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GGTJ-11标段铁路便线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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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GGTJ-11标段铁路便线施工组织设计

(5)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为保证安全规定及措施的落实振冲碎石桩施工工艺,建立安全检查程序见下图

7.2.1.5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季指挥部和架子队联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重点工程的安全工作加大力度和检查频率。

7.2.2安全保障技术措施

(1)现场安全管理瞄准施工的交叉作业、运输、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重点主攻方面,按照有关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执行。

(3)施工工地平整,经常保持排水畅通,工地内的各种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且有照明设施。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重点作业场所、危险区、主要通道设立“七牌一图”,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禁止通行”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4)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不乱拿乱放。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的易燃物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和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2.2.2路基工程

①机械填筑路堤,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施工场地要保持良好的状况,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②机械使用前要详细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超负荷运行,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夜间施工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工作视线不清时不得作业。

③加强车辆、设备的管理,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操作;加强车辆、设备的保养、维修,严禁带病作业和酒后驾驶,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④路堤要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方的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应错开进行。

7.2.2.3桥涵施工技术保证措施

①基坑开挖前,要探明开挖范围内有无地下建筑物或管线设备,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基坑上方四周加强防护栏杆,工作坡顶设牢固的栏杆和防护人员;夜晚要设红灯警戒标志,3m内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各种机械在工作坑顶操作时要有大于2m的安全距离,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②基坑开挖时,坑顶四周地面作成反坡,距坑缘一定距离处设截水沟,防止雨水流入坑内。坑缘顶部如有动载,应与坑缘至少留1m护道。有不稳定土质时,要根据地质情况确定开挖坡度,防止坍塌;基坑开挖后,及时灌注或砌筑基础圬工,防止坍塌,危及安全。

③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的,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机械开挖,按照有关规定和特定信号,专人指挥。

④采取支撑护壁时,随时检查支护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先撤离施工人员,等维修完毕后,方可继续开挖;拆除支护根据地质情况,从下到上分段进行,边拆边回填,并夯实。

⑤在基坑内电焊时,严禁将电线及用电设备浸泡在水里。基础模板支撑牢固,以防浇注过程中倾斜伤人。

⑦支架安装好后,必须在支架上铺设脚手板,并确保无探头板。

7.2.2.4轨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①运输钢轨时,运输车辆和钢轨上要作明显的警示标记;行走时,要有专人进行引道、疏导,以防与行车和行人发生碰撞。

②人力装卸搬运钢轨要使用适当的工具,禁止用手直接搬运或将钢轨放在肩上运送。翻轨用撬棍抽眼时要叫号,两人一致迅速抽出,防止撬棍飞出伤人。翻动钢筋混凝土轨枕时,撬棍不可插得过深,两人叫号一起翻动,迅速抽出,以防撬棍打人。

③安装夹板时,使用扳手的一端或小撬棍导孔,禁止用手指对准螺栓孔。

④起道时,起道机平稳地放在道碴上,不得歪斜俯仰,以免倾斜;放落时工作人员不得将脚手架或工具放在钢轨上,以免压伤。拨道时,须将撬棍放在轨底,与钢轨轴向的角度不得小于45度,插入深度不少于20cm,以免滑撬摔倒。

⑤用铁镐进行捣固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准相对站立,相互的间隔不准小于3根轨枕。

⑥上扣件时,禁止将手伸入承轨槽和轨底之间。拨动扣件和钢筋混凝土枕时,用手推撬棍,防止手拉撬棍碰伤头。

⑦熬制硫磺水泥砂浆的炉灶要设在下风处,操作人员配戴口罩,防止人员中毒现象发生。

⑧轨料的堆放、装卸和搬运要配备足够的劳力,选用适当的工具,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轨料应按指定的场地分类堆放,堆码稳固。

7.2.3安全保障经济措施

定期或不定期开会,给予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和单位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玩忽职守,导致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给予严厉处罚。

7.2.4具体安全保障措施

7.2.4.1安全用电措施

加强现场用电管理。生产、生活用电按照有关规定架设线路、建立变电站和安装变压器级配电盘。电工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并有丰富管电经验的人员组成。设置好断电和灭火装置、消防器材。在高压线下作业或堆放物料,搭设临时设施,停放机械设备,起重作业,都严格按规定的高度和范围进行。严禁乱拉电线和私接电器设备,非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工作业。

