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城楼保护修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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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城楼保护修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7.2.3文物保护的技术措施

工地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文物原状的资料收集工作。对存放在室内的设施、物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班前班后认真检查,避免造成损坏。具体工作包括:摄像、照相、文字记录,真实完整的记录各分项工程的工艺特点、材料做法等特征。对所要修缮的部位,修缮前仔细进行测量,做详细的文字记录,对测量过程进行摄像和照像,作为修缮复原的技术依据,待工程竣工后保留一套完整、真实的技术资料存档,以备专家、学者将来研究考证。具体做法是,细部尺寸列表记录,工艺作法文字记录,同时配以照片记录实况,最后汇总刻录成光盘,施工过程录象资料另刻光盘存档。

GB/T 39961-2021 滚珠丝杠副 支承结构型式尺寸.pdf 第八章文明施工、环保目标承诺及措施

8.1.1文明施工目标

本工程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称号。

8.1.2环境管理目标

建筑与绿色共生,发展和生态谐调;创建花园式的施工环境,营造绿色建筑。做好工程周围公益、环保事业,做到“四无”(无大气污染、无粉尘污染、无噪音污染、无污水污染),“五化”(即亮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具体指标如下:

8.1.2.1噪音排放达标:昼间<65dB,夜间<55dB。

8.1.2.2防大气污染达标:施工现场扬尘符合要求达到国家二级排放规定。

8.1.2.3生活及生产污水达标:污水排放符合《市水污染排放标准》。

8.1.2.5节约水、电、纸张等资源消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8.1.3保证目标实现的组织措施

8.1.3.1建立组织机构

组员: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长、材料负责人、两名专职文明施工员

8.1.3.2管理职责的划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各专业工长:负责本专业施工过程的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管理工作,负责对本专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教育,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检查,对本专业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材料负责人:负责项目部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场地和材料库房及供货商材料装卸、运输过程的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对供货人员和运输人员宣传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目标和标准要求,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检查,对本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负责监促整改。

专职文明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调配文明施工保洁人员,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负责每天对工地进行噪音、扬尘、污水排放及节能方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工作。负责周边居民协调接待工作。

外施队负责人: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本队施工人员的工作。监督本队人员文明施工,杜绝有损环保的行为,落实解决所辖班组存在的不文明施工现象的整改工作。

8.2.1施工环境的文明施工

8.2.1.1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消防保卫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管理标准及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8.2.1.3现场划分为办公区、施工区及材料区,现场各区与责任人签订现场管理责任书,实行奖罚分明的目标管理。

8.2.1.4施工现场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8.2.1.5本工程施工现场可用暂设场地窄小,施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存放,作到分界明显,分类码放整齐,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均设置标识牌,标明名称、使用部位、规格、产地、状态等。

8.2.1.7废弃物的运输使用封闭式货车,确保不散放,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8.2.1.8在现场用水点要悬挂张贴节约用水标志。水龙头要设专人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给予修理,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8.2.2施工过程的文明施工

8.2.2.1柱子及内外檐下架砍挠会产生很多碎皮,砍挠下的油皮装入编织袋,绑紧后运出。

8.2.2.2施工现场实行限额领料制度,以减少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施工中要求作业面已完工序达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8.2.2.3现场材料组建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档案,每月对各种机械进行一次检修保养,并同机械使用者签订操作、保养责任书,以保证机械良好运行。

8.2.2.4现场的渣土、有用的材料都上覆盖安全网,防止扬尘。

8.2.2.5凡挂有“严禁吸烟”、“有电危险”等危险警告标志的现场或挂有安全色标的标记的地方,均应严格遵守。

8.2.2.6遵规守纪,维护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秩序是我们施工人员的应尽义务。

8.2.2.7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施环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留下记录。

8.3.1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8.3.1.1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8.3.1.2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及其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73—90)

8.3.1.3环境管理流程图:

8.3.1.4施工现场环境、自我保护体系图:

8.3.2环境保护措施

8.3.2.1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措施:

①施工暂设场地的材料存放区必须硬化平整,应采取覆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扬尘

②遇有四级以上大风的天气外檐不得进行灰土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③施工现场划分区域,每个区域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只要一起尘土马上制止施工。

⑤白灰和其它易飞扬的细粒建筑材料用密闭存放或专库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止扬尘措施。

8.3.2.2施工现场防水污染措施:

①废水不得直接倒入洗手间的下水道。

②现场存放化工原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渗漏遗撒。

8.3.2.3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措施:

①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污染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

②在施工现场严禁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投物件而造成噪声。

③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对施工过程可能产生的强噪声的铁箍加工、木构件加工作业,放在场外完成,木构件加工作业在木场完成半成品加工,减少因施工现场的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4、其它污染的控制措施:

①木构件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木屑、锯沫必须当天进行清理,以免锯沫刮入空气中。

②项目经理部要制定水、电、办公用品(纸张)的节约措施,通过减少浪费,节约能源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8.3.3有毒有害物控制措施

