成制度化文件存档。

⑸对甲供材料做好工程施工全部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除项目部设工程师管理技术资料外,各专业施工单位分别设置资料员,管理好本专业的施工技术资料,并整理好向项目资料员提交,以便在工程竣工后能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竣工技术资料。

三.与监理的配合要求及协调措施

1、与监理部门的配合,关键是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理解和配合,把监理部门作为良师益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质量进度管理的最佳外部力量,让其发挥监督作用,做好工作。

2、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工期紧张,现场的施工工作可能会连续不间施工。建议监理在夜间、假日等时间安排值班人员以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可,为下一步工作创造出有利的工期条件。

3、对于验收、检查项目,我公司将根据施工进度的具体情况提前通知监理部门进行预约,以便监理部门提前进行安排准备。

4、对于监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建议我公司一定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反馈文件,待监理二次验收。

5、认真做好与监理公司各项规范文件的交接、传递、落实工作,特别是对监理通知,一般应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与政府部门的配合及协调措施

1、对于质量监督站、环保局、环卫局、市容、保卫等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建议,我公司一定认真落实、论证采纳,争取一次达标合格,定期联络及时掌握有关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有关措施。

2、为达到我公司质量目标,我公司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对我公司的管理、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使我们的管理、工程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创造出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由于工地施工产生的噪音、环卫等给周围社区群众造成生活上的不便,我们会及时与社区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通知,通过各种渠道争取群众的理解与帮助,定期对社区群众进行访问,听取群众意见并及时解决。

4、由于对社区各种情况缺乏了解,我公司希望社区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向我们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使我们及时进行改正、调整。

五.处理好与当地社区的关系

1.在进场施工后,和当地社区政府、居委会取得联系,听取周围单位与居民的意见,并通报工程的性质、概况和建设意义,求得周围单位与居民的支持与谅解。

2.对受施工的噪声、强光、灰尘影响的单位和居民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同时也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这些危害,尽可能地保护周围单位和民们的利益,使其免受施工的危害。

3.通过赞助和参与的形式,支持当地社区公益事业和活动。

六.与消防单位的配合要求及协调措施

与消防专业的施工配合,重点是在装饰设计与施工中,保证原消防设施的按原设计落实,个别项目需配合终端安装的,则应在饰面封装前通知对方进行喷淋主管安装和烟感线路安装,封装后在最后饰面处理前通知对方进行终端安装。我公司在施工后期应加强对终端设备的成品保护。

七.与设计单位的配合要求及协调措施

1.设计单位作为项目的总体设计者,对该项目的设计思路、设计依据、设计意图有深刻的了解,故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是完整体现设计意图,使工程既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是费用有所控制的重要手段。

2.认真熟悉图纸,深刻理会设计图纸意图,在此基础上认真听取设计交底,并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3.虚心接受设计师对工程施工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按图施工的原则,不随意改动图纸,改变设计意图,不盲目施工。

4.若施工中遇到问题,则虚心请教设计人员,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设计师,办理施工技术核定,绝不自作主张,不盲目施工。

5.在施工期间应有足够的设计人员驻扎现场,随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使设计、施工紧密结合,从而达到高质量的装饰效果。

八.本公司内各专业施工队的配合

10.1定期招开施工协调会制度

本工程施工前期,施工配合难度大、问题多,定于每周一下班前招开施工协调会,要求项目经理主持,各专业施工员及施工队长必须参加,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作到会前有准备、会上有决议、会后抓落实。

各专业与专业之间、安装与装饰之间,都要有明确的图纸交底,明确位置、尺寸、标高、作法、施工中严格按图操作。

10.3隐蔽工程验收交接制度

凡是需要隐蔽的施工项目,均要在隐蔽前作好验收记录,专业交接的项目要办理手续,明确责任。

一.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之外,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还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装饰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

3.国家现行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4.相关的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的装修施工守则或质量手册;

6.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7.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8.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9.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10.凡属施工新技术,还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和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1.竣工自检(亦称竣工预验)

1.1承包方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贷料。

1.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没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1.3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1.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田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1.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驻收通知书》。

2.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2.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没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3.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3.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

2.3.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2.3.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2.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且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2.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包方承担的保修了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2.6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文工验收证明书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2.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2.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2.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三.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和移交的管理

对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一)竣工工程验收资料的内容

1.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1.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1.3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1.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1.5设计变更通知单;

1.6技术变更核定单;

1.7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1.8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

1.9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资料;

1.10试验、检验报告;

1.1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1.13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14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

竣工图是本装饰工程今后进行交工验收、维护管理的主要依据,它必须与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保证绘制质量、规格统一、字迹清晰,符合技术档案的各种要求;经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2.1当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设计变更、完全按图施工的建筑工程,可在原施工图纸(新晒的图纸)上注明“施工图”标志,即可作为竣工图使用。

2.2当施工中虽然有一般性的设计变更,但没有较大的结构性的或重要管线等方面的设计变更,而且可以在原施工图纸上修改或补充,也可以不再重新绘制竣工图,而是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纸(新图纸)上,清楚地注明修改后的实际情况,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记录及施工说明,然后,注明“竣工图”标志,即可作为竣工图。

2.3若本工程的结构形式、标高、施工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变更,原施工图不再适于应用,此时应按照变更后的实际工程情况重新绘制新图纸,注明“竣工图”标志。

三)工程档案资料的内容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的永久性技术文件,其内容包括:

4.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8.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施工计划图、进度表、施工日志、

9.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分项作业指导书、工程安全资料等。

10.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质量试检验报告;钢结构用钢材及配件,焊条、焊剂及焊药,防水材料,施工试验记录;钢筋焊接,钢结构焊接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现场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记录,防水工程试水试验及其他检查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施工测温记录,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记录;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气设备安装和调整试验试运转记录。

12.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交底。

1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质量评定表,完工后应按分部工程进行汇总;所有分部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分部汇总和评定,其中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需要企业质量、技术部签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14.竣工验收资料。包括: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核定书;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应及时办理,内容力求明确具体;洽商记录;竣工图。

四)工程档案资料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黑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X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CJJ/T304-2019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五)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管理的承诺

1.我公司的工程档案资料保证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98]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T/CBDA 39-2020 光电建筑技术应用规程.pdf,并满足招标人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2.在竣工后15天内移交完竣工资料并配合总承包方组织有关验收单位进行审查和工程总验收,竣工资料的内容和完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本工程的竣工档案资料原件,按税前总造价下浮1%办理结算,业主保留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索赔的权利。

2.我公司提交的竣工资料保证做到:齐全、可靠、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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