临时用电符合供电安全运行规程,并定期检查和防护,对检查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及时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或作业。施工用电线路架设时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安全控制:

支线选用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的电线;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并作标记。室外支线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配电箱的电缆线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配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照明导线均安装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

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离等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加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对于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严禁将电线搭靠或固定在机械、钢筋、管子等金属件及树木上。

7.2.4.2施工机械安全保障措施

物资设备部对工地所有机械统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的因素。各种机械设备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工作前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机械设备时,按规定将机械平稳停放在安全位置,并将驾驶室锁好,或将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

严禁无证驾驶及酒后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证操作机械。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经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但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加强工程机械和车辆的检查维修,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开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2.4.3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按时发放劳保用品,定期对施工人员检查身体。

遵守劳动法,非特殊情况不安排超时作业,不打疲劳战。高温天气施工时,给职工分发解暑药品。配备防寒用品及取暖设备,施工机械装配驾驶室。配备有色风镜、风衣、长筒布袜和口罩。工地房屋设置在有防风条件的地方,伙房设在下风向位置,并配备防火设备。

对在高噪音状态下工作的人员,发放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并控制连续作业时间。

7.2.4.4既有线临边作业安全措施

(1)为了避免发生人身和行车事故,所有作业人员不得在轨道上行走,包括站立、闲谈、休息、吃饭、睡觉、放衣服等。

(2)在道旁严禁挂红、绿衣服,作业人员不准带红色的安全帽进入警戒线。

(3)路肩施工时应注意所找机械不要侵入建筑限界,以防列车开来时碰撞工具而发生伤亡事故。

(5)每台机械和施工车辆必须有一名专职人员随设备进行防护,做到“一机一人”监护。每日施工必须持有项目部下达的作业书面调度命令,并按照调度命令内进行施工,防止超范围作业破坏光电缆。

(6)横过铁路时,做到“止步了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7)移动铁杆件或长度超过1.5米的铁杆件时,严禁与线路垂直移动,而应与线路方面平行移动,以防钢轨联锁而带来通信信号混乱。

(8)横穿电线电缆时,应穿越钢轨底部,同时必须采用绝缘板加牢,以防列车颠而破坏电线,形成钢轨带电。

(9)测量放线等活动,不准使用铁卷尺,可用皮尺丈量。

(10)垂直线路上跨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帽带应扣牢,及时清除防护顶部上的坠落物,防护结构表面三层铺装不得有缝隙。

(10)人员配置和防护用品的准备

人员配置:驻站联络员一名,工地防护4名,上岗人员必须由经过学习培训具有两年以上工龄的正式职工担任,持证上岗。

防护用品及用具,4副信号旗、4个号角,12个响墩,2个扳手及线路连接线,6个对讲机,4个作业标及减速信号牌。

7.2.4.5跨国道施工安全措施

跨越国道施工需要做到“六不准、六到位”。

“六不准”: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无应急预案不准施工;技术交底不清、安全责任不明不准施工;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安全检查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六到位”: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应急措施到位;业务水平到位。

施工前与公路管理部门分别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工程结合部安全分工、安全监督(配合)等。在具体工程开工前向公路管理部门、构筑物主权单位提出核查要求,共同制定针对性强、切合实际防护措施。

及时提报影响国道正常运营的施工方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再施工。施工时,请管理单位派员进行现场指导配合。

如需要点施工或限期完成的工程,施工前对设备进行检修,施工组织及劳力安排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施工按期完成。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会同管理单位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合格后再消点开通。

对所有影响既有公路行车的施工作业实行调度报告登记制度。指挥部派驻联络员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系网络,并定期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取得支持和指导。

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流水作业方法,提高作业效率。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既有公路及航道、构筑物的安全。

施工场地采用标准围栏进行封闭,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跨越部分设全包防护网板,严防各种物件的坠落。

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

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要时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8环保、水保、文物保护体系及措施

8.1环保、水保管理体系

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体系见附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体系图”。

重视施工环保和水土保持工作是我们的国策要求,因此环保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显得更为重要。施工中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禁止乱挖乱掘破坏当地的植被,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保证当地的自然环境。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重点:施工噪声、振动、污水、泥浆、扬尘、施工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工程跨越的主要河流水体的保护等。

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8.2.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组织措施