8.3.3.1设专库存放并有专进行管理,仓库搭设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8.3.3.2有毒有害物品标识应齐全、清晰、正确,包装应完整。

8.3.3.3运输时要有遮雨措施,避免曝晒,避免金属撞击破损而泄漏污染环境。

8.3.3.4使用前应检查有毒有害物品标识是否齐全,清晰明确,使用时应在有效期内。

8.3.4环境保护管理

8.3.4.1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环保意识。根据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结合环境管理方案,对所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①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②个人工作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③在实施环境保护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④违反规定的运行程序所产生的不良后果。

8.3.4.2加强信息交流与传送,实施有力监督:

①建立项目内部环境保护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渠道,以便确认环境保护方案是否被实施,以及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下一步工作及时做出决策。

②建立项目与公司、项目与外部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与传递渠道。按规定要求接收、传递、发放有关文件,对需回复的文件,按规定要求审核后予以回复。

8.3.4.3加强文件控制,不断了解有关环保知识与法律法规:

①文件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设置专门的有效工具。

②对文件定期进行评审,与现行法律和规定不符时,及时修改。

③确保与环保有关的人员,都能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版本。

8.3.4.4监测和测量: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来落实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实施监督检查。

8.3.4.5不符合项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管理不符合项,由工程科开出不符合报告,项目技术部门根据不符合项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交项目相关人员负责落实实施,公司工程部门负责跟踪检查,技术部门对实施结果要加以确认。

①对环境管理过程中进行培训、检查、审核等所有工作都应进行记录。

②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具备可追溯性。

③环境记录要有专人保存和管理,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销毁。

8.3.4.7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

①做好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本单位搞好有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②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及改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使以后的工作中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③项目经理部要做好项目环境管理自查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对检查中发存在的问题,开列不符合项,并组织整改。

8.3.5.1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8.3.5.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由各专业施工队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各施工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职予以解决。

第九章安全体系及保证措施

9.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3‰以内。争市级文明安全工地。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过程和资源。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产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方(政府、业主、社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信任。

9.2.1安全管理机构

9.2.1.4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每日安全活动制度。项目经理亲自安排主持定期安全生产例会,协调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督促检查班前安全讲话活动的记录,听取各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汇报,并做出有效决策,保证安全工作问题的消除与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落实。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9.2.2各岗位人员职责

9.2.2.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负责向工长进行重大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定改进安全技术措施。

9.2.2.4材料负责人:负责对本项目大中型机械和机具的采购租赁和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工作。对所购置的产品质量负主要责任。

9.2.2.7消防保卫员:负责本项目防火防盗工作。负责施工人员消防治安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专业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收集存档。

9.2.2.8机械管理员:负责本项目所有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和机械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机械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并将记录材料及时存档。

9.2.2.9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

9.2.2.10材料保管员:负责本项目的各种材料进场收发登记验收工作。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分库存放单独管理,严格执行领退料制度;对项目部施工材料的安全、消防、保卫负有重要看管、防范丢失管理责任。

9.2.2.11技术员:负责监督检查本项目各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9.2.2.12外施队负责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本施工队人员的工作。对施工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有全面责任。负责施工人员各项劳务手续的办理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书面安全交底;落实解决所辖班组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9.2.3安全管理制度

9.2.3.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将分别另行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并报上级主管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9.2.3.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土建、安装负责人及施工队进行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专业工长向班组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9.2.3.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电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包括检查验证持证的有效性,检查是否及时审验及超期、所对应工种与持证是否相符,并将所有证件复印件留项目部备案保存。

9.2.3.4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半个月、施工队每周定期作安全检查,安全员每日作安全巡视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到停工整顿。平时安全检查由项目部和施工队的安全员负责。

9.2.3.5安全验收制度:凡脚手架搭设或拆卸、机械安装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2.3.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其他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9.2.3.9安全教育的规定

①项目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②架子工、机械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③定期培训项目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④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⑤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项目部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要把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不同的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⑥教育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作业中正确使用“三宝”。即: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9.3.1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9.3.2安全防护管理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进行层层书面交底,技术负责人至工长,工长至班组长,班组长向工人口头交底。

1.由工长、技术员指导工人对防护措施进行落实。

2.专职安全员予以监督。

1.组成由工长、方案编制人、安全员、作业班长参加的验收。

2.报公司安全科进行验收。

由工长、安全员巡视工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完善。

9.4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9.4.1安全防护措施

9.4.1.1脚手架防护措施

①脚手架的施工必须是在专项施工方案的指导下进行,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按照规定由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安排专人负责维护。

②施工中,脚手架的搭设,均由持有上岗证的架子工进行作业。并严格把好脚手架十道关。(即:1.材质关;2.尺寸关;3.铺板关;4.防护关;5.连接关;6.承重关;7.上下关;8.雷电关;9.操作人员关;10.检验关。)

③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均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

④下架修补施工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米,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米。