8.2.1.2人员配置

8.2.1.3实行环保水保工作责任制

指挥长对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工作负全责,其职责是: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环保措施是否有效、全面、是否存有隐患,进行宏观控制。

各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施工环保措施、工作制度,并检查各队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环保工作动态和指导下级工作。

各队环保工程师负责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工作,检查工班环保员的工作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满足环保措施要求。

工作上一级保一级,确保环保工作不留于形式,使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8.2.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综合措施

8.2.2.1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业主指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深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和《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条文,根据“因地制宜、变害为利”,“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治兼顾”的原则,布设各项环保水保措施,做到工程措施、植树种草的生物措施以及复垦利用措施相结合;治沟与治坡、防护治理与利用相结合。

8.2.2.2接受当地环保组织监督

8.2.2.3加强宣传,提高环保、水保意识

施工前认真组织全体参战人员学习《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和《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环保、水保等条例规定的知识,执行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环保、水保等方面规定,经常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认识环保、水土保持的意义及重要性,提高全员的环保和水保意识。督促全体职工自觉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8.2.2.4建立检查落实制度,奖优罚劣

8.2.3施工环境保护具体措施

8.2.3.1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及取(弃)土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在指定规划的区域内,尽量选择裸露的荒地修建生产、生活设施,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破坏地表植被而人为恶化生态环境。机械、车辆严禁超越规定线路乱行驶,压坏草地、植被。

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施工现场各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生活区周围铺植草皮。

8.2.3.2设置环境监测点

施工中,严格按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的方案,设置环境监测点,以监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当地的环境。

8.2.3.3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间全体施工人员要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令,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的动植物保护工作,特别是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1)保护野生植物的措施

自觉执行和接受国家及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精心保护原有植被。对标段界内的有价值植物作到尽力维护,必要时采取迁移保护,工程完工后恢复。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按规定线路行驶,在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严禁碾压破环植被。

(2)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

不追赶或惊吓野生动物,充分关心野生动物的自然习性。

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伤残、猎杀野生动物,对违章者追究法律责任;在动物产羔、孵卵、交配季节,尽可能减少人为的惊扰,如机械轰鸣声、爆破声等;

8.2.3.4大气环境保护

水泥尽量采取罐装,石灰尽量袋装运输,做不到时要加棚布遮盖。道碴、工程用砂等在运输途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沿途撒漏,并遮盖防止扬尘,确保运输车辆所经地区的大气不受污染。水泥、石灰等易飞扬的材料不得露天存放,必须采用封闭式库房或水泥灌。严禁烧煤、木材等发烟物质。食堂使用煤气灶,燃料采用罐装液化气。

填土时保证土质的含水量,远运土方的车辆加后挡板并覆盖,防止道路遗洒和扬尘。对旱季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污染,特别是在居民区和水源地更加注意。

8.2.3.5水环境保护

施工及生活污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过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进行排放。

食堂废水按规定设置隔油池,定期处理油污,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施工、生活产生的经过处理的废水严禁排入农田。

现场厕所采用封闭式,并经常冲洗。化粪池经常清理。

8.2.3.6施工噪声、振动和光的控制

为减少噪声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中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其措施和方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作业辐射噪音强的施工机械如搅拌机等在夜间停止施工作业,夜间施工时大型运输车辆尽量绕开村庄行驶。

合理安排工序,夜间施工要尽量降低噪音;搭设机械棚,将施工中声音较大的机械放入室内。

夜间施工机械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尽量不开大灯;场内照明灯的照射方向也要注意不要直射居民区。

8.2.3.7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措施

设专人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负责鉴定、统计、收集、存放和外运销毁。

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做到不漏项、收集及时、存放集中,存放处做到全封闭,并防止渗漏。

定期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场所和施工部位跟踪监测,及时收集处理。

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遵循有关部门的规定,运到指定的场所或单位进行销毁,并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泄漏。

8.2.4水土保持具体措施

水土保持、防止水污染是文明施工,保持生态平衡,为人民造福的要求所在。

在施工过程中,注意道路的养护和水土流失的控制,防止人为因素加剧水土流失的程度。在少雨季节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杜绝尘土飞扬,污染周围空气。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的修建,料具、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做到分布合理,整洁有序,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多占土地,破坏其水土保持功能。

施工场地范围内做好集水、排水工作,不阻塞地面径流自然通道,防止壅水和场地冲刷。

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必须在工程交验后规定时间内予以拆除,尽可能进行造地复耕,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8.2.5施工环保、水土保持达标标准

施工环保、水土保持达标标准具体见下表

环保、水保主要控制指标

1、排放同时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规定等要求。

2、施工场界噪声限值:6:00~22:00≤70dB;22:00~6:00≤55dB。

1、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2、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5日生化需氧量即BOD5≤60mg/l、化学耗氧量COD≤150mg/l,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

1、节约材料、控制废弃物的产生。

2、废弃物分类存放,提高废弃物的回收率。

3、充分利用钢材、木材等下角料。

1、施工扬尘符合地方有关标准。

2、施工时目测1.5m以上无扬尘。

1、尽量减少化学物品的使用,控制化学物品泄漏。

2、试验用的化学试剂、混凝土施工外加剂等不遗洒、泄漏。

杜绝施工现场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1、节约资源能源、降低材料消耗。

2、水电消耗不超过定额预算,尽量节约;钢材、水泥、木材不超过定额预算,尽量回收利用上一工序的废弃料。

8.3.1文物保护方案

开工前,充分向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及村镇居民了解本地历史文化背景,了解古文物可能所处位置,提前制定并实施可靠的保护措施。

8.3.2文物保护措施

在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要立即采取措施,严密保护,严禁哄抢、破坏,派专职公安人员加以保卫,同时立即报告有关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需迁移文物时,应合理调整施工安排,待文物迁移完成后,再行施工此段所属工程。

9雨季、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9.1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及时掌握气象发展趋势及动态,以利安排施工,做好预防。施工现场做到排水畅通。深基坑以及露天浇筑、防水层施工等避开雨季施工。

雨季施工地段,先完成防水、防洪、排水工作。加强施工道路的养护,保证道路畅通,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做好物资、设备的防湿防潮工作。刚浇筑的混凝土工程,应及时覆盖好,必要时搭棚防雨。基坑开挖采取边坡防雨处理,防止冲刷造成坍坡,开挖后及时浇筑和砌筑,避免雨水浸泡,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施工。

9.1.1雨季施工安排

本标段多年平均降雨量1926mm左右,日最大降雨量335mm左右,雨量充沛,雨季施工时做到合理安排。

编制雨季各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备足雨季施工材料和防护物品。

掌握天气预报和气象动态,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以利安排施工,做好预防工作。

维护好现场施工通道,疏通现场的排水系统,做到雨后车辆即可通行和防止雨水对基础的浸泡。雨期加强施工便道养护,以便雨后能很快投入使用。

做好物资、设备的防淋、防湿工作,对钢筋和机电设备等做好覆盖。

拌和站搭设简易防雨工棚,砼现浇现场配备好足量的防雨布。

9.1.2雨季施工措施

9.1.2.1准备工作

在雨季到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雨季施工准备大检查,对施工管区内的防排水设备、设施和有关的生产、生活房屋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切实做好避雷装置和防漏电措施。并且举办雨季施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参建职工的雨季施工应对能力。备足工程常用材料,特别是需远运的材料,防止因雨天路滑交通受阻,影响材料进场。

雨季施工的工程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作为雨季施工中的强制性执行文件。

向当地气象部门了解历年的气象资料,并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及施工期的气象预报,提早做好安排,做到有备无患。

按防台、防洪预案要求,备足排水和防洪、防台抢险设备及器材,一旦发生险情,可立即组织抢险救灾。

9.1.2.2雨季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措施

(1)实行雨季值班制度

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遇有雨情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

建立健全各岗位、工种施工责任制,实行包保结合,包保到人。

各值班人员要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情况,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在“雨中”、“雨后”进行检查,并填写“两检”报告,对“雨中”的工作情况做出详细描述。

9.1.2.2雨季施工技术保证措施

回填土应选择无雨时回填,最好用刚挖出的粘质土回填,回填土及时摊平及时碾压,并向两侧做好一定坡度,以保持填土面结实无积水现象;边沟应及时疏通,以减少路基内含水量。

做好施工地段的排水系统,防止雨水长期浸泡路基,下雨时应指派专人巡视,发现积水或阻塞的地方及时疏通放水。填上层土时应检查下层有无橡皮土,若发现橡皮土应立即全部挖出,重新摊晒后再进行回填。