⑤脚手架的操作面均满铺合格的脚手板,离下架距离控制在20cm以内,无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设两道防护栏和一道18cm的挡脚板,架子外侧满挂密眼安全网。

⑥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技术、安全人员进行共同检查验收,履行交验手续。

9.4.1.2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①高处作业施工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②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四周采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③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

9.4.1.3料具存放安全防护措施

①血料、木料应保证码放稳固。

②存放白石灰等袋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

9.4.1.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②项目部与施工队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施工队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施工队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④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范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⑤各类施工活动必须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⑥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⑦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要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配电箱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上锁,并有防雨防砸防潮措施。

⑧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接地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⑨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⑩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9.4.1.5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①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②施工现场要为机械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③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人专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⑤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⑥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⑦施工现场机械严禁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⑧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0m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⑨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⑩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9.5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9.5.1现场消防措施

9.5.1.1组织管理

为组长,安全保卫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专业工长、施工队队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③组建义务消防队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长、以项目安全保卫负责人为副队长,现场施工人员人数的25%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9.5.1.2防火教育

①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半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②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9.5.2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操作基本要求

9.5.2.1木工作业的防火要求

①操作间应采用阻燃材料搭建。

②木工棚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③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每班清扫,倒在指定地点。

④木料加工场所禁止安放砂轮机、切割机。

⑤电机、闸箱等电器设备保持干燥,经常清理粉尘。

⑥油棉丝、油抹布不得随地乱扔,要放在铁桶内,定期处理。

⑦活完脚下清,下班后清理现场,断电、锁闸箱。

⑧木工棚内外配备盛满水的水桶、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严禁挪着他用。

9.5.2.2仓库保管员的防火要求

①仓库保管员要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②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放在一起。

③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④库房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调料间不能兼做更衣室和休息室。

⑤露天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⑥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准入库。

⑧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断电。

⑨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⑩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

严禁在库房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9.5.3施工现场防火规范

9.5.3.1安装使用电气设备防火要求

①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牢,发现发热或打火短路问题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体的库房,照明线路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③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9.5.2.2使用明火防火要求

①现场用火均应经天安门消防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②现场设吸烟室,室外严禁吸烟。

9.5.2.3现场材料堆放防火要求

①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后的废料要及时清理,防止自燃。

②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9.5.2.4现场工棚搭设防火要求

①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②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0mm间距;使用低压照明,工棚内不准使用腆钨灯照明。

9.5.2.5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事项及急救预案

①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报警,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采取准确的灭火措施,油料起火不要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采用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面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②现场出现火险时,现场人员判断要准确,不能当即扑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知情人员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等,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快速报警方式:第一发现人→报警119→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消防人员。

9.6.1治安保卫管理组织

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9.6.3治安保卫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场地理位置面积和当地治安状况特制定如下措施:

9.6.3.1施工现场由专业保安人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现场仓库、办公室、成品、半成品料场保卫。

9.6.3.2加强对施工队人员的管理,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9.6.3.3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安全资料内备查。

9.6.3.4对易燃、易爆、有毒品设立专库、专管,非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9.6.3.5施工现场设立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值勤标志。

9.6.3.7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9.6.3.8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9.6.4现场保卫定期检查措施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按时交工,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定期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如下:

9.6.4.1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检查各队的职工进场手续是否齐全,无证人员、非施工人员立即退场,并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

9.6.4.2施工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戴袖标上岗,值班人员记录完整明确。

9.6.4.3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设有专库,专人负责保管,进出料记录明确,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9.6.5特殊场合的安全保证措施

在天安门城楼,每天将有数万人上城楼参观游览,如何保证游人的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点,施工中会与社会有直接联系,贯彻安全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能以修缮古建文物为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于对社会造成危害,针对此项工程采取如下保证措施。

9.6.5.1按照施工区域范围,设置硬工围档,围档铁板高度2m,骨架用φ38钢管固定,不使用易燃材料。

9.6.5.2车辆运输出入口设专职保安人员,看管负责车辆出入时的安全,并负责看管不让游人进入施工现场。

9.6.5.3规范施工行为,规范语言行为,教育保安人员与施工人员对外界到现场人员以礼相待,误入现场内的人员好言相劝,说话要讲文明礼貌,文明用语,避免口角相斥机关庭院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打架斗殴的现象的发生。

9.6.5.4施工人员相互讲话文明礼貌,要在游人面前对立本单位良好的企业形象。

9.6.5.5施工现场设置保安巡逻人员,随时注意现场内安全消防间歇。

9.6.5.6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在工作期间和私自离开施工现场外出闲逛,

9.6.5.7工地不设住宿,不设伙房,租赁专车接送工人上下班GB6342-1996泡沫塑料与橡胶线性尺寸的测定.pdf,工人上下班清点人数,排队到指定停车地点。

9.6.5.8遇有重大政治活动或外事活动,需要暂时停工,要坚决的服从,决不私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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