做好路堤排水横坡,随时检查土的含水量,保持接近最佳含水量时进行压实。

钢筋在钢筋棚内加工,雨天施工时,正在进行施工的钢筋骨架或已绑扎完准备浇筑砼的,须用棚布、雨布加以覆盖,并把中间垫高,以利排水,防止雨水腐蚀钢筋。

做好施工场地排水工作,确保沟槽正常排水能力。排水机具和设备要齐全,同时计划好机械的停放和材料的堆放位置。

雨天施工时,电力线可靠接地,防止雷击造成危险。

在雨季之前,制订防雨、防洪措施,备足水泥、砂、碎石等主要材料,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期达到连续施工,不间断生产。

如遇暴雨或大雨则停止砼施工。雨后进行混凝土施工时,要测定砂、石含水量并据此调整水灰比,保证混凝土质量。

雨天施工时,增加检测次数。混凝土搅拌过程中始终注意坍落度,如与原定的不符,立即纠正。

9.1.2.3雨季施工应急预案

(1)雨季来临前期,应做好人员劳动力的准备和安排;平时材料应准备充足并有足够的富余,确保雨季不因材料问题而影响工期。

(2)防暴雨措施。接到暴雨预报后,及时遮盖施工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以保证其不被雨水淋打、浸泡。暴雨出现时,立即停止场内所有混凝土施工、吊装作业、焊接作业以及其他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施工车辆暂停行驶;切断高压电源,关闭现场发电、用电设备。

(3)雨季防雷措施。场区内电站、发电房等处于雷击区的机械设备全部装设防雷保护设施,防止雷电击毁设备、击伤人员。防雷保护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定期检查。雷电出现时,立即停止场内电器设备操作、焊接作业以及其他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

(4)雨季防冰雹措施。接到冰雹预报后,及时遮盖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以防被冰雹击打损坏。冰雹出现时,立即停止场内所有施工作业,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进入预置的庇护所。

9.2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住地要设置路灯。

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看守。

运输道路设置醒目有效的安全标志。

建立夜间值班制度,由工班长负责实施。多工序施工时,要有总体施工负责人值班,作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物资,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

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钢筋加工半成品要堆码整齐,下方要有支垫,避免钢筋直接与泥土等接触,备好雨布并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在雨水天气来临之前对钢筋半成品进行封盖,防止钢筋锈蚀。另外,不得在钢筋半成品上踩踏或野蛮装运钢筋半成品造成其变形,影响使用。

现场绑扎的钢筋成品,经验收合格后,及时浇筑混凝土,未验收或者不能及时施工混凝土的钢筋成品,要及时进行防雨和防潮,防止钢筋变形和锈蚀。

10.2其他已完工程保护措施

在已完工程地段、路口张贴工程保护标语、标牌,提醒所有人员保护已完工程。

已完工程安排专人进行保护,对经常经过已完工程区域的人员、机械设备限定走行路线,保证工程不受损坏。

特殊工点、工程结构及易损部位设置围护设施,对已完工程观测桩设置栅栏,确保结构及观测设施的完好及测试资料有效、准确、齐全、完整。

施工过程中,现场设看守人员,每天对现场设备进行巡视。

工程全部完工后,在验交前,增加现场看守人员,同时派人到现场对周边居民进行法制宣传,采取各种手段,确保已完工程和设备安全。

11.1.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11.1.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11.1.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11.1.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的应急小组,高度重视应急处理,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组长:贾英华(13984363608)

副组长:白宏州(15820376898)

成员:张现成(15007580999)

付凯(15007587186)

魏金钟(13660907267)

王磊(15218463366)

李海飞(15089669071)

11.2.1应急措施与处理

(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对遇险人员实施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启动公司相应的应急预案。

(3)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尽快制订合理的处理措施,尽量减少各项损失。

(5)当应急小组组长不在现场时,由副组长通知组长,并行使组长权力,现场指挥。

(1)加强安全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GB/T 14515-2019 单、双面挠性印制板分规范,提高安全意识,对安全要做到人人关心,事事关己。

(2)严格安全检查。现场安全人员要队施工机械设备严格检查,不但要保证其本身的使用安全还要保证其在规定范围内停放、作业,严禁侵入预留行车道。

(3)标准化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规作业人员要严厉批评、严肃处理。

(4)持证上岗。对于吊装、焊接等特殊工种,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5)严格制度。制订相应奖惩措施炉渣垫层施工工艺标准(701-1996).doc,并严格执行。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体系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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